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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风专栏】“法轮功”残害青少年案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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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0 11: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文转至:凯风网http://www.kaiwind.com/kfjc/flgqf/200803/t78105.htm
让凯风吹散邪教丑恶的灵魂

 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影响下,“法轮功”练习者在认知和行为上产生严重的扭曲,许多人因受毒害较深,演绎出许多人间惨剧。这其中,也有不少的青少年沦为邪教“法轮功”的牺牲品,笔者收集到其中的一部分案例进行了剖析。

  一、因修炼“法轮功”导致自杀

  案例1:2001年1月23日,7名“法轮功”人员按照李洪志“放下生死”、“追求圆满”的要求,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致残。死亡两人分别为刘春玲和其年仅12岁的女儿刘思影。

  刘思影,女,1988年3月出生,小学5年级学生。1999年跟随母亲刘春玲在家中练习“法轮功”。自焚后全身烧伤面积达40%,头、面部四度烧伤,呼吸困难,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2:1999年8月16日,中学生陈英因痴迷“法轮功”导致精神失常,在乘坐由北京开往佳木斯的439次列车上跳车身亡。

  陈英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树人中学高二学生,17岁。该生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然而自从跟随母亲陈秀珍练起“法轮功”之后,度人成仙、练功成佛就占据了她整个身心。1999年7月,精神恍惚的陈英,以练功为名离家出走。其亲属、学校均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四处寻找。8月,她的家人终于将她找到。然而此时的陈英已精神失常,数次打算自杀升天。在回佳木斯的途中,陈英乘家人不备,从列车厕所的窗户跳出。在血的事实面前,失去独生爱女的陈秀珍追悔莫及。

  原因剖析:

  李洪志把人对生命的珍惜,对正常人的需求和情感,都诬蔑为“执著”,要人们去掉“执著”,才能“白日飞升”。他在1997年3月23日的《在纽约讲法》中说:“放下生死你就是神,放不下生死你就只是个人”,1998年5月30、31日的《在欧洲法会上讲法》中提到:“我想在你们圆满的时候给人类带来一个壮举,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的,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这些歪理邪说为“法轮功”练习者虚构了一个所谓的美妙景象,成为练习者不断自杀的诱因。

  除受上述经文影响外,刘思影还受到了李洪志以下“经文”的煽动和蛊惑:

  2000年5、6月间,逃亡到国外的李洪志抛出多篇“经文”,煽动中毒较深的“法轮功”练习者“顶着压力走出来”,充当其与政府与法律对抗的“炮灰”和牺牲品。在2000年6月16日发表的《走向圆满》的“经文”中,李洪志叫嚣,只有“真正地将整个生命溶于法中”,才能“走向圆满”。

  2000年8月12日,急于显示能量的李洪志又抛出《去掉最后的执著》的“经文”,宣称“现在是最后修炼、得法的机会”,是“真正圆满”的最后期限,煽动痴迷者在世纪之交“修成正果”。

  2001年1月1日,李洪志又抛出《忍无可忍》的“经文”,声称“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煽动痴迷者为“大法”而舍弃一切。

  二、父亲抱着孩子一起自杀

  案例3:高恩诚,男,42岁,重庆市开县天白乡工商所干部,“法轮功”练功点负责人。 1997年11月,高与其妻李小芬(25岁,无业)开始修炼“法轮功”,并购买了有关书籍,每天早晚坚持练功。之后高一改过去强硬的个性,变得少言寡语,很少与人交往,常在家练功。 高坚信李洪志讲的修炼“法轮功”到达一定程度,会“三花聚顶”、“生原婴”、“返本归真”、“死后升天”、“灵魂不丢”等。

  1998年11月2日,高将在银行的存款取出,给前妻所生女儿高丽1800元,叫她好好念书,说自己已成仙。后又给自己的父母各1000元,给李小芬的母亲1800元。11月5日晚,高对张之昭(练功点负责人之一)等人说,他前天晚上梦见妻子李小芬前世是一条大蛇,今世是毒蛇变的。当晚及次日晨,高在家中痛哭。11月6日上午10时,在工商所的学习会上高称:“人之初,性本善,你们都没有学懂,我才学了一年‘法轮功’,思想就达到了顶点。”会上,大家与其辩论,高说:“我不与你们凡人说,只有我的儿子高雄理解我。”之后,高回到自家楼上,先练功,后抱着儿子高雄从四楼跳下摔在坝子上。工商所干部立即叫医生抢救,其妻李小芬却不让抢救,认为李洪志能保护他。高因抢救无效死亡,小孩经抢救脱险。

  案例4:重庆市永川市农民龙刚,男,31岁,1997年开始练习练习“法轮功”。不久就出现了神情恍惚,经常胡言乱语。他经常说地球就要毁灭,他非常害怕,声称自己要飞到天上去躲过灾难。1999年7月17日凌晨,他怀抱着不满6岁的儿子,口中念念有词,挣脱家人的阻挡,一路飞奔,纵身跳进河中。家人和邻居赶紧下水救人,他的儿子被及时救出,脱离了危险。龙刚的尸体三天后才被发现。龙刚的妻子满怀悲愤地说:“我心里很害怕,最后只得喊救命。自从他练法轮功后,精神就不正常了。要不然怎么会跳河。他整天就想着成仙成佛,还说自己能在空中坐,在空中飞。”

  原因剖析:

  同世界上许多邪教主一样,李洪志也大肆鼓吹“世界末日论”。在《转法轮》等书中,李洪志宣扬人类生来是有罪的,是因为心坏了才从天上掉下来的,是不可救药的。他说:“宇宙中不好的人往下掉,掉到宇宙的中心地球。地球是宇宙的一个垃圾站”。他宣称,“许许多多人类在不同历史中的劫难被销毁掉了,然后又产生了新的人类”,“人类有81次完全处于毁灭状态,只有极少数人活下来”,“地球第一次爆炸是我的祖师爷定的,第二次爆炸是我师父定的,第三次爆炸是我定的。”

  李洪志极端仇视现在的社会,认为“人类在败坏,到处都是魔”,现在人类已堕落到极点,“真是十恶俱全”,“很可怕”,神已经不拿人当人待了,要毁灭人类,“彻底的毁灭,叫形神全灭,很可怕”。“末劫”马上就要到了,地球要爆炸了,人类要毁灭了。他这次“传功”是最后一次“度人”,错过这个机会,人们就只有死路一条。

  在李洪志“末日论”的恐吓下,许多“法轮功”练习者选择了自杀来摆脱心理上的压力和恐慌。

  三、拒医拒药造成死亡

  案例5: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62岁老人宋继华的12岁儿子因修炼“法轮功”拒医拒药死亡。

  12年前,年届50岁的宋继华与老伴马秀荣喜得双胞胎。大儿子宋双龙因鼻腔后先天多出两块软骨,一直断断续续地在医院治病。1999年元旦,宋双龙的症状突然加重。此时,修炼“法轮功”已有3年之久、坚信“法轮功”能包治百病的马秀荣,开始向在家里养病的儿子宋双龙教授“法轮功”。然而,宋双龙的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倒日益加重,双眼也由先是看东西模糊,很快发展为完全失明。直到此时,马秀荣仍在顽固地指导连站立都十分困难的宋双龙去做“法轮功”的各种动作,她迷信李洪志会帮助儿子摆脱魔鬼的纠缠。5月12日,年仅12岁的宋双龙在家中离开了人世。沉重的打击,使宋继华和马秀荣终于醒悟。他们说,孩子在世时,我们对“法轮功”抱有希望,孩子一死,我们再也不信了。

  原因剖析:

  李洪志在《转法轮》等书中大肆鼓吹所谓的“消业”说。说什么人们得病的根源是人在其他空间的那些身体上有“业”,这个“业”发出的“业力场”使人生病:“造成他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它是导致人有病的根本原因,这是最主要的一种病的来源”。作为修炼者要想把病全治好,想成仙成佛,就不能去医院看病治疗,而只能练“法轮功”“消业”,借“师父”的“法力”把致病的东西拿掉:“生老病死都是因缘关系的,都是业力回报,你欠了债就得还。”他还说:“真正修炼的人是不会得病的,也不会遇到危险……。练功的人的功自动就在消灭病毒和业力。吃药是把业力压了回去,就不能够清理身体,因此也就不能治病。只有过了这一关,你就是一个超常人了。”

  在李洪志修炼人有病不能吃药的误导下,许多“法轮功”练习者因拒医拒药耽误病情而死亡。

  四、母亲亲自杀死自己的女儿

  案例6:关淑云,女,黑龙江伊春市人。1997年4月开始练习“法轮功”。为了练功,她把其它一切都“放下”了,不干活,不管家,常常半夜起来练功,还劝丈夫一起练,夫妻经常为此吵架。她不断与其它练功者交流“修心”的体会,期待早日“圆满”。2002年4月19日至22日,关淑云家里聚集了40个法轮功练习者,包括4名十几岁的孩子,一起练功“除魔”。4月22日早晨,关淑云不让女儿戴楠去上学,并对周围人说戴楠身上附上了“魔”,不除掉就会贻害无穷。她对戴楠严厉地问道:“你到底是谁?从哪里来?干了多少坏事?害了多少人?”女儿害怕地说:“我是戴楠啊,我不是魔,我是真正的人!”但她认定了女儿身上附有魔,就掐女儿的咽喉,女儿不断地喊“妈妈,妈妈”,并无助地说:“我是人呀,我不是什么魔,我真的是戴楠,你杀我是犯罪的。”关淑云告诉大家这又是魔在说话,于是又用力掐。在场的其它人,有的下跪,有的双手合十祈求尽快地把魔除掉,有的因为害怕魔会跑到自己身上,远远地躲到墙角,还有的木然地看着。女儿几番挣扎,终于抵御不住关淑云的执意除魔,终至窒息身亡。

  原因剖析:

  李洪志的《转法轮》中讲,“人类社会到处都是魔”,“人类社会这些妖魔鬼怪都跑出来了,谁想拿人身上的东西就拿,想要管人就管”。“人在练功过程中会出现‘招魔’现象。‘招魔’是指炼功人在炼功过程中出现的影响炼功的现象或景象,目的是阻止炼功人往高层次上修炼,也可以说是魔来讨债。功法修炼到高层次,必然会遇到‘招魔’问题”。“如果你只为祛病健身,就没有魔去管你,一旦你往高层次上修炼,它就要管你了。它可以用各种方法来打扰你,目的是不让你往高层次上修炼,让你修炼不成。”

  另外,根据李洪志的理论,不止人类能修炼,“物质和动物也知道修炼,人类的事情是绝对不能让这些动物干扰、主宰的。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了,这也是末法末劫时期的必然。”

  正是由于李洪志的这些歪理邪说,才使得许多“法轮功”练习者把不练“法轮功”的人,甚至自己的亲人都当成了需要铲除的“魔”,害人害己,后悔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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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20:08 | 只看该作者
恶人终无善终,红痔大尸已时日不多,离圆满不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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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3 03:34 | 只看该作者
轮子都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弘法的机会,小孩是一个多么好下手的对象啊!
连孩子都不放过的人,最后一定没有什么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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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3 04:54 | 只看该作者
愚昧而没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是可悲且可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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