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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非花 发表于 2013-11-3 10:04 楼主,以下这句引用你主贴“二是轮子的推波助澜”中李洪志的话,他原文就是“里面专门教怎么样学轮子”的?他称“轮子”?会吗? 早在2004年4月12日,他就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讲法》时,就“难民”谈看法,“听说纽约唐人街就有办难民的学习班,里面专门教怎么样学轮子”。
陈景远 发表于 2013-11-5 13:06 在2004年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李洪志的原话是这样说的:“人不管出自于什么样的想法,想找机会留在美国或者其它的经济发达国家,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以法轮功的名义来办难民。听说纽约唐人街就有办难民的学习班,里面专门教怎么样学法轮功。”
花非花 发表于 2013-11-5 16:15 谢谢景远版主。
陈景远 发表于 2013-11-5 17:02 不必客气。楼主在接下来的一段文字中也存在您指出的问题: 2010年9月5日,李老大在《2010年纽约法会讲法》中还抛出了“欠债说”,公开教唆弟子办“难民学习班”,“在这种情况下,他一旦拿了轮子政治避难,那么这个人对轮子就欠下了一笔帐,从今以后他不能对轮子做不好的事”。
真道子 发表于 2013-11-6 07:24 哈哈版主你可真够逗的,其实我这里还是有点戏说的意思,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辨个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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