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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李洪志关于不要捐款给大陆的经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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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0 07: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急需李洪志关于不要捐款给大陆的所有经文出处,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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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0 12: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1# 的帖子

  没听说李洪志有“不要捐款给大陆”的言论,李洪志从中国大陆弟子身上搜刮钱财还来不及呢,哪会捐款给大陆。现列出我评明慧编辑部《师父从来不让集资》文章时搜集的李洪志有关集资言论,供参考。题目可叫做《李洪志从来不让集资吗?》 
  明慧编辑部继4月26日抛出《继续走好大道无形的路》这篇文章后,又于5月7日炮制了一篇题为《师父从来不让集资》的文章。文中信誓旦旦地说:“即便是正法修炼时期,无论大陆还是海外,各项目都不允许集资。国外项目更不会在中国大陆集资。对此师父有明确规定。师父也从来没让任何人去集资。”斥责那些“被特务带动着参与所谓‘集资’的学员”“打着师父的名义干坏事。”李洪志果真从来没让任何人去集资吗?答案是否定的。
  李洪志有关集资的言论:
  在2006年洛杉矶市“法会”上有弟子提出对捐款、集资应该怎么把握?李洪志回答说:在九九年“七•二○”以前“我对集资是完全杜绝的,不准向学员去征收资金,也不允许象其它宗教那样去向社会去征集资金,这些事情咱们都不做的。”可是从九九年“七•二○”以后,“这个情况就出现了一个变化。大法弟子讲真相救度众生都需要资金,个人的收入是有限的,这场迫害持续的时间又长。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很多资金揭露迫害,最起码大家印传单就得需要资金去印。大法弟子办的电视台、电台、报纸都需要资金。还有许多事情、许多项目都得需要。在这种情况下,我和一些项目负责的大法弟子讲过,我说我们只能从各个国家的政府,或者是各种基金会,或者是大的企业,去请求赞助来做这件事情。”对于有一些民众“主动要赞助一些钱”给学员怎么办?李洪志说:“我还是这样说,尽量不去向民众征集资金,不要这么做。真有主动给的,那要了也就要了,用在最需要又缺资金的地方吧,只能说是这样。我不主张做,但是真的非要给的,有的时候你不收他还觉的你怪怪的,那就收了吧。有时你们做的事情得叫他们理解才能救度了他,所以真有这种情况那就收了吧。”
  还是在上述会上,有弟子问道:“我们本地的媒体大纪元时报出现较大资金困难,这种情况下可否在参与媒体的弟子中以集资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李洪志回答说:“在初期传法的时候我是绝对不允许征集资金的。在后期很难的情况下,我都一直不同意从大法弟子中征集资金。其实每个大法弟子都在用自己的收入证实着大法,了不起。这不是征集,这是自己发自内心的,这是威德。如果采用那些宗教的做法,我总觉得有损于大法,所以我就一直不这样做,也不叫大家这样做。没有征集资金,可是大家都在自己主动的做,前则是被动的,后则是发自内心的,大法弟子在证实法,威德是他们自己的。那我征集资金做的事,那威德不是大法弟子的是我的。大家尽量不这样做。实在有困难的,那就还是跟个别有能力的学员说一说吧。”
  李洪志在2003年大纽约地区“法会”上说:“到今天为止,这一切已经快结束了,我们没有拿过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政府、任何一个组织、任何一个公司的一分钱,我们所有的事都是大法弟子拿自己的工资收入、拿自己的所得在做。”“即使这样我告诉大家,你们也不能够对靠工资收入生活的学员征集资金。原则是不能在学员中征集资金,这话我早就说过。大法弟子中有做生意的、有的钱稍微多一点的,他们自愿拿出来做点事是可以的,但要注意分寸。我们一般的学员自己在证实法中用自己的收入在做,这个原则上都没有问题,都没有什么说的,因为拿自己的收入证实法、救度众生,那是威德。大法弟子共同在特殊的情况下做一些事情,比方说你们要成立媒体公司啊等等,共同积累一点资金去做,这个原则上也没有什么错的,因为这不是大法在做什么,是大法弟子们自己在社会上成立的公司,那是社会工作,是大法弟子自发组织起来在做,不是大法本身在做。当然,大法弟子在创造讲清真相的便利条件。可是即使这样,我告诉大家,也不能随意的去向一般学员征集资金,这一点已经定死了。至于说富裕一点的、生活又不受任何影响的,拿出一点做大法的事情,这不在我说的情况之内,因为毕竟是个别的。我从来没有叫你们征集过什么会费啊、象宗教一样去要钱啊,这都不能做。”
  李洪志关于“经济实体”和“挣钱”前后矛盾的说法:
  “我们想要真的修炼,想要提高,想要做这件好事情,我们就不能把它搞成经济实体,也不能搞成象单位一样,大家千万注意这个事儿。”“你要是搞钱,用它来挣钱,那么就完全破坏了这个法,因为法是度人的,不能够利用来经营、经商。”(《广州对全国部分辅导站站长的讲法》)
  “大纪元是一个集团公司”,“怎么样管理好,真的使它能够立足于常人社会、良性循环,我想在这方面你们就借着这个会好好研究研究。真的把它办成一个坚固的实体、能够经营的很好,而且参与的大法弟子能够在这里解决生活问题,又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在这里,使它在证实法与救度众生中更有力,这才是我想要的。参与的人能够解决工资问题,这是你们下一步要做的了,不能只满足于打平。当然那些还在赔钱的,我想你们真得下下功夫努力了,总不能老是落在后面。”(《在大纪元会议上讲法》)
  你们也应该尽量的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这种形式来办自己的电视台。要想办好,那你们还真得想想办法正规管理,走上良性循环,考虑考虑经营的问题。(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
  大家想过大法弟子办的媒体难不难吗?你们不参与的不知道,维持这个电视台,维持这个报纸啊,维持媒体的费用很紧。大家一直想使媒体广告有个突破,能够达到良性循环。这也是我的愿望,也是所有办媒体学员的愿望,也一直在这方面努力。办新唐人电视晚会,能够赚点钱这不是好事吗?(《2006年洛杉矶市法会讲法》)
  李洪志关于“赞助”前后矛盾的说法:
  不管别人多有钱,多想为法轮功赞助我们也不要。为什么?因为你存了钱,那么别的辅导站是不是也能存钱?所有的辅导站都存钱了,将来搞起来一牵扯到钱的问题,人心就要变,所以咱们就是不搞。(《广州对全国部分辅导站站长的讲法》)
  整个艺术团现在全体人员几百人,各地演出的费用,开工资是不够用的。也想去拉赞助,专门设置神韵办公室,专门去找政府、找企业去找赞助,因为其它艺术团也是这么做的。这个事做的很不容易的。你们别看他们见点儿经济效益,那个还远远不够用哪。(《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
  “咱们法轮功研究会做任何事情都经我同意了他们才做的。以各种名目私自去搞的,那都不行的” (《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讲法》)
  由以上可以看出,李洪志若直接说他从来不让集资,显然底气不足,只能通过明慧编辑部发声。为什么“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的宽松”李洪志却对有关“人心泛滥”的学员所干之事如此暴跳如雷,甚至用上了“欺师灭祖”这样严厉之词?分析其原因:一是法轮功的资金管理出了问题,学员所集之资没有划入李洪志的帐户,没有记在李洪志的名下;二是警告那些“打着海外大法弟子证实法项目的名义”、“打着大法师父的名义、打着师父家人的名义” 干坏事的人;三是用“捐款”名义来规范学员的集资行为。
  “正法度人不取费用”?法轮功主要媒体、项目的集资情况:
  新唐人电视台的网页上专设了捐款赞助栏目,捐助的项目有新唐人文化演出或活动、自由卫星平台计划等。《希望之声》、《神洲電影制片厂网站》、《大纪元网站》、《看中国时报》等均有“支持我们”的栏目和“请捐款支持”的字样。……
3#
发表于 2010-10-20 15:40 | 只看该作者

明慧网“秒杀”明慧编辑部文章,自破法轮功栽赃“特务”的谎言

  明慧网于9月29日发表编辑部文章《关于新西兰窦金梅长期诈骗学员资金的问题》(下称《窦金梅》一文),随即自我“秒杀”。明慧网“自宫”编辑部文章为哪般?
  明慧网编辑部曾于5月7日发表《师父从来不让集资》,将法轮功内部的乱法集资行为栽赃给所谓的“中共特务”,胡说“‘集资’……等等,都是特务干的,都是特务在背后操纵”。可时隔不到半年,《窦金梅》一文却告诉人们,“长期诈骗学员资金”的窦金梅是货真价实的大法弟子,“已从中国大陆去新西兰”的窦金梅“常年以各种谎言,比如做大法项目、师父在山上用等等,从世界各地的学员中骗取金钱。仅2008年以来,可以确认的诈骗就已经超过15万美金(还不包括无法确认的其它具体金额)”,此外窦金梅“2008年回到哈尔滨后”,又“以各种名义从大陆学员的手中骗取了大约200万人民币”。《窦金梅》一文正文为1223字,没出现一次“特务”的字样(明慧网也知道,如果再说窦金梅是特务或被特务操纵,恐怕连鬼也不会信),而《师父从来不让集资》正文只有437字,却6次提到“特务”。如果“都是特务干的”成立,那至少在窦金梅事件上,是自扇了耳光。
可参见:
《明慧网秒杀“窦金梅事件”》http://www.kaiwind.com/flgct/201010/t118996.htm
《明慧网“自宫”编辑部文章为哪般?》http://www.kaiwind.com/flgct/201010/t119263.htm
《捋一捋窦金梅其人》http://www.kaiwind.com/flgct/201010/t119561.htm
4#
发表于 2010-10-20 15:42 | 只看该作者
提供两则李洪志的言论,他强调受灾的地区是没有大法弟子的地区和迫害大法弟子严重的地区。并说灾难是惩罚对大法犯过罪的恶人。看到这样的言论,有哪个大法弟子还愿意救助灾区灾民?

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
2005年11月5日
有弟子问:请师父谈谈当前世界上出现的各种自然灾害与正法進程之间的关系。
李洪志答:谈这些问题对常人社会比较敏感,我最好还是不谈,也没啥好处。大家看看现在社会这么复杂,人心变的这么不好,人类的道德行为这么不好,它能没有难吗?肯定会有难的。这还不完全是针对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来的,人的业本身也越来越大。当然其中也有针对大法的态度的因素在里面。再有就是发生灾难的地区都是没有大法弟子的地区,在中国大陆都是迫害大法弟子严重的地区

大法坚不可摧
2001年6月23日
 告诉大家,中国大陆上所有发生的一切天灾人祸,已经是针对那里众生对大法犯下罪恶的警告。如其不悟,真正的灾祸就将开始。目前所有对大法犯过罪的恶人,在对大法弟子所谓的邪恶考验中没有利用价值了的已经开始遭恶报,从现在开始会大量出现

[ 本帖最后由 提木叉 于 2010-10-20 16:07 编辑 ]
5#
发表于 2010-10-20 16:00 | 只看该作者
近两三年,发生在我们国家的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以及各个地方相继发生的特大洪水灾害等重特大自然灾害,都被法轮功邪教组织拿来作为他们的反动宣传工具,鼓吹世界末日、鼓吹“迫害报应说”,流祸天下。
在自己的国家和人民遭受如此深灾巨痛之时,这些无耻之人,全然没有半点人性,不知对灾区灾民体恤怜悯,积极救助,施与援手,反而借机大肆宣扬他们的一套歪理邪说,幸灾乐祸,妖言惑众,惟恐天下不乱。这是何等的灭绝人性,恬不知耻。望一切有识之士充分认清他们的丑恶嘴脸,揭露他们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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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0 17: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的帖子

  李洪志说:“发生灾难的地区都是没有大法弟子的地区,在中国大陆都是迫害大法弟子严重的地区。”他这句话本身就有矛盾,既然“发生灾难的地区都是没有大法弟子的地区”,如何成为“迫害大法弟子严重的地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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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0 17: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10-10-20 17:29 发表
  李洪志说:“发生灾难的地区都是没有大法弟子的地区,在中国大陆都是迫害大法弟子严重的地区。”他这句话本身就有矛盾,既然“发生灾难的地区都是没有大法弟子的地区”,如何成为“迫害大法弟子严重的地区”呢?


大概他的意思是说世界上其它国家和地区所发生的那些灾难,是因为这些地方的“人心变的这么不好,人类的道德行为这么不好”所以他们“肯定会有难的。这还不完全是针对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来的”。他们的“业本身也越来越大”。这些受灾的地区是没有大法弟子的。也就是说,李洪志摆明了讲,只要是受灾的,除了中国大陆外,都是因为他们人心道德非常不好,本身业太大的原因,所以也是活该。
请注意李洪志开头所说“谈这些问题对常人社会比较敏感,我最好还是不谈”。可他还是谈了,这真相应该且必须告诉美国政府,让他们受灾的地区人民好好检讨一下。

[ 本帖最后由 提木叉 于 2010-10-20 17: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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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2 19:56 | 只看该作者
051105和010623那些话是人说出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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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00: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反法轮斗士 于 2010-10-22 19:56 发表
051105和010623那些话是人说出来的吗?

  分别于2005年11月5日和2001年6月23日说那些话的应该还算人,因为他说过:“我没有说我是神,我没有说我是佛,世人尽可以把我当成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我所有做的一切也都是以人的方式在做”“而且是用人的语言。”但又不像人,因为他还说过:“你们人类认识的永远是相当偏离真相的一种认识。”然而这些话实在不像人话。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10-10-23 23:47 编辑 ]
10#
发表于 2010-10-24 00: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剑客 于 2010-10-20 07:54 发表
急需李洪志关于不要捐款给大陆的所有经文出处,谢谢大家!

楼主为什么肯定李洪志有“不要捐款给大陆”的言论?
既然楼主如此“急需”,为何发完帖四天来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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