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鉴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9034|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法轮功也有潜规则

[本贴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7-23 15: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这个各行各业都爆出潜规则的年代,法轮功也不例外,而且其中五花八门千奇百怪热闹非凡一点也不亚于星光灿烂的娱乐圈,以下稍微列举一二,欢迎各位继续补充:

一、认真地、不露声色地做好“三件事”,但牢记做是这么做,结果千万别当真。这是行为潜规则。

二、说话都要往大处说,话说不大,就没人会注意。比如,宣称“三退”已达6千万,这数字够大吧,信不信由你。这是语言潜规则。

三、李洪志大师的喜好,就是所有弟子的喜好,即喜好着大师的喜好,幸福着大师的幸福,快乐着大师的快乐,否则就是“叛徒”。这是思想潜规则

四、如果哪个弟子的愿望实现不了,最好也最常见的借口就是“你残留有‘常人’的执着心”。这是向内找潜规则

五、所有宣传的事例不能太具体,最好回避姓名和地址,越模糊越好,这是法轮大法对模糊数学的妙用,模糊到常人不能检验证明就是高明。这是模糊潜规则。

六、对自己有利的东西多宣传,金粉能往脸上贴多少就贴多少,好事都是自己做的,不是自己的,创造条件也要变成自己的。这是夸耀潜规则

七、中国政府不允许大法发展,那好,脏水都往政府身上泼,坏事都是政府干的。这是抹黑潜规则

八、支持大法的就会得善报,这善报不管编得多荒唐离谱大法弟子都敢往明慧网上贴反对大法的就给他编个恶报,他三亲六眷七大姑八大姨的生老病死都是恶报材料。这是善恶报应潜规则。

九、嘴上说的,都是不需要负责的;网上编的,都是糊弄外国人的。这是说与看的潜规则。

十、对干扰破坏大法的“魔”,一律发正念诅咒他们。虽然所谓的“魔”一点感觉都没有,没事儿,咱自己心里舒服就行了。这是自我安慰潜规则。

十一、常人的偏见就是大法的正见,大法的理与常人是反的。但注意这里的“常人”仅限中国大陆,西方友好国家的“常人”除外,虽然他们的理也和大陆“常人”一样。这是正见潜规则。

十二、只要对法轮弟子有利,假的可以说成真的,无非多说几遍;反之,只要我们众“神”一词,真的也可以把它说成为假的。这是真假潜规则。
2#
发表于 2010-7-23 17: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呵呵,这一打潜规则应该作为大法弟子的准则,建议李某人将其收入“法轮大法修炼者须知”。
另,法轮功媒体宣称,“三退”人数已超过7千7百万了,6千万的数字太小啦!
3#
发表于 2010-7-23 19: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7-23 18:30 发表
什么呀,难道佛书上不是这么说的吗!佛书上不是经常说心诚则灵之类的语句吗,那么你的第四条也是在质疑佛书了。


确实如此,那些满脑子邪见的邪教信徒根本无法分清真伪、正邪、善恶,邪教魁首说佛教、佛经怎么说了他们就都信以为真,自以为是、想当然的东西也都误认为是佛经上的东西,而真正的佛经到底讲了些什么他们反倒一无所知,真是可怜啊。
4#
发表于 2010-7-23 21: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7-23 18:30 发表
什么呀,难道佛书上不是这么说的吗!佛书上不是经常说心诚则灵之类的语句吗,那么你的第四条也是在质疑佛书了。

  不知这位拜的是哪门佛?是不是只要自称是佛的你都拜?李洪志说:“其实释迦牟尼佛讲过我们的事,也讲过我过去的事,有的有记载,有的已经没有记载了。”你能说出释迦牟尼佛讲过李洪志过去的哪些事吗?
匿名
5#
匿名  发表于 2010-7-23 21:23

回复 1# 的帖子

这个好像应该是法轮功粉丝们的嗜好。把这些嗜好与所谓的潜规则等同起来,也确实很有意思。
6#
发表于 2010-7-24 21:32 | 只看该作者

有钱支持着,管它是真是假,总要发挥作用。

听说美国又给法轮功拨了一笔不少的经费,说是专门让他们研究如何攻克中国的防火墙。我觉得这些练法功的人都是一些卖国贼!唯美国的利益为准,攻击自己的同胞!丑态百出!一群狗奴才!该杀!
7#
发表于 2010-7-25 07: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东风新雨 于 2010-7-24 21:32 发表
听说美国又给法轮功拨了一笔不少的经费,说是专门让他们研究如何攻克中国的防火墙。我觉得这些练法功的人都是一些卖国贼!唯美国的利益为准,攻击自己的同胞!丑态百出!一群狗奴才!该杀!

此行值得质疑与批驳指责,但是,文辞言语更需要阁下认真考究。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26 22:15 , Processed in 0.192681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