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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民间反邪教方式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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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美国民间反邪教方式的演变
(本文摘编自《世界邪教与反邪教》p266-279)
一方面美国社会认为,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个人有权选择自己的宗教,政府和他人无权干涉。另一方面,美国社会对邪教的认定并不存在公认的标准。在美国,社会宗教信仰自由的观念根深蒂固,北美殖民地的建立,就是一些清教徒追求信仰自由的结果,因此,指责某一教派为cult(膜拜团体)很容易引起其它宗教团体的误会,招致群体攻击。
尽管美国民间反邪教运动不能推动当局通过反邪教法律,但各种各样的救助邪教信徒的活动仍然开展起来。为了绕过法律上的不利局面,民间团体反邪教的方式经过长时间的演进,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即从采取强制性的“程序解除”(de-programming)转变为采取诱导性的“离教咨询”(exit-counseling)和“战略影响法”。
1.程序解除
民间反邪教组织最先采用的救助手段是“程序解除”,它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由特德•帕特里克创造。特德•帕特里克曾任加州州长罗纳德•里根的特别代表,他认为所有被吸收的邪教成员都被邪教团体采用“洗脑”的程序,给他们强制灌输了邪教思想,丧失了自主判断能力,其精神与行为都被教主控制了。为了换救这些受害人,必须采取一种强制性的反“洗脑”方法来解除他们被输入了的程序。这种解除程序的方法就是父母和程序解除人向受害者提供一些揭露邪教组织真相的资料,促使教徒认清邪教和教主的真面目,帮助其脱离邪教。但在教徒痴迷邪教不能自拔时,也不得不采取了一些非法手段,例如,受害者亲属组织一些人员和程序解除员到街头截住其子女,把他(她)拖进早已准备好的汽车里,带到一个隐蔽的地方,单独“关押”,实拖24小时的监视,上厕所也得有人陪伴。然后父母及“程序解除员”对其进行教育感化,直到他(她)幡然醒悟。这一过程往往要持续数天乃至数周。帕特里克用这个方法解救了自己的孩子以后,写了一本书《Let Our children Go》来推广这个方法。他写道:“(邪教)教主或组织通常对受害者实行精神控制,应让他们摆脱这种控制。受害者一旦被解救出来,(解救人员)就应该鼓励他主动思考,让他明白自身的安全不再受到威胁。”
邪教组织的受害者在进行了“程序解除”以后,仍然要继续心理治疗,才能适应社会。这是因为那些教徒一旦意识到自己在心理上、经济上以至性方面受到邪教的伤害,而且轻易上当受骗,就会产生受挫感。一般来说,信徒对邪教组织有较大的依赖性,觉得与其忍受与决裂的痛苦,不如回到那个心灵曾经得到过安慰的组织,因此,他们在进行程序解除之后,通常需要一年以上的恢复期。一些痴迷者的依赖性太大,甚至会自杀。出于这种考虑,反邪教团体一般尽量让接受过“程序解除”的人在康复中心恢复一段时间。美国在20世纪70年最有名的康复中心是位于亚利桑那图森(Tucsom)的“思想自由基金会”(Freedom of Thought Foundation)。在康复中心,有许多前邪教徒和专业人员,他们帮助刚脱离邪教组织的信徒逐渐消除内心的恐惧和依赖心理,并慢慢回到从前的正常生活。
在20世纪70年代,“程序解除”的方法几乎是惟一的救助方法。这种方法不仅在美国为反邪教组织使用,在一些邪教团体传入欧洲以后,也被欧洲的反邪教组织采用。就效果而言,“程序解除”方法也取得一定的成就,一部分人在父母和专业人员的帮助下脱离了邪教组织,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来。由于公众的参与,反邪教运动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尤其是1978年人民圣殿教在琼斯敦集体自杀事件发生后,反邪教运动获得了公众的同情,有一些小规模的不稳定的膜拜团体在公众的反对下破产或解散。反邪教组织也成立了全国性的联络网络,形成了强大的声势。
但是“程序解除”也并不是反邪教的灵丹妙药,它还在着许多不足。一方面,“程序解除”的“绑架”、“监禁”手段是暴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表现,损害了公民的信仰自由权利,成为邪教团体反击的主要着力点。虽然在反邪教运动的初始阶段,家长们获得了法官的同情,得到了较多的司法支持。但随着法律诉讼案件的增多,一些邪教团体也开始利用“程序解除”手段的违法之处对反邪教组织进行反击,指控家长和反邪教组织“侵犯人权”。而对于反邪教人士指控邪教团体“用欺骗招募年轻人”或“洗脑”,法庭认定却存在着较大的争议,自由派基督教人士和学者也不能认同反邪教团体的看法。最终,在法律诉讼中,反邪教团体不再指控邪教组织的“洗脑”,而更多是以刑事犯案件,如虐待儿童罪、暴力倾向、逃税、欺诈、非法聚财、性滥交等等作为指控依据。
另一方面,随着反邪教运动的发展,一些反邪教团体也开始质疑“程序解除”手段的科学性。在“程序解除”过程中,解除原有的程序过于简单粗暴,造成了一些消极后果。信徒在程序解除后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来恢复正常的心态,而这一阶段对信徒来说也同样困难,因此经常出现“假解除”一现象。一些邪教信徒在经历了“程序解除”后又回到原来的组织,邪教组织就可能利用他们起诉反邪教团体,给民间的反邪教运动造成很大的损失。下文所述的“警惕邪教网络”破产就一个典型的例子。即使信徒被挽救出来,“程序解除”的粗暴手段也给信徒的心理造成了二次伤害。信徒一般是被诱骗加入邪教的,在认清邪教真面目后,常常陷入自责之中,内心十分脆弱。而“程序解除”的暴力手段如绑架、诱拐、强制禁闭等实际上又一次伤害了信徒。他们在“解除程序”的过程中会极端恐惧,对一切人——包括其亲朋好友——不信任,影响了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的进程。有的人会当场就与家长决裂,更有甚者会以自杀相威胁,彻底割断亲情关系,全身心投入邪教活动,出现事与愿违的结局。
总之,“程序解除”手段的这些局限性不仅给邪教团体予以反击的口实,而且也招致了一些反邪教人士的批评,最终被反邪教组织所扬弃。到了20世纪80年代,尤其是90年代初,“程序解除”方法被用得很少了。现在,在美国对18岁以上的成年使用“程序解除”手段被视为违法行为,涉及的家人和参与者要承担法律责任,法律开支会是天文数字。
标志着“程序解除”方法在实践上走向终结的是帕蒂•赫斯特案件。帕蒂是旧金山报业大王的女儿,后来成为一邪教组织的忠实信徒。1975年,帕蒂参与了该组织在旧金山策划的一起银行抢劫案,银行的摄像机拍下她持枪抢劫的画面。在起诉时,帕蒂之父请辛格女士来为帕蒂辩护。辛格辩解说帕蒂被邪教组织“洗脑”,缺乏自主行为能力,不能承担法律责任,法庭认为其辩护极为荒谬不予采信。而且一些专业人士也质疑她的理论,美国心理学协会认为她的一份研究强制说服方法机制的报告“缺乏科学精神”和“客观态度”,予以否决。这样“洗脑”理论走向终结。
2.“离教咨询”
由于“程序解除”方法让反邪教人士面临着受法律制裁的危险,又恶化了信徒与亲人的关系,在20世纪80年代,一些专业人士逐步开拓出一条新的反邪教途径——“离教咨询”(exit-counseling)。从事“离教咨询”的多是前邪教徒,他们都曾加入过某一邪教组织,逐渐发现了邪教教义的虚伪或者教主的贪财骗色的真实面目,主动离开了组织。他们在邪教组织里呆过一段时间,对所参加的邪教比较了解,能为邪教信徒及其家长提供大量鲜为人知的内幕消息,警醒教徒尽快摆脱邪教。“离教咨询”一般是由2-3人组成一个咨询小组。在开始行动前,咨询人员通常先与有关的家庭和朋友开个预备会议,让其亲友分别与邪教信徒改善关系,争取他答应与家人朋友一起呆上几天。如果一切进展顺利,信徒会抽出二三天时间同家人、朋友、咨询人员、前邪教信徒、及其他专家进行交流,他们向邪教信徒提供一些该邪教组织及教主的内幕,或让他观看有关思想控制及邪教问题的书籍和录像带。在些期间,信徒可以单人独处,也可以随意休息,讨论什么问题,和谁讨论,都由他决定,信徒可以提问,大家平等交淡,他还可以随时改变主意,随时离去。
“离教咨询”比“程序解除”有了很大的改进。首先,“离教咨询”是一种合法手段,不带任何强制性的因素。它尊重了信徒的个人意志,不凭借任何武力,与信徒进行平等对话,使他们能够在宽松的尊重人身自由的场合下接受对方的意见,认清邪教的真实面目,自觉自愿地离开组织。其次,这种脱离邪教的过程充分调动了教徒的自觉性,既不会伤害信徒与家人的关系,也不会存在着恢复期,体现出一个自然过程,便于教徒重新回到社会。因此,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离教咨询”成为反邪教运动的主要选择。
“离教咨询”听起来十分完美,但在执行中存在着较大的难度。信徒之所以加入邪教,主要是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无法解决,从而投身于邪教寻求解脱。邪教则乘虚而入,向教徒灌输邪教教义,用该邪教的共性压抑和控制每个人真正的个性,从而塑造出与教徒以前性格迥异、具有邪教共性的信徒。亲友以为自己是在与熟人对话,事实上这个熟人已变成了陌生人,他们是在与邪教的共性对话。因此,亲友要说服信徒改变对组织的看法确非易事。 而且,“离教咨询”的顾问都是前教徒,没有受过专门的咨询训练,除了提供邪教和思想控制的有关信息外,其他方面还是外行。不能触及到邪教徒及其家人的心理症结,不能解决信徒入教前的问题。所以,“离教咨询”的效果并不能令人满意。
3.“战略影响法”
因特网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离教咨询”的发展。以前,“离教咨询”的前提在顾问掌握了别人难以知道的有关邪教的内部信息,因此主要依靠外界的权威人士解决邪教信徒的问题。咨询是被动的,仅限于单纯提供信息和内容。但现在情况不同了。因特网上到处都是关于邪教和思想控制的信息,任何人只要上网都可以轻易地找到任何必要的信息,向其他家庭、专家、前信徒求助。因此,反邪教运动不再侧重于提供邪教组织的有关信息,而是更加关注邪教信徒个人及其家庭所存在的问题,通过消除这些问题来彻底根除教徒对组织的依赖性。反邪教专家把这种方法称之为“战略影响法”。
“战略影响法”实际上是一种心理咨询方式。它主要是针对邪教信徒及其家庭自身的特殊性,来解决他们的精神健康问题,因而效果也更明显。咨询的对象主要有三种人:第一种是邪教信徒的父母,他们的家庭成员被邪教裹胁而去,精神上遭受重大打击;第二种是前邪教徒,他们当中有些人虽然脱离了原来的集体,但很难把自己“调整”到以前的世界观和生活方式中去,面临着回归社会的心理障碍。第三种是想通过加入某一教派组织来改变现有的生活,但还没有下定决心的年轻人。这些人通过心理咨询,可以发现个人及家庭到底存在着哪些问题,以致被邪教组织乘虚而入。找出问题的症结,如学习紧张、工作不适应、性生活不协调、入教前的恐惧症等之后,就可以对症下药,促进信徒的转变。在咨询过程中,心理专家运用他们的职业态度、准则和技巧来处理相关的人和事,充分调动各个人成员的积极性,帮助他们改变自己的不良行为,使教徒个人及其家人的心理更为健康。例如, 对那些邪教信徒的父母,他们无法理解子女在加入邪教后为何与前大不相同,听不进自己的任何意见,往往感到挫折和愤怒,咨询人员则帮助他们了解子女加入邪教的动机和所受的影响,让他们把愤怒转为更有价值的行动,如了解子女加入邪教的动机,帮助他们以温和的态度处理与子女的关系,甚至认同子女的选择,与其维持密切对话的关系。
由于针对每个邪教徒及其家庭的具体情况,并着眼于解决促使信徒加入邪教的根本原因,战略影响法成效比较显著。哈桑在《走出邪教》一书中写道,战略影响法有极好的档案记录。即便邪教徒只参加了3天的影响活动,但战略影响的种子已经播下,最终他还是要走出邪教。根据专家统计,通过以心理咨询为主的战略影响法,最终会有60%的信徒脱离邪教,而且大多数咨询者都相信,如果他们有足够的时间,会有90%的邪教徒决定脱离邪教。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战略影响法已成为反邪教运动的主要方法。
美国民间反邪教运动是美国民众在面对邪教时,自发组织起来抵制邪教、保护自身权益的一场群众运动。这个活动在基本上得不到政府支持的前提下,从邪教手中解救了不少邪教信徒。尽管从手段上看,有时涉及到诱拐、绑架、强制禁闭等违法行为,但从家长的一面来看,他们当然认为它是正当的、理所当然的,是挽救自己亲人的正义措施,因此也博得大众的同情。但在美国这个特定的法制环境当中,这个维护自身权利的群众运动从一开始就受到了制约。美国法律注重维护公民的信仰自由权利,但否认了邪教组织对其信徒进行精神控制的事实,使得美国成为邪教的温床,发生多起邪教集体自杀恶性事件。而美国民间发起的反邪教运动,虽然挽救了大量的邪教信徒,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由于缺少政府的支持,显然难以遏制邪教泛滥的势头,“警惕邪教网络”的破产及被改造为宣传邪教的基地的例子,则深刻地反映了这一点。
总之,美国民间的反对邪教运动告诉我们:在一个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社会中,不能否认邪教及其组织的存在,更不能漠视邪教给人们造成的侵害。美国社会中的邪教组织只受到情理上的谴责而可以逍遥法外的事实说明:反邪教不能仅靠民间力量,它离不开国家机构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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