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揭自露的邪教主真面目:

评李洪志的《大法坚不可摧》

无乘没

      

  6月23日,邪教主李洪志抛出题为《大法坚不可摧》一文。对李洪志的任何经文,笔者的习惯是先验明其正身,就象把死囚犯押赴刑场前得验明其正身一样,这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李洪志的任何经文都有三个特点:逻辑上语无伦次、文法上狗屁不通、情理上荒谬绝伦。扫一眼这篇经文,这三个特点发挥得空前地淋漓尽致。现分述如下:

  一)语无伦次:这篇经文的题目为《大法坚不可摧》,照理说,就应该列举些事实,说明大法是如何“坚不可摧”的。譬如可以说,大陆对原法轮功成员的转化工作全盘失败,可见大法是如何“坚不可摧”。他敢吗?!他在大陆上的根子,那些躲在幕后的指挥者、组织者和策划者,都已被挖掉了。所以,李洪志也就顾不得逻辑性而在这篇文章中,用了很大的篇幅(全文共计27行,头17行,即头两段,全用于教训他那些弟子)责骂他那些弟子是叛徒,把大法的脸都丢尽了。这岂不是在承认自己的失败,自己就否认大法是“坚不可摧”的?

  读者们没有耐心也没有必要读一个文字水平等而下之的所谓主佛的“经文”,笔者只好代大家受罪了。

  请看这一句:“作为大法弟子是全盘否定一切邪恶的旧势力安排的。”(原文第4段第一句)李洪志在这里说“作为大法弟子是”“旧势力安排的”,换言之,他以前说的大法弟子修炼的道路是他安排的不是弥天大谎,就是胡言乱语。不过,细品这句话,李洪志说得也很对。“邪恶的旧势力”用来指李洪志的法轮功真是名正言顺,因为法轮功正是全盘否定一切,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的邪恶的旧势力。

  再看更妙的另外一句:“一个大法弟子一旦干了不应该干的事之后,如果不能真正认识其严重性、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一切与那千万年的等待都将在史前的誓约中兑现。”(原文第2段第2句)毫无疑问,得到兑现的一定是好东西,非奖必赏。看来,李洪志不但不加罪于“干了不应该干的事”而又不悔改的大法弟子,还准备奖赏他们。从这一点看,李洪志有时倒也有点善心,不过是在他胡言乱语的时候。笔者在这里让李洪志出尽洋相,我相信肯定会有大法弟子急得跳出来,想来“助师世间行”,为他解围。我劝这些人务必稍安勿躁。须知我是在这里为你们讨回公道:无数的事实证明,一而再,再而三给大法丢脸的不是大法弟子,而是李洪志本人。

  二)文法不通:“目前所有对大法犯过罪的恶人,在对大法弟子所谓的邪恶考验中没有利用价值了的已经开始遭恶报,从现在开始会大量出现。”(原文第3段第3句)在“邪恶考验”这四个字之前,李洪志加上“所谓的”三个字,他的意思是那不是什么邪恶考验,不是邪恶考验又是什么呢?读者们知道李洪志想胡说什么吗?李洪志的文法不通,结果往往就是以胡说的方式谈胡说,除了明慧网之外还有谁能懂?   再看下面这一句:“相反,任何一个执著与怕心都不可能使你圆满,然而任何一个怕心本身就是你不能圆满的关,也是你向邪恶方向转化与背叛的因素。”(原文第2段最后一句)“然而”一词连小学生都懂得是用来表示语气转折的,李洪志想转折到哪里去?别胡扯什么“圆满的关”了,李洪志自己连小学生能过的语言关都过不去。李洪志连常人都不如,要说他是神还不如说他是鬼更能让人相信。

  李洪志如此低劣的文章之所以能发表,正说明他作为邪教主的惟我独尊的地位已经确立,他多次指鹿为马,就是想试探他的门徒是否对他绝对顺从,以便进一步为他卖命。他可以肆意地写,从开始时指“洪”为“弘”(洪法),继而指“象”为“相”(真象),继而指“了”为“廖”(了了几句),而今指“江”为“海”(江河一束),他的门徒谁敢说个“不”字,明慧网更不例外。

  其实最了解李洪志的文字水平是何等低劣的是明慧网,明慧网把李洪志的那些“经文”翻译成外文时,得先下一番拨乱返正的功夫,先得对李洪志的文字加于修改。应该说,外文版的李洪志的“经文”的实际作者并不是李洪志而是明慧网。别以为明慧网真的对李洪志俯首贴耳,外文版中,他们对李洪志的“经文”可是一点不客气,该砍就砍,该扔就扔,毫不留情。李洪志的大法“经文”成了橡皮泥,有何“坚不可摧”可言?

  三)荒谬绝伦:“告诉大家,中国大陆上所有发生的一切天灾人祸,已经是针对那里众生对大法犯下罪恶的警告。如其不悟,真正的灾祸就将开始。”(原文第三段头两句)“告诉大家”是李洪志想大放厥词时的口头禅,又如:“告诉大家,我今天要不传这个法,神首先消灭的对象就是同性恋者。”还有:“告诉大家,任何一件事情,任何一个生命,在这宇宙中做的任何事情都能看到它的未来,而且从头到尾可以看到。恰恰我做的这件事情谁也看不到未来,在我没有做之前就根本没有未来。”凡是在“告诉大家”之后出现的“经文”,都是李洪志歪理邪说的重点所在。

  李洪志还向人们暗示:中国大陆上所有发生的一切天灾人祸都是他发功施法的结果,不然他怎么敢预言“真正的灾祸就将开始”,“从现在开始会大量出现”?天灾人祸是人类所共同痛恨的东西,而李洪志又不打自招供认是他的罪行,对这样嚣张的罪犯,不绳之以法行吗?

  好长一段时间以来,李洪志及其门徒就紧锣密鼓制造舆论,妄图对反对法轮功这一邪教组织的人士进行恫吓,什么“定时报应”啦、什么“现世现报”啦、什么“邪恶全灭”啦,颇能吓住神经脆弱的人。但李洪志及其门徒忘了反对法轮功这一邪教组织的人士都是不听邪的;他们要是听邪的话,不早就是你们的信徒,和你们同流合污了?我们还是那么一句话:“李洪志你少说废话,拿出你的功能来!”

  再说世界上真有“善恶有报”的所谓的“天理”话,社会就会自然而然地公正,各国也就用不着制定任何法律,也用不着任何警察。

  再退一万步来说,就算真有“报应”这么一回事,那我们就只好说,要么上天瞎了眼,要么李洪志瞎了眼,不然的话,“中国大陆上所有发生的一切天灾人祸”为什么要降临到无辜的老百姓身上,也降临到原法轮功成员身上?难道中国大陆上所有的人都是邪恶的?要人们相信你李洪志所谓的“善恶有报”其实也不难,要是你这个主神能同时让所有反法轮功者的地遭水掩没,而所有法轮功成员的地都水灌不进的话。李洪志的“善恶有报是天理”是十足的邪教的歪理,笔者将另写专文批驳。

  李洪志对天灾人祸那么幸灾乐祸,已充分暴露出他这个邪教主的狰狞的真面目。法轮功这个邪教和臭名远扬的日本麻原的奥姆真理教恰如双胞胎,它们都是“用摧毁的手法来挽救世界”(括号中是美国著名的心理教授罗伯特·李弗顿的话)。罗伯特·李弗顿教授列出了七条衡量暴力邪教的标准:1,至高无上的教主;2,认为有必要对地球进行大清洗;3,杀人无过;4,痛恨世间;5,希望/试图拥有最终武器;6,团体成员共同的对外界对抗;7,认为已得到最终科学真理。(详见邓自闲先生的《杀神令,理性甄别》)如今的法轮功已全面达到这七条标准,而李洪志的这篇“经文”,就是向全世界宣布,法轮功已“拥有最终武器”——天灾人祸,并且今后还要进一步使用这一武器。“放下屠刀”能否“立地成佛”,无从考证,我们看到的李洪志倒是拿起屠刀“立地成佛”,而且还是全宇宙的“主佛”。这就是邪教主李洪志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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