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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消业”的女孩(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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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11-11 09: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个女孩,虽然她去逝已有十余年,但是我却始终难以忘怀。十几年了,时间并未冲淡我对她的无尽思念,我不知道她坟茔在何处,每每夜静更深时只能虔诚向老天祷告来祭奠一个消逝在十几年前花季少女的亡魂:愿世间永远不要有邪恶,不要再去欺骗和被骗,再不要有夭折的花季……。
素素是个非常阳光的女孩,她长的纯朴清丽,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宛如一泓澄清的山泉,笑起来喜欢抿着嘴用一只手半掩着,隐约露出浅浅酒窝特别招人喜爱。
我和素素相识是在北方一个偏远山区小镇,95年冬天我去那收山货住在小镇上一家破旧的旅社里,由于想在年关前把货发完好回家过年,连续几天没休息好结果累病了,先是发烧,后来又开始咳嗽。有天晚上咳嗽特别严重,一宿未能入睡。
素素是旅社服务员,当晚正好值班,天刚亮,她敲开我房门,给我端来一碗汤。我挣扎着想起身去接,她轻轻地摆摆手示意我别动,对我轻柔地说:“一个人出门在外,咋这不小心。”大概是看见我难受的样子不忍心再责备,转身把汤说到桌上 。“这是冰糖雪梨银耳汤,清肺、止咳、化痰,快喝了吧,早点病好了,可以回家过年。”
我感动地向她望去,素素也正温柔、关切地凝眸着我。我的心头不禁一漾,掩饰地移开了目光,内心充满感激。
“谢谢你,我也不想在这生病。”我眼圈开始发热,喉咙有点哽咽。
素素抿着嘴微微一笑:“我爸说生病的人前世负有罪孽,今生的病就是产生的业力,想“消业”“还债”得经过生病。”
她见我满脸地茫然和疑惑,又说:“这是法轮大法的法理,很高深,你不懂。”
“那你懂吗?”
她有点迟疑的看了看我,点点头,又轻轻地摇摇头。“我爸修炼法轮功,他懂。”
……
在素素的精心照料下我很快就康复了,我渐渐的爱上了素素总是想和她在一起,而她也喜欢和我聊天,有时候帮我洗洗衣服,常常要我给她讲讲山外边的新鲜事,能感觉到两颗年轻的心越来越靠的近。家里要我回家过年,一连摧我几次,只好依依不舍告别自己爱恋的女孩,想等过完年后再来向她表白,没想到这竟成了我的终身遗憾。
过完元宵节,我急不可待的回到小镇,旅社的老板告诉我素素得了阑尾炎,本来要住院手术,她父亲坚决不同意,硬是把素素给抬回家了。听到素素生病还被抬回了家,别提有多揪心,要了她家的住址,心急火燎的赶到素素家。
素素倦曲着身子躺着床上,皱着眉头,面色苍白,身体极其虚弱,头发蓬乱发着高烧,痛苦的呻吟着。屋子里她爸和几个男女同修正发“正念”。我心痛极了,冲上去抓住她的手,素素微微睁了下眼又慢慢闭上,嘴角动了动。我见她想说话,就把头伸过去,断断续续的听到:救救我,不消业,去医院,我想活。
“放心吧,我送你去医院。”我说完,来不及多想,伸手就抱起素素往门外跑。
“把她放下,不能去医院。素素现在是大法弟子,练功就能治病,去医院吃药、打针是把业力压了回去,不能治病。大师“法身无数”、“法力无边”会救她的。”她父亲和几个同修挡住我的去路,硬生生地素素抢走。
我急情之下赶忙给她父亲跪下“大叔,素素是阑尾炎,对现在的医疗技术来说这不是什么大病,要是不及时治疗会化脓穿孔,演变成败血症,最后也是能死人的。她可是你的亲生骨肉,求求您,送她去医院,救救她吧。不要相信什么“法身无数”、“法力无边”,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救她只能是去医院。”
可能是最后一句话,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刺激了他,他暴跳着,冲到我面前,用手指着我鼻尖,大吼道:“你个毛头小子懂个屁,我的孩子不用你操心,你给我滚,滚的远远的。”
我抱着他的腿,拼命的央求他,可是,最终被还是被那几个同修连打带拖扔出了门外,而后,任我怎样哀求,紧闭的大门再也没打开。
我不能这样的就放弃,我想到了报警,最近的报警点在小镇上。在那个年代通信和交通远没现在发达,没电话,也没车,只能靠步行。离开素素家天色已晚,加上自己路不熟走错了道,只到天亮才连滚带爬走完到小镇的20里山路,当我满怀希望带着警察回到素素家时,听到的是素素的噩耗,顿时天塌地陷,大脑一片空白昏到在地。
等我醒来时,已在医院躺了三天。那段落时间,情绪低落极了,到现在我都不知是怎么熬过来的。只到后来才听朋友说:
素素她爸做了个梦,梦中得到了大师指点,说素素是“妖魔”附体。为了除掉“附”在女儿身上的“魔”,使自己再“上层次”尽快“圆满”, 我被赶出素素家后,她爸就开始除魔,当着多名“同修”把女儿活活掐死。
一个美丽女孩就这样在被“除魔”、 “消业”中早早夭折,留下给我的只有无边的愤怒和无尽的思念和遗憾。
虽然事后她父亲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母亲也因失女之痛成了精神病。这仅仅父母的愚昧吗?表面上看好像是肯定的,但是如果没有李洪志,没有法轮功呢?!

[ 本帖最后由 微不足道 于 2010-11-11 10:50 编辑 ]
2#
匿名  发表于 2010-11-11 10:35
万恶的法轮功邪教!万恶的李红志大魔头!迟早会遭报应的!
3#
发表于 2010-11-11 12:06 | 只看该作者

被除魔了

这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个例子。早年在法轮功里被妖魔、被除魔的事情况很多。其中很被妖魔的人还是非常痴迷的练功者,只因他们谈了自己的修炼感受,被某些站长认为是干扰,就被当成魔,被批斗,被除魔。
4#
发表于 2010-11-11 15:47 | 只看该作者
  悲哀啊!素素的父亲声称,大师“法身无数”、“法力无边”,会救素素的时候,也许不知道李洪志得了阑尾炎也懂得若不及时治疗,会化脓穿孔,进而演变成败血症,最后可能导致死亡,因此赶紧住进医院接受阑尾切除术。李洪志为什么不给信徒们做个练功治病的榜样呢?
5#
发表于 2010-11-11 16: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素素的父亲好糊涂啊,对生病的素素,只听李洪志言,不观李洪志行。阑尾炎虽然不是重大疾病,但一旦耽误发展成化脓、穿孔就能危及生命,李洪志知道这其中的危险,不是住院切除阑尾了吗。素素的父亲在这点上为什么就不能向“主佛”学习,而是将自己的女儿送上了一条不归路。
6#
发表于 2010-11-11 18:3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李洪志被引渡回国,一定要以反人类罪起诉他,把他送上绞刑架!
7#
发表于 2010-11-12 16:0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6楼的,要把李洪志这个魔头带回来在全国人民面前公审,让大家看看他的丑陋嘴脸和真是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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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6 13:24 | 只看该作者
该死的邪法怎么会让父亲成为丧失天良的禽兽,真替素素感到悲哀,为什么让她碰到这样的父亲、碰到这样的邪法呢!
9#
发表于 2010-11-16 16:03 | 只看该作者
邪法横流,制造了多少凄惨故事,都是李洪志做的孽呀!
10#
发表于 2010-11-16 16:36 | 只看该作者
可惜我们已经不能在我们国内把李洪志怎么样了,更不要说当着全国人民公审他,因为对他来说我们已经不是“全国人民”,他已经入了美利坚合众国的贱籍贯。
11#
发表于 2010-11-16 16:42 | 只看该作者
畜牲尚且舐犊情深,虎毒尚且不食子,也不见残害同类。只有像这样被发轮功写法毒害、巫蛊的人才会做出这样人神共愤、天地同诛的行为,而且是集体性的。“法轮功”妖魔的地狱里,一群张牙舞爪的怪物已经吞噬了多少善良而美好的生灵!
12#
匿名  发表于 2010-11-23 15:49
如果编出个漏洞百出动人故事,不知是转化flg还是“增强”他们的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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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3 18: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11-23 15:49 发表
如果编出个漏洞百出动人故事,不知是转化flg还是“增强”他们的斗志

可以作个具体说明吗?
14#
发表于 2010-11-24 15: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11-23 15:49 发表
如果编出个漏洞百出动人故事,不知是转化flg还是“增强”他们的斗志

谁若想编故事,可以先找个杂志社联系一下。本论坛不是编故事的地方。
15#
匿名  发表于 2010-11-28 19:43

回复 13# 的帖子

1.95年末96年初还没人听说过“发正念”一词,
2.母亲掐死女儿的案例有一例,父亲掐死女儿的案例没听说过,如果真有其事,这是刑事案件,一定会作为邪教的罪恶公诸于世,公安也不会视而不见
3.
16#
匿名  发表于 2010-11-28 19:46
楼主煽情的功夫很高,引得几多怜花惜玉之泪
17#
发表于 2010-11-28 19: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11-28 19:43 发表
1.95年末96年初还没人听说过“发正念”一词,
2.母亲掐死女儿的案例有一例,父亲掐死女儿的案例没听说过,如果真有其事,这是刑事案件,一定会作为邪教的罪恶公诸于世,公安也不会视而不见
3.

这种质疑,不是没有道理。还有没有更多的质疑依据呢?

我也担心,有些人反邪,把它当成小说创作和神话大全——向法轮功媒体看齐了!!!!!
18#
发表于 2010-11-28 23: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11-28 19:43 发表
1.95年末96年初还没人听说过“发正念”一词,
2.母亲掐死女儿的案例有一例,父亲掐死女儿的案例没听说过,如果真有其事,这是刑事案件,一定会作为邪教的罪恶公诸于世,公安也不会视而不见。

1.主帖的故事情节在时间上确实有疑点,但其中并未提到“发正念”。李洪志最早提出“发正念”应该是在2001年12月29日:“大家知道我们都在定点清除邪恶,也就是说发正念。发正念这个词儿在过去是不这样叫的,过去就是神通,使用神通,佛法神通,常人叫功能。”(《美国佛罗里达法会讲法》)而他提出“除魔”的时间要早很多。1994年9月18日,李洪志在《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讲法》中说:“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了,这也是末法末劫时期的必然。”(《法轮大法义解》)
2.主帖里写到“事后她父亲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得请代发的楼主来解释并提供被制裁的细节了。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10-11-29 11: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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