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经文”:自相矛盾的“最高指示”

理性思考者

 

  李洪志的言论向来在“法轮功”组织内享有“最高指示”般的权威地位,尤其是在“法轮功”宣传网站明慧网上发表的所谓经文,更是其实施邪恶精神控制的工具。一些“法轮功”痴迷者对之顶礼膜拜,并按照“经文”的鼓动积极行动,不断干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

  中国政府为了挽救被邪教“法轮功”实施精神控制的练习者,采取了有效的“转化”政策,摆事实、讲道理,从而使练习者认识到“法轮功”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的罪恶本质,主动与之彻底决裂,避免危害社会和自己受到进一步伤害。“转化”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大批练习者在认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后纷纷表示不再练功,与之分道扬镳。特别是一些经教育已经转化的原“法轮功”练习者,结合自己的转化体会现身说法,对其他转化者的积极影响尤为突出。这种情况引起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高度重视。9月23日,李洪志在明慧网上抛出所谓经文《路》,明确指示学法修炼的人不要“看别人怎样做,自己就怎样做”,一定要在“修炼的这条路上坚定地走下去”。

  《路》通篇讲的就是一个意思:不要管外界和他人的态度说法,坚定对“法轮大法”的信念,执着地练下去。但可笑的是,事隔6天,即9月29日,明慧网上又发表了李洪志的另一篇题目为《师傅致俄罗斯第二期大法法会》的讲话。在讲话中李洪志明确指示练习者“要经常与国外其他地区学员沟通,互相鼓励,共同精进”。

  同是出自师傅的一张嘴,一个要练习者坚定信念走自己的路,认为修炼没有榜样,不要管别人的练与不练或者怎么练,一个却要练习者经常与其他学员沟通,互相鼓励,共同精进。这两个看似矛盾的“最高指示”到底哪一个才是李洪志的真实意图呢?

  其实两个矛盾的“最高指示”都是李洪志真实意图的表现。没有了信徒和练习者,“法轮功”就不能再兴风作浪,不能再做出危害社会、危害人类的行为,所以看到别人在认清其邪教本质后与“法轮功”决裂而欲效法,这样的情况对“法轮功”的发展非常不利,当然得反对,因此针对此种榜样绝对不能效仿。而对于继续痴迷邪教“法轮功”、不思悔改的榜样,对“法轮功”的发展有利,自然要大力提倡。由此可见,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全看是否有利于“法轮功”,至于道理则完全被李洪志扭曲为一种实用的功利主义手段。这种逻辑上的矛盾充分从一个方面证明了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荒谬以及其卑劣的手段和险恶的用心,让我们大家又一次清楚地看到邪教教主胡说八道、欺世盗名的丑陋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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