《清净道论》之舍施自身给阿阇梨邪说

 

  亲近善友,即(1)献自己与佛世尊或阿阇梨及(Ⅱ)具足意乐具足胜解而请教业处。
  此中:(I)当如是供献自己于佛世尊说:“世尊!我今舍自身与你”。
  如是应知同于此例,舍与阿阇梨,亦作此说:“尊者!我今把自身供献与你”,如果不如是舍弃自身,则成为不能责备的、顽固的、不听劝告的,或不咨询阿阇梨随自己所欲要到那里就去那里,这样的人则阿阇梨不予以财施或法施,亦难学得奥秘的典籍。
  犹如小乞食帝须长老的弟子一样。据说有三位比丘来亲近他,其中一人说:“尊者!如果你说为了你起见,跳百仞的悬崖我也努力为之”。第二位说:“尊者!如果你说为了你起见,将自身从脚跟起磨擦于石上,使全部成为残废,我亦努力为之”。第三位说:“如果你说为了你起见,停止出入息而至命终,我亦努力为之”。长老想:“此等比丘实为材器”,即为说业处。他们三人依他的教训都证得阿罗汉果。这是舍施自己的功德。所以说“舍施自身与佛世尊或阿阇梨”。——《清净道论》


  读到此等触目惊心的文字,方知《清净道论》之可怕之处。
  这是多么沉重的精神枷锁啊,这是何等恐怖的精神控制啊,几近邪教!
  一、离开阿阇梨则难学到奥秘的典籍,此为邪说
  佛陀正法毫无隐瞒如日月一般广照,没有任何秘密之教,没有任何的向世人隐藏不传的奥秘的典籍。
  例如:
  “我所说之法,于内于外悉无区别。阿难!如来所说之法,于弟子是无隐秘、握拳不教。”——《长部》
  “这三种东西是毫无隐瞒的照耀给人们看的。三者为何?一为明月、二为炎阳、三为如来经、律也。”——《增支部》
  所谓密法密教、奥秘不传的典籍,这是佛灭七百年像法时还没有的说法,而是较此更晚时才有的更增流变、最为下流之说,这点从《涅槃经》即可见一斑。
  例如:
  “如来实无秘密之藏。何以故。如秋满月处空显露。清净无翳人皆睹见。如来之言亦复如是。开发显露清净无翳。”——《涅槃经》
  如果非要说佛法中有什么真正的“奥秘的典籍”,则唯有南北传的诸部《阿含经》,而不是诸如《清净道论》等这些南传尊者所主要教授的乱七八糟的论。诸部《阿含经》,是最原始、最权威、最具公信力的佛陀原始正法,是海内僧俗四众,无论南传与北传,乃至诸宗各派所共许、唯一公认是佛陀金口所说之最真实可信之经,为诸上座大比丘众、上首大弟子、耆宿长老核心僧团所护持、所弘传,是佛法的核心和根基。只有这些才可以称为“奥秘的典籍”,诸部《阿含经》毫无隐藏的完全向世人公开,不论在家人还是出家人,皆可以随时随地的研读修学。
  二、业处阿阇梨的人设与喇嘛教的上师如出一辙
  亲近比丘、亲近善知识,并于其处问法知义,是致力于修福积德乃至追求离苦解脱的白衣当为之事,本无可厚非,但若将其神化,认为教授“业处”的阿阇梨,是修行解脱道路上必不可少的依靠,则有莫大的过患,严重违背自知、自觉、自作证的佛法教义。
  《清净道论》这种需要把自身舍施给教授业处的阿阇梨,若离开阿阇梨,就难以学到诸如《清净道论》以及关于“业处”的教法这些所谓的“奥秘的典籍”进而修行得解脱的论述,与喇嘛邪教的把自己奉献给上师,离开上师的加持就不能解脱之邪见魔说如出一辙。
  例如:
  “修行必须依靠一种特殊的加持”、“现在很多人希望通过密宗、禅宗的修行认识心的本性,这首先需要上师的加持。”“上师的加持更为殊胜。也可以说,我们的成就与上师的加持是离不开的,任何一个开悟、任何一种境界,完全依靠上师而获得。”“不断祈祷上师的加持。”——索达吉《上师瑜伽速赐加持》
  《清净道论》所说的“尊者!如果你说为了你起见,跳百仞的悬崖我也努力为之”以及“尊者!如果你说为了你起见,将自身从脚跟起磨擦于石上,使全部成为残废,我亦努力为之”等的说法,与喇嘛教的上师用是否热心吃自己的大小便来判断弟子的忠诚,达到为其信徒带上精神枷锁的邪恶目的做法同样是一丘之貉,臭味相投,毫无差别。
  例如:
  诺那上师说: “汝信心好,余见汝尝我小便,面无难色,可以知矣。”
  三、业处的教法与喇嘛邪教的相似之处
  业处的教法,与密宗喇嘛邪教有许多相似之处,例如,同样都是打着佛法修行求涅槃解脱的旗号;都是在秘密传播;同样是推崇神化上师、推崇神化业处阿阇梨,并将其与佛、法、僧三宝并列;同样是在修行时,设置坛城、布置曼陀罗等。
  例如:
  “业处的传授之仪式,颇为庄重。于坛上安业处佛(菩提树下入定之像),于下坛之两端,各点五个烛,中列盛白色香华之五枚盋,由左方顺次供养之于佛、法、僧、业处佛,及业处阿阇梨。次唱偈,次第礼之。从阿阇梨承业处之法后,默坐静心意,遂至生舍喜,此南方诸国所行之一种禅法,不独僧侣,即居士间亦相传之。”——《佛学大词典》
  “(Ⅱ)(遍的作法)不应在寺院的中央为沙弥等行走之处作遍,当在寺院的边隅隐蔽之处,或山窟或茅庵中而作可移动的或固定的。
  可移动的是在四根棒所组合的中间缚上一块布片或皮革、或席片,再用除去草根石子沙粒而善加揉捏了的泥涂到那上面,当作如前所说的筛和升那样大而圆形的。在其遍作(准备)之时,当放在地上观看。
  固定的是先打诸桩于地中,然后以蔓草标织起来,作成莲蓬那样的圆形。
  如果适合作遍的泥土不够,可于下面放一点别的泥,再于上面涂以极清净的黎明色的泥,当作一张手又四指的直径的圆形。这便是说关于米筛或米升那样大的。
  ……
  (Ⅲ)(修习法)先将其处所扫除,然后去沐浴回来,在离遍的圆相(曼陀罗)二肘半以内之处,敷设一把高一张手又四指而有好垫子的椅子而坐。因为如果坐得过远则遍不显现,过近则知识其遍的过患之处。”——《清净道论》
  按照《清净道论》中业处教法,业处大致分为七大类四十种,即:“其四十业处,是十遍、十不净、十随念、四梵住、四无色、一想、一差别。”上文所引用的“遍的作法”,就是“十遍”中的“地遍”的观法。
  四、业处的禅修法门为南传佛教所独创
  佛陀的正法之中,有许多系统的禅修法门,例如四禅八定、四无量心、八胜处、八解脱、九次第定等多种止、观法门,但却没有“业处”这个禅观法门。业处的教授实为南传佛教于像法时代所创,是南传佛教所特有的一种禅观法门。
  “业处”,是南传佛教特有的、独创的词汇,意思是修行者禅观时所关注、执取的对象,是心之所缘、心业所止住之处,所以称为“业处”。业处的教法,是南传佛教重要教义之一,仅盛行于现在南传的佛教诸国,中国北传佛教界以及日本等佛教国家,则不流行这种教法。由于其特别重师徒相承,遂趋于秘密化,进而产生了专门教授业处法门的所谓“业处阿阇梨”,业处阿阇梨的作用是帮助行者选择适应自己性质、根器的观想方法与对象,俾使禅定发挥效果,往往使行者误以为,离开业处阿阇梨的教授,则必定不可能修行成就。“业处阿阇梨”,其实也是南传佛教祸乱佛法所独创的称呼,不在正法之中的五种阿阇梨之列。
  例如:
  “有五种阿闍梨。出家阿闍梨。教授阿闍梨。羯磨阿闍梨。依止阿闍梨。受法阿闍梨。是名五种阿闍梨。”——《十诵律》
  “佛言。有五种阿闍梨。出家阿闍梨。教授阿闍梨。羯磨阿闍梨。受经阿闍梨。依止阿闍梨。诸比丘不知云何是出家乃至依止阿闍梨。以是白佛。佛言。始度受沙弥戒。是名出家阿闍梨。受具足戒时教威仪法。是名教授阿闍梨。受具足戒时为作羯磨。是名羯磨阿闍梨。就受经乃至一日诵。是名受经阿闍梨。乃至依止住一宿。是名依止阿闍梨。”——《五分律》
  五、佛法修行讲究自依、依法不依人
  其实,真正的修行,必自依、法依而不依人,且一切圣者都已“见法得法。觉法度疑。不由他信。不由他度。”
  真正修行讲的都是“师父领进门,修行靠个人”,而邪教的普遍特征之一就是,大肆宣扬仅靠自己依法修行无法获得成就,妄言一切证悟必须依靠“上师”的加持、阿阇梨的“教授”,从而为其信徒戴上精神枷锁、成为其精神奴隶。
  六、把自己舍施给阿阇梨违背正法律
  南传中的这类把自己供献给佛或教授“业处”阿阇梨的教法,严重的违背佛陀的正法律。
  佛陀从来没有说过,修学佛法要把自己舍施给佛陀,佛陀千叮咛万嘱咐的是要“自为洲渚,自为归依,法为洲渚,法为归依”,说白了,也就是要依法不依人。
  例如:
  “阿难!当自作洲,自作归依,勿归依他人;以法为洲,法为归依而住,勿归依他人。”——《长部》
  “若我现在或复去世。如是应知自为洲渚自为救护。法为洲渚法为救护。无别洲渚无别归依。”——《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
  同时,以佛陀正法律为师,依法不依人,也是佛陀涅槃前的最后教诲。
  例如:
  “依我为汝等所说之法与律,于我灭后,当为汝等之大师。我昔为诸比丘。制戒波罗提木叉。及余所说种种妙法。此即便是汝等大师。如我在世。无有异也。”——《长部》
  佛法中所说的皈依僧宝,指的是皈依四双八辈僧众,而不是皈依某一个具体的人,甚至是佛陀的阿罗汉弟子,也从来没有让别人归依他、把身命施舍给他,都是告诉人们应该皈依佛陀以及众僧。
  例如:
  1、迦叶尊者不接受他人皈依
  弊宿婆罗门欲皈依迦叶阿罗汉,尊者不受,令其皈依已经灭度的佛陀和众僧。
  例如:
  “我今信受。归依迦叶。迦叶报言。汝勿归我。如我所归无上尊者。汝当归依。婆罗门言。不审所归无上尊者。今为所在。迦叶报言。今我师世尊。灭度未久。婆罗门言。世尊若在。不避远近。其当亲见。归依礼拜。今闻迦叶言。如来灭度。今即归依灭度如来及法.众僧。”——《长阿含经》
  2、舍利弗尊者不接受他人皈依
  梵志陀然欲皈依舍利弗尊者,尊者不受,令其皈依佛陀和比丘众。
  例如:
  “舍梨子。我从今日始。舍端正妇。自归尊者舍梨子。尊者舍梨子答曰。陀然。汝莫归我。我所归佛汝应自归。梵志陀然白曰。尊者舍梨子。我从今日自归于佛.法及比丘众。”——《中阿含经》
  3.阿难尊者不接受他人皈依
  佛灭后,某异学梵志欲皈依阿难尊者,尊者不受,亦令其皈依已经灭度的佛陀及比丘众。
  例如:
  “佛般涅槃后不久……异学梵志白曰。我今自归于阿难。尊者阿难告曰。梵志。汝莫自归于我。如我自归于佛。汝亦应自归。异学梵志白曰。阿难。我今自归于佛.法及比丘众。”——《中阿含经》
  南传佛教的这种要把自己完全的舍施给教授“业处”阿阇梨的教法,是赤裸裸的神化阿阇梨、控制信徒的邪恶之说,行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鉴别。像法时期,邪师说法,如恒河沙,并非所有打着原始佛法、上座部等旗帜的教团就是真正的僧团,其所传授的就一定是真正的佛法。佛法精奥,失之毫厘则谬以千里,为珍惜法身慧命,必须依佛陀的南北传诸部《阿含经》及诸部《律藏》认真的分辨、抉择,庶几可以无过矣。

(责任编辑: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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