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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吐为快(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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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2-23 08: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吐为快(十三)

<纪实文学>

劳教警察

[办班先河]  不可否认,司法部巡回帮教团的出现,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前无古人的善举,在世界史上可能也是一个亘古未见的先河(也许是本人孤陋寡闻了)。当然,对这段历史的评说,还是留给历史去评判为好,我个人确实承担不起这种历史的重任。因为,巡回帮教团的到来,既给全国劳教场所的教育转化工作,带来了启迪和生机,同时也给大陆处于瓶颈或困境中的反邪(反对邪教)、处邪(处置邪教)工作,带来了反思和冲击。自国家宣布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以后,绝大多数的法轮功练习者已放弃“修炼”法轮功(有主动放弃,有被动放弃,也有暂时放弃的。当时官方公布的大陆法轮功练习者的总人数是二百多万),但对少数顽固痴迷的并已触犯法律法规的法轮功练习者来说,打击只是手段,它只治标,转变才是目的,它是治本。国家对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确立了“团结、教育、挽救”的方针,那么,如何教育挽救?没有前车之鉴,只能摸石头过河,或者说就是鱼找鱼路,虾寻虾道,大家都在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共同去探索发现。

要说巡回帮教团的问世,起源于对马三家现象的启发、反思与升华,这话可能不无道理。应该说,法轮功练习者被依法收容劳动教养后,如何对他们开展教育矫治,这也是全国劳教场所面临的前无古人的紧迫难题,马三家劳教所也不例外。1999年末,马三家劳教所的民警经过与学员的频繁接触,通过了解、分析他们经常关注的热点话题,在一部分学员中率先取得了教育转化工作的进展与突破,而后再通过这些学员的现身说法,并以他们为轴心开展互相帮教。这对马三家劳教所来说,与其说是契机,莫如说他们拿到了开锁的钥匙,打开了阿里巴巴之门,探寻到教育转化的初步规律。2000年上半年,马三家劳教所的转化氛围日趋浓厚,出现了意外的、惊人的、也是惊喜的连带效应,这就是马三家现象的出现。这种现象,引发了司法部领导的深思,他们在总结马三家现象的同时,萌生了组合帮教力量,分别组成几个巡回帮教团,赴全国各省的劳教场所,开展巡回帮教,借以给全国劳教场所的教育转化工作,带来新的思维,催生新的思路,形成新的突破。故此,由政府部门牵头,在全国对法轮功练习者展开教育转化工作的启蒙格局,率先在大陆的劳动教养场所开始问世。需要说明的是,我这里强调的是政府的规模作为,实际在早期,民间团体和有识人士也不乏独自或暗地着手教育转化工作的先例,但那时只是零散的、个体的,大陆较大规模的帮教风潮出现,应该是在2000年6月之后,以司法部巡回帮教团的出现为标志。当然,这一说法是否客观,还是留给诸位以及历史,去细细分辨、评头论足吧。

话扯远了,暂且打住,言归正传。2000年10月上旬,NJ市市委副书记WYL与J省司法厅厅长ZSJ共同参加了一个会议(非常抱歉,这两当事人对会议时间与会议内容记忆有误,故此笔者选取了一种折中的说辞)。休会期间,W副书记向Z厅长倾诉了自己的苦衷。他道:“我们市的法轮功练习者,简直愚痴得一摸黑,不仅非常顽固,而且动辄就去北京上访、进天安门滋事,说这是护师护法、助师世间行,给北京和NJ市的社会秩序造成很大压力,牵扯了许多同志的精力。很多同志从去年到现在,根本就没有得到休息,过年过节都在外奔波,甚至大年三十、大年初一,还要去北京接人,或登门规劝、安抚、做思想工作。但这些人好象油盐不进,或者是前说后忘,屁股一调,依然我行我素,有的法轮功竟说:‘头可断,血可流,法轮大法不可丢!’唉,我们工作真是举步维艰、收效甚微啊。我看了一些新闻,也听一些同志反映说,你们劳教所的情况不错,很多人在你们那里都转化了,听说他们都能对李洪志直呼其名了。我跟不少法轮功人员都接触过,他们开口要么叫师父,要么就叫老师,或者叫李老师,只有少数人叫李洪志老师,直接叫出‘李洪志’三个字的,我还没有见过。我听有的民警说,能直接叫‘李洪志’三个字的,就是转化了。”

Z厅长接话:“是啊,我们那里80%以上的法轮功劳教人员都转了,不仅有保证书,而且还有揭批书。这些人,转化前与转化后,完全是判若两人。我去劳教所时,看过一些人写的揭批书,好家伙,有的人写了有四五十张纸,足足有二三万字呢。对那些转化的,我们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给予减期(减少劳动教养期限)或提前解教(提前解除劳动教养)的奖励,有些能说会道的法轮功劳教人员可能已经离开劳教所了。”

W副书记征询Z厅长:“嗳,我们能不能搞一次合作,借用你们的人,再借用你们的场地,帮我们NJ市转化一些人,费用嘛,由我们市里出。”

“你们准备要转多少人啊?”Z厅长问。

“大概二三十人吧。”W副书记想了一下,回答到。

“市里的法轮功人员是你们送过去吗?我们倒是可以设法腾出一些房子,但他们不是劳教,劳教所的民警不可能去管理他们,那么管理人员由谁选调?这种形式又叫什么呢?”

“你们劳教所选好人员、腾好房子后,市里的法轮功人员由我们负责送过去,管理人员由NJ市的街道办事处负责抽调选调,送人过去时他们一并留在那里。不过,这些房子最好能有一个单独的大院子,这样也便于管理。这种形式嘛……我看就叫学习班好了,过去,我们不也举办过一些学习班吗?而且,我们的机关干部,现在不也定期或不定期地参加学习班的学习培训吗?”

“这个你放心,我们劳教所的房子都有单独的院子。我看就叫法制学习班吧,给他们补补法律知识。不过,这件事我个人没有意见,但我得回去协商一下,还要向司法部请示汇报。一旦有了结果,我马上与你联系。”

“好的好的,太好了太好了。有了结果后,我们再商量具体操作的事宜。感谢你的支持,有劳你费心。”

“那里那里,应该的,不必客气。”说罢,Z厅长与W副书记紧紧地握了握手,又重新步入会场参加会议。或许可以说,这也是一次历史性的握手。

不久,司法部答复:联合办班的问题,请J省酌处。

经过认真筹备,JD劳教所腾出了一个大队的房子和院子,女子大队和FQ劳教所选配了部分男女民警和参加帮教的男女转化学员,共同参与办班学习。2000年10月23日,NJ市69名参加学习班学习的学员,先后陆续抵达JD劳教所中区大院,由此,因法轮功问题引发的法制教育学习班就此拉开序幕。或许,这就是中国反邪处邪历史上的第一个学习班了。


[欲知后事,请看下回]

2009年1月2日初稿  2009年2月修订
2#
发表于 2009-2-23 17: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耳边还在回响着《我不想说再见》,随着69名大法弟子的到来,不知会是这里的黎明静悄悄,还是锅碗瓢盆交响曲?
3#
发表于 2009-2-23 19:56 | 只看该作者
“………头可断血可流,法轮大法不可丢……”如此坚定自己的信念,恐怕其还是怕“形神全灭”吧。
这样一个重毒群体想转变观念谈何容易,走过的、看过的、做过帮教的您最有发言权。
“…相见时难别亦难…”,支持您国法的捍卫者。
4#
匿名  发表于 2009-2-23 20:02
原帖由 华佗 于 2009-2-23 19:56 发表
“………头可断血可流,法轮大法不可丢……”如此坚定自己的信念,恐怕其还是怕“形神全灭”吧。
这样一个重毒群体想转变观念谈何容易,走过的、看过的、做过帮教的您最有发言权。
“…相见时难别亦难…”,支持您国法的捍卫者。

好啊,看来您真是华佗,一语中的啊!他们肚肠里的那个小九九,就是逃不过你的眼与手。
5#
 楼主| 发表于 2009-2-23 20:4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09-2-23 17:14 发表
耳边还在回响着《我不想说再见》,随着69名大法弟子的到来,不知会是这里的黎明静悄悄,还是锅碗瓢盆交响曲?

莫急,后面还是有戏的!暂听下回分解吧。
6#
 楼主| 发表于 2009-2-23 20: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华佗 于 2009-2-23 19:56 发表
“………头可断血可流,法轮大法不可丢……”如此坚定自己的信念,恐怕其还是怕“形神全灭”吧。
这样一个重毒群体想转变观念谈何容易,走过的、看过的、做过帮教的您最有发言权。
“…相见时难别亦难…”,支持您国法的捍卫者。

您也更有发言权啊!我相信您,一出手就能帮人家摘除一个“脑瘤”。
7#
发表于 2009-2-24 08: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劳教警察 于 2009-2-23 08:28 发表
一吐为快(十三)

<纪实文学>

劳教警察

[办班先河]  不可否认,司法部巡回帮教团的出现,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前无古人的善举,在世界史上可能也是一个亘古未见的先河(也许是本人孤陋寡闻了)。当然,对这段历史的评说,还是留给历史去评判为好,我个人确实承担不起这种历史的重任。因为,巡回帮教团的到来,既给全国劳教场所的教育转化工作,带来了启迪和生机,同时也给大陆处于瓶颈或困境中的反邪(反对邪教)、处邪(处置邪教)工作,带来了反思和冲击。自国家宣布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以后,绝大多数的法轮功练习者已放弃“修炼”法轮功(有主动放弃,有被动放弃,也有暂时放弃的。当时官方公布的大陆法轮功练习者的总人数是二百多万),但对少数顽固痴迷的并已触犯法律法规的法轮功练习者来说,打击只是手段,它只治标,转变才是目的,它是治本。国家对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确立了“团结、教育、挽救”的方针,那么,如何教育挽救?没有前车之鉴,只能摸石头过河,或者说就是鱼找鱼路,虾寻虾道,大家都在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共同去探索发现。

要说巡回帮教团的问世,起源于对马三家现象的启发、反思与升华,这话可能不无道理。应该说,法轮功练习者被依法收容劳动教养后,如何对他们开展教育矫治,这也是全国劳教场所面临的前无古人的紧迫难题,马三家劳教所也不例外。1999年末,马三家劳教所的民警经过与学员的频繁接触,通过了解、分析他们经常关注的热点话题,在一部分学员中率先取得了教育转化工作的进展与突破,而后再通过这些学员的现身说法,并以他们为轴心开展互相帮教。这对马三家劳教所来说,与其说是契机,莫如说他们拿到了开锁的钥匙,打开了阿里巴巴之门,探寻到教育转化的初步规律。2000年上半年,马三家劳教所的转化氛围日趋浓厚,出现了意外的、惊人的、也是惊喜的连带效应,这就是马三家现象的出现。这种现象,引发了司法部领导的深思,他们在总结马三家现象的同时,萌生了组合帮教力量,分别组成几个巡回帮教团,赴全国各省的劳教场所,开展巡回帮教,借以给全国劳教场所的教育转化工作,带来新的思维,催生新的思路,形成新的突破。故此,由政府部门牵头,在全国对法轮功练习者展开教育转化工作的启蒙格局,率先在大陆的劳动教养场所开始问世。需要说明的是,我这里强调的是政府的规模作为,实际在早期,民间团体和有识人士也不乏独自或暗地着手教育转化工作的先例,但那时只是零散的、个体的,大陆较大规模的帮教风潮出现,应该是在2000年6月之后,以司法部巡回帮教团的出现为标志。当然,这一说法是否客观,还是留给诸位以及历史,去细细分辨、评头论足吧。

2009年1月2日初稿  2009年2月修订


这就是历史的重现。相信这部分内容给很多人补了一课。
8#
匿名  发表于 2009-2-24 13:33
因缘啊!是多少斗士的努力,促成了这个事。
相信你们一定会为中国的反邪教事业做出更多贡献!

向各位反邪专家致敬!!
9#
发表于 2009-2-24 16: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劳教警察 于 2009-2-23 20:48 发表

莫急,后面还是有戏的!暂听下回分解吧。


不急不急,连续剧从07看到09了,好戏在后头吧?

我只是在琢磨,69名弟子一同到班会是一种啥情景?是这里的黎明静悄悄——休口?还是锅碗瓢盆交响曲——背书、朗诵“经文”一片喧哗声?
10#
发表于 2009-2-24 17: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谈德音 于 2009-2-24 08:18 发表


这就是历史的重现。相信这部分内容给很多人补了一课。


是啊,我就在补课行列。当我们接触法轮功的时候,前人通过他们的探索已经为我们走出了一条路,我们才能借鉴他们的经验、工作方法,少走了许多的弯路;有识之士写作的书,大大扩宽了我们的视野;当然还有曾经误入法轮功的人们,以他们切身的感受增加了大家反邪的决心。

[ 本帖最后由 花非花 于 2009-2-24 18:01 编辑 ]
11#
匿名  发表于 2009-2-24 21:36
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09-2-24 16:50 发表


不急不急,连续剧从07看到09了,好戏在后头吧?

我只是在琢磨,69名弟子一同到班会是一种啥情景?是这里的黎明静悄悄——休口?还是锅碗瓢盆交响曲——背书、朗诵“经文”一片喧哗声?

就发挥您自己的想象力吧,您完全能够猜估出他们可能或也许可能的作为的。
12#
发表于 2009-2-25 16: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2-24 21:36 发表

就发挥您自己的想象力吧,您完全能够猜估出他们可能或也许可能的作为的。


是啊,或多或少“领教”过,咱们先不说出来,看看楼主的下文会怎么吐。
13#
 楼主| 发表于 2009-3-5 00: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2-24 13:33 发表
因缘啊!是多少斗士的努力,促成了这个事。
相信你们一定会为中国的反邪教事业做出更多贡献!

向各位反邪专家致敬!!

多谢抬爱。本人确实不是什么专家,不过就是一个庶民而已。当然,本人也确实对某些事体,略知个一二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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