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鉴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572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何其相似的“扁之罪”与“轮之罪”

[本贴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2-22 10: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期,陈水扁家族所涉嫌的弊案持续发酵,各界人士对于此事也越来越关注。说到陈水扁也就不得不说其的“亲轮之情”,在阿扁的8年任期期间,曾直接或间接的参与“法轮功”集会达l2次以上,且不遗余力的为“法轮功”邪教提供了活动场地、巨额经费和通信插播技术,助长“法轮功”在宝岛上兴风作浪,直至泛滥成灾。而陈水扁如此的“厚爱”“法轮功”与他需要借助“法轮功”来达到其实现“台独”的目的密不可分,因此阿扁为李洪志大唱赞歌也是可以理解的了。
    关于陈水扁的相关罪行,与李洪志的种种行径进行类比:
    一是侵占公有财产。阿扁经常利用莫须有的开支,假借名义诈取公共财物。在这点上,我们的李大师也是驾轻就熟,每次讲法,每次神韵表演以及其他的零散活动,李洪志都利用自己的“威德”这张万能支票从中聚敛钱财。当一些收入微薄的弟子咬着牙买李洪志的光碟和照片时,李大师却在挖空心思的想如何利用弟子们的“功德钱”吃喝玩乐。
    二是假借职务诈取财物。阿扁家拥有的诸多房产,如台北民生东路豪宅、杭州南路的房子等房产,这些房屋税都由“机务费”支出,如阿扁家人坐拥亿万元房产,税款却由全民买单。相比之下,李洪志不存在什么职务,但其“一切都属于弟子,包括买单”的想法与陈水扁颇有“异曲同工”之妙。每次李洪志出行,所有的开销都从弟子捐助的钱中开支,有的弟子甚至自掏腰包为他租办场地及解决吃、住、玩问题,而李洪志自己从来不出一分钱,但是旗号次次都打得响亮:我是为了弘法,为了弟子,为了苍生——简直是恬不知耻。弟子们流进“法轮功”组织的钱财,被他以办班和卖反宣书籍资料及物品的形式,全进了李洪志自己的腰包。
    三是洗钱。陈水扁对海外银行账户里的大笔不明财产一直是说不清、道不明,其家人对于各方的追问也是三缄其口。而说李洪志洗钱,那是抬举他,但是他作为法轮功头子,依靠不着边际的谎言蒙骗钱财世人皆知,所以他那些通过践踏人心良知所得的不义之财就是想洗都难得洗,洗也洗不白。
    四是湮灭公文。说到这点,陈水扁和李洪志推卸责任的本事那可真是无人能及。前段时间,陈水扁为了自保而推卸责任,与台湾前“情报头子”叶盛茂对质事件一时闹得沸沸扬扬。而李洪志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一有了“功德”那肯定是自己的法力无边,一旦出现差失,那必定是弟子“不够心诚,还没有完全放下人心所致。”总之,他是“神”, “神”是不会错的,错的肯定是别人。
    五是收受贿赂罪。不管怎么说陈水扁也算是个“领导级人物”,而李洪志却只能靠他那拙劣的谎言。李洪志跑到美国后,其本人及家庭也许不再需要弟子的“供养”,但“法轮功,在国内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在境外的反共反华“事业”,无疑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对此,李洪志并不讳言,其明确表示“大法弟子讲真相救度众生都需要资金”、“大法弟子办的电视台、电台、报纸都需要资金。”弟子用自己的钱为“法轮功”做事,“这不是征集,是自己发自内心的,这是威德”。原北京“法轮功”总站站长汤学华揭露,在北京“法轮功”总站成立后,李洪志当面说,“为了给你们站筹备点儿活动经费,你们拿着我的照片去卖给学员吧,三元一张”,并允许汤学华他们组织咨询看病,筹备活动经费。当汤学华他们筹备了一万多元后,李洪志就以“练功怎么能搞经济实体呀”为由,把钱都要进了自己的口袋。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诈骗,为的就是给自己聚敛钱财的卑劣行径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而已。    。
陈水扁因为自己的种种罪行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以李洪志为首的“法轮功”组织也颓态毕露,正在穷途末路上徘徊。两人的“罪”如此相似,试问,阿扁倒已,法轮尚能转否?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26 22:24 , Processed in 0.075178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