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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1 16:41 上传
元之君 发表于 2013-10-21 16:44 台湾当局早该出手了。法轮功着实可恶!我去台湾旅游时,所到景点,都能看到法轮功人员设置的展板。下图为今年6月份我在日月潭受到的法轮功的“夹道欢迎”。
花非花 发表于 2013-10-21 17:04 在台北见到国华了?没能看到国华和他的展板那可是遗憾啊!保护国华的李“法身”脱岗失职了,国华没能“救度”你。哈哈! 国华再来论坛时吱一声,说说在哪能看到你。
小甲鱼儿 发表于 2013-10-22 17:32 我希望 台湾还是不要拆了好。。应该让他们继续骚扰大陆游客。 反效果嘛。
元之君 发表于 2013-10-29 09:55 台湾观光局之所以要求各县市清查法轮功于各地设置的广告牌,是因为法轮功这种宣传已严重影响了台湾观光业的发展。您去台湾观光时希望看到这些东西,增加点旅游乐趣?
元之君 发表于 2013-10-29 09:23 我没见到国华,只见到他搞的展板,他可能练摊去了。
老鸭粉丝汤 发表于 2013-10-29 12:03 你怎么知道有个展板是国华的啊?练摊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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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0 09:35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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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0 09:43 上传
老鸭粉丝汤 发表于 2013-10-30 11:32 又卖皮包又卖书?我问了我同事了。我同事老G说,如果卖书是为了生计那可以,如果是为了赚钱那就不可以。
老鸭粉丝汤 发表于 2013-11-1 12:12 李洪志在《瑞士法会讲法》中是这样说的:“前一段时间我自己想了一件事情,因为中国最近下岗(实际就是失业)的工人比较多,其中有极少数是我们的学员。后来我就想,能不能让他们去销售法轮大法的书呢?这样既解决了他们的生活问题,又解决了学员买书的问题。有的学员已经这样做了。后来我仔细的一想不对劲儿。怎么不对劲儿呢?大家想一想,大法能度我们,这么神圣的大法,我们却拿他去赚钱,把自己摆到哪儿去了?把法摆到哪儿去了?这就极不应该,所以我就不让他们做了。” 我特地网页打开,指出这段话给我同事看。我同事看了半响,说,他觉得这段话没问题,他说开书店,其中一部分书是大法书没问题,单独卖大法书有问题。
元之君 发表于 2013-11-1 17:12 李洪志紧接着是这样说的:“如果你们本身就是开书店的,利用这个便利条件经营大法的书,不是特意为大法成立的,早就是开书店的,那么我也不反对你这样做。因为你毕竟在这之前已经经营了书了。但是我想啊,随着你对法不断的认识,我相信你会有新的做法。”国华本身是做皮货生意的,他是在开了皮货摊之后经营“大法”书的哟。
老鸭粉丝汤 发表于 2013-11-2 08:01 哎呀,我同事G现在说啦,这个是他个人的事情,跟我不搭界的。个人的事情个人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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