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发表于 2014-8-23 20:20 法轮功总负责人现在不当律师了,在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你们还没死吗?地狱里有你们的位置啊!油锅都摆好了,等你们下呢!阎王在地狱里等你们哪!反对天法,不知道自己多大的罪过呀!长春律师又回来了!不过现在是保安!物业公司保安!我就是告诉你我的真实姓名,你也毫无办法!人民政府都整不了我!我看我以前威胁你们,把你们吓屁了,都报警了。警察知道我!你说谁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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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老鸭 发表于 2014-8-23 20:41 请教教我们大家,对您的所作所为,咱们该怎么报警? 很想知道,您把那个真正的李老师和法轮功总负责人,安排到长春哪家公司做保安去了?不在长春的脑科医院吗?
陈景远 发表于 2014-8-25 13:43 “法轮功总负责人现在不当律师了,在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 “长春律师又回来了!不过现在是保安!物业公司保安!” 从以上两句话来看,“法轮功总负责人”与“长春律师”之间应该有个“=”号。
游客 发表于 2014-8-25 17:19 “长春律师”与那个“法轮功总负责人”和那个仍在“长春的真正的李老师”,该不会都是一个人吧?
陈景远 发表于 2014-8-25 23:50 这个仍“在长春的真正的李老师”应该是“法轮功总负责人”臆想出来的吧,至今未吭过一声,想必是泥胎。我很想搞清楚的是,“法轮功总负责人”与“在长春的真正的李老师”到底谁大?谁领导谁?
游客 发表于 2014-8-26 10:22 估计他是用天目看到了那个在长春的李洪志了。
陈景远 发表于 2014-8-26 11:14 他若能用天目看到那个在长春的李洪志,他这个神保安也用不着晚上出去巡逻了,坐在保安室用天目看即可。
游客 发表于 2014-11-9 17:34 法轮功总负责人:别在这里胡说八道,主佛的女儿当然不一般啊!
游客 发表于 2014-11-10 22:25 第三张照片是假李洪志,第四张照片是真正的李老师。你们狗眼能看出什么来!说真的,一只狗看人真的什么都看不出来。狗眼看人低!反邪教刽子手是一群利用的工具,召之即来,不用则一脚踢开。
游客 发表于 2014-11-11 23:31 法轮功总负责人:我还见过你的主宗,他们在地狱中活受罪,被下油锅、剥皮、抽筋等等,因为在人间干了坏事,死后在地狱中受苦。你也一样!这不叫人身攻击,而是真实的事实!等你到地狱中就明白我说的一切了!但是为时已晚!所以在人间干点正事、积点阴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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