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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风专栏】2007年法轮功在境外屡遭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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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2-2 09: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文转至:凯风网http://www.kaiwind.com/flgct/200802/t77002.htm
让凯风吹散邪教丑恶的灵魂

2007年以来,随着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彻底撕下伪装,喊出了“推翻中共和中国现行政府”的口号,完全暴露了其作为一个带有邪教色彩的政治性组织的真实面目,许多原本因不明真相而予以同情或支持的境外组织、机构以及媒体逐渐看清了其本质,对法轮功的言行予以了前所未有的限制,甚至抵制。

  1月初,法轮功神韵艺术团的演出被韩国有关部门取消,原因就在于他们传播法轮功。这已是法轮功连续三年遭此下场。

  1月22日,新加坡法庭对6名“法轮功弟子”在去年10月在乌节路“无准证集会”案开庭审理。庭上,6名弟子竟然齐声背诵起李大师的“经文”,企图让审判无法进行。法官大声喝令6名被告立即停止“念经”,无效之后,法官当庭宣布6名法轮功信徒“藐视法庭”,全部监禁2天,不准上诉,不准探监,径直押赴牢房。

  2月7日,加州旧金山市高等法院裁定,接受州政府资助的中国新年游行活动拒绝法轮功练习者参加并非是对法轮功的歧视。旧金山中华总商会拒绝法轮功参与农历新年游行得到法院支持。高级法院法官Patrick Mahoney支持城市人权委员会做出的调查结论,认为中华总商会拒绝法轮功参与游行活动在其权限之内。这是继2006年之后法轮功第二次被拒绝参与新年游行,理由是法轮功练习者曾违反了此类游行禁止政治活动的原则,在游行过程中散发反对中国政府的资料。

  4月20日,法轮功在美哥伦比亚大学举办所谓“活摘器官座谈会”,在校百多名中国留学生联合发起抗议;在普林斯顿大学的“座谈会”上,数十名该校中国学生也前往抵制,并在现场与法轮功分子进行了激烈的辩论,驳得法轮功分子哑口无言。

  4月29日,为庆祝建市714周年,印尼泗水市政府举行群众性游行活动。法轮功特地组织200多人的队伍参加游行,然而,在市庆日游行的前3天,泗水市主办单位通知,法轮功团体不允许参加今年的游行。法轮功代表要求与市长、副市长见面,但未受到理睬。4月29日,法轮功在省长官邸对面的广场现场表演器乐合奏。继而又强行参加游行活动,结果遭到现场警察的查封。

  5月4日,大纽约地区25所高校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发出公开信,声援哥大中国学生学者联谊会针对法轮功破坏中国形象抗议活动。

  6月初,叛逃人员陈用林窜访蒙特利尔,大肆进行造谣污蔑、仇恨宣传。友好侨团对此十分愤慨,全加华人联合会、华人促进中国统一联盟等社团陆续在《世界日报》、《华侨时报》等报纸上发表署名声明,对陈的卑劣行为给予谴责,并表示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6月19日,在马来西亚华侨组织的强烈呼吁下,安邦再也市议会发信给广告公司,勒令他们在27日以前撤下位于马来西亚吉隆坡第二中环公路的“法轮大法好”广告牌。

  7月,法轮功以违反《摩社会团体法》的罪名向摩上诉法院起诉摩尔多瓦司法部,原因是摩政府多次拒绝法轮功的注册申请,结果遭到摩法院的驳回。

  7月7日晚,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市为庆祝建市480周年举办市庆活动。法轮功不经允许擅自闯入游行队伍,被现场警察强力制止。法轮功大量横幅、乐器也被没收。

  7月23日,马来西亚吉隆坡初级法院判决“法轮大法研习中心”9名董事违反马《1965年公司法》罪名成立,处以罚款。

  8月2日凌晨,在温哥华中领馆前滋事的法轮功分子遭到暴力袭击。法轮功所谓的“酷刑展”图片被撕下,挡雨的小蓝屋被戳破。当地居民对法轮功破坏市容乱搞“酷刑展”及影响市民情绪的所谓抗议造势活动十分反感。

  9月,俄警方逮捕了在莫斯科非法从事“讲真相”活动的法轮功分子匡世明,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2007年以来,俄罗斯政府依据《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击法轮功非法活动。俄方向中方遣返了非法滞留人员马慧、马晶母女及高春满。

  10-12月,帕萨迪纳市先后三次否决了法轮功企图阻止奥运花车而采取行动的提议。帕萨迪纳市的官员明确表示:法轮功意欲丑化北京奥运会的企图在这里行不通!

  10月,针对法轮功诬告渥太华老联会案,加安省高等法院渥太华地区法院裁定安省人权委员会败诉,极大地鼓舞了渥太华地区爱国侨社与法轮功斗争的信心。

  10月30日当晚,澳大利亚墨尔本市市长苏震西否决了一项要求市政厅接受“法轮功”圣火传递的提议,并宣布:“墨尔本欢迎任何人,除了法轮功!”。苏震西市长同时还说,“法轮功”在这里不受欢迎,他不会支持这项提议。“我相信议会也不会支持法轮功”。

  11月11日,法轮功成员在丹麦哥本哈根旅游景点强行向中国游客派发《大纪元时报》和“九评”,并喋喋不休地“讲真相”、“劝三退”,影响游客情绪。被激怒的当地导游痛殴了扰民的法轮功分子。

  11月17日,法轮功《大纪元时报》刊登了一幅华人团体RCA组织的新年晚会的剧照,激起当地华人强烈愤慨。大家纷纷在RCA的关联网站“枫下论坛”发言,声讨谴责法轮功的无耻行径,揭露批驳法轮功在加拿大的种种恶行。演员们表示,我们跟法轮功没有关系,因为它是邪教祸害人。“照片风波”表明,法轮功在加拿大华人中已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11月,泰国公安及出版管理部门颁布命令:根据泰国《印刷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泰国售卖、散发法轮功“九评”及其宣传品,并没收现有印刷品。原因是法轮功宣扬的“九评”严重扭曲事实,篡改中国历史,可能会给泰国民众造成误解,给中泰传统友谊带来消极影响。同时,由于李洪志的法轮功打着佛教的旗号,贬低佛教及佛祖释伽牟尼,当地不少民众担心可能会对泰国这个传统的佛教国家产生危害,最终危及泰公共秩序和社会风气。无独有偶,

  以上这些事实充分说明,以美国为活动大本营的法轮功组织,在以基督教、天主教为主流的西方社会本来已经难以生存,更不用说发展了,无奈之下,只有投靠国际反华势力,甘心充当他们遏制中国发展、崛起的工具,以换取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支持和资助,得以苟延残喘。但随着近几年来,法轮功的真实面目已被越来越多的人看清,一方面,其在境外的生存环境日趋窘迫,遭到的抵制和限制也越来越多,另一方面,许多信徒或觉圆满无望,或对政治不感兴趣,渐渐人心涣散,无意再学法修炼,法轮功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基础大大减弱,再加上法轮功内部高层的争权夺利已由“窝里斗“升级为“公开斗”,自立山头,互不买账,使得法轮功内外交困,败象显露,在失败的道路上走得越来越远了。
2#
发表于 2008-2-3 20:12 | 只看该作者
春节将至,提前给大家拜年。祝大家新年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3#
发表于 2008-2-4 08: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小小寰球,有几个苍蝇碰壁,……蚂蚁圆槐夸大国,蚍蜉撼树谈何易”。“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这些话小来子耳熟否?
4#
匿名  发表于 2008-2-4 08:35
原帖由 啄木鸟 于 2008-2-3 20:12 发表
春节将至,提前给大家拜年。祝大家新年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感谢啄木鸟先生!祝您以及家人新年紫气东升!

唐老鸭
5#
匿名  发表于 2008-2-4 09:34
你的这些“抵制”行动哪一个背后没有共产党的运作呢?
6#
发表于 2008-2-4 09: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的帖子

对“法轮功”的揭露和抵制是起先于民间的。
“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是自我暴露的。
“法轮功”非法组织遭到取缔不是天意,而是民意。:a1
7#
匿名  发表于 2008-2-4 10:15
原帖由 啄木鸟 于 2008-2-4 09:56 发表
对“法轮功”的揭露和抵制是起先于民间的。
“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是自我暴露的。
“法轮功”非法组织遭到取缔不是天意,而是民意。:a1

民意?中国十几亿人中多少人的意愿算民意?你又是如何统计的这个“民意”?说“党意”是否更加准确?
8#
发表于 2008-2-4 10:33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不知你是大陆的、港台的、还是海外的。

如果你是大陆的,问问你的同事、同乡、亲戚、朋友、邻居……
亲眼看看什么是民意!!
9#
发表于 2008-2-4 11: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2-4 10:15 发表

民意?中国十几亿人中多少人的意愿算民意?你又是如何统计的这个“民意”?说“党意”是否更加准确?


到你居住的社区,去做个法轮功问题地调查,去统计一下民意;或者在街上,对来往的人群做个调查,去统计一下民意。但是会不会被群众举报,那就要看“法身”是否在保护你了。最安全的办法,是到派出所去开个证明。
10#
匿名  发表于 2008-2-4 12:15
原帖由 香樟树 于 2008-2-4 10:33 发表
楼上的,不知你是大陆的、港台的、还是海外的。

如果你是大陆的,问问你的同事、同乡、亲戚、朋友、邻居……
亲眼看看什么是民意!!

当年萨达姆100%的选票当选总统,在你眼里这也是“民意”吧?!
11#
发表于 2008-2-4 15: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2-4 12:15 发表

当年萨达姆100%的选票当选总统,在你眼里这也是“民意”吧?!


萨达姆当选是否是民意,这要看伊拉克人民怎么说,不要去干涉他国内政。如果真有兴趣,可以上伊拉克相关网站参加讨论。
12#
发表于 2008-2-4 15: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2-4 12:15 发表

当年萨达姆100%的选票当选总统,在你眼里这也是“民意”吧?!

首先,中国和伊拉克的国体和政体是不同的;中国和世界上任何国家的国情也是不同的。你如果说当初萨达姆的统治是独裁,我不反对;你如果说伊拉克人民现在非常自由民主,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也不反驳。最有发言权的是伊拉克的人民。凡事要一分为二地看待,不能走极端。
其次,取缔“法轮功”组织是不是民意?要说明这个问题不难。一是其具有反人类性。李洪志口口声声称人类社会是大粪坑,地球应该销毁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反人类的组织必然要遭到大多数民意的反对。二是“法轮功”组织成员在中国十三亿人中占2-3%,绝大多数人是不认同、不理会和反对的,其组织成员多数也是抱着健身的目的进行练习,对其理论也只是一知半解,并在其真相被揭露后,主动与之脱离。三是“法轮功”给其练习者造成了生命和财产的损害。99年前就有1000多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四是“法轮功”组织是非法的。96年便被气功协会开除,之后没有合法的注册手续。而且其容不得他人的不同意见,多次组织围攻,危害社会稳定,触犯国家法律、条例,损害人民的利益。难道依法取缔“法轮功”不符合民意吗?你不要说要十三亿举手表决哦,读读宪法吧。
建议你去凯风网上看看,开动自己的思维,去辨别什么才是事实真相。
13#
发表于 2008-2-5 01: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2-4 09:34 发表
你的这些“抵制”行动哪一个背后没有共产党的运作呢?



共產黨有這么大影響力,上述國家早TM赤化了,BC!
14#
发表于 2008-2-5 01: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2-4 12:15 发表

当年萨达姆100%的选票当选总统,在你眼里这也是“民意”吧?!



你非要說是共產黨操縱的,OK,你扯閑條總不能被控制吧?老百姓對法輪功恨之入骨不是共產黨編出來的!傻鳥~
15#
发表于 2008-2-5 08:45 | 只看该作者
骗子只能骗得人一时,骗不得人一世。骗子的下场就是被识破、被揭露、被惩罚。在国内这样,在国外也是如此。袒护骗子别有用心的又是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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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2-5 09:18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2-4 09:34 发表
你的这些“抵制”行动哪一个背后没有共产党的运作呢?

你们轮子也去“运作”呀!你们轮子不是很牛×,有李大尸的法身保护吗?怎么不去运作一下,让你们少碰几次壁呢?
17#
匿名  发表于 2008-2-15 16:36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2-4 10:15 发表

民意?中国十几亿人中多少人的意愿算民意?你又是如何统计的这个“民意”?说“党意”是否更加准确?



我周围的亲、朋、友,还有不认识的人在一起时谈到FLG,都不胜其烦,说什么病不用吃药等鬼话连天,连小孩子都懂得有病要吃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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