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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夸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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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九评共产党》的十七大愚蠢(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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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匿名  发表于 2008-1-8 17:21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7 16:36 发表
引用:这样就使朽烂的周朝观念重获生机,并赖此泛滥开去,影响朝野两千年。
同上一段类似,你从故纸堆中寻章摘句罗列了一大堆“史实”,证明了“君权神授”的确是“影响朝野两千年”。至于“君权神授”是不是荒谬的,这无关紧要。因为从你引用的九评相关语句来看是符合你所列举的史实的,而九评对此并未表明自己的态度,难道说了与事实相符的话是“不知羞耻”的?!


“君权神授”那是汉代思想家董仲舒先生煞费苦心、苦思冥想后抛售的献媚皇上的马术理论,请问:你证明出君权确实是神授的吗?

“九评”拣出“君权神授”论,能证明李洪志也是神授予他割阑尾、吹小号吗?
27#
匿名  发表于 2008-1-8 22:30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8 17:21 发表


“君权神授”那是汉代思想家董仲舒先生煞费苦心、苦思冥想后抛售的献媚皇上的马术理论,请问:你证明出君权确实是神授的吗?

“九评”拣出“君权神授”论,能证明李洪志也是神授予他割阑尾、吹小号吗?

呵呵,要怎样的证明才能使你相信呢?
28#
匿名  发表于 2008-1-8 22:47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8 22:30 发表
呵呵,要怎样的证明才能使你相信呢?


就看事实啊。从手术单、发票、到肚皮都可看到;再看这位神是怎么吹出他自己没吹过的调!

既然“君权神授”是董先生的创造发明,也曾有人调侃他:“君权神授”明明授你为君,你咋就没成为君呢?当个神授的君主,咋还来那么多的戏剧历史,甚至差点就没门了?(指刘彻)
29#
匿名  发表于 2008-1-9 13:55
引用:“当年,老秦伫立在泰山极顶的探海石上”
秦始皇姓秦吗?如此不学无术,你知道什么叫“羞耻”吗?!
30#
匿名  发表于 2008-1-9 14:05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8 17:21 发表


“君权神授”那是汉代思想家董仲舒先生煞费苦心、苦思冥想后抛售的献媚皇上的马术理论,请问:你证明出君权确实是神授的吗?

“九评”拣出“君权神授”论,能证明李洪志也是神授予他割阑尾、吹小号吗?

你是不是上面那个姓姚的傻B徒弟啊?“君权神授”的说法早在古巴比仑时代(公元前1700多年)就出现了,有汉谟拉比法典的石碑为证。
31#
匿名  发表于 2008-1-9 14:17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9 14:05 发表
你是不是上面那个姓姚的傻B徒弟啊?“君权神授”的说法早在古巴比仑时代(公元前1700多年)就出现了,有汉谟拉比法典的石碑为证。


你嘴里的粪便什么时候能打扫干净呢?需要我们帮你打扫吗?

请你出示古巴比仑时代“君权神授”的证据(再告诉大家是谁如此翻译的),同时再出示董仲舒考察学习古巴比仑时代“君权神授”观点的证据和依据!
32#
发表于 2008-1-9 14: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9 14:05 发表
你是不是上面那个姓姚的傻B徒弟啊?“君权神授”的说法早在古巴比仑时代(公元前1700多年)就出现了,有汉谟拉比法典的石碑为证。


在30楼发帖的这位游客的IP地址是: 221.222.246.124 - 北京市 - 网通

不文明的言辞,亮相示众!
33#
匿名  发表于 2008-1-9 14:53

"《九评共产党》的十七大愚蠢》"的19大愚蠢(5)

注:主帖的原标题是“第四大愚蠢—— 不要脸皮地谈论古典文学名著”,但内容却扯的是什么“天人合一”,可见作者的思维是多么混乱。本系列文章不管它这些,只按序号进行,每节对应一篇。

引用:原来,他们是把三峡工程、南水北调作为攻击中共破坏自然生态的两支“利箭”。。。
“三峡工程”在上马之前,争议就极大,开工至今暴露的问题就更是层出不穷:官员的贪腐;原居民的流离失所;自然风光及文物古迹的毁坏;山体大面积滑坡;气候的剧烈变化;泥沙的於积;鱼类回游的阻断,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因此,三峡工程除了充实你党的面子之外,还有什么其他意义吗?

引用:但真正制服了水患的是中国共产党人。。。
各地方政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乱砍乱伐,导致土地植被的大面积破坏,都成沙漠了,哪里来的“水患”呢?

引用:李洪志及其走狗的观点是宿命论垃圾!
宿命论是一切宗教的根本,你却把它贬斥为“垃圾”,你凭什么?!
34#
匿名  发表于 2008-1-9 15:01

回复 33# 的帖子

你是30楼的游客吗?那就请你先回答31楼的问题吧,暂时别转移话题。
35#
匿名  发表于 2008-1-12 17:42

"《九评共产党》的十七大愚蠢》"的19大愚蠢(6)

引用:吴承恩是借《西游记》尽情地嘲笑封建统治者,无情地讽刺神、佛、仙。。。
就中国四大古典小说来看,每部都有十几种乃至上百种不同的见解,这些见解可以说各有道理,所以流传至今。而你所发的“见解”只能代表你个人的看法,你却把它当作真理去否定其他人的思想,这显然是不合适的,更何况你的“见解”还站不住脚呢。
先说《西游记》,原书大意:孙猴儿学了点神通,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把天庭的秩序搅得混乱不堪,还与如来斗法,但左蹦右蹦还是没蹦跶出如来佛的掌心,最终他也还是归顺到了佛门,皆大欢喜。如果象你说的那样,这部书借孙猴之口讽刺了佛,但是他偏偏最后又归顺了他的讽刺对象--佛,这说得通吗?
再说《红楼梦》:连你自己也说“《红楼梦》始终笼罩着一种宿命的伤感和悲凉”,这种调子不就是九评“大荒山无稽崖上空空大士、渺渺真人和灵通宝玉的对话”所定的吗?至于其他什么写作目的、中心思想之类,那是“仁者见仁,淫者见淫”,岂是你的一个说法所能完全涵盖的?

引用:这老夫子把灾异与政治联系起来,整出这套“天人感应”的理论,用“天威”吓唬“天子”,从此,灾异现象就被赋予“天”的意志,有了制约人的“神气”。。
众所周知,自秦始皇统一六国,登基称帝开始,便形成了国家大权集于皇帝一身的体制,各项重大决策均由皇帝本人做出,由于缺乏民主机制,因此他的决策不可避免地带有极大的盲目性。这样下去,如果当权者人性中恶的一面无限膨胀,将会给社稷、黎民及各阶层人士的利益带来极大损害,例如商纣王时期,可以说是人人自危,这种局面是每个人都不愿意见到的。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大臣中强势者会发动政变,或其他什么人扯旗造反,来推翻当权者,但这种“解决方案”会给社会带来很大动荡,也会给这种权力体制造成不稳定因素。因此,“天人感应”理论便应运而生了!应用这个理论,可以在不动摇政权体制、不造成社会动荡的前提下,能够对皇帝的极权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制约与纠偏,同时也给那些政治精英们提供了一个参与治理国家的舞台。由此可见,这一理论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因为这个理论是出自于儒家理念,为了使它长期地存续下去,又搞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来为它保驾护航。但这种权力模式的确会导致如你所说“抑制了读书人独立思考的冲动与可能性,遮蔽了人性中至为高贵的自由精神,以一种毫不宽容、异端的文化霸权姿态桎梏着思考者的理性和想象力,把民族推向愚昧的深渊,统治者赖此有了控制思想、以思想定罪的理论依据。”请问,就那时的社会发展状况,你有什么更好的“方案”吗?在历史发展到21世纪的今天,理应抛弃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依然在中国根深蒂固地存在着,现今它已改头换面为“四项基本原则”了,你对此又如何看呢?

引用:董仲舒在男尊女卑问题上,贯以阴阳五行之说,作为永恒的自然规律来看待是荒谬的。。。
“阳之出也,常悬于前而任事”中的“常”你为什么要解读为“永恒”呢?难道它不可以解读为“经常”?男女的社会地位是由他/她的经济能力所决定的,例如夫妻中某一方的收入高出另一方很多,那么收入高的一方在这个家庭中的地位自然也就高,这与性别无关。在古代,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没有给广大的妇女提供很大的发展空间,也就是说,妇女的经济能力是很弱的。在此种情形下,搞出一套“男尊女卑”的思想,能使妇女安于现状,少生事端,从而有利于人际关系的稳定,家庭生活的和谐。顺便提一下,这个思想在中国也依然根深蒂固地存在着,看一下现时婴儿出生的性别比,再看一下历届政治局常委的性别比就知道了。
36#
发表于 2008-1-13 11: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5# 的帖子

一、《西游记》与《红楼梦》都是小说,前者且还是神话小说。不论大家的见解如何,有一点的认识是主流的、且大多趋同的:即《西游记》还是属于神话小说的范畴。既然是神话小说,那么按照文学理论,作者肯定要反映或表达自我的某些观点,这些东西也就可以广开言路、百花齐放了。然而,作者在作品中再现、反映或表现的东西,是不能作为证据或依据来使用的,这样做既不科学,更不严肃,还是极端的不负责任!那么李先生是怎么看待《西游记》的,我想您应该清楚。

二、我不知道您是怎样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与“四项基本原则”划上等号的?能谈谈您的论证依据吗?任何事物(包括理论),都有其正反两方面的效应效用。偏而概之,必然走极。

三、男女尊卑的历史与发展问题,您看看《东西方文化比较研究》就知道了,你说了一些,但并非完全如此。有机会您可去查阅吧。
37#
发表于 2008-1-13 13:04 | 只看该作者
《九评》之后为什么不出台一部《九赞“发楞功”》呢?——第一赞《没有执著心的“主佛”,将“美好天国”中的有了执著心的“佛、道、神”们发配到地球这个“宇宙垃圾站”上做人,又面临马上被销毁,是出于“真、善、忍”之心》。
38#
发表于 2008-1-13 13:14 | 只看该作者
——第二赞《没有执著心的“主佛”,为救助这些有了执著心的“佛、道、神”们,生生世世造出生身父母以求转世到“垃圾站”中来,是出于“真、善、忍”之心》。
39#
发表于 2008-1-13 14:55 | 只看该作者
【联合国为悼念周恩来下半旗并不是破例之举。联合国于1947年制定了一部旗典(Flag Code)。其中有关致哀的规定是:凡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或者政府首脑去世,必须在纽约总部和日内瓦的办事处降半旗致哀一天。因此1976年1月为周恩来降半旗只是例行公事。

  没有破例这个前提,后面的故事就显得荒谬了。没有听说有哪个国家驻联合国的使节会为了例行公事而“言辞激愤”。真有这样的不懂联合国的基本规章的外交官的话,他们应当感到“羞愧”而不是“激愤”。当然,秘书长也就不需要做特别的说明了。

  杜撰出来的那段秘书长的“极短的演讲”以及它产生的戏剧般效果,本身很有问题。硬要把中国特色的感情推销给洋人,杜撰一个“老支书”式的联合国秘书长。

  周恩来生活俭朴,这已经有很多人证明。但并没有哪一份文件告诉我们说周恩来逝世时的银行存款余额具体是多少。中国没有公布国家领导人个人财产的制度。联合国也从不要求成员国报告其国家领导人的收入情况。秘书长无从知道周恩来个人的财务状况,怎能信口说他存款是多少?

  “没有存款没有子女”的确是那时中国人民爱戴、悼念自己的总理的一个理由。它符合当时中国的国情。当时中国处在热烈的革命状态。革命革到一贫如洗、革到家庭遭受损失的人被认为是坚定的。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它在中国以外的、人性不曾灭绝的地方,就未必同样令人赞赏。特别是没有子女,更多地被认为是一种人生的缺憾,绝没有任何“革命美德”的含义。真正尊敬爱护周恩来的外国友人是不愿意去议论这一点的。特别是在悼念的场合下更不应该提起。而该故事却让秘书长瓦尔德海姆大张旗鼓地推崇这种状况,似乎还鼓励别的国家领导学习:“你们任何国家的元首,如果能做到其中一条,...”云云。试问这个“秘书长”:做到 “身后无子女”这一条是什么好事吗?你打算让那些已经有了子女的各国领导人怎样去“做到”这一条以便赢得尊敬?讲出这种话,哪里是什么“秘书长”,分明是个中国民间老冒。

  这种故事如果在“广大工农兵群众”里流传,倒不奇怪。对国外的情况不了解,难免把自己的思维习惯套在外国人头上。奇怪是一位名叫吴妙发前驻联合国的官员也这样讲。而他“回忆”起这故事的过程也很奇特。他在90年代曾单独或者与人合作出过多部关于乔冠华和联合国的书。在至少两本书中他记载了在联合国悼念周恩来的情况。均无一字提到上述故事。只提到了“中国代表团驻地”降半旗、布置灵堂、以及各国外交官的前来悼念等事情。没有一丝联合国总部降旗以及广场上响起“雷鸣般掌声”这些情节。

  而到2002年1月,他却突然杜撰出了这个故事。文章登在1月 8日的人民网上。他声称“这是联合国建立50多年以来罕见的事情”。还有鼻子有眼地说:“当年我站在联合国广场聆听了秘书长瓦尔德海姆对此作出的既感人又意味深长的讲话。”这实在是令人称奇。在联合国工作多年的吴先生怎么会不晓得“联合国旗典与规则”?1976年时中国所有报刊,包括毛主席他老人家,都讲中国有八亿人口。吴先生怎么会“聆听”到秘书长讲出“中国有10亿人口”这样超前的统计数字?中国出使联合国的人很多,何以别人没有见到,独吴先生见到了如此“罕见的事情”?又何以他要把这“罕见的事情”压了那么多年才肯说出来?

  为了证明谁谁伟大,就编造洋人怎样敬仰他的故事。这种事在中国并不少见。在一个声称很讨厌“挟洋自重”的国度里,这做法多少有点讽刺的意味。】
   以上引用。这个事情应该还是比较清楚和没有异议的。
   以前这个论坛上曾经转过一篇文章,说《九评共产党》的真正作者是辽宁的郑先生,後来被法轮功组织进行了进行了一些“法轮功化”後发表,而且至今回避“谁是作者”这个问题。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法轮功组织的相关人士是发表有功,篡改有过,剽窃有罪。
40#
匿名  发表于 2008-1-13 17:08

回复 39# 的帖子

"以前这个论坛上曾经转过一篇文章,说《九评共产党》的真正作者是辽宁的郑先生,後来被法轮功组织进行了进行了一些“法轮功化”後发表,而且至今回避“谁是作者”这个问题。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法轮功组织的相关人士是发表有功,篡改有过,剽窃有罪。"
-------什么意思?要争夺版权了?
41#
发表于 2008-1-13 17: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0# 的帖子

呵呵,我不是郑先生,郑先生似乎是在狱中呢;我也不认识郑先生,更不知道他是否是这本书的真正作者,只是曾看到有此一说而已。但法轮功组织一直回避“谁是作者”这个问题是尽人皆知的事实,即使是作者自己要求放弃著作权,也至少应该这样说一句吧。你们却是把这个简简单单的问题神秘化、悬案化,这才是“第一因”。你们也没有公开说就是你们中的谁写的,何来争夺之说呢?另外,普及一下法律知识:著作权及相应的获益权(包括署名权、版权等)是在作品产生的同时自动生成的,不是没人“争夺”就没事了。
42#
匿名  发表于 2008-1-13 18:24

回复 41# 的帖子

如果作者要求暂不披露姓名,那么作者空缺的现象不就很正常了么?如果公开了作者,中共派特务搞暗杀怎么办?《人民日报》也时常以“特约评论员”为名发社论,这与匿名又有什么不同呢?
43#
发表于 2008-1-13 20: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2# 的帖子

拜托,我们刚刚讨论的是“匿名”的问题吗?你的思维真跳跃的说……
中共的“特约评论员”真实身份都是最高层官员,毛泽东就以这个名义发表过臭名昭著的《〈文汇报〉的资产阶级方向应该批判》等。你的意思是说《九评共产党》一书是法轮功组织中这一层的人士写的吗?事实上,你们很多人做过这种暗示,可是又不明说,这怎么解释呢?似乎只有一种解释:你们不想以公开剽窃者的身份被载入历史,但又试图让大家“认为”这本书是你们的手笔。说白了就是要享受骗子的全部好处自己却不担当骗子之名,埋好了伏笔等着很无辜地说:这是你们自己这么想的,我可什么都没说。
如果该书作者身在险境,考虑作者的安全而采用匿名或笔名当然是对的,但这是只要如此说一句就可以的,你们的做法却是躲躲闪闪,做出一副话里有话的样子,好像背後有什么惊天的秘密。其实大概最大的秘密就是:这本书被你们法轮功组织塞进你们的东西之後又事实上据为己有了!
44#
发表于 2008-1-13 21:11 | 只看该作者
声明一下:我针对的是法轮功高层,而不是普通的法轮功信仰者,他们也是受骗的人;而且如果没有他们甘冒生命危险印刷和发布,很多人根本看不到这本书。悲哉!从清末到现在,一百多年了,中国人还是不得不重演着以血酬为“规则”的“拼了”政治,真是历史的无奈吗?
引用一句王怡的话:只有当政府可以让任何群体的民众实现“革命不如上街,上街不如上法庭”的时候,社会才能真正稳定,才能真正和谐。
在现在这种情况下,法轮功信仰者肯定会对劝说他们的人很抵触、很反感,虽然我们可以把道理给他们说得很清楚很明白,可他们作为被压制的群体,根本不想听我们说什么;相反,当他们可以和我们平等交谈的时候,他们不得不理智面对我们的举证与说理,那时侯,他们那套自相矛盾硬伤无数的理论很容易驳倒。可是我这么说说很容易,中国的政治却有它自己的规律。现在能做的,还是……近九十年前的……思想革命。九十年了,还是这一句话,或许是可悲,但希望也正在这里。(以上两句套用鲁迅的话,不知道记没记错。)
45#
匿名  发表于 2008-1-13 21:57

回复 43# 的帖子

毛泽东 臭名昭著?法轮功信仰者 受骗?看来你是要把共产党与法轮功给“一勺烩”了。我看现在还不到争论《九评》版权归属的时候,有时间还是多思考一下它的内容吧。
46#
匿名  发表于 2008-1-13 22:07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8-1-13 11:44 发表
二、我不知道您是怎样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与“四项基本原则”划上等号的?能谈谈您的论证依据吗?任何事物(包括理论),都有其正反两方面的效应效用。偏而概之,必然走极。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与“四项基本原则”之间的传承关系,网上很容易找到,我就不说了,免得落一个“攻击四项基本原则”之类的罪名。其实,这二者的关系,用脑子想想也能悟出来的。
47#
匿名  发表于 2008-1-13 22:59

"《九评共产党》的十七大愚蠢》"的19大愚蠢(7)

引用:九评文痞狂妄地咒骂农民、工人是痞子流氓,这是一种丧心病狂的愚蠢。
令人奇怪的是,你在这节中没有引用《九评》的原话,这是什么样的愚蠢呀?难道你不懂,指责别人的言论时,需要举证的么?我想,九评作者绝不可能咒骂工人、农民这两个抽象概念,而只可能是指出了这两个集合中的一部分人的具体行为是符合“痞子流氓”的特征的。
48#
匿名  发表于 2008-1-14 00:38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13 22:07 发表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与“四项基本原则”之间的传承关系,网上很容易找到,我就不说了,免得落一个“攻击四项基本原则”之类的罪名。其实,这二者的关系,用脑子想想也能悟出来的。


请您注意:前者与后者什么时候具备了党派的传承关系?不要硬加关联!
49#
匿名  发表于 2008-1-14 00:39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13 22:59 发表
引用:九评文痞狂妄地咒骂农民、工人是痞子流氓,这是一种丧心病狂的愚蠢。
令人奇怪的是,你在这节中没有引用《九评》的原话,这是什么样的愚蠢呀?难道你不懂,指责别人的言论时,需要举证的么?我想,九评作者绝不可能咒骂工人、农民这两个抽象概念,而只可能是指出了这两个集合中的一部分人的具体行为是符合“痞子流氓”的特征的。


您的“痞子流氓”的概念与定义是什么?请讲清楚!
50#
匿名  发表于 2008-1-14 10:35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13 18:24 发表
如果作者要求暂不披露姓名,那么作者空缺的现象不就很正常了么?如果公开了作者,中共派特务搞暗杀怎么办?《人民日报》也时常以“特约评论员”为名发社论,这与匿名又有什么不同呢?



中共派特务搞暗杀怎么办?有法身保护,中共特务杀不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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