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鉴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8428|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新加坡法轮功成员黄才华被判罚款(图)

[本贴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2-6 19: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kaiwind.com/kfxx/201012/t122157.htm

                2010-12-06   来源:凯风网   作者:余 军


  【凯风网12月6日消息,通讯员余军】11月25日,新加坡初级法院宣判,法轮功成员黄才华骚扰罪成立,连同其它三条未配合警局调查的控状,总共罚款5000新元。

  2009年7月3日,黄才华在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对面展示宣传法轮功的横幅,触犯新加坡《杂项罪行法令》以及《刑法》,被控“展示侮辱性文字”、“对看到的人可能造成骚扰”。

  2010年5月上旬,新加坡中央警署拘捕了黄才华等7名法轮功成员,原因是她们不听警方劝阻,坚持到鱼尾狮公园炼功,在街头摆展板、发送宣传法轮功的传单。







法轮功成员黄才华


  黄才华有犯罪记录。2006年11月30,黄才华因“展示侮辱性文字骚扰他人” 被判有罪,罚款1500新元。由于拒交罚款,黄才华被收监15天。

  黄才华吸取了上次拒交罚款的教训,在追加5000新元担保金后被保释。按照新加坡法律规定,黄才华如果拒付罚款,则以坐监5周代替。

  11月23日,法轮功成员蔡永水就因拒交6000元罚款,当庭被送进监狱,服刑6周。



【责任编辑:晓涵】

[ 本帖最后由 花非花 于 2010-12-6 19:08 编辑 ]

无标题.bmp (307.07 KB, 下载次数: 50)

无标题.bmp
2#
发表于 2010-12-7 17: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10-12-6 19:01 发表
  黄才华有犯罪记录。2006年11月30日,黄才华因“展示侮辱性文字骚扰他人” 被判有罪,罚款1500新元。由于拒交罚款,黄才华被收监15天。
  黄才华吸取了上次拒交罚款的教训,在追加5000新元担保金后被保释。按照新加坡法律规定,黄才华如果拒付罚款,则以坐监5周代替。

  黄才华这次学乖了,知道拒交罚款李法身保护不了她。看来,她上次在监狱里那半个月没白呆。
3#
匿名  发表于 2010-12-7 20:00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10-12-7 17:55 发表

  黄才华这次学乖了,知道拒交罚款李法身保护不了她。看来,她上次在监狱里那半个月没白呆。

修炼人怎么能听从常人的安排呢?继续绝食绝水,李大师的法身就会从酒桌上回来上岗了。
4#
发表于 2010-12-7 23: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10-12-7 20:00 发表
修炼人怎么能听从常人的安排呢?继续绝食绝水,李大师的法身就会从酒桌上回来上岗了。

常人并非大包大揽,提出两条道供“修炼人”选择:或交罚款,或被收监。黄才华、蔡永水各选了一条。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26 22:13 , Processed in 0.143569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