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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缘何无视受害民众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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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8 14: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维真

    近来法轮功媒体高强度宣扬“3·14”拉萨暴力事件,在铺天盖地的“真相”报道以及评论中频繁出现中国政府镇压藏人的血腥情节,责难中国政府侵犯人权。据他们称有成百上千乃至上万藏人被镇压,可却没有几个能给出被“屠杀”者的姓名、身份,也没有具体的被“屠杀”时间和地点。但他们还是言之凿凿,一口咬定中国政府镇压藏人的和平请愿,中国政府侵犯人权。反观法轮功对在暴力事件被伤害的无辜民众却刻意的避而不谈。这不禁让人怀疑法轮功另有所图,要知道在这次事件中遇害者中已知的18人都是有据可查的,他们的姓名身份及遇害时间地点都非常明确。但在法轮功媒体中很难找到相关的信息,即使有也是用怀疑的态度,丝毫没有一丝的同情。如在“媒体过滤西藏大陆学者吁中共停单方宣传勿煽仇恨”【大纪元3月24日讯】一文中只轻描淡写的引述了新华网的片段,并且口气颇耐人寻味:“3月22日中共头号官方媒体新华网,也用煽动仇恨的语言重点报导了‘拉萨3·14打砸抢烧事件真相’,文章称拉萨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导致了‘18名无辜群众被烧死或砍死,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近2.5亿元。’然而有读者给大纪元投书表示,‘那么大的冲突,为什么没看到藏人死亡人数呢?那么多全副武装的士兵在拉萨,他们是干啥的?难道就没有藏人死亡?不可能!何况有消息说那么多藏人死在枪口下。’” 报导事实变成了“煽动仇恨”,而“读者”的投书变成了主题。由此可见法轮功根本就不是在关注什么人权。
   
    近年来法轮功组织拉起了“人权”的大旗到处为自己张目,意图将自己打扮成人权卫士。然而事实却证明无视人权践踏人权的正是法轮功自己。
关于人权的概念历来存在分歧,中国政府认为民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人权的基础。不过在法轮功看来这只是“党文化”的一部分,他们肯定不会认同。那现在就以他们奉行的西方社会的人权观来判断法轮功的人权态度。《世界人权宣言》提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包括:生命权、人身权、不受奴役和酷刑权、人格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 那么这次暴力事件中18名被害者的生命权被剥夺了该不该追究暴徒的责任?那么多民众的人身权受到了伤害该不该得到抚慰?这次事件中有暴徒用农奴制时代的“点天灯”酷刑残杀民众该不该受到谴责?如此等等行为为何见不到法轮功的任何表示!

    国际社会尽管对人权的概念各有不同的理解,但对任何针对平民的暴力行为都是一致反对的。像拉萨暴力事件中对无辜民众施暴的行为自然是任何正义人士和组织理应强烈谴责的。事实上国际社会也都作出了恰当的反应,可法轮功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与国际公认的人权准则叫板,只能说明法轮功是一个藐视人权的组织。

    法轮功不仅无视普通民众的人权,对法轮功学员的人权同样不屑一顾。李洪志曾讲“不管怎么样,在这场迫害中,大法弟子无论被迫害到什么成度,等待大法弟子的都是最美好的。因为人世间看到的生与死,那不是生命的真正的生与死,所以大法弟子在这场迫害中无论他被迫害到什么成度,他都将得到什么成度的荣耀。”(二零零三年华盛顿DC法会讲法)也就是要求弟子为“讲真相”可以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弟子的生命权是不存在的,于是就有了一系列的法轮功练习者放弃生命的事件。其他不说,单说“天安门自焚事件”,多名法轮功练习者付出了生命后身体伤残的代价。但法轮功竟然说“一切都显示那是为加强迫害精心安排的丑剧”,这些法轮功练习者在法轮功眼里哪里还有一点人权!此外由于相信法轮功而导致的自杀、杀人案例更是触目惊心,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以前,全国有1400多人因练法轮功死亡,其中136人在李洪志诱骗下“放下生死”自杀身亡。还有因痴迷法轮功而发生的多起伤害案,如傅怡彬弑父杀妻案、荷兰的杀人烹尸案等。所有这些难道不是法轮功对人权的公然践踏?任由法轮功百般抵赖,事实永远是事实!

    今年3月份以来法轮功大规模鼓噪抵制奥运行动,并制定具体的破坏北京奥运的方案,要求国内弟子实施破坏社会秩序触犯中国法律的行动,这种将弟子故意置于危险境地的行为是不是在践踏他们的人权?

    不仅如此,法轮功无视践踏人权的行径还表现在对弟子的精神虐杀上。同样在“二零零三年华盛顿DC法会讲法”上李洪志还讲“从最高形式一直到它们旧势力所安排的那些个不同层次上参与正法、左右正法的那些个所谓的神、变异的生命,都被淘汰至尽,没有了”。也就是所有不信或怀疑法轮功的人都将被“淘汰”,不知法轮功在这里看到了什么样的自由或人权?在最近的经文“淘沙”中更是凶相毕露的说“使一些学员掉下去、甚至处于被淘汰之列”、“与邪恶是同罪的”、“漏掉一个你都会随其一起被淘汰”等等。利用种种恐吓手段牢固控制弟子,使弟子没有任何自由思想的权利。这正是法轮功最为恶劣的践踏人权的证据。

    事实表明法轮功是不会在意任何人的人权的,他们只关心自己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法轮功谈人权,想想都好笑。

[ 本帖最后由 维真 于 2008-3-28 14: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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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8 15: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法轮功式的修炼人人家自己都不愿承认自己是人,还跑来跟人谈人权、要人权干啥?

建议楼主罗列一下,咱们也抛一篇:“俺跟法轮功要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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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28 21: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8-3-28 15:53 发表
法轮功式的修炼人人家自己都不愿承认自己是人,还跑来跟人谈人权、要人权干啥?

建议楼主罗列一下,咱们也抛一篇:“俺跟法轮功要神权!”

鸭斑竹所言极是,天授人权的同时也应该授了神权的,可不能让法轮功独占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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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29 10:36 | 只看该作者
FLG的神权是建立在肆意剥夺痴迷者的人权尤其是生命权之上的,太恶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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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1 23: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信悟依缘 于 2008-3-29 10:36 发表
FLG的神权是建立在肆意剥夺痴迷者的人权尤其是生命权之上的,太恶毒了!


法轮功的神权是无影无形的,其神权下的人们深陷其中而难以自拔、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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