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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修,羞愧难当——徐某死亡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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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3-3 14: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还是讲事例吧,懒得在理论上讨论邪教轮子功。
2001年明慧网上刊登了山东省平度市法轮功人员徐某某被公安虐杀的虚假信息,既然有我们自己的论坛了,我就把我知道的说给大家听听,真实情况如下:

当事人,徐某某,男,30岁左右,大学文化,山东省胶南市人,平度市中医医院医生,当地法轮功辅导站副站长,2000年秋后该与当地法轮功辅导站站长姜某某、副站长綦某某以及其他几名女法轮功练习者离家出走,在莱西市工商新村租房、购买电脑、打印机等物品建立法轮功资料点,印制大法资料运回当地传播。

2001年春,山东省平度市一女法轮功练习者因不堪忍受徐某某等人的“破坏大法行为”,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徐某某、綦某某搜刮弟子们钱财并聚众淫乱的违法事实。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人提供线索,在山东省莱西市工商新村三楼西户内将副站长綦某某、徐某某以及另外4名妇女1名男子查获,并在资料点内发现大量避孕套、激情药“性霸2000”等用于性行为物品。

徐某某被带到公安机关后自感羞愧难当,表示只要不暴露其隐私该自愿协助公安机关抓站长姜某某,通过电话联系,商定第二天中午在309国道南城路口与姜见面。第二天平度公安局组织警力在见面地点布控,徐某被带到现场,约下午2点30分,在见面地点徐某突然冲向飞驰而来的一辆五十铃卡车,结果当场被撞死亡。

徐某死亡后,轮子们可兴奋了,在名秽网大肆进行炒作,借此攻击国内法轮功政策。现将真相说出来以正视听。
2#
发表于 2006-3-3 16:47 | 只看该作者
怕怕,现在tianjin可能是唯一敢谈论轮子的论坛了。
3#
发表于 2006-3-3 17:06 | 只看该作者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0/9/17701.html

  山东省平度市大法弟子受迫害事例



  文/大陆大法弟子  
     打印机版



  【明慧网2001年10月9日】山东省平度市不法官员和警察自从1999年7月20日至今两年来,对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罄竹难书。自今春4月以来,平度不法之徒和在江氏政治流氓集团的纵容下更加无法无天,对大法弟子的迫害逐步升级,就在短短的4个月内,当地大法弟子就有60余人次被绑架,遭受着非法劳教、拘留、抢劫、被活活打死、亲友株连、强行洗脑、流离失所等的迫害。真是"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无所不用其极。

  被绑架的大法弟子的名单如下:

  1、徐增良,男,29岁,健康,大学文化,原籍胶南市海青镇水泊村。因坚修大法于2000年9月份被公安及单位逼迫流离失所,这期间投入到弘法正法的行列,2001年4月14日徐和綦书杰、小曹等一起被抓,公安逼他说出印刷地点和有关学员,因他不说于4月18日他被公安活活打死,公安谎称车祸致死,并封闭消息,以掩盖其杀人罪行。綦书杰、小曹一起被非法判劳教。

  2、姜明跃、孙艳波、刘霞、蒲大成、赵洪敏。2001年5月17日平度公安恶警强行闯入大法弟子刘霞的家,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及任何法律程序,将大法弟子刘霞和他爱人还有流离失所在外的赵洪敏一起抓走(赵洪敏5月初在家中无故被城关派出所恶警带走,3天后发正念逃出。)并留部分恶警守候至天黑,不知内情的原平度辅导站站长姜明跃和爱人孙艳波前去时,不幸双双遭毒手。暴徒还收走了多本大法的书籍、讲法录音带、真相录音带、炼功带、讲法录像带、光盘、便携式电脑、激光打印机、印刷设备及所有印刷的真相资料等,还抢走了所有他们家中备用的和随身携带的钱及家中的贵重物品。希各界广大善良的人们关注他们的人身安全。

  3、张美萍、隋友君于4月15日在长乐镇一学员唐若资家洪法交流时被长乐派出所抓走,迫害3天后送至平度公安局继续迫害,在前后8天的审讯中,暴徒采用辱骂、打耳光、拳击、木棍敲、马扎打、用脚碾、砍刀砍、坐铁椅子、开飞机、不让睡觉等卑劣手段对他们进行残酷迫害。致使近60岁的老隋嘴被打破、脸被打肿。其家被抄、家属被非法关押了3天3夜。后3人均被非法判刑拘1个月。隋、唐2人期满后又被转押在行政拘留所,10天后,被非法判处劳教3年。张美萍因是连续第三次被抓,所以在平度被迫害了38天后又被非法判处刑事拘留一个月,送入青岛四方女子看守所。张毅然绝食十余天抗议邪恶的迫害,之后张因绝食而昏迷不醒,暴徒依然不管不问,在期满的前一天一看不行了,才不得不送到医院抢救。住院期间,看守所和平度公安局都想推卸责任,看守所也不想再向医院拨款,在张还没脱离危险的情况下把她送回家中。回家后,张美萍仍处于昏迷状态,身瘦如柴、目光呆滞、四肢痉挛、无力。记忆力丧失、表情木讷、大小便失禁。其状惨不忍睹,很显然神经受到极度的刺激和伤害。暴徒们将一个身体健康、聪慧、善良的大法弟子迫害到如此地步。

  在其3人被送入平度的当天,长乐来了16名学员集体要求放人,被邪恶之徒一起送入蟠桃镇一秘密场所非法关押,无人知晓。

  4、李春海、张瑞英夫妇与王玉兴在4月28日晚被平度泰山路派出所恶警绑架,并被非法抄家,三人均被刑事拘留一个月。李春海家中只剩下一个上学的孩子,无人照顾。期满后,妻子被送章丘官庄乡劳教。王(今春也是第三次被抓)因到期后仍不放人,绝食抗议9天后被释放。李被迫其交罚款后释放。

  5、张永红、李丽、徐海霞5月2日被抓至泰山路派出所,后被送入青岛刑拘一个月。李丽因不配合邪恶,绝食抗议,生命出现危险,被送到医院抢救,她时刻保持正念。恶医见她不打针、也不吃药,便给她注射一种乳白色药针,并说:打上让她睡觉,李丽知道这是一种刺激神经的药物,便发正念使药不管用,果真药力失效。恶医见她清醒如初,便小声恶语:再给她打,另一个摇头,这已经是最大剂量。后来因李丽静脉血管枯萎无法输液,被无条件释放。张、徐二人因到期不放,开始绝食抗议,5日后被无条件释放。6月14日其三人又被邪恶之徒强行绑架送入章丘劳教。据悉,邪恶早已将她们的手续办好,只是让她们回家恢复一下身体,再下毒手。李丽的丈夫被邪恶逼其迁出平度居住。

  6、王锡玉被平度公安抓至青岛刑拘一个月,期满后,因其坚信大法不肯放弃自己的信仰,又被警察非法逮捕,恶警拒绝亲人探视。家中还有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丈夫,只能靠大女儿伺候,小女儿还在上学,生活艰难、凄惨可怜。

  7、李翠芝、张春亭、长乐王春亮于7月27日被强行送入蟠桃洗脑班。李翠芝坚决不配合邪恶,绝食抗议。

  8、张勇、张辉荣二人八月初被邪恶骗至单位后,强行绑架送入青岛拘留。期间二人发正念逃离魔窟。现已在外流离失所。

  9、于桂贞被抓后因绝食抗议,获无条件释放。

  10、代菊叶、赵有攻、张玉英、赵明相之女、孙克林。7月22日和7月23日零晨1时许,村书记赵延科、文书赵永俊带领暴徒翻墙或爬平房将大法弟子抄家后又强行绑架,送入蟠桃洗脑班洗脑。

  11、焦培智于8月6日被邪恶以某领导找去说两句话为由骗去后,强行送入蟠桃镇洗脑班。

  12、刘荣萍于7月22日被4个恶警强行将其绑架,送入洗脑班。

  13、孙爱玲6月初被抓拘留15天,因绝食抗议后释放回家。

  14、王冬梅于8月6日在家被四个恶警强行绑架送入章丘洗脑。

  15、肖素敏于8月6日在商业街一商店购物时,被数个恶警强行绑架送入章丘洗脑。

  16、崔国芳、崔香英6月17日在崔家集被抓,被非法拘留一个月后,恶警又强行将其2人送王村劳教三年。

  17、孙淑杰于6月中旬被抓送青岛劳教。

  18、王玉珍因发真相资料被抓,绝食一个月被无条件释放。

  19、石桥镇、大泽山镇分别各有两名学员被抓,姓名不详。

  20、窦玉宝、刘大妈、李枫因证实大法,于4月中旬被麻兰镇派出所抓走,遭迫害数日后,均被非法判刑事拘留一个月,受尽折磨,以至刘大妈60多岁多次吐血,恶警惧怕出事承担责任,将其送回家中。窦期满后转押在平度行政拘留所近10天,后被非法判劳教3年。李期满后也被判劳教3年。

  大法弟子谨记师尊教诲,怀着大慈、大悲、大忍之心向人们讲清真相救度世人,清除人们头脑中被邪恶欺骗、蒙蔽的毒害,以使世人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谁知换来的竟是妻离子散,受尽百般凌辱与残酷迫害,即便如此,大法弟子还是在遭受如此不公的对待下,仍然想着挽救那些迷不悟的世人,还是顶着压力,冒着生命危险,去告诉世人事情的真相。记住吧!法轮大法是救度众生的宇宙大法。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

  只要能唤醒世人、救度众生、维护大法,大法弟子无怨无悔。
4#
 楼主| 发表于 2006-3-3 21:04 | 只看该作者
该帖曾在博讯发过,现在有自己的论坛了,所以要转过来
5#
发表于 2006-3-4 00:10 | 只看该作者

复楼主

要是一个满嘴都不说真话的人,你要他说实话,那可难为他了.你要他的弟子也能说实话,那可就不是他的弟子了.96年就讲"一部分弟子圆满",03年说",,,,,弟子走过了那个圆满的程".可他把弟子都"培养"毕业了,当初说毕业就"白日飞升",可一个也没飞起来,全国有少数弟子跳楼为证.自己也说了,过去讲的"白日飞升"不算数了,这里就不说了,李大师在哪儿说的,弟子们都知道.
6#
发表于 2006-3-12 0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飞云子

邪教对练习者心灵的摧残由此可见一斑!
7#
发表于 2006-3-12 01: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悲智

1、这些为“大法”献身的弟子被“迫害”得这么残,李大师的“法身”跑哪去了?玩忽职守乎?早该开除了!
2、李大师不是还教给弟子反“旧势力的迫害”杀手锏——“发正念”吗,怎么不管用呢?如果不是弟子“怔念不足”,那就是师父教错了,还是研究出一套新招再来较量吧!
3、这些弟子是怎么被“暴徒”给盯上的?难道是弟子们有什么过人之处?
8#
匿名  发表于 2006-4-7 09:28

到底有没有圆满的?

李洪志早就说有些圆满了,有些正在圆满,有些就要圆满了.......到底现在有没有圆满了的哟?把我们搞得晕头转向喽!
9#
匿名  发表于 2006-4-28 21:59

公道话

我以前是练法轮功的       现已放弃                      我并不想维护他   
我被两次劳教   我被几个警察拳打脚踢电辊打   只为我不放弃书   
后有几天几夜不让睡    对大家都这样  
有打断手的    我的脚被打的血淋淋的
我发誓我说的是真的   
我以不练了
他们还在跟踪我    骚扰我的家人
这不跟文革一样吗
10#
匿名  发表于 2006-4-28 22:03
原帖由 Guest from 59.41.252.x 于 2006-4-28 21:59 发表
我以前是练法轮功的       现已放弃                      我并不想维护他   
我被两次劳教   我被几个警察拳打脚踢电辊打   只为我不放弃书   
后有几天几夜不让睡    对大家都这样  
有打断手的    我的脚被打的血淋淋的
我发誓我说的是真的   
我以不练了
他们还在跟踪我    骚扰我的家人
这不跟文革一样吗


假如真是如此,建议你去起诉他们.不然就是你自己的问题.
11#
发表于 2006-5-1 23: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from 221.226.103.x 于 2006-4-28 22:03 发表


假如真是如此,建议你去起诉他们.不然就是你自己的问题.


言之有理!如果真有事实和因果关系存在,你为什么不能直面法律呢?!
12#
匿名  发表于 2006-5-2 17:57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6-5-1 23:03 发表


言之有理!如果真有事实和因果关系存在,你为什么不能直面法律呢?!

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家人很感谢劳教所转化了我,还摆酒席酬谢他们,可是与我、我家人同坐一桌举杯庆贺的就有曾经捆绑、用皮鞋踩我的头、用手铐拷我与罚我7天7夜站着不睡觉的所长、干警!起诉他们吗?到我解教出所时,身上的伤已经好了,伤痕不见了,当时折磨我时也只有干警在场,他们会帮我出庭做证吗?即使听到我叫唤的劳教学员也做不了什么,他们也不愿多事的.胜诉的可能性有吗?还有,一旦起诉将此事公诸于众,我在社会上、单位里要承受多大的压力呢?人人都知道我练了邪功被劳教又被刑讯折磨,我就亲耳听到亲人这样说我:"活该!谁叫你不听话去学那个东西!"事隔多年,但只要我想起当年自己遭折磨的情景,就会痛苦得不行,这已经成了我心灵深处一道不能愈合的伤痕!甚至看到美国监狱虐囚的报道,我就会如同亲历般非常愤怒悲伤不已...我的观点是:赞成政府依法取缔打击邪教法轮功,但是反对公安干警刑讯逼迫转化!我不否认法轮功组织居心叵测的炮制了大量的虚假事件来污蔑中国政府,但是公安干警刑讯逼迫转化执法犯法也是事实.我希望中国的法制更完善、执法更文明、真正做到依法执法.这样起码不会让我们在因为上了李洪志的当而痛苦万分的同时,又再次因为遭公安干警的刑讯折磨而留下痛苦的记忆!--------------------------------------------------------------------多年来无法说出的话
13#
发表于 2006-5-2 18: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from 59.50.179.x 于 2006-5-2 17:57 发表

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家人很感谢劳教所转化了我,还摆酒席酬谢他们,可是与我、我家人同坐一桌举杯庆贺的就有曾经捆绑、用皮鞋踩我的头、用手铐拷我与罚我7天7夜站着不睡觉的所长、干警!起诉他们吗?到我解教出所时,身上的伤已经好了,伤痕不见了,当时折磨我时也只有干警在场,他们会帮我出庭做证吗?即使听到我叫唤的劳教学员也做不了什么,他们也不愿多事的.胜诉的可能性有吗?还有,一旦起诉将此事公诸于众,我在社会上、单位里要承受多大的压力呢?人人都知道我练了邪功被劳教又被刑讯折磨,我就亲耳听到亲人这样说我:"活该!谁叫你不听话去学那个东西!"事隔多年,但只要我想起当年自己遭折磨的情景,就会痛苦得不行,这已经成了我心灵深处一道不能愈合的伤痕!甚至看到美国监狱虐囚的报道,我就会如同亲历般非常愤怒悲伤不已...我的观点是:赞成政府依法取缔打击邪教法轮功,但是反对公安干警刑讯逼迫转化!我不否认法轮功组织居心叵测的炮制了大量的虚假事件来污蔑中国政府,但是公安干警刑讯逼迫转化执法犯法也是事实.我希望中国的法制更完善、执法更文明、真正做到依法执法.这样起码不会让我们在因为上了李洪志的当而痛苦万分的同时,又再次因为遭公安干警的刑讯折磨而留下痛苦的记忆!--------------------------------------------------------------------多年来无法说出的话


十个指头有长短,每个个体人都有差异.我认为警察的个体素质也存有差异!但是,假如用你所说的方式转变,我认为也是不妥的!假如是其他问题(如你违规违纪等),可能就是另一种说法了.
我觉得您应该认清问题的实质和所在,不能再自以为是地上当受骗了.认清了问题的根本后,你该维护自己的权利时,也不应当含糊和犹豫.
谢谢回帖.
14#
匿名  发表于 2006-5-2 20:45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6-5-2 18:23 发表


十个指头有长短,每个个体人都有差异.我认为警察的个体素质也存有差异!但是,假如用你所说的方式转变,我认为也是不妥的!假如是其他问题(如你违规违纪等),可能就是另一种说法了.
我觉得您应该认清问题的实质和所在,不能再自以为是地上当受骗了.认清了问题的根本后,你该维护自己的权利时,也不应当含糊和犹豫.
谢谢回帖.

遵纪守法是对普通公民最基本的要求,更何况是身为公务员的人民警察?执法犯法应负的法律责任不能以“个体素质存在差异”为理由而推却,否则就做不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亵渎了法律的尊严。他们所采取的转化方式是“软硬兼施”式的,说白了就是对学员肉体上折磨,思想认识上也引导。这个针对肉体的刑讯逼迫转化已经是执法犯法的范畴,而不仅仅是认知上的“不妥”,国家也已经出台了有关“刑讯逼供”方面的法律规定,但是否还需要将“刑讯逼迫转化”的法律规定细列出来,以便实际操作呢。当时我违反劳教所规定的表现是半夜坐在床上练功,但是即使这样,对于学员的违规行为,干警都不能以超出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来惩罚,否则就是执法犯法了。这个您应该很明白。
您所说的“问题的实质和所在”是指什么呢?请明示。我认为自己的确受骗于李洪志,之前没有接触过佛教,真的相信他是什么主佛,所以才那么固执的追随和坚持,现在看穿了他只不过是一个图名图利的行骗之徒。
我的确想维护自己的权利!但在当时的环境和条件下我无能为力,即使被剥夺了正常的休息权、被体罚、人格受到侮辱,我都无能为力!我和学员之间不能交谈,上厕所、洗澡都有人跟着看着,一步不离。那种虎视耽耽的监视压得人都快崩溃,一想起这些我的心就变的沉重。如果现在再去起诉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其实是为了惩罚有关人员以讨回个说法),能否达到目的,可行与否,我在前一贴中已经表述的比较明确了,请您细看。
15#
发表于 2006-5-2 21: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from 59.50.179.x 于 2006-5-2 20:45 发表

遵纪守法是对普通公民最基本的要求,更何况是身为公务员的人民警察?执法犯法应负的法律责任不能以“个体素质存在差异”为理由而推却,否则就做不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亵渎了法律的尊严。他们所采取的转化方式是“软硬兼施”式的,说白了就是对学员肉体上折磨,思想认识上也引导。这个针对肉体的刑讯逼迫转化已经是执法犯法的范畴,而不仅仅是认知上的“不妥”,国家也已经出台了有关“刑讯逼供”方面的法律规定,但是否还需要将“刑讯逼迫转化”的法律规定细列出来,以便实际操作呢。当时我违反劳教所规定的表现是半夜坐在床上练功,但是即使这样,对于学员的违规行为,干警都不能以超出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来惩罚,否则就是执法犯法了。这个您应该很明白。
您所说的“问题的实质和所在”是指什么呢?请明示。我认为自己的确受骗于李洪志,之前没有接触过佛教,真的相信他是什么主佛,所以才那么固执的追随和坚持,现在看穿了他只不过是一个图名图利的行骗之徒。
我的确想维护自己的权利!但在当时的环境和条件下我无能为力,即使被剥夺了正常的休息权、被体罚、人格受到侮辱,我都无能为力!我和学员之间不能交谈,上厕所、洗澡都有人跟着看着,一步不离。那种虎视耽耽的监视压得人都快崩溃,一想起这些我的心就变的沉重。如果现在再去起诉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其实是为了惩罚有关人员以讨回个说法),能否达到目的,可行与否,我在前一贴中已经表述的比较明确了,请您细看。


一、假如你所说的是事实,就应该有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假如真如您所说,你应该还有(包括当时)控诉的机会;
三、假如你是违规,警察确实有制止违规的权利,但是也有度的限制;
四、假如民警是用这种方式转化你,你完全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五、假如你认为自己提供不出证据,我个人认为还是不要在此张扬为好,也要考虑人家也有自己的想法和权利。
六、问题的实质就是指起因、发展、变化、情节和因果关系等证据。
请不要生气。
16#
匿名  发表于 2006-5-2 22:26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6-5-2 21:02 发表


一、假如你所说的是事实,就应该有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假如真如您所说,你应该还有(包括当时)控诉的机会;
三、假如你是违规,警察确实有制止违规的权利,但是也有度的限制;
四、假如民警是用这种方式转化你,你完全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五、假如你认为自己提供不出证据,我个人认为还是不要在此张扬为好,也要考虑人家也有自己的想法和权利。
六、问题的实质就是指起因、发展、变化、情节和因果关系等证据。
请不要生气。

我想起不久前看过的一幅漫画,画的是一位农民,因别人借了自己的1000元钱不还所以想去打官司让对方还钱,来到律师事物所咨询,律师告诉他打官司需要的费用是3000元钱。我就象那位农民,最后的选择当然是不打官司了,因为得不偿失。我明白您的意思:“提供不出证据就别发表意见。”我是无法拿出证据,但也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我借此表达了一种良好愿望,这也许不是坏事,希望不造成误会。
17#
匿名  发表于 2006-5-2 22:35
原帖由 Guest from 59.50.179.x 于 2006-5-2 22:26 发表

我想起不久前看过的一幅漫画,画的是一位农民,因别人借了自己的1000元钱不还所以想去打官司让对方还钱,来到律师事物所咨询,律师告诉他打官司需要的费用是3000元钱。我就象那位农民,最后的选择当然是不打官司了,因为得不偿失。我明白您的意思:“提供不出证据就别发表意见。”我是无法拿出证据,但也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我借此表达了一种良好愿望,这也许不是坏事,希望不造成误会。


对我个人而言不会有什么误会的。理由我在上面已经分析给您了。但是,对其他人(没转化的、转化不彻底的、或别有用心的)可能想法会不一样的。所以,我跟您说那是我个人的看法和意见。
感谢您的理解。谢谢。
唐老鸭
18#
匿名  发表于 2006-5-2 23:48
原帖由 Guest from 210.51.217.x 于 2006-5-2 22:35 发表


对我个人而言不会有什么误会的。理由我在上面已经分析给您了。但是,对其他人(没转化的、转化不彻底的、或别有用心的)可能想法会不一样的。所以,我跟您说那是我个人的看法和意见。
感谢您的理解。谢谢。
唐老鸭

明白。
其实我还是十分庆幸自己能从法轮功这个邪窝里及时转化出来,不至于走到不可挽回的地步的!想想傅怡彬、想想陈果,我真的很幸运!
互相理解!也感谢您。:)
19#
发表于 2006-5-3 08: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from 59.50.179.x 于 2006-5-2 23:48 发表

明白。
其实我还是十分庆幸自己能从法轮功这个邪窝里及时转化出来,不至于走到不可挽回的地步的!想想傅怡彬、想想陈果,我真的很幸运!
互相理解!也感谢您。:)


好的!您有空的话,多看看本论坛的一些文章吧,也许会有其他新的收益。当然,更希望您、也更欢迎您提出意见和建议,就是批评我们大家也会认真对待的。
叩谢。
20#
匿名  发表于 2006-5-3 22:17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6-5-3 08:23 发表


好的!您有空的话,多看看本论坛的一些文章吧,也许会有其他新的收益。当然,更希望您、也更欢迎您提出意见和建议,就是批评我们大家也会认真对待的。
叩谢。

初来乍到,但 有这样的体会:论坛是以佛经原著为基准,以事实为依据,与各方来客展开积极的沟通与辩论,以达到正知见、互相提高的目的。这种求是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大家好好学习的!
21#
匿名  发表于 2006-5-3 22:25
原帖由 Guest from 59.49.158.x 于 2006-5-3 22:17 发表

初来乍到,但 有这样的体会:论坛是以佛经原著为基准,以事实为依据,与各方来客展开积极的沟通与辩论,以达到正知见、互相提高的目的。这种求是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大家好好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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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匿名  发表于 2006-5-5 00:40
原帖由 Guest from 210.51.217.x 于 2006-5-2 22:35 发表


对我个人而言不会有什么误会的。理由我在上面已经分析给您了。但是,对其他人(没转化的、转化不彻底的、或别有用心的)可能想法会不一样的。所以,我跟您说那是我个人的看法和意见。
感谢您的理解。谢谢。
唐老鸭

致坛主洪七公:
如果您觉得我的回帖会给一些人造成不必要的误导,请一定不要客气,删掉好了,毕竟我的考虑也有欠周到的:)
23#
发表于 2006-5-5 10:02 | 只看该作者

回#22楼游客

我觉得还是留着吧,因为有些客观存在的问题(并非夸大或缩小)也需要我们如实面对的。因为,这个社会也不可能处处都充满阳光的。
24#
匿名  发表于 2009-9-11 12:48

真相

法轮大法万岁!李洪志老师万岁!法轮大法起码比共产党好!
25#
发表于 2009-9-11 13: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9-11 12:48 发表
法轮大法万岁!李洪志老师万岁!法轮大法起码比共产党好!

这不是典型的文革式思维方式吗!连中共都否定了文革,抱紧这种思维模式的法轮大法能是好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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