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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赵桂凤:我策划了刘仁芳抛尸灭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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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0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08-26   来源:凯风网   作者:赵桂凤

  2001年7月19日,新华社播发了一篇通稿《践踏人权的又一铁证——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掩盖罪行抛尸灭迹案真相》。当天晚上,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了一期节目《法轮功:抛尸灭迹,惨无人道》。两家媒体说的是同一件事:四川省郫县汤原乡报春村法轮功人员刘仁芳(女,1948年出生),在北京“护法”时,因病死在了租住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的一间民房里,为了隐瞒事实,在李洪志的暗示和法轮功总部的授意下,她被其他法轮功人员抛尸灭迹。

  这是一个千真万确的事实,因为我就是这起抛尸案的组织者和策划者。当年《焦点访谈》的镜头里还有我的画面,只是我当时没怎么说话。

  我叫赵桂凤,女,1960年7月出生,长春市人。我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二年——1978年考入长春中医学院(现更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针灸系的,1983年我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位于吉林省长春市的中国一汽职工医院,成了一名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

  1995年5月,怀着做好人、修炼“真善忍”的愿望,我走进了法轮功,并成为长春市一汽二区岱山公园练功点的辅导员。在没有习练法轮功以前,我因技术过硬,工作认真努力,多次被评为单位的先进工作者。但自从痴迷法轮功后,不管什么人再求我,也无论病人多么痛苦,我都会熟视无睹、无动于衷。因为我坚信,那是在“消业”,我也生怕他们把“业力”传给我。

  我对法轮功的忠诚和精进得到了法轮功长春辅导总站的肯定和表扬。在他们的组织下,我带领练功点上的部分法轮功人员先后参加了1998年12月4日围攻吉林电视台和1999年7月21日、22日围攻省委、省政府活动。

  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后,我感到如丧考妣,对政府的决定极其不满。在李洪志一篇篇"经文"的催促下,在“断情”、“圆满”、“白日飞升”等邪说的诱骗下,我抛下年老体弱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瞒着丈夫,多次进京“护法”。在一次次的进京串联中,我认识了不少法轮功骨干,包括一些省市辅导站的站长、副站长,他们就把我推荐给法轮功总部的童欣(童欣是其化名,她真名叫叶红,是法轮功骨干成员叶浩的女儿)。在童欣的直接指挥下,我化名“筑心”(意为用大法筑起我坚强的心)去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内蒙等二十几个省市区串联。我的精进和壮举多次受到法轮功总部的表扬和肯定。童欣曾亲口对我说,“师父”对我的“弘法”行动十分满意,用不了多久,我就要“圆满”了。“师父”的亲口肯定让我私欲更加膨胀,像打足了气的皮球一样,我四处乱蹦,鼓动法轮功人员走出来,煽动他们进京聚集闹事。

  2000年12月,法轮功总部通过明慧网发出指示,要我们法轮功人员在新纪元的元旦那天——甲子日子时到天安门广场去“证实法”。明慧网所说的这个子时,指的是2000年12月31日的夜里11点到2001年1月1日的凌晨1点之间。作为一名即将“圆满”的法轮功“精进”分子,我怎肯错过这个“万古机缘”?于是我又一次来到了北京。但是,由于天安门广场夜里封闭,我们的“白日飞升”梦没能实现。

  元旦“正法”没有成功,我们便约定春节期间再去天安门广场聚集。但就在除夕那天,天安门广场发生了自焚事件。事后童欣告诉我:“师父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如果这件事情不发生,就准备结束了。”尽管童欣说的是半截子话,但我马上心领意会。这是“师父”要求我们继续出去“正法”呀。

  于是,2001年2月10日,我再次来到北京,参加了在北京市通州区一租住民房里召开的一次“法会”。会上,我传达了童欣的指示,鼓动法轮功人员走出来,用各种形式去“正法”,不然就会落下了,一辈子都不能“圆满”。我的精彩演讲,尤其是转述的“师父”最新指示,赢得了大伙儿的一片欢呼声。“法会”结束后,一名男法轮功人员悄悄把我拉至一边,告诉了我一个秘密,也给我出了一个棘手的难题。

  原来,去年年底有一个四川籍的女法轮功人员,为了赶在元旦前到天安门广场“正法”,病死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一租住的民房里。尸体一直没有人管,身上还有法轮大法的徽章和条幅。那个人还说,她在家时就有病,一路上咳嗽得厉害,可她不吃药,还不顾家人的阻拦到了北京。后来那个人病情加重,又指望着“师父”能帮她“消业”,最后病死在房间里。眼看元旦将至,大家开始都以为她提前“圆满”了,把她扔在了房间里,不再有人管她。元旦时大家都忙着到天安门广场“正法”,结果人还未到天安门广场,便被遣送回老家。那人已经死去40多天了,屋里很热,还不通风,如果尸体腐烂了,必然会散发出难闻的气味。眼看房屋的租期快到了,如果尸体得不到妥善处理,恐怕会给“大法”造成不良影响。

  听到此事后,我感到非常震惊。因为十几天前发生的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正被炒得沸沸扬扬。而明慧网上却说自焚的人不是法轮功人员,还说自焚事件是政府的诬陷。尽管对众多法轮功人员而言,他们更愿意相信明慧网上的宣传,但也有不少习练者感到困惑不解。事实上,我们这些骨干都清楚明慧网在自焚事件上是撒了谎的,因为参加本次“法会”的人就有来自河南开封来的,他们当中不少人认识自焚者王进东、郝惠君和刘春玲等,他们的的确确是法轮功习练者。如果有人死在“正法”路上这件事再传出去,被公安部门或者政府知道了,媒体一曝光,又将是法轮功害人夺命的铁证,那法轮功的“名望”就更加受到冲击。想到这里,于是我告诉那个人:“这件事不能扩散,要严密封锁消息。现在最主要的是设法把尸体运出去,避免引起疑问。同时将房间清理干净,不能留下任何与法轮功有关的线索。”

  但是,把尸体弄到哪里去为好呢?我也没有主意。于是我便召集在场的7名骨干成员开会研究此事。开始我建议送到医院的太平间,大家说没那么容易,哪个医院的太平间也不是想去就去的,肯定有人把门,而且需要繁杂的手续,我们去哪里能弄到一张死亡证明?最要命的是人已经死去了那么长时间了,怎么跟太平间的工作人员解释?有人提议随便找个地方埋了,但是埋在哪里为好?再说了,冬天土硬,挖坑太麻烦,也耽误时间。争论来讨论去,我们也想不出尸体弄到哪里最为稳妥。于是,我便找北京的法轮功分支机构商量对策,但是他们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为了把此事处理妥当,我决定请示在美国的法轮功总部。

  那个时候,普通的法轮功人员是很难联系上法轮功总部的,所以能联系上总部的人也以此为荣。我之所以当时那么有号召力,除了自己精进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能随时联系上法轮功总部,能直接接受总部的指挥。为了防止电话窃听和失密,我主要是通过秘密网址方式跟总部联系,待答对暗语(每次通话后都约定下一次通话的暗语)后,用语音聊天的方式进行交流。我因为不会操作电脑,就把网址交给了和我形影不离的白野(男,长春市人,当时是长春中医学院的学生),每次都是白野联系好后,让我说话。但是,那天刚好白野不在身边。

  于是,我让周根正(男,乌鲁木齐人,原新疆法轮功总站副站长)找法轮功总部负责国内联系的人,最好能直接跟“师父”说上话,求得一个解决、处理这件事情的建议。但是,周根正没有能跟在美国的联系人联系上。

  此时,身边有个人(姓钟,具体姓名不详,)给我提供了两个联系人的电话号码,其中一个是在美国的法轮功骨干张宇。我没有见过此人,但是,我们语音聊天联系过几次,也算是老熟人了。他把电话打通以后,我俩来不及寒暄,我就直接问他可否见到李洪志?他问我什么事?我说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于是他让我等着,以便电话录音。等他准备好之后,我就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告诉了他。最后我说:“师父啊,如果这件事处理不好,我们就被卷入刑事案件当中去了”。时间不长,张宇就把李洪志的指示反馈回来:“师父3天前就知道这件事了,师父说他无能为力,具体怎么做,要你们自己看着办”。我当时心头一阵发凉,但转念一想,这是“师父”在考验我们。于是我对在场的人说:“我们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反正已经师父知道了,只要我们一心为了正法就行……”

  就在我们七个人忙着准备分工的时候,又有一个美国电话打进了刚才那个手机里。我急忙接过电话,还没等我说话,那个人便在电话里说到:“每当我们发生这种棘手的事情都是个人行为。”就这么短短的一句话,对方就挂断了电话。我当时忙得头昏脑胀,也没有多想。现在才想明白那个电话的用意:有事自己兜着,别说与法轮功有关。

  按照分工,2月11日傍晚,郑姓和姜姓两名法轮功人员打车到燕郊镇踩点,并负责选择抛尸地点。他们去后才发现存放尸体房间,房门是用整块钢板做成的防盗门,窗户也都关着,没有办法进入。得知这一情况后,我一方面要求他们设法通过邻居或小区的保安与房东联系,把钥匙要过来;另一方面我在我们的聚集点上四处询问谁在那个房间里住过,是否有那个房间的钥匙。

  2月12日下午2时左右,我们终于从曾经住过那间房子的一名法轮功人员那里得到了钥匙。钥匙到手后,我们一行七人乘一名马姓法轮功人员提供的富康轿车马不停蹄地向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的那座民宅赶去。

  房子不足120平方米,窗帘拉得严严实实,房间里一片狼藉。尸体已经发出了臭味。我们顾不了这些,就是想赶紧把这个破坏“大法”的“魔”的尸体弄走。我们将尸体身上携带的一枚法轮功徽章和一条写有“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取下,将事先买好的塑料布平铺在地上,连同被子一起包起来,又用胶带在尸体上身和腿上缠了几圈,然后横放在汽车的后备箱里。

  当时,我们没有人关心这个女尸是谁?是怎么死的?她又来自哪里?她的家人是否知情?我们更关心的是房间里留下的法轮功书籍和横幅。于是,我让两个人留下来将房间清理和打扫干净,以掩盖法轮功人员的身份和我们抛尸的证据。

  车在偏僻的小道上开了几十公里,一直开到了北京市通州区,我们也没有找到事先选好的抛尸地点。现在看来,当时负责踩点的人明显地撒了谎。因为他在车上跟我们说他找不到原来选好的那个地方了。因为担心交叉路口的摄像拍下我们的车牌号,我们不敢走大道,只好拉着尸体,到处乱转。转着转着车就绕不出去了。负责踩点的人建议说“找一条河扔了算了。”大家一致认为这个办法比较好。17时左右,汽车开到通州区高古庄村凉水河北岸。“河的左岸边有一个灌溉的闸门,气味比较臭,就扔到这里吧!”开车的马姓法轮功人员建议说。我看四处无人,河水也比较深,就没有异议。当看到尸体在污水中流走时,我心里还是有些不安。尽管我们把她当成破坏大法的“魔”,但是无论怎么说抛尸灭迹也不是什么光彩事,分手时我再三告诫大家:“这件事不要对其他人说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回到通州区的聚集点后,白野交给我一张纸条,说是童欣传达的总部要求,大意是:明慧网是法轮大法的窗口,她是负责国内正法行动的第一人,国内的骨干人员要有备份。我一看便明白她是让我发展二、三梯队骨干,并将具体的联络方式告诉她,以便我们这些人被抓后,她还能指挥境内的行动。现在看来,他们用心真是歹毒,但是当时我就是一根筋,认为我这么“高层次”的大法弟子,警察是不会抓到我的。于是我决定继续出去串联,准备先到东北老家走一圈,然后约着聚集点的骨干再去南方等地串联。临走前,我通过周根正跟美国的张宇联系,告诉张宇:“上次说的事已经圆满解决了,请转告师父一声。”

  我离开北京到达辽宁省旅顺市不到一周,我就从法轮功人员那里得知我在通州的那个聚集点已被公安机关破获,参与抛尸案的所有人除我之外全被抓获。我猜想他们肯定会把我供出来。于是,我便跟童欣联系,问我应该怎么办。她告诉我,待我“备份”任务完成后,可以用非常手段出国,他们能提供帮助。 可2001年4月16日,李洪志无处不在的“法身”没有在我这个即将“圆满”的“精进”分子身上显灵,我还是被公安机关在甘肃省兰州市一个聚集点里逮了个正着。我对公安机关的审问拒不配合,面对四川、北京和长春警方跟我核实抛尸灭迹一事,我更是遮遮掩掩,不愿意如实回答。

  10年后的今天,我之所以才把自己一直羞于启齿的抛尸灭迹之事写出来,是因为我实在难以忍受心灵和良心的折磨。我要向逝者、逝者的家属和亲人表示深深的道歉和谢罪。我还诚心盼望着所有的法轮功痴迷者都要以我为戒,彻底认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罪恶,尽快地醒过来,回到社会和亲人的怀抱中,重新做人。

【责任编辑:陆原】

原文网址:http://www.kaiwind.com/xs/201008/t1167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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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13:10 | 只看该作者
10年后幡然醒悟,终是良心未泯.

这篇文章,真该让所有练习"法轮功"的人来看看,"师傅"是怎么度人的?怎么往高层次上度人的?就是生病了不吃药直至死亡?最后被毁尸灭迹?
3#
发表于 2011-1-24 15:26 | 只看该作者
原来邪教是如此的害人不浅,读后感到非常震撼,真是让人坠入魔道!,对于我这样的小青年,实在是莫大的教育!
4#
发表于 2011-1-25 09:59 | 只看该作者
我要是法官一定重判眼看着那个人死去的那几个人,让他们在监狱中圆满!愚昧、无知、没有良知的人留在世上还有什么用!
5#
发表于 2011-3-20 11:32 | 只看该作者

(转帖)钟扬:亲历刘仁芳抛尸案

  2011-03-17  来源:凯风网  作者:钟 扬

 http://www.kaiwind.com/flgct/201103/t125900.htm


  我叫钟扬,深圳人,我是1996年开始习练法轮功的,为了所谓的“圆满”做了很多糊涂事,其中2001年所亲身经历的刘仁芳抛尸案,使我至今于心不忍。

  2000年12月,受李洪志和明慧网唆使“真相大显”,大批学员进京“护法”,等待“圆满”。2001年2月份左右,我和功友们在北京与全国各地学员进行交流。我听功友赵桂凤说某人(后来才知是刘仁芳)因上京“护法”病死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一租住的民房里。同屋的几十位功友因忙着到天安门“护法”,等待“圆满”,尸体没来得及处理。屋里堆放了许多大法的资料、书籍以及学员的身份证,而且房租快到期了。大家都很着急,不知如何是好。

  当时我们想如果这件事处理不好,肯定会给大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可在当时处理这件事确实有一定难度。那位病逝的功友姓甚名谁,家住哪里,无从得知,所以把尸体运送回家的想法实现不了;如果就让尸体留在房内,但房间里又堆满了法轮功的书籍和学员的身份证,怎么办?当时,这件事也只有很少的法轮功骨干学员知道,学员们对所谓的大法是负“责任”的,所以修口都修得比较好。这也是李洪志“不乱传小道消息”教育的结果。为了维护所谓的大法,把这件事处理妥当,赵桂凤决定请示在美国的法轮功总部。

  赵桂凤让周根正找法轮功总部负责国内联系的人(是李洪志身边的一位弟子)联系,让他征求李洪志的意见,希望法力无边的“师父”能帮帮被此事困扰的弟子。在周根正联系未果的情况下,我给赵桂凤提供了两个海外功友的电话,其中一个是在美国的法轮功骨干张宇。在我的住处由周根正用手提电脑跟海外学员联系,联系上以后,赵桂凤向对方叙述了情况,并由对方当场录下了声音,说会很快与李洪志联系,让李洪志听电话录音,并记下我的手机号码,让我打开手机。大约一小时左右,我接到了对方打来的电话,对方告诉我李洪志早就知道了这件事,他没有办法,而且不该麻烦“师父”。接着他说有个人要跟赵桂凤交流一下,我就把手机给了赵桂凤,说的什么我也无从得知。事后我们就分手了。

  我是在后来才知道,由于怕给所谓的大法带来负面影响,刘仁芳的尸体被法轮功学员抛尸河底。当时我一听,眼泪就掉下来了,那一刻的晴天霹雳也使我的灵魂受到强烈震撼,我也曾在那一刻进行过痛苦的反思。遗憾的是,当时的震撼并没有震醒我久已沉迷的心窍,我依然没能认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而认为是法轮功学员做错了。

  其实,当时赵桂凤出此下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房租快到期了,屋内堆放着大法资料,死者的情况又打听不到。说句真话,这种事都能处理好,除非有神助。这种情况下,我们想起了大慈大悲、无所不能的“师父”,但“师父”一口回绝了我们,还嫌我们打扰了他老人家,孤独无援的我们多么希望伟大的“师父”能帮我们,哪怕是一句勉励之语。弟子遇到问题,不找自己的“师父”去说,还能找谁去说呢?找警察去说,当然容易解决,但李洪志是绝对不答应的,做“师父”的把学员的神通给锁住了,神通那么大的“师父”又吝啬自己的“神通”,弟子只好选择这条路。维护所谓大法是法轮功学员责无旁贷的。那作为“师父”眼看着弟子遇到难题解决不了,难道为师的就没有责任了吗?

  而今我依然能记起赵桂凤坚定的话语:我们在“护法”,相信“师父”一定会支持我们的。她坚定的眼神似在我记忆中闪烁,构成了我生命中关于法轮功痛苦回忆的一部分。为了维护所谓大法,法轮功完全可以违背人性的法则,一个个原本善良的人,理性的人,在李洪志的真善忍的指导思想下,变得如此的极端、如此的疯狂!那些至今仍然痴迷其中的兄弟姐妹们啊,不要再执迷不悟,否则后悔终生。

【责任编辑:仲德】

[ 本帖最后由 元之君 于 2011-3-20 11:38 编辑 ]
6#
发表于 2011-4-13 13:09 | 只看该作者
“我要向逝者、逝者的家属和亲人表示深深的道歉和谢罪。我还诚心盼望着所有的“法轮功”痴迷者都要以我为戒,彻底认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罪恶,尽快地醒过来,回到社会和亲人的怀抱中,重新做人。”反映了作者痛恨“法轮功”,对自己所做的坏事真心忏悔。


[ 本帖最后由 陈景远 于 2011-4-13 15: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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