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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回眸(一吐为快)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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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3-16 22: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十年回眸(一吐为快)十九

<纪实文学>

劳教警察

[月有圆缺]  到2001年1月下旬,NJ市、NT市在JD劳教所、FQ劳教所举办的法制教育学习班,分别于1月23日、1月28日宣告结束。

如何评价这两期学习班的历史地位或意义,笔者以为,还是留给历史去评说为好,本人确实难负如此重任。不过,就我个人感觉而言,这两期学习班,仅从效果来看,并非十分理想,NJ班写出“四不”保证的有17人(保证不进京、不上访、不串联、不公开练功),NT班写出“四不”保证的有21人,而在学习班期间,因违法犯罪而被宣布刑事拘留和劳动教养的有4人和14人。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参班学员在学习班期间一些极端的行为表现,也间接地感染传播到劳教所区。如集体背诵经文,集体打坐练功,集体绝食绝水,NJ班的绝食绝水人数一度达到参班总数的85%以上。这里不排除个别人极力挑唆煽动之嫌,但从众效应及法不责众的心态,已是彰明较著。如果说这是参班学员藐视法律、惟我独尊、气焰嚣张的本质暴露,或许有失偏颇。但反过来看,如果说这就是法轮功粉丝在精神控制状态下邪性的局部暴露,抑或并不为过。

从马三家现象,到司法部巡回帮教团的出现,再到J省法制教育学习班的问世,是大陆当局在探索对法轮功粉丝,开展教育转化模式的进程中,蹒跚跋涉出的一条探路轨迹。那么,这两期学习班的运作模式与帮教方式是否科学,笔者以为,大家在日后教育转化工作的探索发现中,已经给出恰当的、客观的回答了,尤其在办班的人数规模、住宿的安排、交流环境的设置上。因为,后期的学习班,已对前期学习班的做法进行了合理扬弃,同时也对劳教所、监狱开展教育转化工作的方式方法,进行了有益的甄别、借鉴、筛选与扬弃。

客观地说,2000年11月受到劳教所宽大处理而减期或提前解教的几十名法轮功人员,日后绝大多数都先后反水了,这是事实。但是,为什么也有少数个体,后来始终没有反水呢?这一现象似乎也应该引发人们的深思。在相同、相等的大环境条件下,却出现少数个例,也应该引起人们的思索。这也许与他(她)的个体因素或个体区域环境因素相关。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如果一个吸毒人员回家后,在他(她)周边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始终没有毒品的出现,那么他(她)复吸的可能性又有多大呢?

2005年,笔者曾利用工作之便接触了WJF,她也是2000年11月那批受奖励的学员之一。在宣布劳教决定前,她是S大学的图书馆老师,提前解教回家后,S大学仍把她安排在图书馆工作。她利用工作和业余时间,翻阅、查阅了大量的图书与资料,通过反复认真比较,她发现了法轮功理论与自己问题的所在,按她的说法就叫“瞠目结舌、无言以对、滑稽可笑”,“如果仅仅满足自己转化了,没事了,而不去深究自己陷入的根源以及这个理论的荒谬何在,就很难保证自己今后不会重蹈覆辙。”

看来,转化问题可不是一时一事,或许对某些人而言,那将是终生的。

WYS是2000年11月受到减期奖励,2001年1月春节前解教回家的。记得他哥哥WYH从劳教所接他上车后,曾给我打来电话,一来告诉我WYS已经被他接走了,二来是向我表示感谢。说实话,向我表示感谢,我如果接受,不是鸠占鹊巢,也是沽名钓誉,那年头,我连北都摸不着,哪来做那工作的能力?于是,我在一番真诚的客套后,直奔我想知道的主题:“WYS现在思想情况如何?”

“现在还不错,但没有上次见面时那么轻松。不过,他向我和民警保证,他今后肯定不会再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情了。”

我把当下整个社区、所区的状况,向WYH作了简要介绍,希望他今后多督促WYS看书学习(他本身就喜欢看书,但练了法轮功后,受不二法门的禁锢,他只看大法书了),如果可能的话,在一二年内尽量与姐姐WYZ少来往。WYH叫我放心,说他已告诉WYZ不许到WYS家去,而且,他还把WYS的住地搬到郊区偏远地方,连工作单位也重新换了,住址、单位、电话、联系方式等,他都不敢告诉WYZ,就怕她对弟弟产生负面影响。

唉,长兄如父、长嫂如母哦,可怜天下兄长心!值得些许安慰的是,WYS回家后,确实没有多大反复。估计这与他兄长和自我的悉心关注、时刻把握有关。2004年,WYS曾到我门上销售保险,我借此与他作了深谈,也比较客观地了解了他的观点与看法。从此我知道,WYS真的不会再信法轮功了。

2001年1月19日下午,也就是新任局长签字决定画册流产——不交付印刷的那天,WY局长走进我的办公室,要我马上跟他到女子分所出差一趟(年初,JD劳教所的女子大队,升格为女子分所)。我心里明白,这是老一套,快过年了,要到各个单位转转,进行安全检查。

小车还没到女子分所的大院围墙,老远我就听到大院里喊声阵阵,口号连天,说它是节日的喧嚣,好象并不过份。我笑道:“女子分所看来又有风景线了,营造的节日氛围就是不一样。”

“不见得吧。你听清她们喊些什么了?”WY局长挤出一丝笑容,问我。

我侧耳仔细,确实听不清她们喊些什么。不过,以往我们到各个所去,偶尔也能赶上学员出操、队训、集体活动,也能听到拉歌与喊声震天,故此,我今天对这些喊声喧嚣,不是麻木,倒是习以为常了。

下车后,我们直接往女子分所办公楼走去。办公楼里空空如也,唯一的值班民警,立即用对讲机,把N所长从院内叫了出来。N所长满脸通红、气喘嘘嘘从大院跑到办公室,既没敬礼,也没报告,一屁股摔在沙发上,毫无言语。

“情况怎么样?”WY局长问。

“跟动乱一样!”N所长答。我听出她的嗓音有些沙哑。

我真有些莫名其妙。这都哪跟哪啊,怎么跟动乱扯上了?这哪挨得上啊!老N今天怎么了,莫非中午喝高了?再高也不能说出这种昏话啊!

“里面在喊什么?”WY局长问。

“真善忍好!法轮功好!无罪释放!我们是好人!”N所长木木地回答,表情就像刚出土的木乃伊。

不是出操喊操啊?喊这玩意啥意思?我再仔细听听,可不,就喊这么几句。晕!难怪老N如此郁闷。今儿是怎么啦,到底犯了什么怪啦,怎么事前我们连一点消息也没得到?

“走,进去看看。”WY局长起身。

于是,N所长打头,我们一起往劳教大院里走去。


[欲知后事,请看下回]

2009年3月13日初稿
2#
发表于 2009-3-16 23:43 | 只看该作者
真是纪实啊!
在真实面前,一切矫饰虚夸都显得卑鄙下流!明慧网、法轮功有种也写出这样一篇真实的报道来。
3#
匿名  发表于 2009-3-17 08:06
原帖由 洪七公 于 2009-3-16 23:43 发表
真是纪实啊!
在真实面前,一切矫饰虚夸都显得卑鄙下流!明慧网、法轮功有种也写出这样一篇真实的报道来。

您借他十个胆子,他明慧、纪元也没胆量写出这些东西的!
4#
发表于 2009-3-17 21:28 | 只看该作者
初期的教育转化工作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以他们的教训和初步成果,为今后的工作探索了少走弯路的路,但这也并不意味着路是笔直和平坦的。

哈哈,昨天的话又没能说较完整,一早就来做补充,哎,咱是属于大脑反应迟钝,动作又慢半拍的人。

[ 本帖最后由 花非花 于 2009-3-18 07:53 编辑 ]
5#
匿名  发表于 2009-3-18 07:05
原帖由 花非花 于 2009-3-17 21:28 发表
初期的教育转化工作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以他们的教训和初步成果,为今后的工作探索了少走弯路的路。

确实如此。不过,这话也得从两方面去说,一方面有的人进行了合理的扬弃是少走了弯路;另一方面有的人还在重复着人家走过的老路与弯路。
6#
发表于 2009-3-18 08: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3-18 07:05 发表

确实如此。不过,这话也得从两方面去说,一方面有的人进行了合理的扬弃是少走了弯路;另一方面有的人还在重复着人家走过的老路与弯路。


是这样的,“一方面”的人,是借鉴了别人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实际,认真分析与思考,因而会少走弯路;“另一方面”的人,可能习惯“嚼”。。。。。
7#
发表于 2009-3-18 22:04 | 只看该作者
教育转化真的是任重道远,政府这十年的教育转化历程走过不少弯路,好不容易总结出来不少宝贵的经验。但教育转化的好方法还是缺乏可复制性,主要还是依赖于一部分人的个人水平,缺乏足够的制度性保障。反邪本身就很难,对从事这项工作的人要求很高啊。
8#
发表于 2009-3-19 20:36 | 只看该作者
赞。
“……这也许与他(她)的个体因素或个体区域环境因素相关。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如果一个吸毒人员回家后,在他(她)周边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始终没有毒品的出现,那么他(她)复吸的可能性又有多大呢?………”
    笔者的这段话很恰当,这类所谓修炼人,他们练了法轮功,整个思维、举动都“超人”,每个修练人都得按照李洪志所定的条条框框去做,否则就无法得“正果”。随即李洪志不停地下套,而修炼者不停地一拍即合,久而久之,没有自已的思想,也不敢有非分之想。怕死孓,很可怜的。就像笔者所言吸毒“似的”,有瘾。说是”精神鸦片“不为过。在劳教所受到奖励解教的修练人员一般不会重蹈覆辙...除非不是真的转化,这应该会是与“中毒”的深浅有关系的,(认知能力、人格障碍、对现实的不满.....)
海空天空,十分赞同劳教警察的客观分析。
9#
匿名  发表于 2009-3-20 08:57
原帖由 海阔天空 于 2009-3-19 20:36 发表
赞。
“……这也许与他(她)的个体因素或个体区域环境因素相关。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如果一个吸毒人员回家后,在他(她)周边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始终没有毒品的出现,那么他(她)复吸的可能性又有多大呢?………”
    笔者的这段话很恰当,这类所谓修炼人,他们练了法轮功,整个思维、举动都“超人”,每个修练人都得按照李洪志所定的条条框框去做,否则就无法得“正果”。随即李洪志不停地下套,而修炼者不停地一拍即合,久而久之,没有自已的思想,也不敢有非分之想。怕死孓,很可怜的。就像笔者所言吸毒“似的”,有瘾。说是”精神鸦片“不为过。在劳教所受到奖励解教的修练人员一般不会重蹈覆辙...除非不是真的转化,这应该会是与“中毒”的深浅有关系的,(认知能力、人格障碍、对现实的不满.....)
海空天空,十分赞同劳教警察的客观分析。

这话可能也不够客观。在劳教所,就是真心转化并受到奖励的人员,也是有反复的。或许原因很多,但也与他个体因素、社区环境因素有关。
10#
匿名  发表于 2009-3-20 14:25
原帖由 海阔天空 于 2009-3-19 20:36 发表
赞。
“……这也许与他(她)的个体因素或个体区域环境因素相关。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如果一个吸毒人员回家后,在他(她)周边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始终没有毒品的出现,那么他(她)复吸的可能性又有多大呢?………”

楼主仅仅是举例,如果奢求一个国家没有毒品的存在,这种净化的可能性几乎是不可能的。
11#
发表于 2009-3-20 19: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Guest   于 2009-3-20 14:25 发表

楼主仅仅是举例,如果奢求一个国家没有毒品的存在,这种净化的可能性几乎是不可能的。


邪教与毒品,都将不会在一个时期内远离人类的,任重而道远啊。
12#
发表于 2019-1-8 20:06 | 只看该作者
真的写得非常棒,太真实了 ,我真的觉得应该整理好这个系列,作为历史的记录。
13#
发表于 2019-1-9 15:31 | 只看该作者
花非花 发表于 2009-3-20 19:29
邪教与毒品,都将不会在一个时期内远离人类的,任重而道远啊。

检查论坛这段时间,我对于法轮功的认识比之前多了很多,说实话我已经不抱希望,有生之年,邪教会从人类的历史中退去,不论是法轮功或者其他,这都是历史长河中必然的现象,唯有正见者才能对邪教具有免疫力,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一次又一次的思考这个问题,一次一次的肯定了这个答案,那些血的教训,悲惨的案例,可能会一再的消耗磨灭我的同情心,但是我将不允许自己的心变冷变硬,除了不断地修行,改造自己的心,坚定的正见,一切都流动变化,旧的热诚消失了,新的热诚生起了,心在这个过程中不断蜕变,生命在消逝,又再生起,这过程中成就着美和善。
14#
匿名  发表于 2019-1-9 15:51
小草友 发表于 2019-1-8 20:06
真的写得非常棒,太真实了 ,我真的觉得应该整理好这个系列,作为历史的记录。 ...

也许,当事作者已打算将其封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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