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鉴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7827|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生在我身边

[本贴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14 10: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李晓艳:我的愚昧害了她



   2010-11-16   来源:凯风网   作者:李晓艳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我叫李晓艳,1965年3月18日出生,家住吉林省梨树县梨树镇,原在梨树县工农兵商店卖书,1995年,我们单位改制成了下岗工人,为了生计就在工农兵商店租赁了几节柜台卖书,由于我是原单位工人有一定销售经验和固定顾客群体,生意还不错。

  1998年,在一位姓姜的老同事的劝说下开始习练法轮功,并逐渐被李洪志描述的“天国世界”吸引,越来越痴迷。为了能尽快“上层次”,我利用自己卖书的便利,义务为梨树镇的法轮功人员提供书籍和音像制品。

  1999年,法轮功被政府取缔后,我思想上转不过弯儿,仍在家里偷偷地练功。2000年后,我接连看到“师父”的“经文”,让我们这些大法弟子走出去“护法”,由于怕错过了“上层次”和“圆满”的机会,就和功友们一起进京“讲真相”、去省政府门前闹事。2003年以后,由于能说会道,练功“精进”,我成了法轮功在梨树县的秘密协调人,负责联系功友开“法会”、做“三件事”等。那时的我每天都非常忙,书摊也不经营了、家也不要了、孩子的学习生活也不管了,整天忙于法轮功的事务,将全部心血都放在了“学法”和“正法”上。

  2006年,看到其他一些功友由于违犯法律接连受到制裁,吓得我躲了起来,不敢再去散发资料。为了保证我出事了之后资料点还能正常运转,我暗自找人替代我经管资料点,经过筛选我决定发展功友刘瑞菊做这项工作。刘瑞菊从1996年开始练功,在我们县政府工作,接触的人多,还有一定文化,于是我开始频繁接触她,经常与她一起“学法”,并鼓动她大胆地“走出去”“讲真相”,很快我俩成了很不错的“功友”,经常在一起吃住、“学法”。但她胆子比较小,再加上爱人的反对,很少出去散发法轮功资料。

  刘瑞菊身体一直不怎么好,特别是天一凉就爱咳嗽,我们一直以为她是在“消业”,从来没有在意过。2006年底,她有几次在我家住早晨起来嘴唇上都是血,她有点害怕,和我商量要去医院检查,我没同意,并说这是她平时“三件事”没做好、“人心”太重、被邪恶钻空子所致的,劝她只要做好“三件事”,“师父”一定会保护她的。她很听我的话就没去,但没过多久,她丈夫硬带她到医院做了检查,医生说是肺结核,要她住院治疗。她再次和我商量能不能去住院治疗,我当时想“师父”早就说过:“人生病都是因为‘业力’太重所致,只有‘消业’才能强身健体,打针吃药只能把‘业力’压回去,根本就不治病。”就坚决反对她去医院看病,她很信任我,不顾家人的反对坚持不去医院治疗。为了帮助她“消业”,驱除她身上“邪恶”的干扰,我还带着吉林舒兰来的两个同修一起去她家“发正念”,给她“消业”。其中一个姓徐的同修说他开了“天目”,看到刘瑞菊家里的“场很不好”,黑乎乎的,不适合她修炼也不利于她“消业”。于是,我们一起劝说刘瑞菊去我家练功“消业”。

  就这样,刘瑞菊除了偶尔回家外,那段时间几乎天天在我家练功“学法”,期盼着能够早日消掉“业力”。可过了半年多,她的病情仍没有丝毫好转,但当时我想一定是她身上的“业力”太大,再加上这几年“学法”不精进,“三件事”做得不好,所以“病业”才表现得这么严重,只要让她再继续“精进”,“业力”消掉了,身体自然也就好了。

  2007年7月,我因触犯法律受到了制裁。期间被送到心理矫治中心进行心理矫治,在反邪教志愿者的耐心帮助下,在大量事实面前,我逐渐认识到了法轮功的害人本质,认识到了李洪志一直在欺骗和利用大法弟子。当我真正明白自己做错了之后,突然想起了刘瑞菊的身体,想到每天早上她嘴角沾满鲜血我就害怕,担心她因我的劝阻耽误治疗,我还委托别人给她捎信,让她好好去医院看病,不要再相信法轮功了。

  2010年,我回到家后第一件事就是和家人打听刘瑞菊的情况。当听到刘瑞菊因为延误治疗已经死了快一年的时候,心里如翻江倒海般的难受。要不是我当时那么痴迷法轮功,相信李洪志的“消业”鬼话,阻挠她上医院,她就不会死,是我的愚昧和无知害死刘瑞菊!

  现在每当想起她,我都陷入深深的自责之中。我无法原谅自己,更痛恨法轮功和李洪志,是他让我们这些弟子迷失了自我,丧失了判断力,害了自己的同时也害了别人。
2#
发表于 2011-1-16 11:0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每当想起她,我都陷入深深的自责之中。我无法原谅自己,更痛恨法轮功和李洪志,是他让我们这些弟子迷失了自我,丧失了判断力,害了自己的同时也害了别人。"

最终你还是认清了法轮功是如何害人害己的,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但愿你能将自己的经历和认识告诉更多曾经和你一样或者正在和你一样害人害己的人,让这些人尽快醒悟。
3#
 楼主| 发表于 2011-1-19 08:56 | 只看该作者
是呀,现在这人已经完全回归正常人生活了,脱离了法轮功,虽然她的心里还是很纠结,但我们还是为他高兴!
4#
发表于 2011-1-19 11:38 | 只看该作者
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光是这些,还有如“反法轮斗士”兄所说还有很多人深更半夜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竟然丧心病狂地在法院门口张贴法轮功的反宣品。看来要看到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我们还要擦亮眼睛,看得更全面。
5#
发表于 2011-1-20 16:07 | 只看该作者
這樣的例子太多了,大家擦亮眼睛,不要再被迷惑了。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26 22:13 , Processed in 0.09826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