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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麻木,为什么不联合起诉李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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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6-10 22: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李洪志干了那么多坏事,受害者和家庭为什么不起诉他呢,批判归批判,但是就不能那么原谅李洪志,害死那么多人,给很多人洗了脑子,很多人心理都变了,给这些人带来了不可磨灭的创伤。李洪志罪大恶极。

一直批判FLG就这样熬下去根本就没有底,这些人要醒悟早着呢,李洪志不除掉FLG根本不会瓦解,因此需要很多很多人联合起来去告李洪志告他反人类破坏家庭杀人罪,如果事实确凿,(需要大量的证据,还要得到支持,团结),全世界华人联合起来那么李洪志可能有被引渡!就像告CNN一样,CNN最终还是因为辱骂华人道歉了。

可以看到FLG成员由于被洗脑,做出了很多伤害国家的事情,美国一些政要也被愚弄,就是因为FLG死缠烂打所以也被骗进去了,所以应该要揭穿他们的谎言。如果有一天李洪志死在其他人手上然后栽赃到中共头上,痴迷者闹起事来那么就更加可怕了。

所以起诉李洪志很重要,这样熬下去根本就不是办法,像取缔FLG那时候一样要一刀切,那些人根本不会悔悟,不除掉李洪志很难瓦解FLG。当然对痴迷者还要转化帮助。

为什么政府不发动受害者起诉李洪志呢?太便宜他了。
别让这个帖子沉下去,大家支持下,想想是谁害了你们。我恨死李洪志,骗钱也不能骗人的生命啊。

[ 本帖最后由 大鹏鸟 于 2008-6-10 23:27 编辑 ]
2#
 楼主| 发表于 2008-6-10 22:49 | 只看该作者
我这样说是为曾经痴迷受到伤害的人讨个说法,大家想想看是谁把“好端端”的一个人送进劳教所的,都是谁造成的???有些人至今想起这段经历心如刀绞,被人当作笑话和自己无尽后悔吞食自己流下的眼泪的惨痛回忆令人永远难忘。

是谁破坏了原本安逸,平和的家庭?

我很崇敬悲智先生怀着责任感,慈悲心来挽救众多痴迷者而执法开了这个网站。真希望有更到的人能替大家主持公道起诉李洪志,李洪志得到惩罚等于挽救痴迷者,为那些遭受邪教坏慧根的众生讨回公道。
3#
发表于 2008-6-10 22:55 | 只看该作者
您看看这个帖子,早就有人提议了:
起诉李洪志倒计时!!!
http://www.tianjian.cc/viewthread.php?tid=4064&extra=page%3D2
4#
发表于 2008-6-10 23:15 | 只看该作者
顶楼主,本人长期以来就致力于这件事,山东的李先生也自费创办了“君子吧”网站www.junzi8.com,后来迫于家里的压力又托我照管,只是近来域名解析有问题,我本想续下这个域名把这个网站继续办下去,但又担心是李先生自己压力很大,等与他联系一下再说。实际上3楼提到的那个贴子就是李先生发的,大家应该行动起来,而不是的这里苦口婆心地磨嘴皮子!
5#
 楼主| 发表于 2008-6-10 23: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iracle.cn 于 2008-6-10 23:15 发表
顶楼主,本人长期以来就致力于这件事,山东的李先生也自费创办了“君子吧”网站www.junzi8.com,后来迫于家里的压力又托我照管,只是近来域名解析有问题,我本想续下这个域名把这个网站继续办下去,但又担心是李先生自己压力很大,等与他联系一下再说。实际上3楼提到的那个贴子就是李先生发的,大家应该行动起来,而不是的这里苦口婆心地磨嘴皮子!


非常赞同,磨嘴皮子根本没有用,那些人现在根本转不出来,李洪志不除FLG无法瓦解。李洪志那么幸福做了那么多坏事逃美国就没事拉,那我以后也做很多坏事去美国好了。

希望我们的倡议能够得到全世界华人的支持,我就不信,CNN到后来也能道歉,别说李洪志了,并告他愚弄美国政府和人民,证据确凿全世界人都知道就是李洪志的末日。
希望起诉李洪志能得到政府的支持,除掉民族败类何乐而不为呢??

[ 本帖最后由 大鹏鸟 于 2008-6-10 23:36 编辑 ]
6#
发表于 2008-6-10 23:59 | 只看该作者

是不是政府不愿做或不作为

凭中国在国际的地位,真想抓李洪志归国,真有那么难么?我们国家公安局已经发出通缉令,为什么现在搁置了?是不是想让李洪志在美国传法,把美国人弄得傻乎乎的,好灭掉美国?呵呵!!!不是一点没有这个可能。
7#
发表于 2008-6-11 01:29 | 只看该作者
我也同意,应该团结起来把轮子这个团伙给废了!
它们现在很猖狂,在国家受难的时候,妖言惑众,到处发那些传单,
还在人民币上写它们的屎言!
不灭轮子真是难以平民愤了!
8#
 楼主| 发表于 2008-6-11 19:56 | 只看该作者
不让这个帖子沉下去,我看到好端端的一个年轻人变得精神失常家庭破碎,都是李洪志造成的。
请大家顶一下

[ 本帖最后由 大鹏鸟 于 2008-6-11 20:27 编辑 ]
9#
匿名  发表于 2008-6-11 21:28

李洪志是垃圾

李洪志及其他的法轮大法是垃圾,在国家有难时,海内外华人团结一致,众志成城,抗震救灾,轮子们却到处宣扬它们的歪理邪说,简直是泯灭了人性,不配做一个中国人。坚决支持起诉李洪志这个垃圾中的垃圾。
10#
发表于 2008-6-11 21:32 | 只看该作者
估计是缺少直接证据,坏事它都不认账啊。另外,它有主子,美国反华势力很强啊
11#
 楼主| 发表于 2008-6-11 22:17 | 只看该作者
我天天顶这个帖子,我不会退缩的,说什么那些受到FLG伤害的人都要有个交待。

[ 本帖最后由 大鹏鸟 于 2008-6-11 22:40 编辑 ]
12#
发表于 2008-6-11 22:36 | 只看该作者
实际上,刚批判法轮功的时候,已经有人联名状告过李洪志了,法院也做出了宣判。此一时,彼一时,现在法轮功已经不成气候,李洪志也行将就木,就让他自生自灭好了,在把他拖出来批判一番反而给了他炒作的机会。
13#
匿名  发表于 2008-6-12 22:29
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都知道在人民币上乱写乱画是违法的,可轮子们就是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光在人民币是乱写乱画,还满大街乱贴乱挂,实在是可恶。所以希望海内外华夏子孙联合起来,CNN都能道歉,何况一个邪教头子李洪志,快快地将他绳之以法。
14#
匿名  发表于 2008-6-13 23:02
李洪志及其他的法轮大法害死了多少无辜的善良百姓,又在国难之时造谣是非,给中共脸上抺黑,作为一个中国人真替轮子们感到脸红,快快将他法办。
15#
 楼主| 发表于 2008-6-15 21:17 | 只看该作者
不能再拖了政府,FLG现在还在残害老百姓,李洪志大魔头还在逍遥,希望全世界的华人团结起来。
16#
匿名  发表于 2008-6-15 22:12
李洪志连“地震”这么历害的灾难都置之不顾,而且还造遥中伤中国政府,阻止华人社团募捐,真是民族败类是的败类。呼吁海内外华夏子孙团结起来法办李洪志。快快快…………………………
17#
发表于 2008-6-15 22:45 | 只看该作者
起诉李洪志在操作层面有很多问题,而且需要很多钱和很多人去做,很难的。
18#
 楼主| 发表于 2008-6-15 23:02 | 只看该作者
只能动用国家机器,现在看来FLG的危害是如此之大,当初如果抓住李洪志问题讲清楚,然后肃清他的邪说效果会好很多。现在还不晚,最好有关部门出面,因为李洪志在他们眼里永远是所谓的神,不排除有人反弹。我觉得取缔这件事做的根本不彻底,时间长了更加难办。
有人说是佛学会利用了李洪志,但是罪魁祸首还是李洪志是他发明了歪理邪说。罪大恶极。
19#
发表于 2008-6-15 23:43 | 只看该作者

起诉参考

一、说明
以下均为谪抄,希望能为有识之士提供点参考

二、谪抄之一
    “海明律师事务所出了一招,起诉CNN,结果难料,但过程痛快。按照美国法律规定,CNN必须答辩,接受尖锐的质询。一言 以蔽之,折磨之。纵然CNN有强大的律师团,也无法替代主持人亲自去法院接受质问。说错话总要面临后果的,于是CNN也不得不考虑屈从了。
海明说,对中国人民不友好甚至歧视的情况在美国常有发生,形成了一股“习惯势力”,不止是斯通一个人。尤其在北京主办奥运会的今年,这股势力更加强大。他认为,对于这种势力要“出来一个压制一个”,否则同类情况还会继续下去。斯通的言论有种族歧视的因素,如果洛杉机发生大地震,她一定不会说是报应。
另外,海明也希望四川的受灾民众可将自己在听到斯通的“报应论”后所产生的心理伤害或任何不良反应告知他。”

三、谪抄之二
问:
“既然大家要理性抵制,不给政府制造麻烦,那么我们能不能通过司法的渠道来抵制呢?
  因为CN的那个主持人严重伤害了每个中国人,完全可以告他诽谤。
  虽然中国政府有不对的地方,但是毕竟是中国的政府阿!
  子不嫌母丑!!!”
答:
“可以,如果你觉得CNN侵犯了你的名誉权,你可以在当地人民法院提
  请涉外民事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允许的。不过呢,构成民事侵权责
  任需要4个要素:1行为的违法性;2损害事实的存在;3违法事实和损
  害事实有因果关系;4违法人主观上有过错。特别是第2点,侵权损害
  要具有可确定性,你要证明确实对你造成了损害,对生活,学习,工作等造成了影响,不是主观臆断。所以,为了你能更有把握胜诉,建
议你装疯卖傻一段时间,来强有力地证明你的精神受到极大伤害以至不能正常思考。”

四、谪抄之三
“前日,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的14名律师到北京市朝阳法院递交了状告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和主持人卡弗蒂的诉状。当天,法院没有明确表示受理此案。
  原告表示,卡弗蒂发表的辱华言论,严重侵犯和践踏了原告作为一名中国人的名誉和尊严,给原告的精神和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原告认为,卡弗蒂的言论违法了中国宪法和《民法通则》关于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规定,也违反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新闻道德信条》中关于记者的职业标准之一是尊重个人的隐私权以及人类尊严,尊重一国国家、它的民主机构与公序良俗的规定;违反了1996年美国职业新闻工作者协会通过的《新闻工作者道德准则》。
  14名律师请求法院判决CNN和卡弗蒂停止侵害行为;在报刊、媒体上公开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0元人民币。”

五、谪抄之四
“美国纽约华人联合中国公民状告CNN,要求其向每个中国人赔偿1美元,美国联邦法庭已受理此案
  美国纽约居民梁淑冰联合中国公民李丽兰(音译)委托当地律师状告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和卡弗蒂,索赔13亿美元。她们要求CNN必须赔偿每个中国人1美元。
据当地媒体报道,梁淑冰联合李丽兰代表13亿海内外中国人,委托纽约海明律师楼向CNN、主持人卡弗蒂和CNN母公司Turner Broadcasting公司提出集体诉讼,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共计13亿美元,即赔偿每个中国人1美元。海明律师楼已于22日向美国联邦法庭提出诉讼,联邦法庭已受理此案。据悉,诉讼内容包括3项内容:被告侮辱和污蔑全体华人;被告故意给原告造成精神损伤;被告重大疏忽对原告造成精神伤害。
  梁淑冰在纽约经营美容中心,是专业美容师。李丽兰系中国公民,是北京一所小学的教师。在这次诉讼中,她们代表13亿中国人。
  海明律师楼的海明律师表示,这起诉讼案由6名律师组成律师团。对这场官司只是象征意义还是一打到底以索赔为最终目的,海明律师表示,原告没向被告提出公开道歉要求,而是直接提出13亿美元的精神赔偿。官司要打多长,最终结果怎样,还要取决于公众的舆论。”

[ 本帖最后由 commandent 于 2008-6-15 23:49 编辑 ]
20#
匿名  发表于 2008-6-20 22:07
李洪志在中国害了多少善良的老百姓,使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妻离子散。每当看到这些不该发生的悲剧,我们的心就会感到揪心的痛,真恨不得将李大骗子碎尸万段,望海内外有良心的华人携起手来,法办李洪志。
21#
发表于 2008-6-21 10:47 | 只看该作者
他们巴不得有人去炒作,反华势力觉得还有点利用价值再继续施舍。
不过,法沦功一日不除,让人如鲠在喉,总是不痛快。又像是家里有几只苍蝇整天围着你转,虽无大碍,但很烦人
22#
发表于 2008-6-21 11:11 | 只看该作者

转自凯风

法轮功钱从哪里来



   2008-06-17   来源:凯风网   作者:骆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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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拉盛事件使法轮功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为了挽救危局,法轮功近来竭力进行形象修复。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做贼心虚地澄清所谓法轮功经费来源和发放问题。

  大纪元6月13日推出重头文章任百鸣的《一位法轮功学员对法拉盛常见问题的回答》②,紧接着6月14日又发表大纪元时报记者柯克的述评《法轮功街头发传单不领钱》①,互相呼应地告诉人们“‘有钱能使鬼推磨’,现代社会中这似乎是正常的思维。中共……他们是用钱在做,做不长。而修炼人,是修心,是修炼成为无私无我的大觉者,当然做事是用心去做。”②法轮功的一切行为都是“用心在做”,而不是“用钱在做”。企图以此打消社会舆论“一直以来,均有人说法轮功学员发传单每天领取若干‘工资’,而且还有几个版本,有说美国政府给钱,有说台湾政府给钱等等”①的质疑。

  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时代,一切社会活动都是需要经费的,即便是慈善行为和义工行为也是要奉献出自己收入的。法轮功所谓自己一切活动只“用心”而不“用钱”的说法完全是自欺欺人的呓语,根本不值得一驳。

  问题在于,对于法轮功来说,要是公开承认自己“用钱”,无异于自我抹黑。一则,法轮功自诩是宇宙主佛李洪志统帅的“信仰组织”,要是承认“用钱”了,那不是与常人组织无异了么?其二,更重要的是,法轮功是社会寄生虫,要是承认“用钱”了,那钱干净么,又是从哪里来的?人们追根溯源,便会逮住其蝇营狗苟吞食嗟来之食的尾巴。所以,是否“用钱”,对法轮功来说,是一个生死攸关的要害问题。

  那么,法轮功做事究竟是否只靠“用心”而不“用钱”?其钱从哪里来?还是请法轮功最高权威李洪志先生来回答吧。

  法轮功是否需要“用钱”?

  在2006年2月25日的《洛杉矶市法会讲法》中,有弟子问:“明年的新年晚会可以全球巡回吗?”

  李洪志答:“明年的事情还得根据情况看,如果没有那么大资金还做不到。大家知道,这百十号人一走,费用是很大的。”③可见,像神韵演出这样“救度众生”的“用心”之事,离了钱仍然是办不成的。

  李洪志进而谆谆告诫弟子说:“大法弟子讲真相救度众生都需要资金,个人的收入是有限的,这场迫害持续的时间又长。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很多资金揭露迫害,最起码大家印传单(更何况上街发传单呢——笔者注)就得需要资金去印。大法弟子办的电视台、电台、报纸都需要资金。还有许多事情、许多项目都得需要。”③在2007年澳洲讲法中,李洪志再次反复强调:“大法弟子的资源是有限的。”

  对李大师上述一以贯之的“用钱”观,法轮功小喽罗任百鸣和柯克该作何辩解呢?你们有什么资格和权利来否定自己的尊师呢?

  更要紧的是,法轮功的钱从哪儿来?

  来源之一:盘剥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6年2月12日在《同修们在正法修炼路上走的很正》一文中具体介绍了法轮功是如何残酷榨取弟子们的保命钱来维持组织运转的:“同修A拿来1000元钱做真相资料费,我们都很吃惊。因为同修A家生活很拮据,每个月470元的退休金,加上半日家政每月300元,丈夫低保,患糖尿病,儿子学理发,这1000钱是咋攒的。同修A是感动于去年明慧周刊上刊登的家庭资料点的一位大法弟子,大年初一她家里吃的是包米糊和大饼子,没有肉,没有好菜……同修C打工一年挣来8000元钱,都拿来做真相资料(已假退)。同修D没有固定工作,打工半年挣来3000元钱,都拿来做真相资料,并和爱人商量把家里的积蓄拿出4000元做真相资料。同修E家里经济条件比较好,但生活很节省,每月拿出1000元做真相资料。外面欠她的债,不管5000、6000元,还回来时都拿来做真相资料。同修F变卖了房产做真相资料。”

  不仅如此,法轮功为了弥补项目资金短缺还直接向大法弟子征集资金。在《洛杉矶市法会讲法》上,有弟子问:“我们本地的媒体大纪元时报出现较大资金困难,这种情况下可否在参与媒体的弟子中以集资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李洪志言不由衷而又欲盖弥彰地回答说:“……其实每个大法弟子都在用自己的收入证实着大法,了不起。这不是征集,这是自己发自内心的,这是威德。……大家都在自己主动的做,……是发自内心的,大法弟子在证实法,威德是他们自己的。……大家尽量不这样做。实在有困难的,那就还是跟个别有能力的学员说一说吧。”

  来源之二:办公司诡秘牟财。

  号召大法弟子自办公司牟利,李洪志在澳洲讲法中鼓励说:“常人社会形式的公司如果你能够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社会的公司那是最好了,你像常人公司那样运作起来当师傅的也很高兴,真的很高兴。因为你能良性循环(即利益最大化——笔者注),你能立足于社会扎扎实实的,有一个很好的基础来运作起来救度众生,那当然好。”

  李洪志亲自出面举全轮之力搞大项目牟财。比如组织神韵演出,一个直接而又重要的目的就是赚钱。在《洛杉矶市法会讲法》中,有弟子对此质疑说:“既然新年晚会是为了救众生就应该送票,就不应该谈赚钱的事,或者票价要低。这种说法是否正确?”李洪志毫无犹豫地回答:“不正确。”“办新唐人电视晚会,能够赚点钱这不是好事吗?无线电城的圣诞节演出,他们自己也承认说我们没有你们演的好、没有你们的节目好,可是票价很高。他们一个月演了九十场,全年的所有费用什么都赚出来了,工资赚出来了,新唐人为什么不能?”

  按照法轮功的如意算盘,神韵演出要全面统筹,不断做大。先是演出前运用所有载体大造舆论,发动全体成员大肆推票,最大限度地提高神韵演出票房预期收入,于是大法弟子们被迫充当了被欺压受剥削的票奴。然后是扩大演职员队伍,逐年增加演出场次,提高演出水平,逐渐提高知名度,于是有了不断招收神韵学员的举动。最后还要让神韵演出在社会上继续发酵,一个具体举措是刻录神韵演出光盘发行,以救人名义强迫弟子搞二次传播,既提高后续收益,也扩大后续影响。真可谓煞费苦心,挖空心思捞钱急不可待。

  来源之三:接受不良赞助。

  对此,李洪志在澳洲讲法中有明示:“是可以要赞助的。”接受赞助的对象“最好是大的公司,或者是一些很有钱的人,或者是政府机构,或者是一些基金会组织,比较合适。”

  那么,会有个人赞助法轮功么?笔者表示怀疑。当今慈善家确实很多,但他们钱再多、心肠再好,也不至于白白捐款给无事生非臭名远扬的法轮功啊。有一个具体的例子,一位美国女士叫丽莎·拉蒂默(LisaLatimer)的,出于好奇看了一场新唐人的新年晚会,不看还好,一看气炸了肺,她说:“所有观众都被骗了,这明显是一个筹款会”。“我不喜欢花了钱还受骗,人们不应该在这里浪费他们的钱。另外,我希望我能把我的钱要回来!”④试想,要这位女士无缘无故捐款给法轮功,她会愿意么?

  会有企业赞助法轮功么?企业绝不是慈善机构,其赞助必须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赞助一个反华反共的邪教组织会有助于企业发展么?连李洪志都承认:“中国社会这几年的投资热,各国都去投资,不敢资助法轮功,怕中共对他的企业不利,看来在利益面前也都在出卖良心。在这个情况下就很难向他申请到资金。”③

  会有政府机构和基金会组织赞助么?这就难说了。比如,美国就有“国家民主基金”(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NED),成立于1983年,其运行资金几乎全部来源于政府拨款,是美国政府颠覆他国政权的工具。有资料显示,法轮功不断从美国获取资金支持。二○○四年秋天,美国国会拨款给李洪志之流,让他们利用美国广播网向中国大陆每天传播‘法轮功’两小时。二○○五年美国支持‘法轮功’的经费又再加码,单是美国国际开发署就已经批出2,000万美元拨款给他们这一被称为‘非传统宗教’的‘法轮功’运用。”⑤再比如,台独也有一个“台湾民主基金会”,曾向法轮功组织提供巨额资金,支持法轮功组织建立宣传机构。据海外民运组织“民主正义党”成员包艺披露:“在海外的法轮功团体得到台湾陈水扁政府资助的条件之一是:法轮功团体必须用‘民运’当作门面,否则获得阿扁政府的资助就名不正言不顺了。毕竟,台湾资助法轮功这样一个宗教组织是说不过去的。”⑥

  李洪志的“口供”和无可辩驳的事实表明,法轮功所谓办事只靠“用心”的鬼话只能骗骗那些书呆子和痴轮们,其举办任何活动都是需要“用钱”的,而且用的是向大法弟子搜刮来的黑心钱,用的是向善良世人蒙骗来的亏心钱,用的是向反华反共势力乞讨来的肮脏钱!

  附注:
  ① http://127.0.0.1:8580/do/z__k/Yg ... I/4/rV/n2154215.htm
  ② http://127.0.0.1:8580/do/z_ak/iN ... I/4/rU/n2152842.htm
  ③ http://127.0.0.1:8580/dt/z__Z/oo ... -4/U/s4/123734.html
  ④ 凯风网2008年4月22日《法轮功控制的“全球华人新年晚会”》
  ⑤ 凯风网转自香港《紫荆》杂志2006年8月刊第190号
  ⑥ http://127.0.0.1:8567/dmirror/http/cdjp.org/Articles/article.php/608
23#
发表于 2008-6-22 23:09 | 只看该作者
政府不作为,民间很难推动这件事,不过我个定会为之努力!
24#
匿名  发表于 2009-10-7 13:10
没错
起诉他不止
用满清十大酷刑
这种人渣败类
死了都要鞭尸
25#
发表于 2009-10-8 16:31 | 只看该作者
全民起诉 全球公审 全世界目睹他走上断头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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