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法轮功”在“受难”,当年基督教、佛教等正法修练也遭受过魔难,这不是一样的吗?

  悲智答:

   这又是“法轮功”混乱逻辑的一个典型例证。这样说的人无外乎是想说,基督教、佛教等正法修练也受过魔难,而现在“法轮功”正在遭受魔难,因而“法轮功”也是正法。然而,正法修练遭受过魔难,也不等于遭受过魔难的就一定是正法修练呀!颠倒过来那可是不成立的,否则,岂不是可以说,岳飞等英雄人物遭受过魔难,因此,遭受了魔难的就一定是英雄人物?那些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犯罪分子又怎么算呢?

  “受难”并不是衡量正法还是邪法的标准呀!“一贯道”还“受难”了哪,“奥姆真理教”也“受难”了,无论是正法还是邪法都可能“受难”,不是“受难”了就一定是正法了。是不是正法不能用是否“受难”来衡量,“受难”不一定是正法,不“受难”也不一定是正法,是不是正法跟“受难”与否毫无关系。我们不能用一时的成败得失来论是非,也不能用是否被取缔来衡量正邪,是不是正法,是由“法轮功”内在本质决定的,不是由是否“受难”等现象决定的。

  但是,即使在受难的现象上,耶稣与李洪志也有本质的区别。按照基督教的说法,耶稣是去赴难的。耶稣是圣子,耶和华是圣父。在耶稣出世之前的《旧约》里面,即耶和华和世人的约定,讲的很清楚,他要派他唯一的圣子耶稣到世间,要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被钉死,甚至钉死的具体情节,内衣怎么被分掉等等,在《旧约》里都有。耶稣受难之前不是有一个最后的晚餐吗?那个名画“最后的晚餐”画的就是当时的情形,耶稣与门徒共13个人坐在一起吃饭,因此,世界上很多地方忌讳13 ,甚至有的楼不设13层,12层之后就是14 层,就像台湾公共汽车没有8 路一样,忌讳八路。

  在“最后的晚餐”中,耶稣就讲,你们当中有人出卖我,然后他的门徒就纷纷表现出惊讶、疑惑等各种不同表情。耶稣接着说,与我手在同一个盘子里的那个人出卖我,当然就是犹大了。然后,他的门徒就劝他不要去,都知道耶稣要受难,要被钉死的。耶稣说已经安排好了,我就是要去,要用我的血来洗刷世人的罪业,代替世人赎罪,当然,这是基督教的讲法。也就是说耶稣是去赴难的。那么李洪志呢?那不是在逃难吗?   为了给“法轮功”邪教组织与社会对抗、向人民政府叫板提供理论根据,李洪志还编造了所谓“天上的佛对天上的魔”所进行的“圣战”的说法。其实,即使是佛教对于政治、战争与和平,同样也有清楚的论述,佛教倡导的是和平,不赞成任何斗争形式的所谓“护法”“正法”与“除恶”,更没有任何可以称为“圣战”或“正义之战”之类的东西。无论李洪志编造“慈悲”“用善的一面”或其他什么虚伪名目,其目的都是为了掩盖憎恨、恶毒、狡诈,也都会成为他为私为我的最好理由与借口。

  李洪志自称“法轮功”是佛家上乘大法,那么让我们来看一看,正统的佛法中关于这一问题的论述吧。释迦牟尼在《长阿含·梵动经》中告诫弟子们说:“若有方便毁谤如来及法、众僧者,汝等不得怀忿结心害意于彼。所以者何?若诽谤我、法及比丘僧,汝等怀忿结心起害意者,则自陷溺,是故汝等不得怀忿结心害意于彼。比丘,若称誉及佛、法、众僧者,汝等于中亦不足以为欢喜庆幸。所以者何?若汝等生欢喜心,即为陷溺。”相比之下,李洪志师徒做得如何呢?

  说绝对不参与政治,那只是李洪志想作政客的一种伪装罢了。他说“有的那个宗教的政客为了什么独立、领土,甚至于为了什么地位在搞政治”(《北美讲法》)“(修炼人)是不能够干涉国家政治、法令的,不干涉常人中事情的。那个搞什么游行呀……,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是干这个的吗?这不是常人中的执著心吗?把常人的事看得太重了吗?就说这些事情,它不是修炼人要去的执著心吗?”(《大法义解》)然而,李洪志不也在为“法轮功”取得社会地位,为取得“国家正式注册”而努力吗?不也希望社会的承认吗?这些是不是政治?常人是在搞政治,那么,干涉了常人社会的政治,就不是在搞政治吗?希望谁都别管“法轮功”的事,希望独立于社会,自己另搞一个组织团体,这难道不是政治吗?请李洪志不要忘记自己所说的“佛、神他要的是天国世界,为什么要争人的世界呢?”(《北美讲法》)还是言行一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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