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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脑袋与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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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8-31 2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08-31  来源:凯风网  作者:奕 木
  [url=http://www.kaiwind.com/kfgc/201008/t116962.htm]http://www.kaiwind.com/kfgc/201008/t116962.htm[/url]
  
  “师父”新“经文”《再精进》有那么一句铿锵有力的“雷人”豪言——“真的不行师父负责!”

  好一个“真的不行师父负责”!古代立军令状也不过如此。譬如马谡给诸葛亮立的军令状用现在的话说:“街亭失守我马谡负责!”结果这一负责果真把脑袋给弄丢了。一般人没有十足的把握是不表这个态的。虽然这负责二字是长在脑袋上的嘴里嘣出来的,但“真的不行”惹出麻烦来了往往负责的是屁股甚至直接危及到脑袋。

  屁股又称臀部,常被民间裁缝称之为“殿部”,无伤大雅,指的部位一致。人这一辈子,从来就是脑袋惹事,屁股挨揍。小孩顽皮犯了错,大人们竖眉一喝“打屁股!”本来是脑袋犯浑但倒楣的却是屁股;道貌岸然的大人们犯了错,皇上一发威,拖出宫外扒开裤子,打得屁股皮开肉绽,称之“庭杖”。即使位极人臣的曹操犯了军规,本来是要砍头的,也找了个离脑袋最近的头发代过。可见脑袋是很狡猾的,一旦夸下海口惹是生非造成了恶果,负责的往往是屁股。这大约也算中国的“国粹”之一。

  那么“师父”是如何处理脑袋和屁股的关系呢?

  一般人眼里,脑袋是脑袋,屁股是屁股,错乱不得,绝对不能把自个儿当脑袋,把别人当屁股使唤;更何况“师父”与弟子之间情同父子,“父慈子孝”此乃千年古风。不然残局难收,“后果很严重”!但在“宇宙主佛”那里,一切都移风易俗:“师父”是脑袋,弟子是屁股。

  纵观法轮功的发展史,历来是“师父”吹牛,弟子“买单”,惹祸的是“师父”脑袋,受罚的是成了屁股的弟子。

  1992年,李洪志开始贩卖法轮功。反复整理后出版的《转法轮》是法轮功的经典。在开篇的第一句话就是振聋发聩的“负责”承诺:“我在整个传法、传功过程中,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学员负责,……”言下之意,他传法传功是具有高度负责精神的,一切后果他都负责!

  接着又在负责问题上信誓旦旦:“来学我们的功,只要你想学,那么你就来学,我们可以对你负责任,”“要对大家负责任,能够承担起这个责任。”“往高层次上传功,不这样带你不行,那就等于不负责任,乱来了”。此后在各种场合各类讲法中,更是言之凿凿语之铿锵地保证负责到底。

  那么他果真对传法传功的后果负责了么?1996年7月24日,新闻出版署向各地发出了《关于立即收缴封存<中国法轮功>等五种书的通知》,对《中国法轮功》等5种书籍做出收缴、停售、封存的处理意见。1996年11月,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注销了“法轮功”的会员资格。李洪志眼看着法轮功邪教在中国已无立锥之地,“法轮大厦”即将塌陷,要负责任的时刻真的要来了。于是,一方面鼓励弟子“你们最大的最大的事情就是能够给我们学员创造一个不受干扰的、一个稳定的环境修炼,这就是你们最大的责任”。(《长春辅导员讲法》)因而法轮功弟子为了创造这个“修炼环境”,在全国展开了一系列的围攻、示威、游行活动;一方面为推卸责任丢下弟子逃跑国外而积极准备。“1997年,李洪志开始办理赴美手续。1998年初,他带著妻子、女儿抵达美国,随即就以令人震惊的速度拿到了‘绿卡’,定居在美国纽约长岛,而且在亚特兰大安了一个家”(康晓光《法轮功事件全透视》)

  更为恶劣的是:通过电话等通讯手段,李洪志于1999年4月22日左右发布了“只有听师父的话到中南海练功,才能长功、‘消业’”的通知,25日组织了数万人围攻中南海,27日李洪志看残局已定,立即脚底抹油开溜,从香港坐飞机跑到澳大利亚的布里斯班去了。扔下弟子不管,让跟随“师父”奔波多年的弟子们挨板子——受到法律的惩戒!而当脑袋的“师父”却在国外豪宅里享受着本应该给屁股享受的沙发柔软。

  此后逐渐查明,法轮功导致修炼者自杀、自焚、杀人、敛财等等一系列罪行和严重后果,李洪志却从来不负责。反而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凡修炼法轮大法者,要严格遵守各自国家法纪,任何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行为,都是法轮大法的功德所不容许的。违反及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自己负责。”(《法轮大法修炼者须知》)一方面鼓动弟子违法乱纪,一方面又抛出“搞出事来了关我屁事”的流氓语言。这等自己的脑袋惹祸,把弟子们当屁股的事也只有“小来子”(李洪志小名)干得出来。

  脑袋如此把屁股当屁事,屁股们虽然有脑袋承诺的诸如“圆满”之类的沙发,甚至把沙发抬进车里变成轿车之类的诱饵,但“父不像父”的做派也难免心生怨气。于是屁股们纷纷占“项目”为王,根本不听脑袋的调遣。在这次《再精进》讲法中,作为脑袋的李洪志无可奈何地说道:“但是那个东西不能随便动,主要负责人是绝对不能随便动的。如果他没有那么大的错误,他没有走向反面,那绝对是不能动的”。其实是根本动不了项目负责人,这也是弟子们的无奈之举——既然脑袋发晕,把屁股当屁事,那屁股也就要坐错位子,准备请脑袋搬家。因为自古以来为屁股坐错板凳而脑袋搬家的不计其数。也算是屁股对脑袋一贯李代桃僵作法的报复行为。

  所以,屁股和脑袋实则是唇齿相依唇亡齿寒,争斗不得。问题是法轮功的脑袋和屁股本来就不长在一个人的身上,那么脑袋把屁股当屁事就成了必然,再说遇着了那“小来子”这样的小无赖作脑袋,唇亡齿寒也是必然。至于屁股们自己当脑袋的事,那就不属于臀事了。

  我想,这次“师父”《再精进》中“真的不行师父负责”这句话,看来真是屁话了,还是与臀部有关。

【责任编辑:舍得】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10-9-2 21:53 编辑 ]
2#
匿名  发表于 2010-9-1 09:04
如果现在还有人跟着李洪志屁股后面跑,那这些人根本就没有脑袋
3#
发表于 2010-9-1 20:38 | 只看该作者
“师父”是脑袋,弟子是屁股
精辟!
如果没了屁股,脑袋会不会坐立不安呢?
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 21: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路过打酱油 于 2010-9-2 20:38 发表
“师父”是脑袋,弟子是屁股
精辟!
如果没了屁股,脑袋会不会坐立不安呢?

如果没了屁屁(以下简称PP),脑袋怎么能坐得下来呢?“师父”原本就不想让弟子有脑袋的,只想让他们长着PP替他挨板子。殊不知,PP除了挨板子外还有一个功用,那就是占位置。当然法轮功的皇位都让李大师的亲戚、心腹占去了,俺说的是占去法轮世界的名额位置。好在那“白日飞升”不是坐火箭,用不着PP。
5#
发表于 2010-9-1 22:01 | 只看该作者
有个问题想问各位大贤:1996年法轮功的书籍就开始被查封,那为什么三年之后法轮功才被取缔呢?
匿名
6#
匿名  发表于 2010-9-1 10:22
原帖由 反法轮斗士 于 2010-9-2 22:01 发表
有个问题想问各位大贤:1996年法轮功的书籍就开始被查封,那为什么三年之后法轮功才被取缔呢?

这就要从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法轮功当时的整体行为表现、还有国际环境、人员因素、不同看法等方面综合考量评估了,也确实是一句两句说不清的问题。
匿名
7#
匿名  发表于 2010-9-2 15:13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10-9-1 21:51 发表

如果没了屁屁(以下简称PP),脑袋怎么能坐得下来呢?“师父”原本就不想让弟子有脑袋的,只想让他们长着PP替他挨板子。殊不知,PP除了挨板子外还有一个功用,那就是占位置。当然法轮功的皇位都让李大师的亲戚、心腹占去了,俺说的是占去法轮世界的名额位置。好在那“白日飞升”不是坐火箭,用不着PP。

正常人是脑袋决定屁股,“修炼人”则是屁股决定脑袋。
8#
发表于 2010-9-2 19:12 | 只看该作者
“纵观法轮功的发展史,历来是‘师父’吹牛,弟子‘买单’,惹祸的是‘师父’脑袋,受罚的是成了屁股的弟子。”

脑袋尽管吹,屁股屡受罚,屁股脱离了脑袋,脑袋将如何?
9#
匿名  发表于 2010-9-2 21:04

回复 10# 的帖子

原帖由 反法轮斗士 于 2010-9-2 22:01 发表
有个问题想问各位大贤:1996年法轮功的书籍就开始被查封,那为什么三年之后法轮功才被取缔呢?

我想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发展演变过程。从1993年4月起,李洪志开始结集出书,声称法轮功绝非气功,而是远远高于气功的宇宙大法,即由初期的“传功”转变为“弘法”,目的还是为了诈骗钱财,神化自己。1996年7月24日,新闻出版署发出的《关于立即收缴封存〈中国法轮功〉等五种书的通知》,是根据新闻出版署《关于不得出版宣扬愚昧迷信的图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认定《中国法轮功》等五种书借传授练功之名,宣扬迷信及伪科学,遂决定立即予以收缴、封存的。再往后,法轮功的性质发生了质的变化,所以民政部才依法取缔它的。(陈景远)
匿名
10#
匿名  发表于 2010-9-3 00:08
原帖由 金戈铁马 于 2010-9-2 17:20 发表
群众形容那些法轮功习练者是“两眼直勾勾,拿个塑料兜”

这是2000年以后,当时北京警方告知民警肉眼简单“识别”法轮功粉丝的一段顺口溜:
脚穿旅游鞋,手拎小布兜,两眼直勾勾,走路嗖嗖嗖。
11#
发表于 2010-9-3 0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 的帖子

像三只手 :lol :lol
12#
发表于 2010-9-3 11:18 | 只看该作者
负责?当如此多的DF弟子遇到生活困难,健康问题的时候,负责的李大师,你在哪里?
13#
发表于 2010-9-3 12:5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9-3 10:00 发表
火车太挤,厕所都挤了5、6个人,李洪志实在憋不住了把屁股从车窗伸出去大便,站台上带红袖套的大喊:头手不要伸出窗外那个吃油条的胖子

这种帖子易引起大法弟子的逆反,还是把它删了去吧。请谅解。
14#
发表于 2010-9-3 13:51 | 只看该作者
这里的讨论虽然涉及屁股,但不能有这么恶心的词句。
15#
发表于 2010-9-8 21:0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写的好啊 再次生动揭露了大师的邪恶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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