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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是怎样曲解佛教教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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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3 21: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李洪志在他的新“经文”《全面解体三界内一切参与干扰正法的乱神》里,对世界几大宗教进行歪曲和攻击,诬蔑正教为“乱神”,叫嚣要对那些“阻碍众生得救”的“乱神”予以全面解体、清除。其言行如一个跳梁小丑,让人生厌。世界几大正常宗教对李洪志之流及其“法轮功”总是嗤之以鼻、不屑一顾,并极力给予揭露和批判。其实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里一些东西都是窃取了佛教的教义,并加以歪曲,成为了李洪志赖以为生的所谓“法轮大法”。佛教界人士指出,李洪志在“法轮大法”中宣扬的“佛法”,完全是他自己杜撰的,不仅同佛教的核心理论没有共同点,而且相互抵触。李洪志通过对佛教名词术语的歪解滥用,攻击佛教界人士,神话自己,宣扬“法轮大法”的现代迷信邪说。
例如,“法轮”是“法轮大法”的一个核心概念,李洪志“讲法”的主要著作就是《转法轮》。而“法轮”这个概念却是李洪志从佛教教义中窃取来的。“法轮”在佛教教义中的原意是什么呢?在佛教中,法轮是对佛法的喻称,指佛说法如车轮转动一样不停,破除一切烦恼谬见。在李洪志那里,“法轮”却成了实实在在的轮子,用李洪志的话来说,“法轮是宇宙的缩影,具备着宇宙的一切功能,它能够自动地运转、旋转。”这显然已经离开了佛教中法轮的原意。更荒谬的是,李洪志还宣称可以在小腹部修炼一个法轮,甚至可以为修炼者体内装上法轮。
在比如,“法身”也是佛教的一个重要概念,原意是指佛法的精神、要旨,与“法性”、“佛性”属于同一类概念,既无形象,也无数量。李洪志把“法身”这个概念窃取过来以后,“法身”成了实实在在的东西。李洪志说“人修炼到出世间法以外相当高的一定层次上之后,就会产生法身。法身是在人的丹田部位产生的,是由法和功构成的,是在另外空间体现出来的。”为了神话自己,李洪志还宣称“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对“法身”进行神秘化和巫术化。
再比如,“业力”也是“法轮大法”从佛教窃取来的一个重要概念。在佛教教义里,“业”主要是指“造作”的意思。佛教认为,人的基本活动由“身”、“口”、“意”三部分组成,称为三业。佛教认为一切苦乐皆由业的力用所致,这种力用称为“业力”。李洪志在他的“法轮大法”中运用了“业力”的概念,而他赋予“业力”概念的含义,却是与佛教“业力”的概念截然不同。李洪志有时把“业力”解释为“鬼神讨债”。他说:“你在前生的社会活动中,可能就欠过谁,欺负过谁,或者做过什么不好的事情,哪个债主就要找你。”“人活着就是业力轮报。你欠它的,它来找你要债。”李洪志有时又把“业力”解释成有生命的东西,说:“因为在另外的空间一切都是有生命的,业也是一样。”李洪志有时又把“业”解释成与“德”这种白色物质相反的黑色物质。不论是哪一种解释,都是歪曲篡改了佛教中“业”的原意,而同巫婆神汉的封建迷信如出一辙,荒唐可笑。
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窃取了大量的佛教概念,然后加以歪曲,为己所用。然而,这并不能掩盖它的邪教实质,“法轮大法”同真正的佛教是根本对立的,最应该彻底解体和清除的是“法轮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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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7-4-7 18:58
什莫郊区界佛教教义,向你打手印你懂吗,什么玩意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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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7 22:30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连汉语都说不好,建议再蹲几年小学好好学习一下再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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