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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做“常人”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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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6 21: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08-16  来源:凯风网  作者:叶 枫

    http://www.kaiwind.com/kfgc/201008/t116095.htm

  做个“常人”好不好?大法弟子们当然是嗤之以鼻,因为跟随“师父”修炼能够成佛成仙、实现“圆满”。而“常人”是“宇宙垃圾”,面临“淘汰”、前途未卜。真有这么糟吗?我看不然。其实做个“常人”挺好,就连“师父”也会时不时的给“常人”许多好处。弟子们不信?且听我细细道来——

  做“常人”可以请“师父”出手“治病”

  大法弟子都知道,“师父”是不给弟子治病的,因为“师父”说大法弟子们得的不是病,而是“业”,只要消去“业”,弟子就能够体健身轻。不过“消业”之苦只有弟子们自己明白:不能打针、不能吃药、不能求医,甚至连“病”字都不能想。吃尽了苦,受尽了罪,几年“修炼”下来,不但身体没变强健,反倒落得面黄肌瘦,病入膏肓。这还是轻的,如果一不小心没熬住,就连小命也会搭进去。弟子们不禁感叹:想要祛病为啥就这么难?

  难吗?“师父”给“常人”看病却是“伸手不凡”:“有许多学员过去看见过我给常人治病,我根本就不需要动手的。我瞅瞅你就好了……基本上是手到病除,不管是什么。常人什么病我都能治,也都能治得了。”(《洛杉矶市法会讲法》2006年3月26日)概括起来,“师父”给“常人”“治病”的特点就是:时间短、方法奇、代价小、痛苦轻、手到病除。如此好事却只惠及“常人”而不关照大法弟子,真是让人怀疑。大法弟子们要不也考虑考虑做个“常人”?咱也不图什么成佛成神,只要求“师父”把病治好,然后在这“常人”世界快乐逍遥岂不惬意?

  做“常人”更容易实现“圆满”

  “圆满”是大法弟子们的终极目标,可实现“圆满”却并不容易:要“修炼”、要“正法”、要“消业”、要做“三件事”……

  最近“师父”在《再精进》中还增加了一条——要“无条件的服从第一协调人”。

  即便是这样,“圆满”还是遥遥无期。因为“师父”经常“改变”“圆满”的时间,一会从二年推到十年,一会又把“十年”推到“最后”,一会又从“最后”推到“最后的最后”……“师父”曾承诺每个弟子都能“圆满”,可怎么才能圆满、到底什么时候“圆满”?

  可做个“常人”实现“圆满”似乎很容易!“师父”是这样说的:“大法弟子,我给你们讲一个道理,一个常人在这种对大法弟子迫害的今天能够做了大法弟子做的事,这个人一定成神,即使他是常人都没修炼。”(《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2005年12月1日)“在这个期间为大法做了好事的常人,就在这个关键时刻,这个人都可能圆满成神” (《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2004年1月21日)“如果一个普普通通的常人……告诉另外一个常人,你不要迫害法轮功,法轮功怎么好怎么好……那么在法正世间中,他还可能得法……就是那个普普通通的常人,我想都得圆满。” (《美国佛罗里达法会讲法》2002年1月6日)

  如此说来,做个“常人”连实现“圆满”的标准都降低了。既然如此,还做什么大法弟子呢?反正作“常人”也能实现“圆满”,何必苦苦折腾自己呢?倒不如一面舒服得过着“常人”滋润的小日子,一面再时不时帮“师父”喊上两嗓子,“常人”的精彩生活享受得到,来世的“法轮世界”也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一举两得岂不妙哉?

  做“常人”可以成为大法弟子的楷模

  大法弟子抛家舍业在法轮功组织中混不容易,可“师父”向来喜怒无常,稍不满意不是“棒喝”,就是“大审判”,让弟子们每天总过得胆战心惊。“师父”要求“严”,可如果天天被“师父”骂,总难免会让弟子伤心。“师父”反复叫弟子们“去人心”,可能这也许属于“去人心”!

  做个“常人”又会怎么样呢?做个“常人”不但能受到“师父”的夸奖,而且还能成为大法弟子的楷模。李洪志讲过,“常人”的经验弟子们要学习:“特别是近一两百年来,这种公司形式在运转中证实它是可行的,这也算是常人的经验,那我们为什么不能够按照那样去做呢?”(《在大纪元会议上讲法》2009年11月10日)

  李洪志还讲过,“常人”的方法弟子要借鉴:“在常人社会中那些个大媒体,无论从管理上、经营上,那真的是值得你们借鉴。” (《在大纪元会议上讲法》2009年11月10日)

  最令人羡慕的是,“常人”的做法能得到“神”的认可:“经营中人们都用这样的方式,就说明它是符合人们需要的,说明神也许可这种社会方式的。” (《在大纪元会议上讲法》2009年11月10日)如此多的荣耀都白白给了“常人”,弟子们如果想要早日出头,还不如先做“常人”!

  做“常人”能受到“师父”的曲意迎合

  可能是因为金融危机的缘故,“师父”近来老是在讲“项目”,原来“师父”的日子不太好过,兜里的钱也不多了。怎么办?求助“常人”社会,讨好“常人”出钱看法轮功的“神韵”是其中的一招。可怎么讨好呢?当然还是大法弟子打头阵:

  “常人”喜欢看什么,“师父”就让弟子们报道什么:“当然作为媒体来讲,很可能是常人喜欢这东西,不报也不行……对于大家都喜欢的新闻可以这样做,除非迫害结束了、大法弟子办的媒体完全成为了社会媒体的时候.”(《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2009年8月15日)

  “常人”好奇什么,“师父”就叫弟子编造什么:“常人都能做好,你们做不好?你们报道的东西都是常人愿意看的、别人不敢报的、收看的人都喜欢的,你们还做不好?”(《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2009年8月15日)

  “常人”喜欢听什么,“师父”就叫弟子撰写什么:“特别是你们要救度的是常人社会中的众生,那么你们就要更接近于常人社会,能使常人社会的民众都来喜闻乐见你们的媒体,那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2009年8月15日)

  同样是人(虽然弟子们将来可能成“神”,但目前还是人),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做大法弟子就要低三下四的听“师父”指挥,给“常人”拍马屁。而做“常人”就能翘起二郎腿对法轮功的媒体指指点点,不高兴了就干脆换台、换报纸、换网站。一面是做爷爷,一面是装孙子,难道这就是“师父”所说的“福报”?

  做“常人”好处多多,限于篇幅,笔者不再赘述。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种种的好处可不是笔者生编硬造的,桩桩是“师父”所给,件件是“主佛”所赐。

  大弟子们,“师父”说你们是“走在神路上的人”,可如此看来你们还不如“常人”,是该细细思量的时候了!


【责任编辑:舍得】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10-8-17 22: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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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17 00:04 | 只看该作者

俺补充两条好处

  做“常人”对李洪志可以直呼其名

  人的名字就是给人叫的,但李洪志在大法弟子对他的称呼上另有要求。相比之下,李大师对“常人”就“宽厚”得多。他是这样说的:“人们叫我什么都行,你叫我名字,叫我老师,叫师父,什么都行,师父不挑。但是呢,你真是大法弟子,你直呼叫我名字不行。常人叫我名字没有关系,他怎么叫都行。大法弟子要叫师父呀、叫老师啊。”(《美西国际法会讲法》2005年2月26日)

  如此看来,做“常人”是很自在的,想叫他啥就叫啥,爱咋叫就咋叫。不仅可以叫李洪志大名,而且可以叫他小名。也就是说,人们高兴时可以叫他李大师,不高兴时可以叫他小来子,咋叫他都不挑。

  而对大法弟子来说,不仅要叫师父、叫老师,而且在引用他的话时要加上“李老师说”。“你真是大法弟子,你直呼叫我名字不行。”这样的清规戒律也只能用来控制大法弟子,但如今,真正的大法弟子还剩多少呢?


  做“常人”可以不被“李法身”缠身

  一个李大师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计其数的李法身们。好在李法身不管“常人”:“我的法身多的不能用数字来计算,数不过来。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当然我们只针对修炼人起作用。不修炼的人,社会的事情,我们不管。所以你修炼,只要一动念,我的法身就知道。”(《悉尼法会讲法》1996年)


  不仅大法弟子一动念,“李法身们”就知道,而且“李主体”还搬来另外空间的神,吓唬“将成神”的神:“你要想什么,你还没有想出来的时候就知道你要想什么,你要做什么,看的是清清楚楚。人觉的自己思想中想什么别人不知道,也只能是骗常人,却骗不了神。”(《美国西部法会讲法》1999年2月21日)


  相比之下,做“常人”是很爽快的,没有这些精神控制的东东,自然也就没有被鬼缠身的烦恼。许多原大法弟子回到“常人”中来后有一个感受,那就是思想轻松了。……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10-8-17 00:08 编辑 ]
3#
发表于 2010-8-19 14: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做常人的最大好处是:洗澡、就寝、体检、上卫生间等不必那么紧张和别扭喽,用不着胆战心惊、提心吊胆、环顾四周地顾忌法身观瞻偷窥啦!这比较“根本”呦。
匿名
4#
匿名  发表于 2010-8-19 21:59
原帖由 巴人 于 2010-8-19 14:24 发表
做常人的最大好处是:洗澡、就寝、体检、上卫生间等不必那么紧张和别扭喽,用不着胆战心惊、提心吊胆、环顾四周地顾忌法身观瞻偷窥啦!这比较“根本”呦。

你太有才了,可讲到昔日以及目下女弟子的心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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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1 09: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巴人 于 2010-8-19 14:24 发表
做常人的最大好处是:洗澡、就寝、体检、上卫生间等不必那么紧张和别扭喽,用不着胆战心惊、提心吊胆、环顾四周地顾忌法身观瞻偷窥啦!这比较“根本”呦。

  呵呵,您增加了一条做女常人(不知是不是新名词)的好处。
  对于女弟子来说,“胆战心惊、提心吊胆、环顾四周地顾忌法身观瞻偷窥”那都是徒劳的,因为“李主体”说了,人的眼睛看不到另外的空间。而在另外空间里的“李法身(男法身)”们看常人所在这个空间,却“看的是清清楚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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