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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过法轮功 不是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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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6-20 22: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练过法轮功 不是耻辱

    我,一个因为法轮功被几度关押并两次劳教,同样也两次恢复工作的人,有感于一些曾经的功友在被转化后总是甩不掉这样一个包袱:练过法轮功,是我的耻辱,永远的耻辱。我想就此谈一点自己的粗浅体会,以期共勉。
在过去的一个极短的时间内,我的思想中也曾经闪现过这一念:我这样一个自信而又自视极高的知识分子,却被李洪志那样一个小学生的漏洞百出的胡言乱语给骗得奇惨,不仅毁了我的前半生英名,更毁了我的后半生生活,耻辱啊,耻辱!但很快,当我仔细回顾自己走过的每一个足迹后,我摆脱了那种不良状态,我现在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我不后悔自己走过的路,我更不认为练过法轮功是我的耻辱,练过法轮功更不是一件羞于提及的事。为什么呢?
首先,这件事证明了我是一个有追求的人,一个不会甘于庸碌的人,更不是一个醉生梦死的行尸走肉。
其次,我所追求的既不是世俗的名闻利养,主观上也没有想损人利己,而是想追求人生的真谛、宇宙的真理(能否追到那是一回事,敢于全身心去追求超世俗的低级趣味的东西就已经是大丈夫的行为了)。想作一个明白人,一个有智慧的人,这没有错,无可厚非。
第三,自认为是真理就敢于坚持,哪怕牺牲生命也再所不惜;而一旦认识到错了,就毫不犹豫地改正,决不拖泥带水,名声、面子、利益等等根本不予考虑;古人言,知错就改,善莫大焉。这里体现出的铮铮铁骨和大无畏精神,以及大丈夫气慨,也远非一般人可比。在一切向钱看的当今中国,这样的人有多少?
第四,练过法轮功,包括被劳教,整个这一遭,我也没有白走。对自身而言,无论是失败的教训,还是成功的经验,都是我随后继续追求真理路上的拐杖。对社会而言,有我们这样一批玩命之徒的存在,可以促进社会的进步。不是有这样一个说法吗:要钱的怕不要钱的,不要钱的怕不要脸的,不要脸的怕不要命的。本人当初在四川某劳教所做砖,当时的待遇同日前披露的山西黑砖窑当代“奴隶”们不相上下,名义上享受的是人民内部矛盾的待遇,实际上远不如敌我矛盾来得舒服;原因除了有法不依和执法犯法外,还有就是那些偷鸡摸狗辈的苟且偷生、明哲保身和逆来顺受,后者的懦弱在我看来是大大的助长了执法者人性恶的那一面。我不知道人间天堂是啥样,人间地狱我却体会太深;在那个地方,要想有尊严地活着很难,要想坚持自己的“真理”而没有坚强的意志更是难上加难(很多假转化者就是基于此);而我一直视自己为真理的殉道者、正义的化身,在“法正乾坤,邪恶全灭”的鼓舞下(当然现在想来很可笑),见黑暗就揭露,见不平就抱打,致使身边的丑行渐行渐远;所内明目张胆的权钱交易得以收敛,管理日趋正规化、法制化、人性化(这当然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可以说,我们从最黑暗的地方开始促进了社会的进步,现在看来,这不正体现了地藏菩萨“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大慈大悲精神吗?虽说是歪打正着。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因为我极认真地投入过法轮功,才会被碰得头破血流,才得以结识如悲智等一大批善知识,才可能走出:才出法轮功又入净空邪教的怪圈。当然,如果我没有求真求证的精神,仅满足于浅尝即止,今天我也不可能走向解脱道的。君不见即使在取缔法轮功已经八年的现在,还有许许多多的人在法轮功中自欺欺人(包括法轮功的两劳人员),更不用说日益增多的净空粉丝(也包括部分形式上走出法轮功者)在玩火自焚。可以说我是真正练过法轮功的,也才可能真正走出法轮功。
回顾自己从法轮功到净空邪教,再到原始佛法的每一步,我都是认真的,也才都是无悔的。就好比为寻求光明,而必须穿过一片黑暗地带,途中既可能原地兜圈,也可能摸对方向,更可能南辕北辙;但最终我看到了光明,说明大方向是正确的,这就够了。当然,如果有善知识指路,可少走弯路甚至不走弯路,这自然非常好;但既然也走弯路,说明前因未种好,好机缘不成熟,走弯路也就成了一种必然,那就更没什么好羞耻的了。
当然,由于练过法轮功,世俗的前途可能就此毁了、没了,现实生活中可能就因此会遇到不少麻烦,甚至是很大的磨难,这一方面可能会带给人失败感、耻辱感,但另一方面,对一个始终不屈不挠寻求佛法真理的人,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因为他可以加深我们对四圣谛中苦圣谛的认识,可以增大我们的出离心,进而一步步引导我们最终迈向解脱道。
所以,当我们还耿耿于怀于练过法轮功、还以练过法轮功为耻时,表明我们还背着沉重的包袱在蜗行,也还未真正走上正道。正视过去,不顾过去,也莫欣未来,才能全身心地活在现在,活在当下,也才可能自在、大自在。
以上浅见,不法之处一定不少,望有识诸君不吝指正,在下先行谢过。
2#
匿名  发表于 2007-6-21 00:29
为楼主的豁达理智、真诚无畏喝彩!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啊?
3#
匿名  发表于 2007-6-21 07:54

回复 #2 的帖子

赞同2楼的说法,顶............................
4#
发表于 2007-6-21 09:26 | 只看该作者
但另一方面,对一个始终不屈不挠寻求佛法真理的人,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因为他可以加深我们对四圣谛中苦圣谛的认识,可以增大我们的出离心,进而一步步引导我们最终迈向解脱道。

惭愧兄没有因为一时失去信仰而灰心失落,能把挫折看作人生的一种体验和资粮,按照佛陀正法律修行,相信惭愧兄一定会最终解脱!
惭愧兄的人生经历也证明了悲智老师批判法轮功、净空邪说不仅不会让大众不知所从,反而会增强其追求真理的信心,最终走上解脱的正道。由此可见,“若要佛法兴,唯有僧赞僧”的邪说便不攻自破。
送惭愧兄一篇经文:
761( 七四九)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若无明为前相故,生诸恶不
善法时,随生无惭、无愧;无惭、无愧生已,随生邪见。邪见生已,能起邪志、邪语、邪业、邪命、邪
方便、邪念、邪定。若起明为前相,生诸善法时,惭、愧随生;惭愧生已,能生正见。正见生已,起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次第而起。正定起已,圣弟子得正解脱贪欲、嗔恚、愚
痴;如是圣弟子得正解脱已,得正知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佛说此经
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5#
 楼主| 发表于 2007-6-21 10:2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毛版主的大礼和楼上诸君的鼓励。
莫学抛砖的另一个目的,是希望有学诸君能帮我挖一下根(不正确的知见),千万莫客气啊!
6#
发表于 2007-6-21 10:41 | 只看该作者
悻悻这位仁兄没有得病,悻悻这位仁兄没有自焚,悻悻这位仁兄没有刨腹......
7#
发表于 2007-6-21 22: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惭愧 的帖子

我也有同感。真正练过法轮功的人大部分是渴求超出世俗的终极真理的人。这种追求真理的精神没有错,是值得尊敬的。确实追求真理的道路是艰险的。李洪志怀有一种魔鬼般的力量也是事实(结合当时的天时,地利,人和)。要是没有那么多人“见证”李洪志的神奇治病能力,很多人也不会去练的。
最终要感谢以悲智为代表的反邪精英。因为用唯物主义和无神论和马克思主义是没有办法说服法轮功修炼者。只有用佛法和正教的力量才能真正击碎邪教的假面具并使人醒悟。这是因为人的思维的角度和层面不一样导致的。
8#
发表于 2007-6-21 23:35 | 只看该作者

佩服!

楼主是个真修行人。我一直有个想法,真正转化的人是活着经历了一个生死。我们一方面要忏悔自己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另一方面要再接再励地追求佛法,否则过去的错误不白犯了。
    一起努力吧!
    “佛言:夫为道者,犹木在水,寻流而行。不触两岸,不为人取,不为鬼神所
遮,不为洄流所住,亦不腐败。吾保此木,决定入海。学道之人,不为情欲所惑,不为众邪所娆,精进无为。吾保此人,必得道矣。
     佛言:夫为道者,譬如一人与万人战,挂铠出门。意或怯弱,或半路而退,
或格斗而死,或得胜而还。沙门学道,应当坚持其心,精进勇锐,不畏境前,破灭众魔,而得道果。”
9#
发表于 2007-6-22 0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惭愧 的帖子

惭愧兄所言极是呀!但对我而言:相信“法轮功”并痴迷其中九年之久怎能不是我的“耻辱”呢?我当年走入“法轮功”不是因为祛病健身,而是冲着“真善忍”和“修炼”。可是"真善忍"并非“法轮功”的专利,“修炼”也是自古以来就有的呀!而且在走入“法轮功”之前我也有开始接触佛教,为什么纯正的佛法我没能接受却偏偏信了“法轮功”的邪说,最终走上与国家法律对抗的犯罪道路?这不正说明在我的内心深处有与之符合的不正的东西吗?“转化”后我才认清自己,才发现自己在李洪志的“吹捧”下,贡高我慢不知不觉中悄然膨胀(当然表面上我是不会显露出来的)。当把自己的心态回归到零点时,才蓦然发现这个世界上做到“真善忍”的人是何其多!他们可并没有练过什么“法轮功”呀!我被他们一点一滴的善行深深地感动着,并为自己的自高自大感到羞耻。要说到意志的坚强,我倒觉得原来的共产党人才最是榜样!我为自己练过“法轮功”而感到耻辱,但这并不代表我把这耻辱背在背上爬行,我会用它来提醒自己:发心不正,果招迂曲。正知正见对修行而言是多么重要!如今我深深地体会到“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呀!
不过我觉得惭愧兄说得真好。

[ 本帖最后由 信悟依缘 于 2007-6-22 01:14 编辑 ]
10#
发表于 2007-6-22 08:0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惭愧 的帖子

人非草木......顶一个!//030
11#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08: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信悟依缘 的帖子

“而且在走入“法轮功”之前我也有开始接触佛教,”
我也在走入“法轮功”之前有开始接触佛教,但那已经不是纯正的佛教,否则就不会误入FLG了
12#
发表于 2007-6-22 09:44 | 只看该作者
读《练过法轮功 不是耻辱》的一点想法
这位仁兄确实值得我佩服。经历坎坷,文笔好,有想法,有主见。
也谈谈我的一些看法吧。
敢于追求真理的人,确实不是等闲之辈,确实是不甘庸俗之人。记得某位名人说过这样的话,追寻宗教信仰,以实现自己最高的精神境界。我想,这样的人一定有很高的知识水平,很高的素养,也一定很有实力来做这样的事。
真理是什么?你可以把它扩大到宇宙,也可以缩小到做人的本分。你可以说是物质上的拥有,也可以说是精神上的满足。总之,人类的发展就是在不断认识真理,追求真理之中。显然个人的行为去追求真理,或者说以自己的以为去追求真理,是很难实现的,说不好听一点,你这是自不量力。
自认为真理就敢于坚持,不怕牺牲,到后来发现,这种途径不合法,于是悬崖勒马,立即改正。真是男子汉大丈夫,能伸能屈。在如今的社会里,这样的人并不多,但是,能向你这样去执着的追求自己真理的人也确实不多。
无论是成功或失败都是一种经验,无论是好的经历还是坏的经历,也都是一种磨练。成功固然高兴,失败固然懊悔,这些对于任何人都适用。我不相信有人间天堂,因此我就更不相信有人间地狱了,原因是,最好的其实就在我们身边,最珍贵的就围绕在我们周围,安分守己的去做每一件事,即使做得再好也不会变成天堂,即使离自己的目标很远也不会下地狱。
对于执法者来说,职责所在,他们有自己的一套办法,不管你是执著或是逆来顺受者,到了那种地方你都要夹着尾巴做人,这恐怕不仅在中国,在其他国家也如此。
其实,我很为这位仁兄感到欣慰,这样认真和投入的修炼,最终没有被李洪志所骗,去自焚、自杀、杀人。看来事情还没有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也许你是真的在追求“真理”吧!也或许是发现及时,救助及时吧!
我们决没有歧视原法轮功练习者的意思,但提个醒总可以吧。
希望他们,回过头好好想一想,特别是从大义的角度反思一下。追求什么样的真理都无可厚非,你可以不为他只利己,但你要站对方向,要跟对目标,否则就是愚昧,就是走歪路,做无谓的牺牲了。
13#
发表于 2007-6-22 09: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天无绝人 的帖子

您说得非常非常有道理!您年纪不大却能如此全面衡量问题,由衷的赞叹!!!
14#
发表于 2007-6-22 10: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惭愧 的帖子

我发那个帖子只是觉得原来我们总是喜欢和社会上的其他人及行为作比较,总觉得自己很不错了,其实实在没什么可以比的。正如您给自己取的名字“惭愧”,真是很惭愧呀!我很赞叹惭愧兄能够坦然正视过去,自在活在当下!
15#
发表于 2007-6-22 12:00 | 只看该作者
由衷赞叹惭愧仁兄的雅量和卓识!
练过与否无可厚非,执迷不悟才是可悲可叹,希望惭愧仁兄彻底摆脱过去的思维与阴影,有一个充实愉悦的身心,早日趋向解脱正道。在下也常为虚度光阴惭愧呢。
16#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14: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天无绝人 的帖子

谢谢仁兄的回帖。但末学以为仁兄最后一句可能把因果搞反了:追求真理的过程就是寻找正确的目标的过程,如果一开始就能“站对方向、跟对目标”,除非宿世善根深厚。所以我以为走弯路不可怕、愚昧也不可怕,练FLG更不可怕,关键是不要总是甘于这个状态。
17#
发表于 2007-6-22 15: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惭愧 于 2007-6-22 14:57 发表
谢谢仁兄的回帖。但末学以为仁兄最后一句可能把因果搞反了:追求真理的过程就是寻找正确的目标的过程,如果一开始就能“站对方向、跟对目标”,除非宿世善根深厚。所以我以为走弯路不可怕、愚昧也不可怕,练FLG更不可怕,关键是不要总是甘于这个状态。


对某些事物(追求)而言,付出投入的资本越多,放弃的可能越小!假如我们在进行新的付出投入之前,把过去的付出投入都视为无(零),那么我们必然会冷静地思量投入。但是,把过去的付出投入都视为零,说来简单,做来很难,其中也包含在下。
18#
发表于 2007-6-22 15:15 | 只看该作者
感动!事逢盛时须谨慎,身处逆境要从容!楼主走出阴霾重见阳光,还现身说法教育转化,不仅可喜可贺,其勇气也可圈可点!
19#
发表于 2007-6-22 20: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7-6-22 15:06 发表


对某些事物(追求)而言,付出投入的资本越多,放弃的可能越小!假如我们在进行新的付出投入之前,把过去的付出投入都视为无(零),那么我们必然会冷静地思量投入。但是,把过去的付出投入都视为零,说来简单,做来很难,其中也包含在下。

我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表示对您的......顶一个!//030 再顶一个!//030
20#
匿名  发表于 2007-6-23 07:55

回复 #1 惭愧 的帖子

惭愧同修好!很喜欢看您发的帖子。但好象有好长一段时间没见您发帖。忙什么呢?现在看的什么书?以什么为主导?去年空海法师在湖北办班,您参加了吗?空海法师在福建办解脱道学院,去年听说还有一些手续没办下来,不知现在办得怎么样了,您知道吗?
21#
发表于 2007-6-23 09: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7-6-22 15:06 发表


对某些事物(追求)而言,付出投入的资本越多,放弃的可能越小!假如我们在进行新的付出投入之前,把过去的付出投入都视为无(零),那么我们必然会冷静地思量投入。但是,把过去的付出投入都视为零,说来简单,做来很难,其中也包含在下。


“同在”美国补习过高中,水平为什么相差甚远?一个说话富有哲理,一个是胸无点墨。咱比版主多一个顶//030 //030 //030
22#
发表于 2007-6-23 10: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信悟依缘 于 2007-6-22 20:14 发表

我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表示对您的......顶一个!//030 再顶一个!//030


多谢信斑竹高抬了!//006
23#
 楼主| 发表于 2007-6-24 22: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0 的帖子

不对等啊,朋友:您知我惭愧,而您却隐姓埋名;看来您打算做幕后高人了?
您所问的情况惭愧所知还不如您呢,让您失望,惭愧了.如果您想与末学交流,咱们电话联系?
24#
匿名  发表于 2007-6-25 01:20

告诉亲朋好友同事我是修炼法轮功的

修炼的好就没有那么多麻烦事了,自然外在的什么“邪教”的帽子就摘掉了;修炼得有空子可钻,到处漏洞,一反常态,不是从做好人开始,上来就当神叨叨的了,常人自然反对,摆好关系,堂堂正正,告诉大家我是修炼法轮功的,有什么可怕的。如果走过生死关的人,你们就堂堂正正做个普通人,本来就跟大家一样生活在地球上,一个鼻子两个眼睛,没有不同,生活工作学习的,上班下班的,做的事情,有好有不好,坎坎坷坷的,都一样,修炼嘛就这样;那么就不要怕,说了也没有人说不理解。修炼对社会有益,对环境有益,对身体有益,这么多有益,何乐而不为呢?是吧。过去有同学不理解我,说我失踪了几年,我就告诉他我被劳教了,因为炼法轮功,他们也没有觉得怎么样 啊,其实就是炼功人自己的问题。这么多年过去了,自己把自己装在套子里,何必呢。其实你不告诉他们,那警察都盯着你 呢,那他们都知道你,你还怕不是警察的人知道你炼啊,这是奇怪了不是?!
25#
发表于 2007-6-25 09:05 | 只看该作者
练过法轮功不是耻辱,现在还认识不到错误才是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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