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8-10-23 22:1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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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8-10-23 09:19 发表 十月十八日,明慧网编辑部发表了《明确》一文,区区三十余字,倒是说出了七个明确: 一、明确了此文乃李先生的文笔或手法(此处作者省略40字);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0-23 23:39 发表 楼主是不是想说,这个《明确》一文,就是李某人的行文风格?那么就有两种可能: 一就是李某人本人“按有关要求”所写;二就是有人捉刀假冒李某人的行文风格“按有关要求”所写?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8-10-23 09:19 发表 十月十八日,明慧网编辑部发表了《明确》一文,区区三十余字,倒是说出了七个明确: 二、明确了这是李先生代编辑部写稿或投稿(此处作者省略150字);
原帖由 Guest 于 2008-10-23 23:52 发表 那么第二个问题就好解释了:就是李某人或冒牌的李某人在为明慧网编辑部专职写稿,沦为明慧网编辑部的特约撰稿人了!就像咱们内地以前有人专门雇佣枪手一样。或者也可以这么认为,李某人已经从邪教教主的岗位上下岗了,成了一个明慧网的网虫和特约记者、编辑、撰稿人了? 第三个问题我还没想好,以后再说吧。
原帖由 吉祥 于 2008-10-24 08:30 发表 这是天鉴论坛上最有价值的探讨帖之一。 希望看到更多客观的分析。 也希望能欣赏到唐版主的原文分析。
原帖由 涅磐 于 2008-10-23 23:48 发表 即使是死的李洪志,我们也要当活的来批。不可懈怠。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8-10-23 22:49 发表 中功张宏堡先生在美国的交通意外死亡,也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他的那些弟子们目前仍然是有信的,也有不信的,也有人目前仍然继续痴迷中功的。 如果大家真的明白了法轮功是邪说,他在美国又咋样?那花的是美国纳税人的钱。如果大陆要跟老美谈对李先生的引渡问题,估计美国人开出的价码一定不低。从大陆的整体上看,几百万的法轮功群体,目前剩余的,顶多也只有百分之几的比率了。 说李先生患脑癌,目前证据依然不足。因此,猜测不要与事实混同。
原帖由 大鹏鸟 于 2008-10-24 18:21 发表 总之,老李下地狱,人心所愿,大师害人无数,破坏家庭,摸黑国家,为伤害中国人的精神信仰服务,满足自己的私利不择手段,恐吓和没收痴迷者的信仰权,嗦使未成年人练功,毒害小孩,李洪志说过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要遵守他的“规则”,请问这样的恶魔能够活在世界上吗,鸭先生您大概忘记了李洪志做过的“好事”吧。
原帖由 大鹏鸟 于 2008-10-24 18:21 发表 总之,老李下地狱,人心所愿,大师害人无数,破坏家庭,抹黑国家,为伤害中国人的精神信仰服务,满足自己的私利不择手段,恐吓和没收痴迷者的信仰权,唆使未成年人练功,毒害小孩。李洪志说过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要遵守他的“规则”,请问这样的恶魔能够活在世界上吗?鸭先生您大概忘记了李洪志做过的“好事”吧?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08-10-28 22:06 发表 大鹏鸟的意思好像是鸭先生不让李洪志死似的。
原帖由 验证 于 2008-10-29 16:46 发表 李洪志死了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最好是引渡回来,饶他不死,但要让他现身说法,把自己忽悠的勾当交代清楚,让大陆的弟子看看他的真面目,彻底脱离邪教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8-10-29 08:49 发表 他的意思是:国家应该派人或雇人将李先生解决了,而且越早越好,这才是真正的治本之举. 所以,我已经有点失去耐心地反复提醒他:请参照张宏堡先生的案例.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08-10-30 22:31 发表 若突突李洪志能解决问题,俺早突突他了,还等到这会儿?!
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08-10-31 20:14 发表 是啊,举一反三,突突能解决问题的话,那些制毒、贩毒者也就不会见了黄河心仍不死了。 对那些仍在痴迷法轮功的受害者,大家还是尽力、尽早挽救吧。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8-10-31 23:50 发表 是啊!但也不要忽视或忘记,挽救痴迷者的第一责任人,还是他们的家属、亲人与亲友。
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08-11-1 13:07 发表 俺借“酒劲”壮壮胆,给版主加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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