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自焚事件真相系列问答之三:

  

  :虽然没有质疑郝惠君、陈果母女二人的言辞,但也不是仅仅只有质疑王进东的,还有对刘葆荣以及刘春玲、刘思影母女的质疑呢?

  悲智答:

  虽然没有质疑郝惠君、陈果母女二人的言辞,但也不是仅仅只有质疑王进东的,还有对刘葆荣以及刘春玲、刘思影母女的质疑呢?

  还是那个逻辑问题,只要有一个自焚者是真正的“法轮功”练习者,“法轮功”邪教组织就无话可说的。再说了,对这三个人的质疑就更是不讲逻辑、不讲证据的了。

  首先,刘葆荣不是“法轮功”练习者吗?

  “法轮功”邪教组织否认刘葆荣是“法轮功”练习者的理由和根据是,“法轮功”里从来没有说过德燃烧冒白烟,也从来没有把德和燃烧联系起来过。其实,这恰恰说明刘葆荣是“法轮功”练习者!

  刘葆荣认为,因为业是黑色物质,所以业燃烧冒黑烟。而修到一定层次,身体都是白色的德,德是白色物质,德燃烧就应该冒白烟。自焚时应该是白烟,怎么会是黑乎乎的烟呢?这是刘葆荣自己悟到的。这说明刘葆荣对《转法轮》的内容非常熟,知道德是白色物质,业力是黑色物质,修炼过程就是去掉业力这种黑色物质,而增加德这种白色物质。刘葆荣说“修到一定层次,都是白色的德”,说明他们已经早就认为自己全身都是德这种白色物质了,突然看见“黑乎乎的烟”,自然要大惊!也只有绝对痴迷的“法轮功”练习者才会有这种想法,以及看见“黑乎乎的烟”时的“惊讶”!对于“法轮功”一无所知的人来说,哪会有白色物质和黑色物质的概念?也不会有把白色的德和燃烧联系起来的能力,更不会有见到“黑乎乎的烟”而大惊的表现!

  李洪志一再宣扬有了疑问要自己去悟,在悟中修,所以,不同水平的“法轮功”练习者围绕“大法”在“不同层次”悟出的理本来就是千奇百怪,无奇不有的。任何一个“法轮功”练习者悟到的东西,不可能都能得到他人的认同,本来已经是太平常的事了,“不同层次有不同的法”嘛,怎么能以一己之见否定他人呢?即使“法轮功”练习者哪一个问题偶尔没悟对,属于邪悟一类的不也是常有的嘛,还不至于因此否认他们是“法轮功”练习者吧。既然能够悟出自焚是“圆满”的方式,那么悟出自焚时白色物质燃烧冒白烟,也称不上太离谱!这也正说明他们是真正的悟性很“高”,也是中毒很深的痴迷者!即使刘葆荣这个“工人老大妈”悟得真的不对,谁又能回答一下“自焚时白色的物质冒什么烟”这一问题呢?有问题就应该悟一悟,悟性不高的人既然什么也悟不到就没有资格指责悟性“高”的人,否则岂不是“五十步笑百步”了!

  谁说“法轮功”练习者说的话“应该在大法的书里面都有”呢?“法轮大法好”在李洪志的哪本著作里面找得到?难道悟到“白色物质燃烧冒白烟”还比李洪志望文生意地悟到“火星上很热”和“三花聚顶就是三朵花聚在头顶”更可笑吗?

  此外,“明慧网”还不顾新华社的报道,把刘葆荣“张开嘴猛喝几口,并将液体洒遍全身”的报道歪曲成“喝了半瓶汽油”,并根据“据资料的记载,口服汽油每公斤体重7.5克,就能导致死亡”来推出“按她的体重来算的话,她喝了半瓶,足以致她于死地”的结论。

  然而,按她的体重60到70公斤来计算的话,应该喝一斤汽油才能致她于死地!即使假设她真的喝了“半瓶汽油”,那顶多也只有半斤,怎么也得不出“她喝了半瓶,足以致她于死地”这一结论,这是恶毒的夸张!更何况,本来新华社的报道明明是“张开嘴猛喝几口”,为什么偏偏说成是“半瓶汽油”呢?居心何在呢?

  其次,对刘春玲、刘思影母女的质疑就更是毫无逻辑的臆测和猜想。

  “明慧网”说,根据录像分析,自焚中的刘春玲可能不是被烧死而是被政府派的杀手趁乱打死的。先不说这段录像是否被编辑过,单是运用简单的逻辑思维就可以发现问题之所在:既然“当时美国CNN记者在现场目击到此自焚事件,她当时离自焚者很近”(“明慧网”语),为什么美国CNN记者没有目击到刘春玲被打死的场面呢?如果真是政府事先导演好的,还能允许“当时美国CNN记者在现场目击到此自焚事件”?若真要刘春玲死,只要稍微晚些施救就可以不露声色地达到目的,为什么要在一个举世注目的地方,公然去痛下杀手呢?若非要刘春玲死,也可以到医院之后悄然施以手段轻而易举达到目的,为什么非要在美国CNN记者在现场的时候,在大庭广众之下,当街施暴,血腥谋杀呢?这种不顾国际影响的造假岂不是太笨了吗?为什么政府非要打死其中一个,而留下另外众多活口?如果是政府事先导演好的,刘春玲事先一定不知道自己将毙命,否则她怎么能同意呢?

  其实,单从目的论的角度就可以分析出,只有李洪志才最喜闻乐见“政府在天安门广场打死人”这一结局,那样他在他所投靠的主子那里的身价就飚升了。谁是谣言的最大受益者,谁就一定是谣言的制造者!

  有人质疑说,做了气管切开手术的刘思影怎么还能说话唱歌?其实,说到气管切开后还能不能说话的问题,李洪志没读过大学不知道还情有可原,可是,那些拿了很多个学位的博士、硕士弟子们怎么也不出来言语一声,讲清一下真相:气管切开不是声带切开,插管后是为了吸痰和输氧,病人仍用口鼻呼吸,插管关闭时是可以说话的,只是声音稍轻一点。不是有这样的例子吗,有人被歹徒割破气管后,自己用手捂住割破的伤口使之封闭不漏气,还可以大声呼喊救命的。

  别人的话我们可以不信,可是童言无忌,刘春玲的女儿刘思影的话最能表明被“法轮功”所灌输的思想,“天国世界特别美好,天上的路都是金子铺的”。躺在病床上,这个最听妈妈话的孩子,说出了“妈妈骗了我”这句让人揪心的话。可是,竟然有人根据猜想编造谣言说,后来“怕泄漏机密”,刘思影也被杀人灭口了。到了经历生死浩劫并失去至爱母亲的这种地步,还在认为承受了生命难以承受之重的孩子是在演戏,岂不是太没有同情心、太没人性了吗?

  明明是因病或烧伤致死,却说成是被害死!“法轮功”邪教组织总是拿死人来编“真相”,因为抬出死人既可以博得活人的同情,还可以达到栽赃陷害、污蔑政府的目的,而死人“说”出的真相又死无对证,真是一石三鸟。然而,由活人捕风捉影并借死人“说”出真相来,只会适得其反。

  最后,“法轮功”邪教宣传还使用强盗逻辑,列举出一些“科学”数据为“法轮功”辩护:因练功死亡的人数与“法轮功”练习者总人数的比率小于中国正常的死亡律,因此“法轮功”不是什么邪教。何等野蛮的逻辑!我们也可以通过这一逻辑推理:在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中的死亡人数(一定少于因病致死的人)与美国总人数之比小于正常死亡律,因此得出恐怖分子其实不恐怖的结论。岂不荒唐?!哪怕确实是由于练功而导致死亡的只有一个人,而非其它原因死亡,“法轮功”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理,哪怕确实是由于练“法轮功”而导致自焚的只有一个人,“法轮功”同样有推卸不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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