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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认识自我和“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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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9 14: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我开始决心同“法轮功”决裂之初,我觉得自己把“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认识的比较清楚了,似乎没有什么东西再让我感到困惑,但是在随后的日子里,我通过看书、学习,发现自己在思维方式上仍然存在着“法轮功”的思维定式,也就是在“法轮功”里形成的不正确观念仍然左右着我看待问题的方式。只有彻底扭转自己错误的观念和非理性的思维方式才能正确对待今后的人生,这就是我揭批“法轮功”最重要的目的所在,因此,深入细致地否定李洪志为我们洗脑的歪理邪说,找出其荒谬之处,才能从思想上彻底走出“法轮功”的精神桎梏。
  一、走进“法轮功”的深层次原因一一不正确的人生观
  在最初,我认为自己走进“法轮功”的原因是长期的疾病和精神的抑郁以及我的有神的观念。但随着自己深入的反思,我发现在这些表层原因的背后隐藏着我不正确的人生观,这才是我走进“法轮功”的根本原因。只有从根本上扭转我对人生的态度或者说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才能使我真正摆脱对生活的逃避和对“法轮功”的心灵依赖。
  父母家庭生活的不和谐,使我在童年时对生活充满了恐惧和不安,同时我错误地认为他们争吵是因为我做的不好,惹他们生气。只要我做好,他们就会快乐,也就不会再争吵。随着年龄的增长,岁月的流逝,内心的恐惧并没有得到恰当的疏导与消除,却被隐藏在我苛求自我“成功”的背后。一方面我害怕现实生活的纷繁复杂,另一方面我又用虚伪的“自信”,追逐“成功”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来博得父母欢喜一笑。我像一只充了气的气球,外表的光洁掩不住内心不堪一击的脆弱,任何微小的伤害都会膨胀我内心对生活的恐惧。而我看似“成功”的人生轨迹其实是我心灵的“胜利大逃往”。当稳定的生活让我感知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而“酸甜苦辣”的真实让我无以承负时,我就开始了下一次“征程”。当这种内心的冲突几近极限,令我疲惫不堪时,我逃进了“法轮功”。其实有神论的观念也是我疲于奔命的生活中自我安慰的止痛片。当我能够坦然正视自己内心的“恐惧”时,它已经不能再左右我看待生活的眼光,同时我明白了人生的意义: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这句话在嘴里,在歌中说过唱过很多遍,再写出来的时候却有了更深刻、更真切的体会。“成功”不是生活的目的,善待自己,善待别人,才是更美好的人生。
  由此我想到每一个走进“法轮功”的人,表面原因各不相同,但是不是在思想深处都存在着错误的观念?如果不把这些观念找出来,改正它,就会在我们走回现实生活中留下隐患,一旦我们不能正确对待生活中的挫折时,选择逃避就会让我们再次误入歧途。
  二、“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迷惑性
认清了自己内心走入“法轮功”邪教的真正原因,还应该把“法轮功”的伪善彻底认清,才能从心里彻底摆脱“迷惑”。
  (一)“真、善、忍”被“换心”
  很多人就是因为看到了“法轮功”大张旗鼓的宣传“真、善、忍”而被感动,但是仔细看看李洪志的所有经文,“真、善、忍”的内涵是什么,却没有明确的说明,只说“真、善、忍”是宇宙最根本的法则,不同层次上有不同层次的“真、善、忍”,标准是不一样的。每个人在不同层次所悟到的理也是各不相同。按照这样的说教,信徒对“真、善、忍”的理解只能凭自己所感,而在李洪志要求弟子“学法、学法、学法呀”的督促下,信徒在歪理邪说的洗脑中,已经失去了正常人的理性思维,如果说最初进入“法轮功”时,还能把帮助别人,不说谎话,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作为“真、善、忍”的内涵而加以约束自己的言行,那么随着痴迷程度的加深和理性思维的丧失,信徒对“真、善、忍”的理解已经发生了本质的改变:对社会上的打架,不法行为不闻不问,以免“失德”,才是真;对别人偷了自己的钱财视为“还业”而坦然受之,却不敢去抓小偷,才是忍;对别人太好,比如帮助贫困人员或者残疾人,会增加他的业力,使他以后生活更苦,所以你要对他“善”就不能对他好……这才是李洪志所宣传的“真、善、忍”的真实教义。“法轮功”练习者在进入“法轮功”初期,理性思维还没有丧失,对“真、善、忍”的理解恰恰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内涵,当我们身体力行时,确实能够感到自己在变好,而这种改变却被“法轮功”巧妙的盗为己功而迷惑了信众,使练习者更加笃信“法轮功”是教人向善、道德回升的“大法”。而在不知不觉,自愿主动的洗脑过程中,“真、善、忍”的内涵已经被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悄悄更换了内容,而自己又丧失了理解和辨别能力,最初形成的“‘法轮功’教人向善”的观念却随着自己对歪理邪说的认同而不断被强化,这也许就是很多痴迷者根本认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背离“真、善、忍”的原因所在。所以“法轮功”最大的迷惑性就在于它在不知不觉中把传统美德的“真、善、忍”换了心,只留下一个依然光鲜的外表招摇蛊惑。按照正常的理性标准来衡量,李洪志宣扬的“真、善、忍”却是地地道道的“不真、不善、不忍”。
   (二)“向内找”的片面性
  “法轮功”强调练习者遇事要“向内找”,这很容易让人与我们社会主义道德所宣扬的“自我评价”或“反思”、“反省”相混淆,认为是一个意思,也因此而不能接受“法轮功”是邪教的事实。
  仔细研究“法轮功”的“向内找”,就会发现它是一种非常消极的避世说教,别人欺辱你,你要找自己是不是还没有放下“争斗心”,有没有足够“忍耐”力,应该坦然微笑着承受,却不能因为对方的无礼而加以指责。李洪志要求弟子要有韩信“受辱于胯下”的“大忍”之心,却忘了韩信也是一位报效祖国的忠良。李洪志称“法轮功”是一片净土,却让弟子们消极避世,对社会上的丑陋行为不闻不问,任由社会道德败坏而推卸自己作为一名社会公民的责任。人永远是善恶同在的,社会也永远有不尽人意的黑暗面。如果我们每个人都用“向内找”作为托辞,回避我们“见义勇为、仗义执言”的社会责任,那么社会上的正义谁来弘扬?邪恶谁来铲除?“法轮功”邪教吞噬1700多名信徒的生命谁来为
死去的人鸣冤叫屈?!
  理性指导下的“自我批评”是建立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的。是与“批评”他人辨证而存在的。也正是有了批评别人的勇气,才会更懂得“自我批评”的重要意义。因为如果不保持时时内省的心态,检点改正自身的缺点,在批评别人时,我们就会感到底气不足,所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才是真正自他两利的行为。一味的“向内找”或者一味的“忍受”,心里承受的压力和委屈得不到恰当的释放与疏导,一旦超越极限,就会象吹爆的气球伤人、伤己,甚者会做出非理智的极端行为。做为一个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的人,我们既应该有自我批评的勇气,更应该有批评别人的果敢。这样整个社会正义才会被弘扬,邪恶才不会有生存的市场。
   (三)“名、利、情”的转移
  李洪志一直强调修炼的人要放下“名、利、情”,因为这些都是人的东西,作为追随他的我们为了自己能够“成佛、成仙”,就主动地、刻意地、努力地把我们的家庭、事业、亲人抛之脑后。开始的时候,我们还于心不忍,心存愧疚,到后来就真的变得无动于衷,冷若冰霜,甚至对关心、爱护我们的人充满怨憎,视其为影响我们修炼圆满的“魔”,而李洪志呢?我们从怀疑到坚信,从追随到崇拜到视其为至高无上的“主佛”,甚至听到别人直呼其名,我们就会热泪盈眶,为什么?
  人活在世上是不可能没有情的,当我们把所有的亲情、爱情、友情都转化为“师徒情”,并给了一个我们并没有见过的人时,我们的亲人、朋友就成了陌路。同样,我们放下了人间的利益,但是我们内心却没有放下对另外空间“美好世界”获得一切想要的东西的“大利”,那种生活是“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自由,比较人间的“小利”,有什么舍不下的呢?我们放得下的“名”是因为有了“大法弟子”的名,按照李洪志给出的荣誉,那是宇宙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永远的荣耀,会受到全宇宙无量众生的尊敬和爱戴,成为管理宇宙众生的“法王”,这样的“名”不是更划算吗?
  李洪志用他给我们的“名、利、情”,换走了我们作为一个正常人应具备的“名、利、情”,而成为他的奴隶和傀儡。我们的心里只剩下自己和李洪志,难怪正常人看我们都是最自私的人,要踩着别人的痛苦“白日飞升”,还大言不惭地标榜自己“无私无我”。
  李洪志用美丽的光环膨胀了我们的私欲,遮住了我们的双眼,从而使我们失去了理性的判断与思考。当我们重新感恩社会的时候,理性的目光就像一面照妖镜将李洪志还原成一个普通人,一个有着狡诈心计的坏人。
  三、跳出“法轮功”之后的思考
  跳出“法轮功”之后,我们应该从更宽泛的角度去思考邪教之所以能够滋生蔓延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世界观。没有学会用辨证的眼光分析和判断事物。“世界观”看似一个很大的概念,但它的确在左右着我们命运的走向,因为它决定了我们看待事物的基本点。辨证唯物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存在外因和内因。我们不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正是我们走入邪教的内因,而“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摇旗蛊惑是我们一步步陷入痴迷的外因,二者相互作用,才使我们有了今天痛悔不已的结局。我们应该批透“法轮功”的歪理邪说,不再受其迷惑,我们更应该深入分析自己走入邪教的内因,从根本上彻底改变自己的观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彻底摆脱掉邪教的精神控制。树立辨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就不会让我们陷入到唯心论和盲从状态,学会客观看世界的方法,学会一分为二的看待问题。
  世人说“法轮功”也应该一分为二,它的“做好人”、“真善忍”没有错,我们不应该否定。一一非也!我的理解:黑色永远是黑色的,我们不可能在黑色里看出白色,但是黑色的存在让我们认识了白色,黑色与白色相对立而存在。同样,“法轮功”就是邪教,邪教就是邪恶的,它的内涵里不可能有善的东西。但是邪教“法轮功”的存在与蔓延,确实让我们很多人反思了真正的“真善忍”的内涵是什么?“好人”应该如何做?我们的社会存在着哪些不足而使邪教有了可乘之机?我们应该如何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和谐?人们应该如何预防邪教的侵蚀?一一如果按照黑格尔所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那么“法轮功”的短暂存在与发展就是让我们有了反思的机会和改正的勇气。恩格斯也曾说过“恶是推动历史进一步的动力”。“法轮功”就是邪恶的,这不存在一分为二的问题,但是在揭批“法轮功”,挽救“痴迷者”的过程中,我们的社会与政府都在进步与发展一一这应该是“法轮功”存在的正面意义。
  我们陷入对李洪志的盲从,归根到底就是一种唯心的世界观的体现,不能客观、辨证地看待李洪志其人。古人尚知“物极必反”的道理,我们却偏要一条道走到黑,在政府取缔了“法轮功”之后,不能反思己过,却一味地与政府对着干,越走越远,最终落得伤人伤己的下场。
跳出“法轮功”之后,我们应该树立起辨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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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9 16:35 | 只看该作者
非常赞同楼主的观点!如果大家都能树立唯物主义的世界观,那么邪教和一切封建迷信就没有滋生的土壤了。一切邪教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教主崇拜,把教主当作神。如果从唯物主义出发,大家都是肉体凡胎,干吗要崇拜他呀。如果都这么想,他李洪志也就成孤家寡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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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9 20:42 | 只看该作者

辩证唯物主义仅是一家之言

辩证唯物主义仅是一家之言,可以百家争鸣,但邪教终归是邪教,法轮功就是附佛的邪教,天道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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