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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李洪志“法身”的欺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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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0 12: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李洪志“法身”的欺骗性


   2008-09-28   来源:凯风网   作者:旺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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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身说”是李洪志神化自己的主要邪说之一,曾经有过众多的法轮功痴迷者因此做出了不少荒唐之举,有的甚至失去了生命。那么,李洪志是如何吹嘘自己的“法身”的呢?李洪志真的有“法身”吗?在这里,笔者仅从李洪志所谓的“经文”中就能得到答案。

  一、李洪志吹嘘自己的“法身”无所不能

  1、《转法轮》:“法身是在人的丹田部位产生的,是由法和功构成的,是在另外空间体现出来的。法身具备他本人很大的威力,但是法身的意识,法身的思想却受着主体的控制。可法身自己又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实实在在的个体的生命,所以又能够自己独立做任何事情。法身做的事情和人的主意识想要做的事情是一样的,一模一样的。那个事情叫本人去做也那么做,法身去做也那么做,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法身。我要做什么事情,比如给真正修炼的弟子调整身体,都由我的法身去做。”

  2、《转法轮》:“我已经跟大家讲了,每个学员身后都有我的法身,还不只一个,所以我的法身会做这些事情。……我的法身就会帮助他去调整身体。不止这些,我告诉你,读我的书,看我的录像,或听我的录音去学法学功,真正把自己视为炼功人,也同样会得到该得到的这些东西。”

  3、《转法轮》:“我可以做这件事情,因为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我们做这件事情也不允许走偏的,真正往正道上修炼,谁也不敢来轻易动你的,而且你有我的法身保护,不会出现任何危险。”“我的法身一直要保护到你能够自己保护你自己为止,那时候你将走出世间法的修炼了,你已经得道了。

  4、《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

  (1)问:您有很多法身可以指导人修炼,可是我们在澳洲,谁来引导我们?以谁为师?答:要没有师父保护,那就一下得死掉。死掉了怎么修啊?我有无数的法身,和我长得一样。

  (2)问:法身能指导我们修炼和保护我们吗?答:当一个修炼的人将要遇到麻烦事的时候,我的法身会给你把这些东西化开,不让出现,也会点化你。

  5、《转法轮》:“所以我们不讲这些形式,只要你修炼,就是我们这一门中的人。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什么他都能够做,你不修炼他不管你,你修炼一帮到底。”

  “这类事情很多,数不胜数,可是没有出现危险的。这类事情不一定都遇得到,我们个别人会遇到这种事情。遇到也好,不遇到也好,保证你不会出现任何危险,这一点我可以保证得了。”

  评:从以上看来李洪志所说自己的“法身”有帮学员调理身体、点化学员、保护修炼者不出任何危险的功能,并且受李洪志控制、具备李洪志的“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很大神通法力”。

  二、弟子却不断报怨“法身”保护没有效果

  1、《大法不可窃》中讲:“你们知道吗?这些年有的学员突然死亡了,……”

  2、(《法轮佛法──精进要旨》):目前有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就是有一些学员元神离体时,看到、接触到了哪一层空间,觉得那太美好了,一切都是真实的存在,就不想回来了,结果造成了肉身死亡,留在那一境界中回不来了。但是都没出三界,以前我已经讲过这问题了,修炼中不要留恋哪一层,修完你的全过程才能圆满,所以大家元神出去后看到再好的地方也要回来。

  3、在2002年11月30日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上说:“当然了,在我们大法弟子中,最近出现一些事。有很多事情师父是不好给你们讲的,特别是在正法这个时期是不能讲的,因为旧势力它认为,我要讲出来,它就会给你们制造更大的难度。”

  4、李洪志一九九八年五月三十、三十一日于法兰克福讲法时的一个问答。弟子问:“我和我先生从一九九七年九月开始炼法轮功,一九九八年三月,我先生突然死于心脏病,我应该如何理解我先生的死?”

  5、在《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李洪志,2004年11月21日)里有弟子问:“可是最近连续出现了几位学员发生意外、不幸身亡的事情。一位是乘坐的汽车翻了,一位是溺水而身亡,一位是工作发生事故。其中一位讲真象非常积极。几起事件发生后,在新学员中产生了一定的波动。”

  6、《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李洪志,2003年11月29日)又有问:请问最近有个别弟子被旧势力以病魔的方式拖走生命,是否能圆满?

  评:且不说封丽丽等病死、海南等车祸的众多例子,这里仅从李洪志口中和“法会”上就有各种死亡情况的反映。不是说李洪志的“法身”可以帮学员调理身体、点化学员、保护修炼者不出任何危险吗?可是还是死的死、伤的伤,李洪志的“法身”呢?李洪志的“法身”怎么不起作用呢?

  三、李洪志为自己的“法身说”所作的辩解

  1、死亡的都不是大法弟子吗?

  《转法轮》:“我把所有的学员都当作弟子来带,包括自学能真正修炼的人。往高层次上传功,不这样带你不行,那就等于不负责任,乱来了。”

  《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李洪志,2003年4月20日):“师:师父讲法不能针对个人讲,我也不完全针对你的情况去讲。……就是一个常人今天喊了一句“法轮大法好”,师父就要保护他了,因为他喊了这句话,在邪恶中,我要不保护他都不行的,何况你们修炼的人呢?”

  2、是旧势力的安排和干扰?

  《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李洪志,2003年11月29日):“师:但是我什么都不看,不管你是旧势力安排的还是被旧势力欺骗了的大法弟子,看了我的法、当我的弟子就是大法徒,对旧势力的安排一律不承认,我就对其负责。”

  3、肉身死亡是圆满的一种方式吗?

  《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李洪志,2003年5月18日):“而这次大法弟子人体不但要修出三界,我还要叫你们修到不同层次,直到极高的王、主。”

  《去掉最后的执著》:它们既然说自己圆满了,那你就叫它飞上天给大家看一看,考它一段《转法轮》来背一背。圆满了就是光焰无际的神、佛、道,具足一切佛法神通的神的伟大形象,是人像无存的。

  4、是破坏大法的“魔”吗?

  《转法轮》:“哪有什么走火入魔呀?根本就不会出现这种事情。”

  《严肃的教诲》:“我为在这一年多来,为证实大法而走出来的弟子、未来的大觉者们而高兴。无论他们被关押或为坚修大法而失去人的生命,他们都是圆满。”

  《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常人有病了,要不上医院,不吃药,它是不符合常人的理,不符合世间的道理,人就接受不了。人有病了当然要吃药啊,人有病了当然要去医院治病啊,人就是这样针对这个问题的,这没有错。可是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你就不能够混同于常人了。说句严重一点的话,你已经不是人了。”

  《转法轮》:“病不产生于这个空间。所以你现在吃药就是把这个病、表面的病毒杀死,药真的能够杀死表面病毒。可炼功人的功自动就在消灭病毒和业力。”

  评:所以说那些意外死亡的和不医而亡的人,都应是李洪志“法身”保护的对象,他们不是“旧势力”就能安排的、不是“吃药的常人”、不是“圆满”、不是“破坏大法的魔”,都是真真切切的大法弟子。可“李大师”怎么就没有“一帮到底”呢?不是“不会出现任何危险”的吗?李洪志到底有没有“法身”呢?还是“李大师”自己给自己定了性:《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如果我对你不负责任,你看了这些东西都会给你带来危险的,所以我一定要管你的。你真修而我不管你,我就等于在害人,置人于死地”,原来“李大师”在害人啊!

  四、“法身”是无中生有的

  1、《转法轮》:“……我可以做这件事情,因为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

  《转法轮》:“…….法身具备他本人很大的威力,但是法身的意识,法身的思想却受着主体的控制。可法身自己又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实实在在的个体的生命,所以又能够自己独立做任何事情。法身做的事情和人的主意识想要做的事情是一样的,一模一样的。那个事情叫本人去做也那么做,法身去做也那么做,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法身。”

  可是,我们再看看下面:

  《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一直想和大家见面,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吧,没有这样的机会。这次我是特意要来和大家见一见面。”

  《美西国际法会讲法》(李洪志,2005年2月26日)“弟子问:四川成都南充的大法弟子向师父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师父问好。师父,偏远山区的人得不到信息,怎么办?”

  评:哦,原来“李大师”想与大家见面还要“特意”找“机会”,偏远山区的信息还不通。实际上很简单嘛,“法身”去做不就行了吗?

  2、《转法轮》:“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什么他都能够做”

  可是,我们再看看下面:

  《我的一点感想》:“说心里话,“法轮功”的学员,他们也是修炼中的人,还有人心存在,在不公正的对待下,我不知他们还会忍多长时间。这也是我最担心的。”

  《我的一点声明》:“关于学员去北京中南海反映情况一事,我当时是去澳洲的路上在北京转机,也根本不知道北京出了什么事就离开了。我一向是一个人出门的。为了减少麻烦,从来不和当地学员接触的,因为会来很多人要见我。所以当时不清楚。”

  《北美巡回讲法》(二零零二年三月)“问:关于最近的新经文多处字为什么都有改动? 师:最近发表的六篇经文,我都是用电话通知,口述叫明慧网做记录,所以有误差。一般情况我叫明慧网发表后我就不再管了,当有人看到后,问到我我才去看,特别是忙时就没时间看造成的。”

  评:咦…….?不是“什么都知道”吗?怎么又有那么多的“不知”、“不清楚”、“没时间”呢?

  3、《转法轮》:“有些人的悟性就是上不来,有的人拿我的这本书随便勾勾画画。我们开天目的人都看得到,这本书看起来五光十色,金光闪闪,每个字都是我法身的形象。我要说假话就是在骗大家,你那一笔画上去黑糊糊的,你就敢随便往上画?我们在这里干什么?”

  可是,我们再看看下面:

  《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李洪志, 2004年11月21日)“弟子问:挂在墙上的《论语》的改字……?师:挂在墙上的《论语》也能改,那你就把它用颜色改了。其实什么办法都行。”

  评:奇怪了!不是每个字都是“李大师”的“法身的形象”吗?怎么又可以涂改呢?就不怕“黑糊糊的”了?明慧网也把李洪志的那些“经文”翻译成外文时,先得对李洪志的文字加于修改,该砍就砍,该扔就扔,毫不留情。

  4、《我的一点感想》:“我们呼吁世界各国政府、国际机构、善良的人们能给予我们支持和帮助,解决目前在中国发生的危机。”

  评:看样子,“李大师”连自己都需要人帮助,对自己的困境都无能为力,对自己母亲和妹妹的事还要“听说”,怎么又能有“神通法力”呢?

  5、《转法轮》:“可法身自己又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实实在在的个体的生命,所以又能够自己独立做任何事情。法身做的事情和人的主意识想要做的事情是一样的,一模一样的。那个事情叫本人去做也那么做,法身去做也那么做……”

  《排除干扰》:“我的法身只是我思想的形象,我才是主体,连我都不认的人还是大法弟子吗?”

  评:看样子,“李大师”连自己的“法身”也控制不好。

  《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大多数我的法身是穿着佛的袈裟,蓝头发,卷卷的蓝头发,很蓝很蓝的,翠蓝的。”

  评:不是说“有无数的法身,和我长得一样”吗?难道“李大师”的头发是“很蓝很蓝的,翠蓝的”吗?“李大师”还不如直接说:“我的‘法身’是自己瞎吹的,根本就没有。”真想问问“李大师”:“你‘法身’肚上到底有无阑尾炎手术的刀痕”。

  综上所述,李洪志的“法身”纯属自己编造,“大法徒”的感受纯属心理作用。既然李洪志在8岁时就具有很大的“神通”,那么他还犯得着打电话吗?还需要发这通知、那通知吗?只要动个“念头”不就全解决啦?!哪还需要“李大师”亲自动手呢?哪还需要他亲自去医院做阑尾炎手术呢?哪还需要乞求别人的帮助呢?那些死亡的“大法徒”在他嘴里一下子说可以保护、一下子说不能保护、一下子说他们是“魔”、一下子说是“圆满”、一下子说是“关没过去”,可见“李大师”对生命是多么地不负责任啊!不管“李大师”怎么左推右挡,那些有病不医、意外死亡的“大法徒”都是看了李洪志的东西给自己带来危险的,而且付出了生命。无论是什么因素,“李大师”不管或管不了,那李洪志就是在害人。因为《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如果我对你不负责任,你看了这些东西都会给你带来危险的,所以我一定要管你的。你真修而我不管你,我就等于在害人”。虔诚的“大法弟子”们,深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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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0 14:03 | 只看该作者
评:不是说“有无数的法身,和我长得一样”吗?难道“李大师”的头发是“很蓝很蓝的,翠蓝的”吗?“李大师”还不如直接说:“我的‘法身’是自己瞎吹的,根本就没有。”真想问问“李大师”:“你‘法身’肚上到底有无阑尾炎手术的刀痕”。

既然李大师“有无数的法身”,和他长得一样,那无数“法身”肚上自然有阑尾炎手术的疤痕!可惜当年李大师接受手术时没有事先声明:我有无数的法身,和我长得一样,它们也得了阑尾炎。给他动刀子的医生真该收他千万亿手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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