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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再次欠下人间血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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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 10: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李洪志到处吹嘘“法轮大法”,说是宇宙根本特性“真、善、忍”的体现,说练功者“所遇到的一切事情都不是偶然的,都是我的法身安排的”,还宣称“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磨难,遭罪就是在还业债”。他用这种极为荒诞的理论来欺骗练功者,让练功者把所遇到的一切疾病和挫折都当作是所谓的“考验”或前世欠下的“业债”,李洪志用“末日”、“走向圆满”、“白日飞升”等歪理邪说反复给练功者洗脑,给他们戴上了沉重的精神枷锁。就这样,许多练功者在生活中处处自我封闭、自我压抑,整日做着“走向天国”的黄粱美梦,一心向往“精进圆满”,终日恍恍惚惚,渐渐形成了过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障碍,最后导致精神失常,甚至变成精神病患者。
    这些年间,因习练“法轮功”导致精神失常而造成人间悲剧的事情屡屡发生。比如:河北省承德市只有17岁的李亭持刀杀死自己的父母,河北省任丘市的朱长久用锤和剪刀刺杀害父母,江苏省吴江市的吴德桥用菜刀砍死妻子,辽宁省盘锦市的佟岩拿菜刀砍死亲生女儿,安徽省蚌埠市的姜文莉手持斧头、剪刀杀死其丈夫并剖尸吃肉......这一幕幕人间悲剧的发生正是由于可怜的“法轮功”练习者接受了李洪志的说教,被“法轮功”的歪理邪说禁锢了思想而产生的。至于因习练“法轮功”导致自杀自残、遗弃子女、荒废学业、影响事业、打乱正常生活的事情更是数不胜数。
    时至今日,仍有部分暗中修炼的“法轮功”痴迷者听信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置亲情、友情于不顾,残忍杀害自己的“朋友”。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四名“法轮功”习练者,因采用极端手段“帮助功友”肖某驱除体内所谓的“狐狸精”,导致肖某不治身亡,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和有期徒刑。被害人肖某和四名被告俞雪微、王海鹏、高红庆、金明东均为“法轮功”习练者。今年的4月7日,俞雪微等人认为肖某有“狐狸精”附体,这将影响他们修炼“法轮功”,就计划用殴打的方法“帮助”肖某驱除附体。于是,当日13时许,四人将肖某邀至俞家中,分别用拖鞋击打肖某头部、面部,将冷冻品和装有开水的饮料瓶放于肖某的胸部、腹部,还用缝衣针扎肖某上唇的人中部位。至15时许,四人继续用脚踢、踹肖某的头部、胸部、腹部及背部。经四人长达四小时的殴打后,肖某停止了呼吸。后经法医鉴定,肖某系钝性外力致肝、肾、肺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四人死缓、无期和有期徒刑。
    看看,看看吧!一人死亡,四人入狱,五个家庭破碎,人间惨剧再次上演,其幕后黑手就是李洪志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再次欠下了人间血债,痴迷的习练者应赶快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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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 19:38 | 只看该作者
变态的人教出来变态的徒弟,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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