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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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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智是小學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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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8-9-29 10: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5# 的帖子

您的解释,得先给李某人看看,不然,国华是不知道纠正纠错的。他除了跟李某人鹦鹉学舌外加跑调走调外,其他就没啥东西了。
27#
发表于 2008-9-29 10: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 的帖子

哈哈,就知道国华会与“求证”的表演一样的精彩——又下结论啦。
28#
 楼主| 发表于 2008-9-29 11:04 | 只看该作者

回復 25# 的帖子

多謝您的指教!
我在這裡所指的光,是宇宙星體爆炸時產生的強光。這種強光是因為星體爆炸後放射出來的。你認為這是穩定還是不穩定的物理現象呢?
那這些被放射出來的光是靜止不動,還是運動的呢?
29#
发表于 2008-9-29 11: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9-29 11:04 发表
多謝您的指教!
我在這裡所指的光,是宇宙星體爆炸時產生的強光。這種強光是因為星體爆炸後放射出來的。你認為這是穩定還是不穩定的物理現象呢?
那這些被放射出來的光是靜止不動,還是運動的呢?


你真是个白痴, 多骂骂你就好了,你就可以带着德圆满了。
30#
发表于 2008-9-29 12:23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看了这贴觉得有点意思,其实大家跟国华再进行过多的辩论也没太大意义,国华现在的思维已经先入为主了即先把李洪志放在真理的位置、正确的位置再去判定他的行为和言论,无论李洪志说的是什么他都会把这些东西当成真理和正确的东西
也可以这样说,现在国华已经陷入这样一个逻辑:哪怕我明知道李洪志这人说的东西是不对的我也要想尽一切办法把它说成对的,因为我已经先把李洪志放在了对的位置,李洪志就是对的就是对的!不对也是对的!
31#
发表于 2008-9-29 12:29 | 只看该作者
国华朋友再一次把李洪志的嘴巴搧得啪啪响,比讨论还痛快!
32#
匿名  发表于 2008-9-29 13:06
原帖由 消灭一切 于 2008-9-29 12:23 发表
呵呵,看了这贴觉得有点意思,其实大家跟国华再进行过多的辩论也没太大意义,国华现在的思维已经先入为主了即先把李洪志放在真理的位置、正确的位置再去判定他的行为和言论,无论李洪志说的是什么他都会把这些东西当成真理和正确的东西
也可以这样说,现在国华已经陷入这样一个逻辑:哪怕我明知道李洪志这人说的东西是不对的我也要想尽一切办法把它说成对的,因为我已经先把李洪志放在了对的位置,李洪志就是对的就是对的!不对也是对的!

我觉得这种讨论还是非常有价值和意义的,起码让世人明白:这个世界还有象国华这样一类的人存在,尤其是台湾。
33#
匿名  发表于 2008-9-29 13:25
国华同修,我们不要再把精力浪费到这个披着"有神论"的外衣,行着"无神论"的勾当的"独角戏"邪恶论坛了,人各有命,我们苦心救度的是那些善念尚存的人,对于那些利欲熏心,善念无存的小人,它们也是宿命锁定,随其自然吧!---坚定实修,精进不怠,还有很多有缘人等着我们去洪法,愿我们共同提高!
34#
发表于 2008-9-29 13:48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Guest   于 2008-9-29 13:25 发表
国华同修,我们不要再把精力浪费到这个披着"有神论"的外衣,行着"无神论"的勾当的"独角戏"邪恶论坛了,人各有命,我们苦心救度的是那些善念尚存的人,对于那些利欲熏心,善念无存的小人,它们也是宿命锁定,随其自然吧!---坚定实修,精进不怠,还有很多有缘人等着我们去洪法,愿我们共同提高
真正的佛法可以渡一切人,连我们这论坛上的几个人都渡不了,只能说明你们的大师是邪恶的。是真正的妖魔,所谓的大法是害人的邪法,法轮功是典型的邪教!

[ 本帖最后由 天地同寿 于 2008-9-29 13:49 编辑 ]
35#
发表于 2008-9-29 16:29 | 只看该作者
大家不要与国华较劲了,人家师傅都那样了,国华能够如何呢?
36#
发表于 2008-9-29 16:4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9-28 15:54 发表
悲智批評李老師把光年當成時間單位,這完全是缺乏知識的幼稚表現。

光年是距離的單位,但是光年的計算基礎,是以光一年行進的距離來定義的。也就是說"光年"可以計算距離也可以同時推算出時間。再說,李老師也沒有把光年當成時間單位來用,這完全是悲智個人的錯誤判斷。

例如:1.光由太陽傳達到地球約需八分鐘時間,(即地球跟太陽的距離約為八「光分」)。

      2.如果太陽此時發生爆炸,當我們抬頭看見爆炸時,已經是8分鐘以後的事了,也就是說我們是在爆炸的光行進了八「光分」以後,才看到太陽爆炸的景象。(宇宙中其他遙遠星體的爆炸觀測,皆可以此類推)

請看以下李老師的原話:
『這個宇宙空間中早就發生大爆炸了。現在天文學家看不到,是因為我們現在用最大的望遠鏡去看的時候,看到的光景是十五萬光年以前的事情。要想看到現在天體的變化,那得十五萬光年以後才能看的到,那相當久遠的。』恭錄自《轉法輪》





照你这么说“光年”这个词,这个概念是李洪志最早提出的啦?
37#
发表于 2008-9-29 16: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9-29 09:13 发表
『光是放射性的,不是靜止的東西。』當遙遠宇宙星體爆炸時產生的強光,在還未傳達到人類望遠鏡能看到的距離之前,人類是看不到爆炸的景象。只有在這些強光到達望遠鏡能看到的距離之後,人類才能看見。這中間的距離從時、空上來講都是很久遠的。

看來你們這些癡迷反法輪功份子的程度比悲智還低,連這麼簡單的問題都無法理解,難怪中共會放心這個論壇的存在。哈哈哈.............//037




你知道什么叫“光的波粒二象性”吗?你去问李洪志吧。
38#
发表于 2008-9-29 22: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9-29 13:25 发表
国华同修,我们不要再把精力浪费到这个披着"有神论"的外衣,行着"无神论"的勾当的"独角戏"邪恶论坛了,人各有命,我们苦心救度的是那些善念尚存的人,对于那些利欲熏心,善念无存的小人,它们也是宿命锁定,随其自然吧!---坚定实修,精进不怠,还有很多有缘人等着我们去洪法,愿我们共同提高!

是啊,“还有很多有缘人等着你们去洪法”,向他们讲清“一光年等于一年”的真相!
可问题是:这么一大“真理”、这么一大“学问”,李洪志为何要从《转法论》中删掉?
你们如此卖力的充当表糊匠,目的是要圆李洪志所撒之谎,补法轮功这一破屋的漏洞。
这位国华同修:你认为“距离等于时间”和国华关于距离至少可以推算成时间的说法正确吗?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08-9-29 22:54 编辑 ]
39#
发表于 2008-9-29 23: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9-28 15:54 发表
悲智批評李老師把光年當成時間單位,這完全是缺乏知識的幼稚表現。
光年是距離的單位,但是光年的計算基礎,是以光一年行進的距離來定義的。也就是說"光年"可以計算距離也可以同時推算出時間。再說,李老師也沒有把光年當成時間單位來用,這完全是悲智個人的錯誤判斷。
例如:1.光由太陽傳達到地球約需八分鐘時間,(即地球跟太陽的距離約為八「光分」)。
      2.如果太陽此時發生爆炸,當我們抬頭看見爆炸時,已經是8分鐘以後的事了,也就是說我們是在爆炸的光行進了八「光分」以後,才看到太陽爆炸的景象。(宇宙中其他遙遠星體的爆炸觀測,皆可以此類推)

国华:
李洪志说过,宇宙中不同层次有不同的时间单位。
你说:“光年可以計算距離也可以同時推算出時間”。虽然你说李洪志“沒有把光年當成時間單位來用”,但咱按你的话导出结论并代入上一句话,即可得:宇宙中不同层次有不同的距离单位。你认为这句话对吗?
40#
 楼主| 发表于 2008-9-30 00:22 | 只看该作者

回復 39# 的帖子

你認為地球上用的距離單位和宇宙星體間的距離單位相同嗎?
41#
 楼主| 发表于 2008-9-30 00: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於 2008-9-29 13:25 發表
國華同修,我們不要再把精力浪費到這個披著"有神論"的外衣,行著"無神論"的勾當的"獨角戲"邪惡論壇了,人各有命,我們苦心救度的是那些善念尚存的人,對於那些利慾熏心,善念無存的小人,它們也是宿命鎖定,隨其自然吧!---堅定實修,精進不怠,還有很多有緣人等著我們去洪法,願我們共同提高!

感謝您的交流,我會考慮您的建議。
晚安 ~
42#
发表于 2008-9-30 09: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9-30 00:29 发表

感謝您的交流,我會考慮您的建議。
晚安 ~

明白了,这就是国华将落荒而逃的原因了。估计这帖子一定是李先生动用意念或功能发的!哈哈哈。。。。。。
43#
发表于 2008-9-30 15: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8-9-30 00:22 发表
你認為地球上用的距離單位和宇宙星體間的距離單位相同嗎?

国华:你认为不同吗?你是否问一下“神七”航天员要不要换算?
若要换算,国华能否给出换算公式?
你那"光年可以由距离推算成时间"的公式算出来了吗?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08-10-1 09:07 编辑 ]
44#
匿名  发表于 2008-9-30 15:04
李洪志说了,他将的是高层次的理,和常人社会不同,连真善忍都是和常人的理解相反的,何况光年?
45#
发表于 2008-9-30 17: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9-29 13:25 发表
国华同修,我们不要再把精力浪费到这个披着"有神论"的外衣,行着"无神论"的勾当的"独角戏"邪恶论坛了,人各有命,我们苦心救度的是那些善念尚存的人,对于那些利欲熏心,善念无存的小人,它们也是,随其自然吧!---坚定实修,精进不怠,还有很多有缘人等着我们去洪法,愿我们共同提高!

请问,论坛里谁是“利欲熏心,善念无存的小人”啊?我们在这里唱"独角戏",“国华”唱哪一出?什么宿命锁定什么?
你们有星星点点真实的慈悲吗?别披着“真善忍”的外衣行穷凶极恶的勾当了!慈悲不是说出来、装出来的!
46#
匿名  发表于 2008-9-30 17:53
楼上"像"有心生,看看自己象个"善"人吗?观汝表,见汝心,无善念,貌像凶!虽然只是你选的"代言像",但也能充分显示你内心的"魔性"大发!
47#
发表于 2008-9-30 18:16 | 只看该作者
比你不敢露脸好点吧
48#
发表于 2008-9-30 18: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9-30 17:53 发表
楼上"像"有心生,看看自己象个"善"人吗?观汝表,见汝心,无善念,貌像凶!虽然只是你选的"代言像",但也能充分显示你内心的"魔性"大发!

哈哈哈,果然是李洪志调教出来的只知著相的一群睁眼瞎!
善人用“象”吗?面具是本人吗?荒诞不经,丢人现眼!
查汝言,见汝心;无正见,凡夫伦;著于相,行邪道!
49#
匿名  发表于 2008-9-30 18:37
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
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金刚经》

再看看李洪志及其信徒,愚痴无闻!
50#
匿名  发表于 2008-9-30 19:45
是啊是啊,误入法轮功歧途的人们就是着相啊,本身无正知正见如何解脱,想的是修行,可是学的是邪法,求生反堕,自己还不自知,真悲哀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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