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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发表于 2014-7-5 09:34 一厢情愿了!李来523跟弟子们游行时都躲在车里不出来,想让他出来跟周先生pk?真看不出门在哪了!
陈景远 发表于 2014-7-8 07:58 李来跟弟子们游行时躲在车里不敢出来是5.13吧?
陈景远 发表于 2014-7-8 08:12 周锦兴公开挑战李洪志,是给李洪志提供“讲真相的好机会”,也是给昨天过62岁生日的李洪志一份大礼,李大主佛理应前往啊。
花非花 发表于 2014-7-5 07:39 对呀,弟子不是反迫害吗,真正迫害他们的是大“主佛”-----让多少弟子为之丧命、致残、妻离子散。 2014年7月19日,咱们拭目以待。
游客 发表于 2014-7-8 08:16 他会忽悠弟子滴:“神不与人斗!”
唐老鸭 发表于 2014-7-8 05:46 李来先生早已丧失了男人的尊严和胆量,因此,他是不会去应战的! 我看,周先生可以就在加拿大弄个擂台,与加拿大的大法粒子们舌战一番,再现一下舌战群儒。大陆人士也不会作壁上观的。我相信,结局跟咱们论坛的演武厅一样,这些粒子们都会逃之夭夭的。
唐老鸭 发表于 2014-7-8 11:34 人家还会说:在人这层我是人像俱全的人,在另外空间我就真不是人啦!哈哈。。。
游客 发表于 2014-7-5 08:00 周锦兴先生是好样的,尊敬您!
陈景远 发表于 2014-7-8 09:18 呵呵,花兄别拭目以待了,结果可想而知。2011年,周锦兴三邀李洪志公开辩论他都没敢去,甘愿做了缩头乌龟。这次周锦兴设擂台挑战李洪志,他更不敢去了。去了就得展示他的盖世神通绝技,以示佛证,可他哪有啊。所以他宁愿被人称为李大骗子,也不愿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丑。
游客 发表于 2014-7-9 14:34 法轮功里面似乎有个不成文的规矩: 李洪志很少会亲自出面,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其下面的人员打点!除非你直取要害、能见到他本人、令他没有机会回避。 另一种情况:风光的时候李洪志会出面,例如人家给他发个证书之类; 一旦面临出丑的时候,那是坚决不会出现的。 例如2006年美国“大纪元”记者、法轮功学员吴红榴离婚案: 2006年,美国人克里斯托弗和他的法轮功妻子、“大纪元”记者吴红榴离婚。 “常人”克里斯托弗无法忍受妻子的种种不可理解的行为而决定分手,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就成了“人”、“神”争夺下一代的较量。 克里斯托弗直取要害,请律师径自向李大师本人发出了传票,并居然顺利送到了“大师”的豪宅,克里斯托弗的逻辑很清楚,他担心孩子会成为“大法小弟子”。 这破天荒的传票不知是否会让李大师出一身冷汗! 无法想象:庸俗的常人傲慢的坐在高堂之上呼喝,缔造大穹的伟大主佛委屈的站在阶前接受质询,小心的遣词造句! 那“主佛”的颜面何在!“大法的威严”何在?主佛头上的所有光环就将荡然无存! 法轮功经过多方运作,李大师最终逃过了“一劫”,法官没有强求他到庭,否则的话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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