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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夜出未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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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1-14 04: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老婆夜出未归。我已同她分居,她睡在后面房里。昨天晚饭后出去了,一直没回来
2#
发表于 2009-1-14 20:51 | 只看该作者
你老婆去讲真相了,发传单了.FLG 把女人变得都不象一个女人了.夜不归宿,不顾家,这还是一个妻子,还是一个母亲吗?她还能想到自己的责任吗
3#
匿名  发表于 2009-1-14 23:53

回复 2# 的帖子

FLG弟子极为自私,只对自己负责(追求自己的圆满),对家庭、亲人、社会毫无责任心。
4#
发表于 2009-1-15 00:39 | 只看该作者

回復 3# 的帖子

這是你的偏見!敝人修煉後比過去更注重家庭、親人及社會關係!
5#
匿名  发表于 2009-1-15 08:55
这是因为国华的层次还不够高,要放弃这些亲情
6#
发表于 2009-1-15 09: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1-15 08:55 发表
这是因为国华的层次还不够高,要放弃这些亲情

国华千万不要听这位游客的。对你师父和大法的情怎么能放呢?不仅不能放,还一定要执著着、死抱着,一直抱到黄土主义。
7#
发表于 2009-1-15 09:5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8#
发表于 2009-1-15 21:30 | 只看该作者
国华,你修得还没有到位啊。你怎么还会有情呢,你应该去掉"情"字才对啊.你还知道注重家庭和亲情吗?
9#
发表于 2009-1-15 23:46 | 只看该作者

回復 8# 的帖子

一個修煉人若不能夠注重家庭、親人及社會關係,那還有"善"嗎?!
10#
发表于 2009-1-16 09: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9-1-15 23:46 发表
一個修煉人若不能夠注重家庭、親人及社會關係,那還有"善"嗎?!


国华问的是真不错,李洪志将怎样回答你呢?!

送你一句李洪志的话:“你得自己严格要求自己。”至于这句话针对什么而讲,你在“法”中慢慢“学”吧。
11#
 楼主| 发表于 2009-1-16 21:55 | 只看该作者

大前天,前天,今天晚上,她又出去了

大前天,前天,今天晚上,她又出去了。我只能把门关死。昨天晚上没出去,吵架,打架。
12#
发表于 2009-1-16 22: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反法 于 2009-1-16 21:55 发表
大前天,前天,今天晚上,她又出去了。我只能把门关死。昨天晚上没出去,吵架,打架。

您做的对!目前对她最好的帮助就是限制她的自由,不要让她再接触“法轮功”类人员和资料。做她的监护人虽然很累,但是一点点的,相信她会改变。
13#
发表于 2009-1-17 09: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反法 于 2009-1-16 21:55 发表
大前天,前天,今天晚上,她又出去了。我只能把门关死。昨天晚上没出去,吵架,打架。


家里有个大法弟子,是真的很累,绝不是像李洪志所说的:一人练功,全家受益。
14#
发表于 2009-1-17 12: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反法 于 2009-1-16 21:55 发表
大前天,前天,今天晚上,她又出去了。我只能把门关死。昨天晚上没出去,吵架,打架。

痴迷FLG的人就象中了邪一样,为了“圆满”什么都可以不顾!
15#
发表于 2009-1-17 18: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9-1-15 23:46 发表
一個修煉人若不能夠注重家庭、親人及社會關係,那還有"善"嗎?!

国华这样说,被师傅听见会被打屁股的!//007
16#
发表于 2009-1-17 18: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09-1-17 09:47 发表


家里有个大法弟子,是真的很累,绝不是像李洪志所说的:一人练功,全家受益。

你说的是大实话,大法弟子总是干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到最后总是害人害己,全家多不好过//058
17#
匿名  发表于 2009-10-4 14:36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9-1-15 23:46 发表

一個修煉人若不能夠注重家庭、親人及社會關係,那還有"善"嗎?!


国华的这句话既说明他还有理智有良心没像其他大发弟子那样无情无义,又实实在在地扇了李洪志一个大耳光尽管他是无意的只是发自内在的良心!
在邪法的侵袭下仍然能够顽强地守着良心善心尽管做得太不够,但看得出来国华做人的根基还是不错的!

          雷火丰
18#
匿名  发表于 2009-10-4 14:49
原帖由 反法 于 2009-1-16 21:55 发表
大前天,前天,今天晚上,她又出去了。我只能把门关死。昨天晚上没出去,吵架,打架。



如果两口子不全是大发(魔性大发)弟子,基本上都是这种情况!魔心魔性一经激发,真就一点理智也没有了,毫无顾忌...
家里摊上这么一位可真够受的!


         雷火丰
19#
发表于 2009-10-4 14:58 | 只看该作者
李洪志反人性、反天、逆道、敌视真理的邪法,是从破掉上苍对人长期的正统教育也就是中国人固有的传统道德观念尤其是家庭观念(往大点说就是中国人特有的家国观念)入手来达到其邪恶目的的。
大发弟子的家庭观念一崩溃,家在他们心中就不再是一生的港湾,不再是安身立命的立足点,不再是情感的依托,不再是家人共济的同舟及共同的依靠,而是临时寄居所甚至是自己的累赘、绊脚石了,内心深处根本就不想要这个家只不过暂时还需要这块“垫脚石”而已。就此,大发弟子们百般伤害家人、毁损家庭、搜刮家里的钱财投到“大法”中去为自己买功,操心家庭生活、老人的健康及孩子的学业这些“妨碍自己圆满的执著”更是不可能再做了,甚至“悟”到“就要圆满了,自己的东西贡献给大法还能多长功,留给阻止自己修炼的家里人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师父说了百年之后各走各的谁也不认识谁,人各有命他们的死活跟我有什么关系!”,不惜以离婚为手段分家产然后孤注一掷地投到“大法”中去,置家人的痛苦、血泪于不顾甚至以此为乐,自认为是“去情”、“与魔作斗争”、“为大法做贡献”、“过关”,对劝诫自己的亲人恶言恶心恶行相向…。多少人因此而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骨肉分离、夫妻反目、父子成仇…,实在太多了!
这些大发弟子中的很多人为社会所不容的同时也失去了一生中最宝贵的家的依靠,真成了“孤魂野鬼”而完全被李洪志的邪法左右了,干尽令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很可怜也最可耻!
20#
发表于 2009-10-4 15:10 | 只看该作者
法轮功学员大都是带着有求的势利的小市民之心、草民心走进法轮功的,他们的目的就是治病不花钱、求私利、弄点“神通”出人头地、逃避现实填补空虚的心灵、寻求精神慰藉医治心灵创伤、发泄对社会某些方面的不满,“高”一点的则是幻想攀上李洪志这个“高枝”借法轮功走捷径“一步登天”满足“成佛成仙、享受大自在”的个人欲壑,根本就不懂什么是修炼,既愚昧、无知又贪求成性,尽管嘴上都冠冕堂皇地唱着高调。
在走进法轮功之前,这些人的劣根性因其心态与较低的社会地位大致相当(虽然也不甘心如此,也时刻幻想着出人头地,但实实在在的现实使之不得不正视),所以并未过分地表现出来。在以私贪求、似是而非、投机装相、钻空子为基点的“法轮大法”的熏陶下,在李洪志的反人性、反天、逆道、敌视真理的魔道兽法的浸润下,在被李洪志反复暗示、唆使、强化下,其莫名的野心骤起虚狂的妄心陡增且日益变态膨胀,想当然地自高自大起来,俨然“一览众生小”之状,人格严重扭曲、变态,其劣根性完全彻底地显现出来,其私心贪心求心伪心妄心欺心邪心等魔性随之大发,进入了利令智昏的状态而毫无理智,进而是非不分、好坏不分、黑白不分、正邪不分地唯利是图起来,逐渐地走到了是非颠倒、黑白颠倒、正邪颠倒、不择手段的地步,成了无情、无义、无爱、无亲、无诚、无信、无羞、无耻的无知而无畏的无赖的魔性人。
恶因而恶果:其可怜缘于可耻,其可悲缘于可鄙。
21#
发表于 2009-10-4 15:16 | 只看该作者
这些大发弟子的所谓"修炼"过程大同小异基本都是一样的,那就是:

    玩嘴、装相、昧良心。
22#
发表于 2009-10-4 15:20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人若长期将与正统的道德、道义、人品、人格、人伦、人性格格不入的邪恶东西奉为金科玉律而盲信盲从,这个人会变成什么样?还会有人的理念吗?还会有与大道天地一脉相承的美好的心灵吗?披着人皮却带着一颗不是人的心,这不就是“人面兽心”吗?这不是魔又能是什么?
这样的人,用常人的眼光来看是病态、变态混合型的精神病,用高层次的超常的眼光来看就是邪魔,必须严惩的邪魔。
李洪志的信奉者就是一群这样的人,其罪孽大得“惊神”,其心其性早已是兽的状态,只不过还披着人皮而已。能留得下吗?
这是开天辟地以来最悲惨的事,也是本来最不可能发生的事,但却实实在在、无可挽回地发生了,可见这些魔性人的低贱和不可教育,可见李洪志之邪之毒。
23#
发表于 2009-10-4 15:24 | 只看该作者
迷信李洪志的魔道兽法的大发弟子们,十余年来在金钱、工作、家庭、身心等诸多方面都付出了巨大代价,几乎都失去了,如同已输得精光红了眼睛的赌徒一样,抱着侥幸之心把所有希望全押在李洪志的许诺上了,幻想着“一俊遮百丑”、“一把捞回老本”,那可真是拚尽了身家性命赌这一把,贪、求之状无以言表。
假的永远也真不了,是债就得还只不过早晚而已。试想一下,如果李洪志遮掩不下去伎俩被戳穿的那一天,大陆、海外的大发弟子会对他做什么?他们自己会处于什么状态?他们自己也被追究罪恶的时候会是什么心态?可想而知。
“纸里包不住火”、“自作孽不可活”、“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浪子回头金不换”,这些老话有几人不知?可又几人引以为戒?
李洪志也深知这一点,他的日子也不好过,穷装、色厉内荏之下其实早就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了,骑虎难下、欲罢不能、捱一天算一天而已。
这是邪恶之徒必然的下场,虽然某一阶段的表面上会占点“便宜”,但最终会是百倍、千倍、万倍的失去或者付出血的代价,甚至更悲惨。“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这样的话对小人、邪恶之徒说是没用的,永远没用。
天理昭昭,天网恢恢,天法森森…,总之一句话:天不可欺。
24#
发表于 2009-10-4 15:28 | 只看该作者
大发弟子们不要灵魂(用所谓的元神这个观念范畴的东西替代了嘛),不要心性(不讲心性,只要美化言、行就行了),也不要大脑(盲从盲信,不用自己思考),人品、人格、人伦、人性、情操、道德等一切人的东西全盘抛弃(只要李大忽悠的“大法”嘛),和人决裂…
嘿嘿,除了还披着一张人皮外,整个是兽的状态。自己早就是兽了,还整天吵吵着给别人打“兽印”呢,用跳梁小丑这个词汇都形容不了他们的丑陋!
“人面兽心为魔,兽面人心为妖,这两种东西都是必遭天杀的。”,这是整个宇宙的共识。
这些大发弟子真“占大便宜”了!
25#
发表于 2009-10-4 15:30 | 只看该作者
把古往今来所有能想到的相关褒义词、赞颂词、美好事物硬往自己身上贴,变态一样地美化自己的言、行、思、心,即便是连边都不沾八杆子都打不着甚至与其完全相反。
这就是大发弟子们所谓的“修”,连“把脑袋插入沙子就以为别人看不见的鸵鸟”都不如,既无知、贪婪、愚蠢又卑劣、无耻,都快把世人的大牙笑掉了还自欺欺人地在彼此的互相忽悠中自得其乐呢!
这些小丑的丑陋,已经无法用语言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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