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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李洪志害得我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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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3 13: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李洪志害得我家破人亡



   2008-08-22   来源:凯风网   作者:李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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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李玉,现年34岁,是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我的丈夫叫高亮,因陷入邪教法轮功后长期痴迷不能自拔,给我们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和痛苦,我们全家人的精神长期以来都处于临近崩溃之中,我的公公婆婆为此长期病卧在床,我本人也被多种病痛折磨,特别是今年7月23号,刚从监狱释放不久的丈夫又因在互联网上受法轮功组织指使从事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抓获。此消息像晴天霹雳,再次把我们的家庭击毁了,我的公公听到这个消息后,承受不住打击,于7月28日离开了人世。我的婆婆也犯病住院。我本人近一个月来也严重失眠,终日以泪洗面。近日来,我躺在床上,反复回想着我和丈夫相识10多年来所经历的风风雨雨,我越来越清楚的认识到,是李洪志的法轮功害得我们家破人亡,李洪志的法轮功确实太毒、太邪了;无数辛酸的往事激起了我对法轮功的痛恨。为此,我决心要把我们家被法轮功毒害的惨痛经历写出来告知于世,告知一些善良的人们特别是年轻人,一定要远离法轮功,千万不要沾染上法轮功。同时,我也要控诉李洪志犯下的罪行,我要向他要回我的丈夫,我要为我死去的公公讨回血债。

  我同丈夫高亮认识是在1996年,当时我22岁,他是26岁。当初认识他时,我真是从内心感到幸福和幸运。感觉他不但人好,而且家庭条件也好。我的许多朋友都说我太有福气了找了个好对象,高亮当时条件的确很好,他的父亲是我市一家特大型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待遇较高,其母亲是司法部门的干部;他家里还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妹妹,他是其父母唯一的儿子。当时两个姐姐都已上班,高亮本人也在其父亲所在的企业工作。家里住房又宽裕,准备接我的新房也同其父母的住房同院。家庭真所谓幸福美满。在同高亮相处的日子里总是觉得他很懂事,很体贴人,也爱学习,其家人对我也很好。我们每一次相处都是很愉快的,我沉浸在快乐之中,憧憬着婚后的幸福生活。

  谁知好景不长。到了1997年初,有一天他告诉我说,他早上在公园活动见到一群练气功的人,他们说是什么法轮功,很神奇,可以治各种病。他说他也想练一练。我也说只要对身体好就好好练吧。谁知他练上法轮功后,跟我联系的也少了,我们约会的时间也少了,他每天早晚都要打坐练功很长时间,经常说出一些离奇的话。说如果下功夫练,肚子里可以练出法轮,什么病也不会得,将来到最后师傅还会使他圆满上天呢!并说他的师傅神通广大,能控制宇宙爆炸,可以相伴每位弟子左右,可以保护每一位弟子等等。我到他的住处去看到他购买很多《转法轮》和《法轮佛法经文》等书籍。他一遍一遍的看,也顾不上和我说话,面对这种状况我从内心深处为他担忧,我的感情也非常失落,劝他不要过于痴迷,不要想不着边的事,他也不听劝阻。就这样到了1999年3月我们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结婚了。

  刚结婚时,我深深感到法轮功严重的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他每天早上4点起床练功,晚上要练到12点甚至更晚,白天还要抽时间反复无数次地读他的《转法轮》。有时他夜里还要外出很长时间会功友。根本就没有时间干家务,没有时间同我交流,更不用说陪我散步逛商场了。当我耐心的劝他不要太执着了。他倒说,你不懂,我练功是为了救世人,将来我还能成神、成佛,也可以让全家平安躲过大劫难呢。他不但不听我的劝,而且还极力说服我一同去练功。我们意见不统一就吵架,听到我们的吵闹声,我的公公婆婆就过来训斥他,都认为他的说法太离奇,不让它再练下去。结果反而惹恼了他,他的反应更暴躁,让其父母气的浑身发抖,转身而去。婚后的一段日子就是这样度过的。

  1999年7月20日,也就是我结婚后的第四个月,国家就宣布取缔邪教法轮功。并且在媒体上播放了练法轮功造成极大危害的实例。这时我们全家人集中起来,苦口婆心的劝他不能再练了,但始终不能说服他,最后家里妥协了只同意他在家自己练。

  结果自此之后他背着家人继续参加法轮功组织的各种活动,相继出现四次因触犯法律受处理造成“四进宫”的事情,真把我们全家折腾惨了:

  2001年12月在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的形势下,他因公开在本厂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并且还向本厂领导写信,信中提出让厂领导支持练法轮功。从而触犯了国家法律而被关进了看守所。当时我60多岁的公公领着我们全家包括我们不满周岁的小女儿到看守所看他,在会见室里我们全家失声痛哭,反复叮嘱他以后千万不能在迷练法轮功了,面对此景高亮却无动于衷,面无表情,一言不发。直到2002年3月被释放回家后他又重操旧业继续练功。

  2002年5月,由于他又在厂里公开散发法轮功传单,再次被关进了看守所,一个月后再次释放。

  2002年10月,又因他到我市的一所中学散发法轮功组织印制的反动传单,由于犯罪情节恶劣,被有关部门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四年。在这四年的刑期内,我们全家都多次到郑州新密的狱中看他,看着他发呆的眼光,冷酷的面容,我们心如刀绞,又可怜、又气愤,我的公公还曾当众跪下,求他不要再练这东西了,最后他也勉强口头答应不练了。

  2005年底,他出狱后,也不到工厂上班了,做起了家具装修的生意。由于它这项工作很自由,我又是市内一纺织企业的会计,也很忙,很难看着他。我怕他再练,追问他,他说,不说这些了吧。谁知出狱后仅两个多月,他又要练功。当我再次劝他时,他反而暴跳如雷。面对此景,我担心他的声音让身体不好的公公婆婆听到,我就说,你只要在家里练,不出去惹事,我就答应你,随后他也表示同意在家练,不惹事。

  2008年7月23日,有几名警察到我家找到他,查看他的电脑和有关资料。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他不得不承认长期以来利用网络积极参与法轮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事实。他再次被拘留。这件事再次使我家遭受沉重的打击,我因怕病中的公公知道此事受不了,我就用电话告诉高亮的姐姐,谁知道我公公婆婆就在她旁边,听到这件事后,他们三人在电话另一端痛哭不止。结果事隔5天之后,也就是28日上午8点许,我婆婆哭喊着说,我公公已在家中去世,并说发现他去世时身体都发凉了。我的婆婆也因身体虚弱受不住打击而晕倒了。就这样,我家在亲友的帮助下,在极度痛苦之中处理完了我公公的后事。

  ——我是含着眼泪写下以上这段文字的!

  面对我们这个家破人亡的惨景我悲痛万分,也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痛恨万分,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法轮功邪教有那么大的魔力,使人沾染后竟如此难以脱身,我的丈夫到何日才能转化过来回到社会?为什么邪教法轮功对社会、家庭造成的危害能有如此之大,我们何时才能清除他,净化我们的社会?为什么李洪志如今还在国外继续散布他的歪理邪说,继续害人?我想再此呼吁一切善良的人们,特别是年轻人,一定要擦亮眼睛,远离法轮功,千万不要染上邪教法轮功,否则后患无穷。一定要多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强免疫力,让法轮功邪教无立足之地,彻底在中华大地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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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3 13:38 | 只看该作者
全国类似的家破人亡的悲剧有多少?请大家说说身边的悲剧,共同声讨李洪志和邪教“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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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8-23 20:59
呼吁国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斩断李洪志的魔爪!为了国家,为了人民,不能再犹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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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3 21:4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8-23 20:59 发表
呼吁国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斩断李洪志的魔爪!为了国家,为了人民,不能再犹豫了!




我支持,被李洪志FLG害到家破人亡的家庭不知有多少,又是个十足的卖国贼汉奸。不除,是令人遗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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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3 23:3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信悟依緣 於 2008-8-23 13:36 發表 [/quote]

引述:我們意見不統一就吵架,聽到我們的吵鬧聲,我的公公婆婆就過來訓斥他,都認為他的說法太離奇,不讓它再練下去。結果反而惹惱了他,他的反應更暴躁,讓其父母氣的渾身發抖,

*我和高亮的修煉情況正好相反!未修煉之前我是一個脾氣很壞的人,很容易生氣。經常和內人吵架,有時甚至吵到要離婚。自從修煉後看了李老師的書,才改變了我的壞脾氣和待人的態度。高亮可能是沒有很用心看《轉法輪》,才會不知道不應該和他老婆生氣吵架!

恭錄一段經文給大家看看:
『比較典型的還有這樣一種情況:我們有許多人在修煉過程中,往往你煉功的時候,你愛人就特別不高興,你一煉功,就跟你打仗。你做別的事情,他還不管。你說你打打麻將怎麼耽誤時間,他也不高興,可是不像煉功那樣。你煉功也惹不著他,鍛練身體,又不影響他,多好。可是,只要你一煉功,他就跟你連摔帶打。有人因為煉功,倆口子幹的都要離婚了。很多人都沒有想一想為甚麼會出現這個情況?過後你問問他:我煉功你咋生那麼大氣呀?他說不出來啥,真說不出來啥:是呀,我也不應該生那麼大氣啊,那時就是發那麼大的火。其實是怎麼回事?在煉功的同時,業力要轉化,不失者不得,失的還是壞東西,你得付出。

  可能剛一進家門,你愛人就劈頭蓋臉給你來一通,你要承受過去了,你今天的功沒白煉。有人也知道煉功要重德,所以跟他愛人平時挺好的。一想:我平時說一不二的,今天他騎到我頭上來了。火憋不住,跟他幹起來了,這一下今天又白煉了。因為那個業力在那兒,他幫你往下消你不幹,和人家幹起來了,沒消成。這些事情很多,我們好多人都遇到過這個情況,沒有想一想為甚麼。你幹別的事情他都不怎麼管你,本來是件好事,他卻老是跟你過不去。其實就是幫助你消業,........。《轉法輪》

引述:在這四年的刑期內,我們全家都多次到鄭州新密的獄中看他,看著他發呆的眼光,冷酷的面容,我們心如刀絞,

*這四年當中高亮和法輪功完全隔絕,在獄中還可能接受轉化教育。結果這四年的監獄轉化生活,卻使他變成一個眼光發呆、面容冷酷的人。這種轉化手段實在太可怕了!

再恭錄一段經文:
『無論我們在講清真相、揭露邪惡或參與其它的大法活動,包括我們的法會,都要表現出大法弟子的慈悲與正法修煉所體現出來的善。』《精進要旨二》

希望李玉能向政府反映,是不是他們的轉化手段太殘酷了,才使高亮走上極端,背離了法輪功"真善忍"的精神?,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8-8-24 09:56 编辑 ]
6#
发表于 2008-8-24 11:11 | 只看该作者
回5#贴
若以“我执”为根本的最深层次的种种烦恼断尽之后,佛教修行者在各种复杂的社会生活环境中,即使遇到如肢体被节节肢解般的磨难,也绝对不会生起丝毫嗔恨。而“法轮功”里没有这种以慧观为手段而进行的深入细致的心性历练,不仅内心深处的根本烦恼无从铲除,而且“法轮功”练习者只能在人与人之间的摩擦当中被动地与表层粗重烦恼对抗,这种对立有相的修法,不仅谈不上心性提高,实际上等于把身心与外境对立起来,于对立中往往还会增加新的烦恼,这也是“法轮功”练习者多年勤苦修行,不仅感觉不到认识与心性的提高,反倒是变得烦恼重重的根本原因。
  这些也是李洪志不得不承认和面对的问题,反倒是有些“法轮功”练习者,多年来不知羞耻地重复着自己开了天目、乃至认识与心性都提高了之类的谎言,于无知中自欺欺人,从被李洪志欺骗的受害者,转而成为害人者——邪教魁首李洪志的帮凶!
——转自《金刚智慧能断一切邪说》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7#
发表于 2008-8-24 17: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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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8-24 18:37 | 只看该作者
1.『眼光發呆、面容冷酷』這是人在受到驚嚇後的表情。我在專心想我銀行裡增加的存款,或是在想我生意上的事情,或是想要去弘法教功的事情時,是絕不會有這種表情的。

2.謝謝您告訴我們真相,九九年至零二年,全國各地車站檢票口都在堵截法輪功的修煉者進京上訪。可見當時上訪人數之眾多,遍佈之廣。這麼廣大的群眾上訪其中必有冤情,否則誰願意放下家庭、工作,長途跋涉進京上訪呢?上訪是人民的權利,也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做的事情。不料全國都在堵截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這證明了一件事情,中國政府從上到下都在"違法"阻饒人民上訪。這種踐踏法律破壞社會和諧的政府,簡直就是一個不講道理的流氓政府!

警察在每個車站堵截法輪功學員,這已經給人造成一種恐怖、緊張的氣氛,當然會使單純、善良的學員出現驚嚇的表情。你還好意思把這些事情都說出來!難道你們的警察都是被訓練出來欺負人民的嗎?!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8-8-24 23:22 编辑 ]
9#
发表于 2008-8-24 18: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空谷回音 於 2008-8-24 11:11 發表
回5#貼
若以「我執」為根本的最深層次的種種煩惱斷盡之後,佛教修行者在各種複雜的社會生活環境中,即使遇到如肢體被節節肢解般的磨難,也絕對不會生起絲毫嗔恨。而「法輪功」裡沒有這種以慧觀為手段而進行的深入細緻的心性歷練,不僅內心深處的根本煩惱無從剷除,而且「法輪功」練習者只能在人與人之間的摩擦當中被動地與表層粗重煩惱對抗,這種對立有相的修法,不僅談不上心性提高,實際上等於把身心與外境對立起來,於對立中往往還會增加新的煩惱,這也是「法輪功」練習者多年勤苦修行,不僅感覺不到認識與心性的提高,反倒是變得煩惱重重的根本原因。
  這些也是李洪志不得不承認和面對的問題,反倒是有些「法輪功」練習者,多年來不知羞恥地重複著自己開了天目、乃至認識與心性都提高了之類的謊言,於無知中自欺欺人,從被李洪志欺騙的受害者,轉而成為害人者——邪教魁首李洪志的幫兇!
——轉自《金剛智慧能斷一切邪說》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引述:以「我執」為根本的最深層次的種種煩惱斷盡之後,佛教修行者在各種複雜的社會生活環境中,即使遇到如肢體被節節肢解般的磨難,也絕對不會生起絲毫嗔恨。

這種歷練是需要時間的,不是每個佛教徒一踏入佛門就能辦到的。也有佛教徒一生都斷不了『我執』,我身邊就有許多這樣的佛教徒。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8-8-24 23:25 编辑 ]
10#
发表于 2008-8-25 09: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8-24 18:50 发表

引述:以「我執」為根本的最深層次的種種煩惱斷盡之後,佛教修行者在各種複雜的社會生活環境中,即使遇到如肢體被節節肢解般的磨難,也絕對不會生起絲毫嗔恨。

這種歷練是需要時間的,不是每個佛教徒一踏入佛門就能辦到的。也有佛教徒一生都斷不了『我執』,我身邊就有許多這樣的佛教徒。


佛教如何,与法轮功是邪教,李洪志是巨骗有何关系!
11#
发表于 2008-8-25 09:4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8-24 18:37 发表
1.『眼光發呆、面容冷酷』這是人在受到驚嚇後的表情。我在專心想我銀行裡增加的存款,或是在想我生意上的事情,或是想要去弘法教功的事情時,是絕不會有這種表情的。

2.謝謝您告訴我們真相,九九年至零二年,全國各地車站檢票口都在堵截法輪功的修煉者進京上訪。可見當時上訪人數之眾多,遍佈之廣。這麼廣大的群眾上訪其中必有冤情,否則誰願意放下家庭、工作,長途跋涉進京上訪呢?上訪是人民的權利,也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做的事情。不料全國都在堵截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這證明了一件事情,中國政府從上到下都在"違法"阻饒人民上訪。這種踐踏法律破壞社會和諧的政府,簡直就是一個不講道理的流氓政府

警察在每個車站堵截法輪功學員,這已經給人造成一種恐怖、緊張的氣氛,當然會使單純、善良的學員出現驚嚇的表情。你還好意思把這些事情都說出來!難道你們的警察都是被訓練出來欺負人民的嗎?!


提醒国华注意:发帖中不得使用侮辱和谩骂性语言,否则删帖了。如果您是酒后发帖,请说明一下!
12#
发表于 2008-8-25 10:1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3#
发表于 2008-8-25 11: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8-24 18:37 发表


警察在每個車站堵截法輪功學員,這已經給人造成一種恐怖、緊張的氣氛,當然會使單純、善良的學員出現驚嚇的表情。你還好意思把這些事情都說出來!難道你們的警察都是被訓練出來欺負人民的嗎?!


国华这个时候怎么就会忘了李“主佛”的法身和用意念了呢?
14#
发表于 2008-8-25 12:14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说天安门是升天的大门,鼓动炮灰弟子都去升天
15#
发表于 2008-8-25 16: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的帖子

法轮功血口喷人、口出狂言污蔑中国政府,比遭天谴。
16#
发表于 2008-8-25 16: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8-24 18:37 发表
1.『眼光發呆、面容冷酷』這是人在受到驚嚇後的表情。我在專心想我銀行裡增加的存款,或是在想我生意上的事情,或是想要去弘法教功的事情時,是絕不會有這種表情的。

2.謝謝您告訴我們真相,九九年至零二年,全國各地車站檢票口都在堵截法輪功的修煉者進京上訪。可見當時上訪人數之眾多,遍佈之廣。這麼廣大的群眾上訪其中必有冤情,否則誰願意放下家庭、工作,長途跋涉進京上訪呢?上訪是人民的權利,也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做的事情。不料全國都在堵截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這證明了一件事情,中國政府從上到下都在"違法"阻饒人民上訪。這種踐踏法律破壞社會和諧的政府,簡直就是一個不講道理的流氓政府!

警察在每個車站堵截法輪功學員,這已經給人造成一種恐怖、緊張的氣氛,當然會使單純、善良的學員出現驚嚇的表情。你還好意思把這些事情都說出來!難道你們的警察都是被訓練出來欺負人民的嗎?!

正是因为善良的百姓被国华这样的法轮功利用了,唆使上访控状政府,法轮功的招数是借刀杀人,已决后患,可惜丑恶的本质早已被人看穿!中国的日益崛起已经证明法轮功的所作所为无疑不是在自扇耳光,因为无人相信法轮功的谣言!
17#
发表于 2008-8-25 22: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清靜無痕 於 2008-8-25 10:15 發表

guo
國華:他們不是上訪,是按照李洪志的經文到天安門「圓滿」,沒有人去中辦國辦信訪局上訪。這種目光和行動表現,平常人一眼就能看出來。
再說法輪功代表不了人民。
原來法輪功都是這樣的膽小,心虛,見著警察就害怕,膽小如鼠!!!

李老師什麼時候說過去天安門就能「圓滿」?
不是沒人去信訪局上訪,是還沒進去就被截堵了!
信法輪功的學員不是人民,難道只有信共產黨的才是人民嗎?那請你去調查看看,現在老百姓有幾個信共產黨的?
如果是膽小、心虛,就不會進京上訪了。是警察的蠻橫惡行驚嚇人民,竟然還笑人膽小,眞是是非不分!
18#
发表于 2008-8-26 10: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8-25 22:35 发表

李老師什麼時候說過去天安門就能「圓滿」?
不是沒人去信訪局上訪,是還沒進去就被截堵了!
信法輪功的學員不是人民,難道只有信共產黨的才是人民嗎?那請你去調查看看,現在老百姓有幾個信共產黨的?
如果是膽小、心虛,就不會進京上訪了。是警察的蠻橫惡行驚嚇人民,竟然還笑人膽小,眞是是非不分!

法轮功不是一点不明白法律,也不是不知道国家已经将法轮功定为邪教,而是去"长功",'圆满"的, 既然去长功,就不要抱怨了,更何况是触犯了法律..

 信奉魔说的人,即为魔弟子,这些人的最后下场在《楞严经》中也有明确预言:
  ★《楞严经》:“令其家资,无故耗散。”
  ★《楞严经》:“弟子与师,俱陷王难。”
  ★《楞严经》:“汝当先觉,不入轮回。迷惑不知,堕无间狱。”
  ★《楞严经》:“近则九生,多逾百世,令真修行,总为魔眷。命终之后,必为魔民。失正遍知,堕无间狱。”

  许多“法轮功”练习者为了所谓的弘法,可谓“家资耗散”;现在正是“弟子与师,俱陷王难”,受到了国法的惩处,可谓是天杀。对于邪教,李洪志也讲过,“也就是,不是常人在杀它,而是天意,上边要杀它,不允许它存在。”(《转法轮·卷二》)那么,因无知而误信魔说、乃至奉行魔说、为魔弟子,自作教他、见作随喜者,必感未来不可思议之苦报!是不是还要等到最后,直接堕入无间地狱,或先经过九生或百世为魔子魔孙,而后堕入无间地狱,才思悔改呢?转自:http://www.tianjian.org/beizhib/b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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