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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之“一人得‘法’,鸡犬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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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13: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有一个成语典故叫做“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讲述的是“汉朝淮南王刘安笃信修道炼仙,在他修炼成仙升天的时候,他的亲友,甚至家中的鸡犬也受到他的福佑一同升天成仙。”现在法轮功弟子也从相反的方向表现出这种思想。
    自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宣布禁止法轮功以来,法轮功一直在世界各国宣扬:法轮功不是一个政党,而是“中国传统静坐修炼”和经由五套功法达到的“真、善、忍”三个指导原则。功法修炼可以达到身体阻塞部分的通畅和精神的净化。北京政府视法轮功弟子为国家的敌人并在全世界范围对其实施迫害。这些“迫害事实”经由法轮功的“明慧网”、“大纪元时报”“新唐人电视台”等媒体向全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传播,主要有天安门自焚事件真相、苏家屯活体摘除事件、中国大陆各地法轮功学员被强奸、毒打致死事件等等,法轮功一直号召全世界的法轮功弟子进行“反迫害讲真相”的活动,这种宣传活动已经持续了12年之久,但随着这种宣传活动的旷日持久,在大多数法轮功学员中已经形成了一种固定的思维模式:中国政府是由中共掌控的,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的任何一种社会惩罚都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歧视和迫害,不论这种惩罚是否合乎当地法律法规,也不论遭受这种社会惩罚的直接缘由,他们深层次的缘由都是中共对法轮功弟子的歧视和迫害。甚至在一些非常明显的刑事案件中也表达了这种思想,例如2001年中国深圳市的魏志华致死案,陕西咸阳市的林春梅、温玉萍杀人案等案件中都有法轮功学员为杀人行凶的法轮功弟子鸣冤叫屈,他们认为法轮功学员杀人的缘由是为了习练法轮功获得“圆满”,中国政府不应该审判他们,这种审判是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而且在他们的家属涉及经济纠纷或犯罪时,他们也将这种思维模式带入到事件的解决中,2010年法轮功明慧网上发表多篇评论文章为一名法轮功弟子家属涉嫌的贪污案鸣冤叫屈,明慧网认为中国大陆发生的杨昭俊贪污案是因其父习练法轮功而被“株连”,中国政府诬蔑杨昭俊有罪、枉判其入狱。事实上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和其辩护律师均发表声明没有异意。
    随着法轮功外国弟子的增多,法轮功学员的这种思维方式对大多数法制国家是危险的,他们可以认为任何制约他们修炼的法律都是非合理的,而制订这些法律的政府都是邪恶的,毕竟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是政教合一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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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16:07 | 只看该作者
有组织、有预谋,邪教杀人不眨眼,害人不打草稿,世人当警惕,那些外国国家早晚也会深受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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