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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传律藏---经分别-波罗夷二---七---(三一)至(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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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4 00: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三一)尔时,一牧牛者将衣挂树上而去大便,一比丘以为弃物而取之。时,牧牛者呵责其比丘:「汝非沙门!」彼生悔心……乃至……「比丘!弃物想者不犯也。」

(三二)尔时,一比丘正渡河,有衣离洗衣者手而缠〔彼〕足,其比丘取之,〔思:〕「还与所有主。」所有主呵责其比丘:「汝非沙门!」「彼生悔心……乃至……「比丘!非盗心者不犯也。」
尔时,一比丘正渡河,有衣离洗衣者手而缠〔彼〕足,其比丘〔思:〕「于所有主不见之前。」以盗心取之。所有主呵责其比丘:「汝非沙门!」「彼生悔心……「……波罗夷。」

(三三)尔时,一比丘见酥瓶而饮一小量。彼生悔心……乃至……「比丘!非波罗夷,乃突吉罗。」

(三四)尔时,众多比丘约定「吾等将欲取一物」而去。一比丘取其物,彼等作如是言:「我等非波罗夷,彼取其物之比丘犯波罗夷。」以此事白世尊。「诸比丘!汝等犯波罗夷。」
尔时,众多比丘谋取一物后,分配之。彼等每人分配〔所得〕不满五摩沙迦,彼等曰:「我等非波罗夷。」以此事白世尊。「诸比丘!汝等犯波罗夷。」

(三五)尔时,一比丘于沙瓦提(舍卫)城饥馑(饥荒)之时,以盗心取商人一把米。彼生悔心……「……波罗夷。」
尔时,一比丘于沙瓦提城饥馑(饥荒)之时,以盗心取商人一把绿豆……乃至……一把蚕豆……乃至……一把胡麻。彼生悔心……「……波罗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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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9-4 00: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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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尔时,一牧牛者将衣挂树上而去大便,一比库以为弃物而取之。时,牧牛者呵责其比库:「汝非沙门!」彼生悔心……乃至……「比库!弃物想者不犯也。」

(三二)尔时,一比库正渡河,有衣离洗衣者手而缠〔彼〕足,其比库取之,〔思:〕「还与所有主。」所有主呵责其比库:「汝非沙门!」「彼生悔心……乃至……「比库!非盗心者不犯也。」

尔时,一比库正渡河,有衣离洗衣者手而缠〔彼〕足,其比库〔思:〕「于所有主不见之前。」以盗心取之。所有主呵责其比库:「汝非沙门!」「彼生悔心……「……巴拉基嘎(他胜)。」

(三三)尔时,一比库见酥瓶而饮一小量。彼生悔心……乃至……「比库!非巴拉基嘎(他胜),乃恶作。」

(三四)尔时,众多比库约定「吾等将欲取一物」而去。一比库取其物,彼等作如是言:「我等非巴拉基嘎(他胜),彼取其物之比库犯巴拉基嘎(他胜)。」以此事白世尊。「诸比库!汝等犯巴拉基嘎(他胜)。」

尔时,众多比库谋取一物后,分配之。彼等每人分配〔所得〕不满五摩沙迦,彼等曰:「我等非巴拉基嘎(他胜)。」以此事白世尊。「诸比库!汝等犯巴拉基嘎(他胜)。」

(三五)尔时,一比库于沙瓦提(舍卫)城饥馑(饥荒)之时,以盗心取商人一把米。彼生悔心……「……巴拉基嘎(他胜)。」

尔时,一比库于沙瓦提城饥馑(饥荒)之时,以盗心取商人一把绿豆……乃至……一把蚕豆……乃至……一把胡麻。彼生悔心……「……巴拉基嘎(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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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9-4 00: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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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9-4 00: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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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种行仪 之二
原住者的行仪
(âvàsikavatta)

诸比库,原住比库见到上座的客比库,应敷设座位,近置洗脚水、擦脚台和擦脚布。应前往迎接而接过衣钵。应问需喝水否。若有能力则应帮擦鞋。擦鞋时应先以干布擦然后再用湿布。洗了擦鞋布之后应于一边晾开。应礼敬客比库。应敷设坐卧处:“这是分给您的坐卧处。”应告知已住人的或未住人的;应告知行处,应告知非行处;应告知认定学家;应告知大便处,应告知小便处;应告知饮用水,应告知洗用水;应告知手杖。应告知僧团的规约:“何时应进入?何时应回去?”
若[客比库]是下座,则可坐着告知:“这里放置钵,这里放置衣,坐这个位置。”应告知饮用水,应告知洗用水;应告知擦鞋布。应使下座的客比库礼敬。应告知坐卧处:“这是分给你的坐卧处。”应告知已住人的或未住人的;应告知行处,应告知非行处;应告知认定学家;应告知大便处,应告知小便处;应告知饮用水,应告知洗用水;应告知手杖。应告知僧团的规约:“何时应进入?何时应回去?”
诸比库,此乃原住比库们应遵行的原住比库之行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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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9-4 00:3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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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概论002

绪 言

  「佛法」,为佛与法的结合词。佛是梵语佛陀的略称,其义为觉者。法是梵语达磨的义译,精确的定义是轨持,即不变的轨律。佛与法的缀合语,应解说为佛的法。本来,法是「非佛作亦非余人作」的;本来如此而被称为「法性法尔」的;有本然性、安定性、普遍性,而被称为「法性、法住、法界」的。这常遍的轨律,何以要称为佛法?因为这是由于印度释迦牟尼佛的创见,而后才流行人间的;「佛为法本,法由佛出」,所以称之为佛法。

  依「佛的法」而引申其意义,又得两个解说:一、「诸佛常法」:法是本来如此的;佛是创觉世间实相者的尊称,谁能创觉此常遍的轨律,谁就是佛。不论是过去的、现在的、未来的佛,始终是佛佛道同;释迦佛的法,与一切佛的法平等平等。二、「入佛法相名为佛法」:法是常遍的,因佛的创见而称之为佛法,佛弟子依佛觉证而流出的教法去修行,同样的觉证佛所觉证的,传布佛所传布的,在佛法的流行中,解说、抉择、阐发了佛的法,使佛法的甚深广大,能充分的表达出来。这佛弟子所觉所说的,当然也就是佛法。这两点,是佛法应有的解说。但我们所知的诸佛常法,到底是创始于释迦牟尼佛,依释尊的本教为根源的。佛弟子所弘布的是否佛法,在乎他是否契合释尊根本教法的特质。所以应严格的贯彻这一见地,抉择流行中的诸佛常法与弟子的论述。

  此外,「世间一切微妙善语皆是佛法」,释尊说:「我所说法,如爪上尘,所未说法,如大地土」(升摄波经)。这可见有益身心家国的善法,释尊也多有不曾说到的。释尊所觉证而传布的法,虽关涉极广,但主要是究尽法相的德行的宗教。佛法是真实的,正确的,与一切真实而正确的事理,决不是矛盾而是融贯的。其他真实与正确的事理,实等于根本佛法所含摄的,根本佛法所流出的。所以说;「一切世间微妙善语,皆是佛法」(增壹阿含经)。这可见,「著文沙门,执著文字,离经所说,终不敢言」(大毗沙罗论),实在不够了解佛法!在佛法的流行中,融摄与释尊本教不相碍的善法,使佛法丰富起来,能适应不同的时空,这是佛法应有的精神。

  佛的法,是根本的;诸佛常法与入佛法相的佛法,是竖贯的,深入的;融贯的佛法,是旁通的。千百年来流行于人间的佛法,即契合这三者而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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