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鉴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9373|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帖:李洪志害怕了!

[本贴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8-29 20: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帖自加拿大《华侨时报》  http://www.chinesepress.com/Words/words31.htm


李洪志害怕了!

     
.周錦興



上週五出版的正義特刊《真理特輯》,發行全加拿大,內容主要揭發李洪志是何許人?法輪功是怎麼的一回事?

我本人出版「正義」特刊,主要目的是希望我們華人清楚了解法輪功的真相,莫讓我們加拿大華人家庭,無辜的受害,增添華人家庭苦主;還有,我們生活在一個民主及和諧的國土上,應該好好珍惜,莫被李洪志的禍害,損害了華人的形象和社會的和諧,我們應該維護。

在《正義》特刊出版後,第二日法輪功群體出動,在加拿大各處到處搜索,拿走《正義》,剝奪人們的知情權,這種下三流的惡劣手段,不可能抺殺真相的信息,這會更暴露法輪功的害怕。真金不怕紅爐火,是真理怕甚麼被揭發,李洪志這種手段,足已使人明白到李洪志衹是一名騙子,謊言就是他的生存方法。但是,正義的人到處都在,據全國義務的人員粗略統計,《正義》在第一天已成功發出七成,餘下的可能有部份被法輪功搶走。

有一名店主在電話上向我講述他們被法輪功滋擾經過,他很清楚地說:「李洪志真的怕了,法輪功真的恐懼了,看看他們瘋狂的行為,足已證明周社長做得好,我們應向周社長說聲多謝!」

法輪功出動這種下三流手段,怎麼還在人們面前說「真」「善」「忍」?完全是披著羊皮的虎狼,就是怕被人揭穿謊言。

多行不義必自斃,李洪志心知肚明,我們已經看得很清楚,你的欺騙造謠,已經害了不少無辜生命,遲早要付出應有的代價!

對於加拿大維護《正義》特刊順利發刊的人士和店主們,我本人對你們的高尚情操,表示萬二分敬佩。

「邪惡不能勝正義;謊言不能變真理」,《正義》是收買不起的,只要我們團結一心,妖魔鬼怪都無所遁形,何況李洪志只是一名騙子,我堅信:正義必定勝利!
2#
匿名  发表于 2006-8-29 22:05

为周锦兴喝彩

周锦兴真是了不起的反邪英雄 ,好样的!为你喝彩!
3#
 楼主| 发表于 2006-8-30 05:51 | 只看该作者

正义特刊的内容

《正义》特刊的内容:
http://www.chinesepress.com/Justice/index.htm


  正義特刊 《真理特特輯》 2006年8月18日  
 
 
給親愛的讀者僑胞說幾句心裡話

一個法輪功練習者的迷返歷程

一封家書

中國媒體1999年6月以前揭露法輪功情況

個來自寮國加籍華人的自述

僑社俊彥熱情發言對法輪功看法 , 祝賀本報獲勝官司冀僑社更團結

再談天安門自焚事件

加國一位柬華人美滿家庭面臨妻離子散

勇氣面對,維護尊嚴

危言聳聽的李洪志

同一首歌、同一條根《同一首歌》走進加拿大精彩瞬間

回顧案情,黑白分明

國際反華派

境外「法輪功」骨幹接連病死

央視《同一首歌》系列演出根本就不是針對法輪功的!

我為什麼深深同情吳紅榴的「美國丈夫」C先生

救救法輪功受害者

正義的勝利

民運分子吳弘達發對「蘇家屯」的看法

自己會活得多好

李洪志「破天荒」接到美國法庭傳票

李洪志一夥被煽響亮的耳光

李洪志何許人也?

李洪志其人其事

李洪志的十大騙術

李洪志編造的歪理邪說

法輪功分子所謂「蘇家屯集中營」系子虛烏有

法輪功收了美國為虎作倀

法輪功告澳《華人日報》報敗訴

法輪功並非無辜

法輪功信徒目無法紀屢勸不聽

法輪功控告三藩市中華總商會敗訴

法輪功符合邪教的標準

法輪功濫訴又輸一場

法輪學員遣返中國

美國《時代周報》記者專訪李洪志

美國阿肯色大學物理教授阿特.霍布森談法輪功

美國報紙披露法輪功愚弄、利用美國政治家

迷信邪教殺人不見血

高等法院

竟然怪罪於《同一首歌》

評論李洪志及「法輪功」

溫市長下令法輪功成員拆除中領館外僭建物

練「法輪功」生病不求醫是一場騙局

誰是兇手--秦皇島市兩名「法輪功」練習者死亡案追蹤

關於法輪功控告本報所謂「誹謗」一案的案情始末報告

讓全世界都喜歡《同一首歌》

 
4#
发表于 2006-8-30 08:48 | 只看该作者
好文章!赞一个先。向周先生学习!向周先生致敬!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26 22:32 , Processed in 0.078690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