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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焉能躲避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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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6 17: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李洪志焉能躲避追款?

方言







近日,前法轮功学员何兵连发两封信给李洪志,质询李洪志在与《华侨时报》官司败诉后,根据法律文件要赔偿付款,此官司已经结束了四年,为何赔偿金一直没有兑现?何兵维护正义,依法追款。而李洪志故伎重演,杳无音讯。何兵追款,李洪志躲避,难道“主佛”李洪志还有难言之隐?笔者为“主佛”李洪志躲避何兵追款一事解谜。

何兵向李洪志追款有凭有据。2001年11月3日,《华侨时报》(总第 1024 期)的“广告资讯”版面刊出何兵的一篇告白,何兵以个人亲身经历揭露法轮功组织一些不为外人知的内部情况。次日晨,法轮功组织“购清”这一期的《华侨时报》,接着是上门围攻、诽谤《华侨时报》,威胁、殴打何兵,又指使232名学员联名指控《华侨时报》和何兵“诽谤”。反应迅速,人多势众,完全是李洪志的安排。

法轮功组织败诉后,何兵取得法庭文件复印文件,2012年3月23日在中山公园见到当时正在打坐姓张的法轮功学员,他收到文件后,说:“要交费,这是上头的事。”打坐姓张的法轮功学员并非推脱,说法是合符情理。当年联名控告,如果没有“上头”唆使,也不会那么有声势和持久。既然“是上头的事”,就当属法轮功组织高层,非李洪志莫属了。何兵向李洪志追款有凭有据。

何兵向李洪志追款有法可依。法轮功组织诉加拿大蒙特利尔《华侨时报》所谓的“诽谤案”,2005年12月7日审结,魁北克高等法院作出终审裁决:原告“法轮功组织”败诉,《华侨时报》胜诉,败诉一方须缴交律师费和法庭费用等10万加元,另赔偿胜方损失。法轮功组织又提出上诉,2008年5月13日魁北克省上诉法院判决上诉无效,十万加元的诉讼费由败诉方法轮功组织支付。何兵向李洪志追款,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败诉方法轮功组织支付十万加元的诉讼费是法律规定的。根据检察官的建议,何兵将赔偿付款文件送交位于唐人街CLARK街上的法轮功学员手上,让大法弟子来到付费。大法弟子要求何兵找“上头”, 何兵向李洪志追款有法可依。

何兵向李洪志追款有物有则。2001年12月7日,李“大师”纠集232名学员联名指控《华侨时报》“诽谤”,还狮子大开口,要求每人赔偿10万加元,共2320万加元。法律界人士认为:赔偿要求完全不合情理,让人想到是要置原告于绝路以杜绝反对的声音。而何兵向李洪志追款,不是李洪志的贪得无厌,而是依据法庭判决书。

2012年3月28日,何兵将法庭文件和信件发给李洪志。2012年4月10日,何兵再次将法庭文件和信件寄给李洪志。何兵向李洪志追款的方式和程序都合情合理,做到有法可依、有凭有据、有物有则。而李洪志竟然躲避和耍赖,让世人再一次看清李洪志的真面目。

李洪志躲避何兵追款说明见利忘义、漠视法律。1999年5月22日,在纽约法会上,李洪志握着何兵的手说,“为了千载难逢的宇宙大法的修炼,夫妻亲情算什么,儿女亲情算什么,钱财都要看淡,都要放下,要让更多的人了解‘大法’,度更多的人。”

李洪志向学员兜售邪教学说,以“学法”“助师正法”“弘法”为名,鼓动法轮功学员藐视法律,从事违法活动,让学员成为“法轮大法”的牺牲品。他对学员说:“法律代表不了神”(《1997年3月纽约座谈会讲法》)“你政府允许,法律允许,那是人自己允许,天理它不允许呀!”(《1996年悉尼法会讲法》)“世界发展到今天大家都觉得法制很好,其实那是没有办法的办法。”(《1997年4月旧金山法会讲法》)法律不及“法轮大法”, “法轮大法”成了学员心中最大、最高的法律。学员被李洪志指定为“走在神路上的人”和“超常人”,“作为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人了……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转法轮》)学员只能按照“大法”要求去做。许许多多的法轮功学员都轻信李洪志妖言,在李洪志及法轮功邪说的教唆下,做出践踏法律,灭绝人伦的事。如法轮功学员吴瑞荣、李远根、武德中、高红宾,等等,在法律面前他们都得到应有的惩罚。

为了打压正义声音,李洪志又求助法律,打击异己。如2001年控告《华侨时报》“诽谤”;2006年控告澳大利亚《华人日报》“诽谤”;2008年控告中华总商会“歧视”;2010年控告台湾《联合报》“诽谤”……当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都以“败诉”告终。

李洪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一切为己所用。曾经握过“佛手”的何兵依法追款,李洪志躲避,就是十足的市侩小丑表现。

李洪志躲避何兵追款说明招摇撞骗、唯利是图。李洪志曾要求前法轮功学员何兵花钱买38箱《转法轮》等书,何兵如数购买,由姓杨,姓竹等30多满地可法轮功信徒及家属用车载回。2001年4月,李洪志“大师”的胞弟李东辉又找到何兵,提出“法轮功组织”要在多伦多举办“法会”,需要一批法像、书籍、横幅、标语等,何兵满口应允。李东辉和其媳妇又骗取何兵花钱1200美元买去瑞士的机票和住宿费。李东辉又以在多伦多建一个“法轮大法”基地为由要求何兵再“捐献”5万美元。见何兵质疑、拒绝,李东辉原形毕露,指责何兵对“师父”不敬,对“大法”不诚。当众大骂何兵,并扬言要杀了何兵。

李洪志口口声声标榜自己“救度世人”,标榜自己伟大又慈善,实则嗜财如命,荼毒生灵。李洪志说:“我在教人家做好人,从来没有要过人家一分钱”(李洪志悉尼会见中文媒体)。“我只是教人向善,同时无条件的帮助人解除疾病,使人达到更高的思想境界。我不收任何金钱与物质报酬。”(《精进要旨》中《我的一点感想》)被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敲诈勒索,威胁恐吓的法轮功学员,何止何兵一人?深受其害的是不胜枚举的法轮功学员。金钱特权、豪宅香车,李洪志应有尽有。无数法轮功学员被榨干血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或自焚、自残、杀人,或身陷牢狱。以“救人”为名强迫学员推票,卖不掉票学员只有自掏腰包;“大法”新闻发言人张尔平侵吞神韵收入;台湾“法轮大法学会”成立“新唐人之友”收取会员费;“李、叶、陈、郭”四大家族及其他法轮功组织高层勾心斗角、任人唯亲、腐败、贪色、敛财等,法轮功组织是邪恶的渊薮。

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编造谎言欺骗他人,所谓的“救度众生”其实质是毒害众生。曾经被李“大师”敲诈、恐吓、威胁的何兵坚持追款,验证李洪志的鸵鸟神功。

李洪志躲避何兵追款说明惶惶不可终日、气数已尽。2001年7月,何兵走访蒙特利尔一些法轮功受害者,亲眼目睹法轮功受害者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惨情景。加籍华人王先生、李先生、刘先生,法裔加拿大公民罗伯特,华人戴先生的夫人,都控诉了法轮功组织对他们家庭和本人的危害。何兵将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在加拿大法轮功练习者中的所见所闻写成《加拿大“法轮功”受害者之声》,刊登在《华侨时报》上,引起法轮功组织恐慌,以“诽谤罪”控告《华侨时报》和何兵。最终,法轮功组织败诉。

2002年3月,何兵在加拿大正式注册成立了反邪教协会。警示、教育社会各界人士,看清法轮功邪教真面目,识破邪教的骗人伎俩,免受邪教侵害。谎言总有露馅的时候,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劣迹频频曝光,已是山穷水尽。许许多多摆脱李洪志及法轮功精神枷锁的受害者,都在用血泪控诉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罪恶,揭露法轮功披着“真善忍”外衣,干着诈骗钱财、残害生命勾当。邪教的本质决定法轮功邪教内部更不平静:骨干学员挑战“师父”;普通学员唱对台戏;“特务”和“旧势力”无孔不入;“邪恶网站”结党营私、分朋引类;“二师父”彭珊珊、庞丽华、唐奇、奇人甲等带领各自的追随者分庭抗礼……另外,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反邪教团体和社会志愿者对法轮功邪教一直在穷追猛打。

事实证明,李洪志及法轮功组织时日不多。

在5月13日的“二十年讲法”中,李洪志还炫耀自己也人模人样,他说:“你们看到师父的形像就是人,人像俱全,人的零件俱全,跟人一模一样。”堂堂“主佛”跟人一模一样,却没有做人的基本素养。在7月14日的华盛顿讲法中,李洪志还鼓吹自己对形势把握得很稳,他说:“不管现在形势怎么样,也不管芸芸众生怎么说,师父这儿把握的很稳,出不了偏差。”真是煮熟的鸭子嘴硬。2012年,法轮功学员林涛、吴瑞荣、李远根等被判刑;王岚、戈璀娣等病亡;美国弗吉尼亚州卡彭特剧院(Carpenter Theatre)取消神韵演出,加拿大阿尔伯塔省驱逐“神韵艺术团”;法轮功媒体盗播电视剧在美被起诉;“法轮大法明理网”、奇人甲等“乱法破坏法”……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把握的很稳,出不了偏差”?法轮功组织一团糟,千疮百孔,让“主佛”李洪志焦头烂额、望洋兴叹。

2011年,《华侨时报》社长周锦兴曾多次邀请“主佛”李洪志到蒙特利尔市参加公开辩论,以证“主佛”“神功”,李洪志装聋作哑,躲藏多时,后闭口不谈,弟子为此耿耿于怀、萌生疑虑。被法院判决败诉的法轮功组织应该支付赔偿款,竟拖欠四年多。何兵追款,发给李洪志的信内容是法庭文件和她的作家介绍,目的是让李洪志弃恶从善,良心悔过,服从法律的宣判,不要魔性大法滥杀无辜。以李洪志吹嘘的无所不能本领,应该无所不知。世人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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