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鉴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9147|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全球佛教界都认为“法轮功”不是佛教

[本贴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5-21 01: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全球佛教界都认为“法轮功”不是佛教

   多年来,“法轮功”一直受到全世界佛教界的反对。2000年5月,联合国际世界佛教总部在台湾举办了为期一周的“世界佛教、佛学、佛法正邪研讨会”。美、加、法、日、泰、尼泊尔等28个国家的活佛、高僧、大德居士2000多人与会。会上对李洪志等人进行了审评,并经各国代表投票表决,确定李洪志、张宏堡、清海、宋七力为邪教人士,并认为李洪志等人对佛法断章取义,他们所论佛法之道,完全违背佛陀的三藏经教,不但断章取义、正邪混乱、理谛全无,而且基本经教都未曾深入,完全是自编自导、蛊惑民众,谈不上有一点实证功夫。他们的所谓佛法之道完全是自编自导的邪教。
    2006年5月10日,在泰国举行的联合国卫塞节国际佛教大会确认,“法轮功”不符合佛教的基本教义。大会反对“法轮功”的内容纳入联合公报。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不仅对佛教,亦对其他宗教极尽贬低、亵渎和侮辱之能事。“法轮功”打着宗教旗号反宗教,根本不是佛教,是地地道道的邪教。
2#
 楼主| 发表于 2006-5-21 01:44 | 只看该作者

原中国佛教界的领袖赵朴初说“法轮功邪教”

原中国佛教界的领袖赵朴初说“法轮功邪教”

  从“法轮功”出笼之日起,中国佛教界就旗帜鲜明地开始了揭批“法轮功”的斗争,特别是中国佛教界的领袖赵朴初先生早就一针见血地点出“法轮功邪教”,高度重视并推动了佛教界揭批“法轮功”活动的展开。
  1992年,“法轮功”鬼影出现,李洪志以“最高佛法”相标榜,肆意歪曲、诬蔑、盗用佛教名词术语,其无耻行径引起了佛教界的注意和强烈不满,揭批“法轮功”开始在佛教界内部进行。
  《<法轮功>是披着佛家外衣的邪教魔功》、《评李洪志的两面派的手法》……1996年,佛教界对“法轮功”的揭露和批判从佛教界内部转向公开,一篇篇有力的分析文章,帮助世人擦亮了慧眼。许多佛教界人士愤慨地说,李洪志“何方宵小,竟敢盗我佛教‘法轮’以为其名号,窃我佛祖诞辰以为其‘生日’,篡我佛教术语名相以充其邪说。‘法轮功’每每欺诓世人,世人遂因谈‘法轮’而蒙羞。这是佛教亘古未有的大耻辱,佛法万劫难容的大邪恶。”
  “法轮功”的斑斑劣迹引起了赵朴初的高度警觉。1996年11月,赵朴初在《还‘法轮功’本来面目--评李洪志<转法轮>及其“法轮功”》文章上批示:佛教界要多刊发文章,使众人看穿“法轮功”的真实面目。
  1996年11月24日、25日,赵朴初在连续两封信中提出,“法轮功”是一个大问题,不仅要从宗教的角度,更要从维护社会安定的角度考虑“法轮功”现象。11月28日,赵朴初提出对“法轮功”问题“组织座谈,付之公论”。他廓清了对“法轮功”认识的一些中间态度,斩钉截铁地指出:“‘法轮功’是一种邪教。”这是赵朴初首次明确判定“法轮功”为邪教。
  1996年12月7日,赵朴初给中国佛教协会研究室送去一本《转法轮》,并附了一封长信,信中写道:“(对‘法轮功’)光是取缔还不够,还须以理摧伏其谬论。”此时,赵朴初先生不仅进一步坚持了“法轮功”是邪教的观点,而且提出取缔“法轮功”组织,深入揭批其荒谬观点的重要性。
  在短短1个月内,90岁高龄的赵朴初为了坚持佛教“正知”、“正见”,抵制邪教“法轮功”,在病中写了1个批示、5封信件。赵朴初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深深感染了广大佛教界人士,使佛教界对“法轮功”的斗争不断深入。
3#
 楼主| 发表于 2006-5-21 01:45 | 只看该作者

新加坡佛教总会声明:“法轮功”与佛教无关

新加坡佛教总会声明:“法轮功”与佛教无关

  2001年3月9日,新加坡佛教总会郑重声明,“法轮功”佛学会与佛教完全没有关系。虽然“法轮功”佛学会的注册名称使用佛教的名词,而且法轮又是佛教的标志,可该团体既不是宗教,又不弘扬佛法,所以与佛教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说,该地佛教总会表示,既然“法轮功”佛学会声称不是宗教,那它的团体名称就不应使用“佛学会”字样,以免混淆公众。
  佛总秘书长明义法师不想公众因此而将两者混淆,也不希望“法轮功”佛学会的行为影响佛教名誉与正法的弘扬。明义法师说:“如果将来‘法轮功’佛学会在我国出了问题,社会人士很可能把这笔帐算在佛教头上。”
  另外,佛总属下有个团体会员“法轮社”,其会所就曾被误以为是“法轮功”在新加坡的总部,造成许多信徒望而却步,妨碍宣传佛法工作。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26 22:33 , Processed in 0.097441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