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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法轮功自曝新加坡再遭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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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16: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kaiwind.com/xingao/200910/t100005.htm

         2009-10-10   来源:凯风网   作者:周 林


  法轮功媒体近日自曝,其近期在新加坡组织的活动受到新加坡警方严厉打击。

  10月5日早晨,新加坡的十几名警察突袭了在鱼尾狮风景点练功的法轮功学员,当场抓捕了正在违法摆放展板的四名学员,将她们带到新加坡中央警署审问、拘留。另外几名正在练功的学员也被查抄身份证件,并带到警署审问。

  鱼尾狮像坐落于市内新加坡河畔,是新加坡的标志和象征,更是海外民众到新加坡后的必游之地。就在这样一个风景如画的地方,却成为了法轮功成员精心挑选、专门针对中国大陆游客而设置的练功点。然而,法轮功在此地的行为,引起普通民众和游客的反感,常常有人向警察局举报,警察接到举报都要求法轮功学员扯下展板,并告诫她们不要再摆放,因为她们的行为触犯了新加坡法律,但法轮功成员却不听劝阻经常屡次再犯。

  法轮功媒体自曝,在新加坡已出现过6起针对法轮功的案件,包括法轮功学员黄才华和程吕金因在鱼尾狮风景点的违法行为,被控“未经申请非法集会”及“拥有及邮寄未经批准的光碟”等八项罪名。经过近1年的审理被新加坡法庭判罚巨款。

  同时,法轮功成员在新加坡的集会申请亦屡屡被拒。今年7月22日,中国取缔法轮功十周年,其间新加坡法轮功佛学会希冀申请芳邻公园场地举行集会,遭到了新加坡警署严词拒绝。10月1日中国国庆当天,法轮功成员再次申请芳邻公园集会继续遭到拒绝。

  据2008年3月资料了解,新加坡仅有200至300名法轮功成员。事实上,自1999年7月中国政府正式取缔法轮功后,法轮功的真面目日益暴露,新加坡从政府到民众就一直不欢迎法轮功。

  1999年:据新加坡《新明日报》8月4日报道,法轮功坑害人民、危害社会的本质被揭露后,新加坡基层社会组织民众联络所和民众俱乐部已停止举办与法轮功有关的活动。

  2000年:12月31日晚,约60名法轮功分子在新加坡麦里芝蓄水池非法举行集会,当警方宣布他们在没有得到许可的情况下举行集会是违法行为,并要求他们解散时,这些法轮功分子横加抗拒,在与警方对峙4小时后,警方以妨碍公务罪将其中的9男6女逮捕。

  2001年:1月2日15名因举行非法集会和妨碍新加坡警察执行公务而被捕的法轮功分子,2日被控上新加坡法庭。3月29日,新加坡初级法院以阻碍警察执行公务罪对这些法轮功分子进行了宣判。同年4月27日新加坡移民厅对因阻碍警察执行公务和非法集会被判处徒刑或罚款的法轮功分子分别作出处理。因阻止警察执行公务罪被判坐牢的6人中,李英被吊销永久居民证,熊昌磊和萧邵永被吊销学生证,吴国瑞的学生证已经到期不得更新。这批法轮功分子是27日刑满释放的。新加坡移民厅说,被吊销永久居民证、学生证的人必须离开新加坡。另外,康彩薇也已被雇主取消工作证。

  2005年:新加坡警方2005年10月22日和10月23日接到公众举报,说一些法轮功信徒在乌节路聚会。前去调查的警察发现这些法轮功信徒拿着标语和海报,并分发传单。新加坡警方在完成这两起涉及非法集会的调查并与新加坡总检察署讨论后,决定将9名涉案者以非法集会的控状告上法庭。

  2006年:由于法轮功信徒无视警方的屡次警告,继续在新加坡诸多公共场所举行非法集会和进行骚扰活动,新加坡警方目前已决定对其采取法律行动。14日,警方将9名参加去年10月在乌节路非法集会的法轮功信徒告上法庭。同年11月30日,两名新加坡法轮功信徒黄才华和余文忠被当地法庭判定“骚扰”罪成立,分别课以1500新元和1000新元罚款(折合975美元和650美元)。他们依“大法总部”指示拒不交纳罚金,结果,黄才华被立即送到樟宜女子监狱坐牢半月,余文忠则被直接关进女皇镇监狱服刑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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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1 16:15 | 只看该作者
又一件真相证明了,法轮功在世界很多地方都“深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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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3 15: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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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不要只管低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看清楚了吗,你走错“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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