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大纪元10月11日讯,又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抓捕。2009年10月5日一早,新加坡一些法轮功学员陆续来到鱼尾狮风景点。大约八点钟左右,几位法轮功学员又在摆放展板,宣传真相,被新加坡警察录像、拍照。随后,新加坡警察当场 带走了四名法轮功学员。此外,一名开车运送展板的法轮功学员于上午十点半左右也被带走接受调查。当天下午和晚上,在亲戚朋友的保释下,五名法轮功学员被允许回到各自家中。而他们的护照仍被扣在警署。警方要求他们分别于本月16日和19日回到中央警署接受调查。否则以“通缉犯”论处。 又讯:10月7日和8日,法轮功学员的全部展板和所谓的宣传真相资料被全部没收。警察再次记录了在场学员的身份证号码,法轮功学员被要求迅速离开现场。 法轮功大纪元新闻网称:自2000年起,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已经被多次起诉,一些中国籍法轮功学员也难以申请到或者延长在本地的各种类型的居留准证,即便是本地公民,也会因为修炼法轮功而不受欢迎。同时列举称: 2000年12月31日,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在麦里芝蓄水池附近举行烛光晚会,有15位法轮功学员被警方抓捕,随后被以“非法集会”和“妨碍警方办公”的罪名控上新加坡法庭。 2001年3月30日,法庭对在“麦里芝事件”中被抓捕的15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公审判决,其中7人被判入狱一个月,8人被罚款一千元新币。 2004年4月5日,两位法轮功学员因2003年2月在新加坡滨海公园分发传单和光碟,被控“非法集会”和“分发无准证光碟”。2005年4月27日,新加坡初级法庭判两人罪名成立,各判罚款新币两万元和两万四千元。 2006年7月10日,9名学员收到警署的传票,被控“无准证集会”,被控原因是9名学员分别于2005年10月22和23日在闹市区分发法轮功宣传材料。 2006年7月12日,一名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对面进行抗议活动被新加坡警方以诽谤罪名起诉。 2006年7月20日,两名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对面打出“7.20绝食中共灭绝人性的迫害法轮功”的横幅,被新加坡警方以“展示侮辱性的文字骚扰”的罪名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