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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吐为快(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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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9-18 18: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吐为快(三)

<纪实文学>

劳教警察

[初遇]  自打上回本人对国家的做法产生反感后,由于本人一家三口无人练功,可以说跟法轮功无多大瓜葛,外加写作圈、摄影圈朋友的事务繁多,因而,我对法轮功的关注度从此降为零了。至于后来国家宣称对参与“4·25”的民众既往不咎,以及宣布法轮功是邪教、法轮功组织是邪教组织,要大家主动上缴法轮功的书籍、音像制品等,我已没有多少记忆了,只在脑中残留了一点痕迹。

1999年10月,中国大陆东北三省的劳教所,开始收容法轮功劳教人员(假如我没记错的话,吉林省女子劳教所是全国第一家收容法轮功劳教人员的场所,时间好象就是1999年的10月10日)。随后,司法部就多次下发通知、通报,要求大家小心、提防、关注这些言行怪异的群体,还多次列举了法轮功劳教人员群体中,种种怪异荒诞的言行表现。看到这些通知、通报,我是既好笑,又窃喜,还得意。好笑的是:这些法轮功劳教人员的言行真是荒诞可笑,好象进了一个疯人俱乐部一般;窃喜的是:幸亏是东北三省先收容法轮功劳教,让他们先摸索经验,等他们摸索出成功经验了,我们就可以站在人家肩上跳高,省去一大截麻烦和少走一大截弯路了(说实话,当时这种心态确实有些不厚道不地道,多少搀杂了一些隔岸观火的异态怪味);得意的是:咱们省不是法轮功的重灾区,社区修炼法轮功的绝对数不高,就是到了2000年2月,我省的所有劳教场所,也仍然没有收容任何一名法轮功劳教人员。

然而,我这种高兴似乎来得也太早太快了,还没容我再高兴几日,我便与我省收容的第一个法轮功劳教人员初次遭遇了。

记得那是2000年3月14日,我接到电话通知,称明天北京警方要遣送一名WX籍的法轮功劳教人员回我省执行劳动教养,要我们15日上午9点10分到达NJ火车站,接人的同时办理交接的各项法律手续。也是,按照早先既有规定,外省流入北京作案,且在北京被判刑、被劳教的违法犯罪人员,一般情况下一律遣送回原籍户籍地执行刑罚或劳动教养。为此,我们立即联系、通知、落实了相关单位,做好接站、接受、收容我省第一名法轮功劳教人员的思想、人力、物质准备。值此,我发出一声说不清也道不明的长叹:没有千呼万唤,尔等还是到来!

3月15日上午,我们驱车准时在NJ火车站等候。火车徐徐进站了。从10号车箱的门口,跳下一队武警战士,各就各位站定,随后,下来六位民警。在两位女民警中间,走着一位戴着手铐、背着行李包的女性,此人面目清秀,皮肤白皙,脸绽微笑,仪态大方,气质优雅,乌黑的头发夹杂几根银丝,尤显分外夺目。凭直觉,我意识到“她”就是我们要接收的CB女士。于是,我绕过同车押来的9个围坐一团的男性犯人,径直来到两位女民警面前:请问,你们是遣送劳教人员CB的吗?

“是啊,您是哪个单位的?”嗬,张口京腔,满口京味,好听。如此悦耳之声,真巴不得她们能多聊两句。

因为都穿着警服,似乎大家都不必猜忌对方的真实身份了。但是,出于规矩,出于程序,出于双方的共同放心,我们各自出示并交换审核了对方的身份证件。完毕,那个北京来的年龄稍大、身体稍胖的女民警说:“CB现在可以交给你们了,但我们还得办理一下相关的法律手续。”又是地道的京韵,真过瘾。

可以。我转身招招手,叫来跟我同来车站的三位女民警,让其中两位把CB带到停在站台的警车上,另一位跟北京的同行进车站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我也随着CB走上警车。这倒并非出于什么好色或好奇,而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假如有什么意外,咱可就是一个帮手。对法轮功劳教人员,咱是头一回接触,有些事,多少有点耳闻,不象家门口的塘,知深知浅、知根知底,咱多少得多留个心眼。讲白了,这也就是职责所在。

在警车内坐定,我又细细观察了一下夹坐在两位女警中间的CB女士,见她微闭双眼,旁若无人、旁若无事地端坐在后排座椅上,好象非常安详。我从车上一位女民警的手里要过CB女士的档案,认真看了起来。档案里只有两份劳动教养决定书和劳动教养人员登记表,见她的原工作单位一栏里注明是“WX市越剧团演员”,我不禁又有些好奇。我问CB女士:您是WX市越剧团演员?

“是啊。”话很清晰,也很温柔,不紧不慢,仿佛潺潺流淌出越剧水的涟漪。

您是练法轮功的?我又不解地问。

“是啊。难道不象吗?”她的牙齿很洁白,笑得也慈祥。

象,象……哦,不象……不象……。我支吾起来。

我不知道当时CB女士是怎样理解我吐出的这句没头没脑、连自己也感到可笑的话的。实际上,我说的“象”,是指她确实象个演员,无论是相貌、举止或是言谈,尤其是内在气质。我说的“不象”则是指她不象那些电视上展露的法轮功练习者,那怪诞的言辞、僵硬的表情、甚至眼中的那光,真的令人不寒而栗!那么,在电视与生活的现实反差中,我着实还没有明白其中的因由,也确实感受到了心底中积郁的疑惑,我迫切地急于觊觎,萌生了想把这些疑惑化解的心愿。

然而,天不遂愿,还没等我有暇把这些疑惑探个究竟的时候,领导找我谈话,要我筹备组织拍摄一个反映我省劳教工作十年状况的大型画册,还给画册暂定了一个名称,叫“十年回眸”。于是,我又把个人的主要精力,投掷到这个大型画册的策划、筹备、编撰、体例、组织以及专业摄影师的挑选和聘请中去了。



[欲知后事,请看“二遇”]

2007年9月18日
2#
发表于 2007-9-18 19:19 | 只看该作者

十年回眸(历史回帖)

楼主在这一集里把CB女士写得这么好是不是为了下一集CB的荒唐行为欲抑先扬?
3#
发表于 2007-9-18 2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劳教警察 的帖子

嘿嘿,再好听的京腔京味,也无法阻挡常人与大法弟子“欲知后事”,只是各自的目的不同罢了。//014
4#
匿名  发表于 2007-9-19 18:19

和而不同

因见多和深思而独到而平和,因平和而超然而真实。期待你的继续,劳动警察。
5#
发表于 2007-9-20 08: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9-19 18:19 发表
因见多和深思而独到而平和,因平和而超然而真实。期待你的继续,劳动警察。


您可能打错了一个字:劳警察。不过,我觉得这个劳教警察不应该是没有下文的。
6#
匿名  发表于 2007-9-23 13:32
我知道有的法轮功弟子是搞男女双修的,NN市有一个男的大法弟子(曾经是站长)已经和多个大法女弟子发生过两性关系,不知道他们这样以和多人发生性关系来提高自己的功力是否违背道德。
      可能李大师在美国也是搞男女双修的吧。
7#
匿名  发表于 2007-9-23 13:36
原帖由 唐老鸭 于 2007-9-20 08:25 发表


您可能打错了一个字:劳教警察。不过,我觉得这个劳教警察不应该是没有下文的。

唐老鸭太刁钻了,纠人家小辫子是大法的专利,千万不要学啊。这样说你可不要生气啊。//006
8#
匿名  发表于 2007-9-24 08:39
地藏菩萨“地狱不空,誓不成佛”。此是真慈悲!魔王则将恐怖撒播人间,有魔王诗为证:“常人不知我,我在玄中坐,利欲中无我,百年后独我”。有思想的人都知道有“我”必死!
9#
匿名  发表于 2007-9-24 09:13
回复劳教警察:
政府的做法如何与FLG是否邪教毫无关系。那位FLG女士已经告诉你:赶快练功.......时间不多了,已经在宣传邪教末世论了,已经在撒播恐惧于社会了。江泽民主席已经被李洪志预言及和所有FLG弟子发“正念”诅咒快死了几次,现在还好好的。你为什么不让这位能知道宇宙未来的大姐给你预测预测,检验一下她并调查一下有多少个FLG学员不是如此的呢?这样言行的人按常理来说:不是思想有问题就是在装神弄鬼。
10#
匿名  发表于 2007-9-24 09:20
回复劳教警察:你是劳教警察吗?如果你是FLG“真善忍”学员为什么你要说谎?
11#
发表于 2007-9-24 16: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9-24 09:20 发表
回复劳教警察:你是劳教警察吗?如果你是FLG“真善忍”学员为什么你要说谎?



你怀疑“劳教警察”是大法弟子??往下俺可要细细看了!!!
12#
匿名  发表于 2007-9-25 11:15
我觉得他是的。
前面两篇已经打好伏笔了。
13#
发表于 2007-9-25 15: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9-25 11:15 发表
我觉得他是的。
前面两篇已经打好伏笔了。



让我们共同关注往下看好吗?但是也不知他是否还会再来了。
1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9-24 09:20 发表
回复劳教警察:你是劳教警察吗?如果你是FLG“真善忍”学员为什么你要说谎?


对不起,老有公务出差,今天刚见到您的帖子。请恕我愚昧,能否请您指出,我究竟在哪里说谎了?假如我是“真善忍”学员或不是“真善忍”学员,这与说谎有什么必然的因果关系吗?
15#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9-25 11:15 发表
我觉得他是的。
前面两篇已经打好伏笔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或不是,反正评判的标准在您那里。如果按我自己的评判标准来看,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有七情六欲、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凡人!
16#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07-9-25 15:58 发表
让我们共同关注往下看好吗?但是也不知他是否还会再来了。


您是哪位?我认识您吗?谢谢您的关注,有时间和机会,我会经常来的,而且一定会给大家带上礼物的。虽然有的人,可能对这些礼物不感兴趣,甚至反感,或是憎恶。
17#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9-24 09:13 发表
回复劳教警察:
政府的做法如何与FLG是否邪教毫无关系。那位FLG女士已经告诉你:赶快练功.......时间不多了,已经在宣传邪教末世论了,已经在撒播恐惧于社会了。江泽民主席已经被李洪志预言及和所有FLG弟子发“正念”诅咒快死了几次,现在还好好的。你为什么不让这位能知道宇宙未来的大姐给你预测预测,检验一下她并调查一下有多少个FLG学员不是如此的呢?这样言行的人按常理来说:不是思想有问题就是在装神弄鬼。


我在后面还会提到DJ大姐的话题,不过,我现在还是打算卖卖关子,暂且“休口”,请您谅解。
18#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8: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9-23 13:32 发表
我知道有的法轮功弟子是搞男女双修的,NN市有一个男的大法弟子(曾经是站长)已经和多个大法女弟子发生过两性关系,不知道他们这样以和多人发生性关系来提高自己的功力是否违背道德。
      可能李大师在美国也是搞男女双修的吧。


您所说的问题我只有耳闻,但没有证据或依据,所以,对您的说辞我不便表态。抱歉。
19#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9:0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9-23 13:36 发表
唐老鸭太刁钻了,纠人家小辫子是大法的专利,千万不要学啊。这样说你可不要生气啊。//006


如果唐老鸭生气了,他最好就别来论坛了,这也太小家子了吧?至于抓人家小辫子,我觉得没辫子可抓那才是真功夫!不过,我确实是劳教警察,中国目前还没有劳动警察的说词(我认为人家那是手误),况且,所有警察都得劳动。
20#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9:0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9-24 08:39 发表
地藏菩萨“地狱不空,誓不成佛”。此是真慈悲!魔王则将恐怖撒播人间,有魔王诗为证:“常人不知我,我在玄中坐,利欲中无我,百年后独我”。有思想的人都知道有“我”必死!


我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无我”的人可能并不存在,但是,“我”存在着“度”的问题,过度也就是两极了。
21#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9: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7-9-19 18:19 发表
因见多和深思而独到而平和,因平和而超然而真实。期待你的继续,劳动警察。


感谢您的关注与期待!我会尽力的。
22#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09: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孝文帝 于 2007-9-18 19:19 发表
楼主在这一集里把CB女士写得这么好是不是为了下一集CB的荒唐行为欲抑先扬?


这是您猜测的写作手法问题,但是,我目前暂时还不想告诉您。可以让我保留这个权利吗?
23#
发表于 2007-9-26 11: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劳教警察 于 2007-9-26 08:53 发表

您是哪位?我认识您吗?谢谢您的关注,有时间和机会,我会经常来的,而且一定会给大家带上礼物的。虽然有的人,可能对这些礼物不感兴趣,甚至反感,或是憎恶。



你来自中国,这么大的区域,想认识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在论坛上我们算是已经照过面了吧。

至于你的“礼物”,现在还没有见到,不敢下结论,还是前面俺说过的,俺会继续关注的。
24#
匿名  发表于 2007-9-26 12:55

回复 #20 劳教警察 的帖子

管你隶属司法部,公安部,安全部,警察万岁
25#
匿名  发表于 2007-9-26 16:14
原帖由 劳教警察 于 2007-9-26 09:08 发表


我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无我”的人可能并不存在,但是,“我”存在着“度”的问题,过度也就是两极了。


呵呵,邪恶的魔王打着佛教的旗号招摇撞骗,可是它一开口就暴露邪恶的本质了。
告诉你们吧,“无我”不是说没有自己了意思,而是没有私心的意思。“无我”放弃就是“真我”的显露。
跟随魔王的附体一看到有“我”就认为不是“无我”了,其实就是连“真我”也否定的,它们根本不懂佛法的真意,对大法所犯下的罪,它们要用无尽的痛苦去偿还。可怜啊,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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