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若自焚者真的都是“法轮功”练习者,为什么李洪志根本就不承认他们是“弟子”呢?

  

  从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发生直到现在,“法轮功”邪教组织始终说自焚者不是“法轮功”练习者,并且制造谎言、颠倒黑白,以图栽赃嫁祸政府。然而,那些自焚者确确实实、毫无疑问都是受“法轮功”影响很深的痴迷者,最终也都成了邪教的殉葬品。那么,为什么李洪志根本就不承认他们是“弟子”呢?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如果承认他们与“法轮功”有关,岂不是公开承认“法轮功”就是邪教了,因此,只能、也必须死皮赖脸,闭着眼睛,就是不认账。

  另一方面,先让我们来看一看李洪志与“法轮功”练习者双方各自的“心腹事”分别是什么,就知道为什么李洪志不承认他们是“弟子”了。

  首先,李洪志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跟政府对着干。

  以“圆满”为诱饵,李洪志不断地向其“弟子”们下达“发自你自己放下生死那个心走出来”甚至放下对“人的生命的执著”的命令,要的是他们跟政府对着干,向政府发起猛烈的、大规模的进攻,为他去除“邪恶”,如果能使政府屈于压力向“主佛”低头当然最好,即使不能,若能逼迫政府采取过激的行动,当场开枪撂倒几个,造出个血案、命案之类的,也是求之不得,那样他就可以身价百倍,自然也就增加了可以被反华势力利用的价值!

  李洪志的政治资本是“法轮功”练习者,他当然不希望他们去做无谓的牺牲,即使“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目标也同样是指向政府的,最好是能够在不被发现或不被抓住的情况下给政府制造尽可能大的麻烦或损失,既保存了实力,又可以达到“除恶”与“正法”的目的。

  对此,李洪志说:“走出来用各种方式证实法是伟大的行为,但决不等于非要被邪恶所抓走”“被抓不是目的,证实大法才是真正伟大的、是为了证实大法才走出来,既然走出来也要能够达到证实法,才是真正走出来的目的。”(《理性》)

  可见,李洪志唯一的目的就是如何“窒息邪恶”,跟政府对抗。而叫练习者“放下生死”的真意显然并不是要“弟子”们都去自焚。可是,“弟子”们的目的与李洪志的是不一致的,目的差异就造成了对李洪志一系列“经文”理解的不同,甚至南辕北辙、背道而驰。

  “法轮功”练习者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圆满”。

  绝大部分的“法轮功”练习者,特别是取缔之后依然坚持死不悔改的,起初可不都是为了要与政府对抗,或“除恶”、“正法”等目的才来学习“法轮功”的,他们基本上都是被李洪志一道道威逼加利诱的“经文”所驱使的,因而是不自觉的、无奈的,因为他们心中有一个美好的愿望,那就是“圆满”:到金子铺地的天国世界当法王,要什么有什么!

  多年来,“法轮功”练习者付出了太多太多,从时间、金钱到家庭、事业,乃至于从肉体到精神,“放弃常人中的一切执著”的目的还是只有一个,那就是“圆满”。他们整天想的就是何时“圆满”和如何“圆满”。

  对向往“圆满”的“法轮功”练习者来说,若接受转化、重塑灵魂,从“圆满”成“神”的幻想中回归人类,重新做人,确实太难太难,“特别是一些在痛苦中忍受不了的学员最容易产生想离开人间、快些圆满的念头”(《去掉最后的执著》),因此,每当李洪志发布新的指示时,他们都在极力揣摩、觅取有关“圆满”的讯息,他们的目的依然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快“圆满”。

  然而,“圆满”一直仅仅是李洪志抛出的骗人诱饵,他根本就不关心“圆满”,他心知肚明,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圆满”!他的目的是跟政府对着干,要的根本也不是“法轮功”练习者的“圆满”。可是,“弟子”们唯一关心的却是一心向往的、无比美好的“圆满”。李洪志与“弟子”们矛盾的焦点就在于“圆满”!

  既然“弟子”们只关心“圆满”,那么,“圆满”自然也就成了李洪志控制他们实现个人野心的最好手段,煽动、教唆他们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宝”,欺骗他们赴汤蹈火、以死相殉的诱饵。

  为了驱使“弟子”们向中国政府发难、为他卖命,李洪志不断地发布“能走出来……才能圆满”“放下生死”等命令,并威胁“至今不能走出来的人就会在这场魔难过后被淘汰掉”。可是,还是绝大部分“弟子们等待着圆满”,仅仅发生了辽宁抚顺“法轮功”痴迷者窦振洋、王洪军企图颠覆列车案、河北秦皇岛“法轮功”痴迷者李海丰携带炸药欲在天安门广场制造爆炸案等零星少数几次“进攻”,这实在不能令李洪志满意。

  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李洪志最终不得不以“走向圆满”相诱惑:“弟子们等待着圆满,我也不能再等下去了”;以“忍无可忍”相催动:“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并希望这次“弟子”们能够采取大规模的极端行为和恐怖手段制造事端或逼迫政府就范。不过,由于“弟子”们时时刻刻想的只有“圆满”,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李洪志“忍无可忍”要度他们“走向圆满”的时刻了,于无尽的喜悦中,哪还能领会到李洪志的真正意图是要大家都“走出来”闹事?!

  实际上,“圆满”既是李洪志可以利用的一个诱饵、也是“弟子”们最关心的问题,又是双方永远逃不掉的梦魇、解不开的心结。李洪志曾经许诺预先安排了辉煌的“圆满”壮举:“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的,都带着身体飞上天。”(《欧洲》)可是,这种说法在发生“海南省特大车祸”并导致7名“法轮功”骨干惨死之后,李洪志就再没脸提起过。为自己圆谎的说法倒是有:“过去有许许多多修炼形式和不同天体的天国世界,99.9%他们都不要身体的”(《长春》)“有的法门是不要身体的,你给他身体,他整个世界的东西都给打乱了”“这白日飞升多好啊,叫人看看我飞起来了。你是常人之心想神的事情,这是绝对不行的。”(《瑞士》)

  所有“法轮功”练习者同时“白日飞升”已是绝对地不可能的了,可是“圆满”在即,到底怎么“圆满”?方式是什么?“就是说圆满的时候,自有圆满的办法”(《瑞士》),这种模糊的说法恰恰给“法轮功”练习者留下了巨大、自由的“体悟”空间。

  除了一部分人还在傻等着集体“白日飞升”之外,在因即将“圆满”而欣喜若狂的练习者之中,终于有人按捺不住“这样想,我们快点圆满吧、快点结束吧”(《北美》),并且有人根据“放下生死你就是神,放不下生死你就是人”(《纽约》)和放下对“人体的执著”等说法,不仅悟到了应该“走出来”“圆满”,还悟出了在“正法”中“圆满”的方式——自焚!惨绝人寰的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虽然自焚事件是李洪志以“圆满”为诱饵进行欺骗而导致的必然结果,但是此次事件既充分暴露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又完全违背了李洪志的本意——对抗政府,所以他立即发表声明,否认自焚者是“法轮功”练习者自然也就不奇怪了。

  基于这次教训,李洪志又多次发布“经文”要求“法轮功”练习者“放下对圆满的执著”“自己能不能圆满,也不要想”(《华盛顿》)“什么时候给我们平反啊?什么时候结束啊?大家想想,这思想是大法弟子应该想的吗?”(《北美》)而且还提出安排了“前后二十年,分为正法时期和法正人间时期”。“圆满”因自焚事件而变得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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