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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面唾天:“法轮功”在“骷髅案”上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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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6-4-4 21: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仰面唾天:“法轮功”在“骷髅案”上自取其辱


    2006年3月27日,甘肃省天祝县发现装在编制袋内的121个均被锯掉头盖骨的骷髅。“法轮功“的媒体《人民报》又逮到了机会,在还没弄清基本事实的情况下,为了达到栽赃、污谤中国政府的目的,急不可耐地刊发了耸人听闻的报道《惊天罪行曝光!法轮功学员被活生生锯掉头盖骨》(http://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6/3/30/39896.html) 。




    然而,一步步在清晰与被确认的事实及其专家鉴定结果(见附文)表明,“颅盖骨被锯掉系死后人为造成的”,根本不像《人民报》说的“被活生生锯掉头盖骨”,而且《人民报》又是怎么证实的这121个头盖骨是法轮功学员的呢?我们只能慨叹法轮功媒体:一是为了制造轰动效果,说谎都不担心很快被戳穿;二是自作多情和想象力的丰富程度让人担忧——这个群体是否存在自虐倾向。
甘肃公安厅确认天祝县发现121颗头骨为人骨

http://news.QQ.com   2006年04月04日19:0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兰州4月4日消息(记者 孟永辉、焦健) 甘肃省公安厅4月4日18时许发布消息:据公安部特邀法医专家、著名法医学教授陈世贤介绍,经对颅骨检验,确认在甘肃省天祝县发现的121个颅骨全部为人头骨,其中有男有女,有年长者,也有年轻者;颅盖骨被锯掉,系死后人为造成的,可判定不是医学解剖所为。

  3月27日,甘肃省天祝县森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案称,在古城林区金沙峡大湾口与青海省交界约1公里处,发现装在编制袋内的121个均被锯掉头盖骨的骷髅。3月31日,天祝县森林公安分局将不同类型的12个头骨骷髅送兰州大学鉴定,初步鉴定为人头骨。此事引起了甘肃省公安厅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视。4月2日,公安部派出由法医、痕检、DNA技术及人类学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赴天祝县,与甘肃省公安机关共同开展全面调查和检验鉴定工作。据公安部特邀法医专家、著名法医学教授陈世贤介绍,经对颅骨检验,确认121个颅骨全部为人头骨,陈世贤教授同时证实,在颅骨剩余部分,为发现生前造成的致命伤。

  甘肃省公安机关对天祝县发现121颗头骨事高度重视,目前正会同公安部专家工作组开展全面调查和检验鉴定工作。警方表示,头骨的来历和已锯掉的颅盖骨的去向及用途等相关调查和检验鉴定工作正在进行中。

[ 本帖最后由 真净 于 2006-4-4 21:46 编辑 ]
2#
发表于 2006-4-4 21:27 | 只看该作者

哎哟!

哎呀,我忘了,那个马王堆的“辛椎”女士莫非也是一位大法弟子?她是被中共活埋的吧?明慧网、大纪元网(报)、新唐人电视台等,咋把这么重大的事情给忘了呢?

弟子们是否是用“天目”看到的这些啊?
3#
发表于 2006-4-4 21:3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法伦功“用心良苦”却越抹越黑。
奇怪,第二个头骨怎么还有胡须呢?头骨看不见牙齿和鼻骨,估计死亡时间不长。
4#
 楼主| 发表于 2006-4-4 21:48 | 只看该作者
毛毛好眼力,相关分析可参看http://news.qq.com/zt/2006/gskla/index.htm
5#
匿名  发表于 2006-4-5 15:12
发愣功最终自取其辱,制造耸人听闻的渲染效果已经是他们一贯的伎俩了。
6#
发表于 2006-4-5 16:15 | 只看该作者

告楼上

真不是个东东!大家上网查查吧,关键词:甘肃 天祝 猴头案

FLG还想耍什么耍?!此案还在侦察中呢.他们的"天目"都成神探了,他们都已经给自己定案和结案了!

[ 本帖最后由 巴人 于 2006-4-5 16:25 编辑 ]
7#
发表于 2006-4-5 23:02 | 只看该作者

真郁闷

这些事情还在侦察中,FLG倒又开始作秀了?!假如有个头骨是100年前的产物,那么是否中共在100年前已经执政啦?那么李先生当时在哪里啊?真希望时光倒流啊,我们就可以看到“真相”了。
8#
匿名  发表于 2006-4-6 20:39
好像最近又有新进展了。和黑市工艺品有关。
9#
发表于 2006-4-6 20: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from 220.249.22.x 于 2006-4-6 20:39 发表
好像最近又有新进展了。和黑市工艺品有关。


您能否再详细一些啊,我今天没搜寻到消息。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此事与杀人有关,作案人肯定要设法隐藏或毁灭罪证,不太可能将罪证遗弃与光天化日之下!除非此人精神有异常。
当然,更不可能像FLG所说的那样。
10#
发表于 2006-4-6 21:12 | 只看该作者
子曾经曰过: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核心提示

  3月27日,甘肃省天祝县一河边发现121个颅盖骨被锯掉的骷髅头。当地警方初步怀疑为“猴头”,经送交兰州大学鉴定为“人头骨”。

  其后,上述认定被公安部特邀法医专家证实,并判定颅骨系死后人为造成,未发现生前有致命伤。

  与此同时,甘肃骷髅案总指挥部已初步判定骷髅头盖骨的去向是工艺品,在当地历史上确实存有用人头骨制作手鼓、人骨碗等习俗,而在黑市上的“手鼓”,年代越久远价格越贵。

  几天来本报一直对此事进行追踪报道,本文对全过程进行梳理。
4月3日,设在炭山岭镇天池宾馆的骷髅案总指挥部就该案召开会议。会议传出的信息是:要全力以赴,早日破案,查清各个事实环节,包括头颅骨工艺品的加工、用处、来源、销售等。

  这意味着专案组已初步推定大体的办案思路,加工工艺品用的是被锯掉的头盖骨,此次发现的骷髅头系制作工艺品不用的部分,很可能因此被丢弃。

  4月4日,和讯网一位收藏爱好者在其博客上发帖,认为案发地在历史上存在用人头骨制作手鼓、人骨碗等习俗。他同时出具的照片显示,手鼓由两块头骨背向相粘而成,上面有银、象牙等饰品进行装点。

  该人士介绍,5年前,他去甘肃旅游时,有朋友帮他购买了一个手鼓,“价格不贵也不是很便宜。”

  记者从某拍卖有限公司的展品资料中看到,与上述人士提供的样品模型一致,一件19世纪的紫檀制作的手鼓估价在1万至2万元,一件18-19世纪的象牙手鼓估价在1.5万元至3.5万元。

  “但在文革之后就没有了。”4月5日,上述收藏爱好者向记者介绍,不少收藏爱好者对这方面的古物感兴趣。但他同时表示,并没有在当地看到关于人头骨制成的手鼓的交易市场。

  该人士认为,目前此类手鼓已用木制皮鼓代替,真品十分稀少。加之其特殊的历史渊源和神秘性,具有收藏价值,在收藏界黑市甚至可能炒成天价。“因利益驱使,出现个别违背法律和信仰,私造、乱制人皮鼓牟利现象。这已经背离了当初的本意。”

  在西部工作过30余年的老记者陈宗立也介绍,当地居民已淡化这些传统,可能一些不法分子将此处相关工艺品向游客兜售,以牟取暴利。

  记者从一位爱好古玩的知情人口中得知,他在北京潘家园古玩市场曾经见到过用人头盖骨做的碗。但现场采访时,仅在潘家园发现了一只仿制人头骨做的骨碗。

  一位40余岁的摊主告诉记者,真的人头骨碗与仿制品类似,但是做工会非常精美,用金或银镶嵌。价格应该非常昂贵,一般都是在私下交易。同时,他表示,人骨碗也分年限,年限越长,价钱越高。

  “这些骷髅头骨绝对是经过福尔马林浸泡的。”4月5日下午,首都医科大学的解剖教授丁卫国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福尔马林的作用就是固定脂肪和蛋白质。否则骼髅不会有面部组织存在,早就腐烂了。但同时也可起到“做旧”的效果。

  丁卫国教授说,骷髅的“面部表情”是在离开福尔马林池子之后,自然干缩形成。“但福尔马林的诞生也就是100多年,这些骷髅肯定是离现在时间不长。”

  据其介绍,福尔马林处理过的头颅自然风干后一般呈现黑绿色,表面上看去好像经历很多年了,但只要用同位素一测或者类似方法,就可以知道骨头是不是年代久远。

  熟悉文物方面的专家介绍,一些倒卖文物的人,也会使用一些简单的方法使骨头看起来比较老,比如,煮熟后让它发霉再想办法去掉霉味即可,还有的会直接涂上黑色的灰,经过水冲洗,残留在骨缝当中的灰就会使骨头看起来有沧桑感。

  但是否会用福尔马林浸泡,记者尚未获得警方证实。

  4月4日,来自甘肃省公安厅的官方正式表态称,公安部介入后,甘青两地公安部门已全面部署彻查骷髅案。有受访人士认为,此案或将警醒该领域的法律模糊地带。



http://news.sohu.com/20060406/n242657745.shtml

[ 本帖最后由 木在水 于 2006-4-12 21:50 编辑 ]
11#
匿名  发表于 2006-4-6 22:05

回#10楼

多谢了。最终结果出来,FLG又要大跌眼睛的;但是,他们绝不会吐血!
12#
发表于 2006-4-6 22: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from 210.51.217.x 于 2006-4-6 22:05 发表
多谢了。最终结果出来,FLG又要大跌眼睛的;但是,他们绝不会吐血!


对不起,刚才#11楼这位游客是鸭子本人,回帖时忘了注册了,请大家原谅。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4-8 10:34 编辑 ]
13#
发表于 2006-4-8 00:47 | 只看该作者

本期南方周末有关头骨的文章

甘肃骷髅案现场追踪:部分骷髅上缠着白布或红布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10:06 南方新闻网-南方周末

报案者的误导是“猴头骷髅”传言产生的最初原因;
  4月4日,甘肃省公安厅向多家媒体公布:经法医、痕检、DNA及人类学专家共同鉴定,121个骷髅属于人类;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部分骷髅头脸上缠着白布或者红布,或许是确定死者身份的一条线索?
南方周末记者曹勇
  报案者:这是猴头
  4月1日,本报记者达到“骷髅案”事发地。
  “就这棵树下的石头边。我转头向右一看……啊哟,吓得转身就跑……”蒋财帮手指那个方向,惊恐地对记者说。这位66岁的放牛人,是121个头骨的最先发现者。
  2006年2月25日17:00,蒋财帮赶着牛群途经此地,一头不听话的牛突然从公路边的羊肠小径窜下陡坡,老汉追下坡来,结果看到了“一生中从未见过”的场面——
  3米开外的乱草中,一个硕大的、没有了天灵盖的骷髅望着天空。“都是干骨头,耳朵边好像有些毛发。”蒋老汉回忆说。草丛中还散落着几个头骨,溪边的树下还有几个鼓鼓囊囊的袋子,有两个袋口已经散开,露出来的全是这玩意儿。
  怕吓着老伴,蒋财帮沉默了28天。3月25日,备受折磨的他忍不住向财子湾一个姓张的熟人开了口。
  姓张的朋友并不肯信,但又不敢到现场,于是就向炭山岭镇派出所报了案,说“发现了大堆猴头”。派出所立即通知了天祝县公安局。两天后的下午,金沙峡护林站护林员李治国接到任务,会同古城林区派出所副所长万吉有等4人,前往现场。
  探查者:“什么猴子呀,这么像人?”
  这里是甘肃天祝县金沙峡大湾口的一处陡坡,往北1公里,是青海地界。此地四面环山,人烟稀少。陡坡下,大通河沿甘青公路的方向蜿蜒而去。
  经过清点,一共有7个袋子,其中4个是编织袋,都用蓝色小塑料绳子捆扎。
  探查者将其中的几个袋子打开,60多个头骨暴露在天日之下。它们的天灵盖全部失踪了,只剩下眉骨以下的部分。 “我们推测是被人锯掉的。”李治国说。其中一个袋子里,藏着一把长约8厘米的锯条,后来专家证实了这一点。
  有些锯痕比较平整,像是一次锯成;有些交错,像是从两边锯成。锯痕看起来很新,一部分边沿还残留着粉末。李治国推断,应该是两三个月内被锯掉的。
  “但大部分骷髅的年代比较久远,最近的也像是放了七八年。”李治国补充说,有些骷髅轻轻一碰就碎了。
  李治国光着手翻检着这些头骨,发现大多数骷髅的嘴都是大张着的,绝大多数的下巴已经掉下。只有十几个骷髅还残留着下巴,并有泥疙瘩一样的大脑。有些骷髅面部粘着土色的干皮,有两个骷髅装着假牙。另外,有几个骷髅的面部缠着白布,或者红色的布。
  而另一个口袋里还有半袋毛发——大多是黑色的、短粗的,也有白色的或金黄色。最让探查者们记忆深刻的是一张完整的皮,上面有短粗的黑毛,有眼睛嘴巴耳朵,“像是一张脸皮。”李治国说,不过看不出是猪、牛、羊、马、熊还是属于其他动物。
  “我们觉得,这些是人的头骨。”李治国说。但大家都没见过人头骷髅,也没有见过猴子的——天祝林区根本没有野生猴子。因为报案的说是猴头,上面也说是猴头,他们就认定这是猴头,还有人开玩笑说:“这是什么猴子呀,这么像人?”
  探查的结果报上去引起了重视。第二天一大早,森林公安分局局长祁顺国率领副局长秦秀文、林区派出所副所长万吉有、指导员李福海、李治国等4名护林员前往现场。他们打开了全部的口袋,并将散落在陡坡上、溪流中的骷髅收集起来清点,共有121个。
  现场气氛有些凝重。祁、秦两位局长一言不发,指挥众人将骷髅一一放在树下的大石头上拍照,然后用5个袋子装起来。
  中午,一行人在斜对面数百米处的峡口村吃饭,祁顺国打开袋子让村民们辨认。结果,还有很多村民都认为这是人头。
  人猴之争
  3月30日,兰州晨报以《天祝惊现121个猴头骷髅》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根据一些骷髅上没有脱落的皮毛和头骨的形状,警方证实这些头骨确系猴头骨。”;“这些猴头可能是被人吃完猴脑后扔弃的,根据猴头新旧不同程度判断,这些猴子不是一次性被杀死的。”
  网络让稿件传播到全国各地,一场口水大战开始了。某些读者相信这是猴头,并联想到“虐猫事件”,认为应该立法保护动物;另一些人表示质疑,认为骷髅属于人头。
  3月31日,祁顺国挑选了13个具有代表意义的骷髅,请兰州大学生命科学院刘廼发教授进行鉴定。此人担任着甘肃省动物协会理事长等职务。教授认定,骷髅全部是人头。一位在场的记者说,当时祁局长的脸一下就白了。
  但刘教授认为,这些骷髅的主人并非因为锯掉头盖骨而死的。因为有些骷髅的年代显然有些久远。另据这位教授推测,是盗墓贼锯掉了它们的头盖骨——这么多不同年代的骷髅,只有盗贼可能得到。
  结果披露在4月1日的兰州晚报上,引起了更高关注。骷髅会不会是医疗废弃物?会不会是集团作案?会不会是有人将头盖骨加工成了工艺品?死者是谁……
  死者是谁
  4月4日,记者采访了峡口村55岁的村民王福民。他做过多年的坟墓迁移。“见过的遗骸数都数不清,”他说,“ 是不是人的骨头,我一眼就能认出来。”
  3月28日那天,祁局长刚走,王福民就回到了村子。他捡起地上遗落下的一撮毛发——有一寸长、黑色、较粗—— 用手一捻,就知道是人的头发,“我当时认为那些骷髅百分之百是人头”。
  王福民解释说,人埋进棺材后有两种情况:若地处潮湿,尸体的皮肉会全部化掉,头发会结成一块;若地处干燥,尸体的皮肉会渐渐变干粘在骨头上,撕不下来,而头发要么粘在干皮上撕不下来,要么就散落下来。他手中的那撮头发,显然就是掉下来的。
  王福民说,天祝一带分布汉族、藏族、回族、土族人,藏人死后天葬——即使是头骨,也会将它砸碎,让鹰吃个干净;土族人死后是火化;而回族人死后,全身上下——包括脸部——会被缠上白布,放进一个洞状的墓穴里,洞口用砖封住;汉族人死后土葬,从头到脚盖上白纸或麻纸——现在用红布——然后埋掉。这批骷髅头有部分脸上缠着白布或者红布,不就是一个印证吗?
  但本报记者了解到,这一带地广人稀,附近也没有坟墓被盗掘过的痕迹。这么多的骷髅又是从哪里来呢?
  有人收购头盖骨?
  在网上,诸多读者对这些骷髅头为什么会被锯掉头盖骨作了多种推测和分析,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一、可能是医疗废弃物;二、可能是用来做工艺品和宗教法器。
  第一个说法认为:骷髅极有可能是医学院在开颅取过脑组织以后的颅骨;但是为什么这些骷髅新旧不一、时间跨度大?有人解释说,因为教学和科研需要,医学院校有时也在野坟里取部分比较完整的无主尸体——当然,这是在取得公安机关允许后。至于年代较近的头骨为什么胡须和耳朵尚存,那是因为可能做过防腐的处理。“照片中所示的头骨,我个人见过的虽然不能说有上万,也有千计,和我们解剖学中取脑组织过后的颅骨是相似的,甚至可以说是惊人地一致,从事过人体解剖学研究的学者和专家应该有和我一样的看法。”至于它们为什么会被抛弃于荒野,“我想很多的医学院校都做过这类的事吧,我就不想过多的解释了。”
  难道真是医疗废弃物吗?记者带着诸多问题到当地公安部门求证,对方未置可否。
  而大多数人认为,锯掉的头盖骨被用来做工艺品
  和法器的可能性最大。最近西部一些地方旅游发展得很快,游客都会希望买一个比较有个性的工艺品,所以用头盖骨做成的工艺品或者法器是有市场的。
  本报记者的调查从侧面印证了这种说法。王福民说,有些汉人讲迷信,饭碗就是用人的脑壳制作的。他曾见过永登县大有乡有个苯布——类似巫师的人,使用过这样的碗。
  王福民怀疑专门有一些人收集人头骨,提供给那些需要者。以前都是自己用这样的碗自己去制作,但现在也许会有分工,有一些人专门收集,又有一些人专门制作,“估计一个脑壳可以卖到两三百元钱”。
  峡口小学教师孟玛拉加说,以前在一些偏僻的地方,有用人头做饭碗的习俗,这些饭碗的碗口还会镶上一些东西作装饰,一般有钱人家镶金边,没钱的镶银边,最穷的人就镶铜边。
  本报记者又前往青海省互助县扎隆沟,此地距离案发处约100公里。那里的“苯布”吴德源曾认识很多使用头骨碗的人。“但这些人现在大多已经死了。”78岁的老人说。
  孟玛老师说,甘青一带,有些地方邪教活动的影子仍然存在。用人的头骨做法器或者别的用途——诸如修炼,也不是没有可能。 来源:南方周末
14#
发表于 2006-4-11 10:49 | 只看该作者
多谢了。最终结果出来,FLG又要大跌眼睛的;期待他们吐血! [/quote]
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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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2 21:37 | 只看该作者

“骷髅案“最新进展

ZT:甘肃公安厅确认121颗人头骨来自私盗墓穴
http://news.QQ.com   2006年04月12日18:1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兰州4月12日消息(记者孟永辉 焦健)据甘肃省公安厅通报,经过调查确认,在甘肃省天祝县炭山岭镇金沙峡大湾口发现的121颗人头骨来自被人私自盗挖的墓穴中。  
  据甘肃省公安厅通报:青海省互助县农民乔某等人结伙在荒郊野地的年久无主墓穴中盗挖人头骨,出售给该县梁某。梁锯下头盖骨,卖给甘肃省永靖县刘某。刘将其加工成工艺品出售,谋取非法利益。
  2006年春节前,梁将锯下头盖骨的残余部分装在编织袋中,抛弃于甘肃省天祝县炭山岭镇金沙峡大湾口附近。
  目前,参与此案的人员已全部被当地公安机关传唤,公安机关表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16#
发表于 2006-4-12 21:45 | 只看该作者
子贡曾经曰过: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

发愣功别再强加给别人什么了。
17#
发表于 2006-4-12 22:08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李洪志的脑袋痛不痛呢,活生生的锯弟子,那弟子们可是都有法身的.
18#
发表于 2006-4-13 10: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反邪小兵 于 2006-4-11 10:49 发表
多谢了。最终结果出来,FLG又要大跌眼睛的;期待他们吐血!

期待 [/quote]
我们的期待这么快就验证了。看轮子再怎么往自己身上抹屎。
19#
发表于 2006-4-13 11:13 | 只看该作者
老顽童的左右互搏之术出神入化,洪帮主的“降龙伏狗”的掌法棒术雅俗共赏,而最惊人的是“法轮功”的左右自虐之功炉火纯青,叹为观止!
20#
发表于 2006-4-13 14:20 | 只看该作者

回楼主

明慧和大纪元没说这是中共早期把“弟子”们活埋后,又挖出来锯头骨的啊?哎呀,该提醒它们一下了,这么重要的事怎么能忘记啊?特别是那些已经入土几十年、上百年的“弟子”们的头骨,他们多冤啊!李大师什么时间给他们招魂啊!
21#
匿名  发表于 2006-4-28 21:23

多少人被整死!!!!

自我党成立以来   整死多少人  
土改村村见血     红军肃清AB团  杀死几万   文革整死打死几百万  君不见张志新  林昭被割掉舌头吗   多少冤狱  
多少冤魂   你们不要做党棍和吹鼓手了
22#
匿名  发表于 2006-4-28 21:30

大家注意!

楼上这位游客很可疑!他好象有意在干什么.我一引用他的帖子,电脑马上报警!这是哪里什么人发出的帖子?小心!

巴人.
23#
发表于 2006-4-29 09:32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该补课了

楼主“九评”看多了,历史看少了,中共党史也看少了!
24#
匿名  发表于 2006-4-29 12:57

ZT

ZT

今年3月以来,法轮功开始传播一个“苏家屯事件”的谣言。中国政府一直不予置理,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共在对邪教处理策略上已经成熟,即由过去的大张旗鼓的方式,转向西方发达国家通用的只做不说的低调处理方式。另一方面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法轮功这次制造的苏家屯谣言太过荒唐。但是法轮功错误估计了形势,以为这个可以给中国政府狠狠泼脏水了,就变本加厉。岂料这次谎言扯的太大,终于无法表演下去。接下去,就只有被中国政府“揭露”的份了。

苏家屯是辽宁省沈阳市的一个直辖区,距市中心15公里,总面积762公里,人口43万。该区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和粮食自给工程项目示范区,城郊型农业示范区。全区现有工业企业4000多户,与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世界上近20个国家以及台湾、香港等地区的企业,建立了经济技术合作关系。像这个地方经济比较发达,人口也比较稠密,甚至还有外资企业的开放的环境,法轮功却愚蠢地用来编造什么“3米高墙的集中营”,苏家屯当地人觉得可笑,全中国人都觉得像是4月1日愚人节的专利。

这下好了。中国政府拿出了大量事实,证明了法轮功是在造谣,并欢迎全世界新闻界人士去实地考察。这一来,法轮功慌了手脚。原来法轮功唯恐天下人不知道苏家屯,现在法轮功的网站主页已经见不到“苏家屯”这三个字了。明眼人一见就乐,真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其实中国政府不说,中国人都知道法轮功在造谣。法轮功自己不甘寂寞要闹,也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呵呵
25#
发表于 2006-4-29 19: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于 2006-4-29 12:57 发表
ZT

今年3月以来,法轮功开始传播一个“苏家屯事件”的谣言。中国政府一直不予置理,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共在对邪教处理策略上已经成熟,即由过去的大张旗鼓的方式,转向西方发达国家通用的只做不说的低调处理方式。另一方面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法轮功这次制造的苏家屯谣言太过荒唐。但是法轮功错误估计了形势,以为这个可以给中国政府狠狠泼脏水了,就变本加厉。岂料这次谎言扯的太大,终于无法表演下去。接下去,就只有被中国政府“揭露”的份了。

苏家屯是辽宁省沈阳市的一个直辖区,距市中心15公里,总面积762公里,人口43万。该区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和粮食自给工程项目示范区,城郊型农业示范区。全区现有工业企业4000多户,与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世界上近20个国家以及台湾、香港等地区的企业,建立了经济技术合作关系。像这个地方经济比较发达,人口也比较稠密,甚至还有外资企业的开放的环境,法轮功却愚蠢地用来编造什么“3米高墙的集中营”,苏家屯当地人觉得可笑,全中国人都觉得像是4月1日愚人节的专利。

这下好了。中国政府拿出了大量事实,证明了法轮功是在造谣,并欢迎全世界新闻界人士去实地考察。这一来,法轮功慌了手脚。原来法轮功唯恐天下人不知道苏家屯,现在法轮功的网站主页已经见不到“苏家屯”这三个字了。明眼人一见就乐,真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其实中国政府不说,中国人都知道法轮功在造谣。法轮功自己不甘寂寞要闹,也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呵呵


所以FLG才要赶快转移所谓的调查方向啊!不然岂不让天下人耻笑?下一步他们可能还会说大陆当局已经把证据转移到了火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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