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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法轮功让昔日的致富能手变成了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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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4-6 15: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王秋英,女,60多岁,上海普陀区人,90年代下海经商,凭着精明的头脑和过人的眼光,渐渐发家致富,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令邻居们都很羡慕,一时间王秋英成了小区人们饭后聊家常的焦点人物。但好景不长,没日没夜的赚钱让王秋英百病缠身,这时,“无所不能的李大师”进入了她的视线,“病痛是常人在消业,习练了法轮功,有了功德后,凭正念用不着再去医院打针吃药”,“多看几遍《转法轮》,里面有无数个师傅的法身在保佑你”等,一句句充满诱惑的词藻,对饱受病痛折磨的王秋英来说无疑是久旱逢甘霖!于是,如获至宝的王秋英义无反顾地扎进了法轮功里面,有了商场拼杀的经历,王秋英在法轮功组织里面如鱼得水,不久即担任所在练功点的辅导员。另外,为发“正念”,“弘扬大法”,她耗尽家财,数次北上南下,昔日叱咤商场、精明能干的王秋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整天默念经文、言行疯癫、满脑子“圆满、消业”、常常到处流窜的王秋英。然而,她虽以治病消业为念头踏进这个是非圈,但是她的身体状况却还是每况愈下,而且家庭与婚姻一度岌岌可危,濒临破裂边缘,更要命的是,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出现了枯竭。王随即以“弘法”需要经费、要资助境外法轮功媒体等为由,先后向夏蓓、郑康、张缄等“功友”累计骗取人民币24万余元,并很快就将骗取钱财挥霍一空。
应了“人心不足蛇吞象”的一句老话,过惯了挥霍无度生活的王秋英几十年前积累的百万财富已如黄粱一梦般破灭,常年坚持“弘法”不但让她经济窘迫、家庭濒临破碎、难以融入社会,更要命的是“大法”已经牢牢控制了她的心智,在她眼里家庭、朋友、邻居只是常人,他们执迷不悟;社会、国家、整个世界不过是旧势力,它们阻碍修行,尘世的一切必须等待“师傅”依“神”的昭示来救赎世人!为了“圆满”,王秋英要远赴外地继续“弘法”,还要不断向法轮功总部交钱“赎业”。于是,久已荒疏的商场伎俩被她重拾,先向“功友”们借、骗、蒙,再不行就向银行透、提、诈,在2006年至2008年间,王先后向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申领了多张信用卡进行透支和提现,至案发时未归还透支本金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
在不断地拆东墙补西墙之中,王秋英依旧沉醉于自己“早日圆满,放下执着”、“跟随师傅升天得道”的梦中。由于她一味放纵自己的私欲而不加以节制,使得其发现了通过骗取其他“法轮功”练习者钱财及透支银行信用卡等方式可以毫不费力“来钱”的生财之道,并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终陷泥淖难以自拔。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0年6月6日,王秋英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以犯信用卡诈骗罪进行刑事拘留,同年同月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0年8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秋英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上述判决在国内著名反邪教网站凯风网中也有相关报道。
凯风网相关链接:http://www.kaiwind.com/kfxx/201008/t116495.htm 法轮功人员王秋英犯信用卡诈骗罪获刑5年
沙发
发表于 2011-4-6 15: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看了上面的帖子,着实深感可惜,昔日的致富能手今日的阶下囚,前后变化之大令人扼腕叹息,白瞎这个人了!
板凳
发表于 2011-4-6 16: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的帖子

的确是白瞎这个人了!将自己一手打下的基业亲手葬送,确实很可惜,但是这个人的转变之大也让人瞠目!由原来的勤劳致富,到后来的骗人钱财,其实我感觉这人本性应该不坏。对法轮功的痴迷让其耗尽家财继而骗功友,再继而诈骗银行,这个转变的过程也反映了法轮功对弟子们得控制之厉害!归根结底,还是邪毒危害的牺牲品!
地板
发表于 2011-4-7 15:16 | 只看该作者
看了全文,的确是发人深省,特别是讲到连她所谓的“功友”也不放过,实在是害人害己啊!
5#
发表于 2011-4-7 15:41 | 只看该作者
希望楼主提供此案例的司法文书啊,才更有说服力啊:smile
6#
发表于 2011-4-11 14: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的帖子

同意楼上,拿出证据来让大家都看到,会更让人信服一些。:smile
7#
楼主| 发表于 2011-4-11 14:3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松涛 于 2011-4-7 15:41 发表
希望楼主提供此案例的司法文书啊,才更有说服力啊:smile

通过努力,我拿到了当时的判决文书,请大家鉴赏!同时,为保护文书中出现的相关人员的私人信息,我将相关部分涂黑,还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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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1-4-11 14: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的帖子

终于上传上来啦,欢迎大家评析!拿到判决文书不容易啊,但为了告诉大家关于王秋英练功前后的巨大变化,揭露法轮功的罪恶,让更多的人得到警示,俺觉得值!
9#
发表于 2011-4-11 14: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的帖子

看到文章后确实为这人觉得可惜,怎么练功前后的差距这么大呢!咱没练过那玩意儿,不明白法轮功怎么会有那么大的迷惑性,但看了好多人家破人亡、黄粱一梦,国家也不允许练了,所以咱还是不去试了,末了赠句佛家吉言给王秋英还有那些还在练的人们,“苦海无涯,回头是岸”!
10#
发表于 2011-4-11 15:0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的帖子

楼主辛苦啦!看了判决书后,触目惊心之余也为王秋英很是觉得惋惜!这么好的前途和事业就因为练了这个功而如梦幻般破碎,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不知道王秋英现在在监狱里有无反思,有无发现让她深陷牢狱的真正祸首!
11#
发表于 2011-4-11 15: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淋壶冲 于 2011-4-11 14:44 发表
终于上传上来啦,欢迎大家评析!拿到判决文书不容易啊,但为了告诉大家关于王秋英练功前后的巨大变化,揭露法轮功的罪恶,让更多的人得到警示,俺觉得值!

感谢楼主不辞辛劳拿到并上传判决文书!
12#
发表于 2011-4-11 15: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的帖子

我与10楼深有同感!觉得确实很可惜,也很可恨!如果王秋英没练法轮功,说不定现在已经百万缠身,功成身退,在家安享晚年了呢,如今以不惑之龄的黄金时间去坐牢,这一辈子就毁了。不知道她现在后不后悔呢,那些在练这功的人应该深以为戒!
13#
楼主| 发表于 2011-4-11 15: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陈景远 于 2011-4-11 15:25 发表

感谢楼主不辞辛劳拿到并上传判决文书!


多谢陈大侠的支持!只有这样大家才会真的信服,才会警示更多人。
14#
发表于 2011-4-11 15: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的帖子

首先说声楼主辛苦了!然后,我觉得虽然王秋英有今天的下场与人类的贪婪本性有关,但是这些与她练法轮功也不无关系!正是法轮功组织的贪得无厌和迷惑人心智的邪恶理论,才将她一步步逼上悬崖,以致她一失足成千古恨!
15#
发表于 2011-4-11 15: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有段时间没来论坛看了,看了这个帖子后让我想起了以前在论坛里看到的那些法轮功让人家破人亡的案例,这个王秋英虽还不至于称家破人亡,但也差不多了,看来法轮功确实练不得,她现在整个人都毁了
16#
发表于 2011-4-11 19:50 | 只看该作者
法轮功对人最大的祸害就是用那一套歪理邪说和具有欺骗性的说辞迷乱人的本性,而自身思想意志不坚定的人最容易深受其害。
17#
发表于 2011-4-13 12:04 | 只看该作者

【转帖】“法轮功”人员王秋英犯信用卡诈骗罪获刑5年

来源:人本网 作者:单敖 发布时间:2010-9-17
转自:http://www.rbw.org.cn/article.aspx?ty=uuB&i=BBj&pg=41


【凯风网8月23日消息,通讯员:单敖】8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法轮功人员王秋英信用卡诈骗案做出一审判决,王秋英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王秋英,女,1946年10月12日生,汉族、初中文化,退休职工。王秋英于1998年开始习练法轮功,不久,担任了法轮功练功点的辅导员,成为法轮功练功点的骨干。2001年-2007年间,她先后到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山东、天津、广西等省市“弘法”。期间,她以“弘法”需要经费、要资助境外法轮功媒体等为由,先后向夏蓓、郑康、张缄等“功友”累计骗取人民币24万余元。

王秋英还于2006年至2008年间,分别向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申领信用卡后,持卡透支消费及提现,至案发未归还透支本金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

2010年6月6日,王秋英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8日经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秋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王秋英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18#
发表于 2011-4-13 13:20 | 只看该作者
法轮功分子王秋英的所作所为,给了李洪志一记响亮的耳光!!!
19#
发表于 2011-4-13 14: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看了这篇帖子后,真为王秋英感到可惜,这么好的生活不要,去练那个功干嘛呢,挣了那么多钱好好呆在家享受生活多好,如今却去坐了牢,真让人痛心,奉劝那些还在练这个功的年轻人们别再练了,经常回家看看老人,欢欢喜喜地一起吃个团圆饭多好!
20#
楼主| 发表于 2011-4-13 14: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上述案例确系真人真事,具体详情在本论坛已有相关帖子,而且有法院的判决文书为证!链接为:http://www.tianjian.cc/viewthrea ... &extra=page%3D1
21#
楼主| 发表于 2011-4-13 14:59 | 只看该作者
刚在本论坛里看到有人转帖人本网对王秋英此案的判决相关链接:
人本网链接:http://www.rbw.org.cn/article.aspx?ty=uuB&i=BBj&pg=41
本论坛转帖链接:http://www.tianjian.cc/viewthrea ... &extra=page%3D1
22#
发表于 2011-4-13 1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 的帖子

16楼说得很对!在这论坛里看到的那些案例无不显示了邪教的可怕,但比这更可怕的是人类内心的空虚、欲望和愚昧!而邪教正是利用本为人类弱点的后者,来实施其邪恶目的!
23#
发表于 2011-4-13 15: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淋壶冲 于 2011-4-13 14:59 发表
刚在本论坛里看到有人转帖人本网对王秋英此案的判决相关链接:
人本网链接:http://www.rbw.org.cn/article.aspx?ty=uuB&i=BBj&pg=41
本论坛转帖链接:http://www.tianjian.cc/viewthrea ... &extra=page%3D1


首先说声楼主辛苦啦!我刚刚已经看过上面两个链接了,相信这事的确真实!大家也可以去看看
24#
发表于 2011-4-13 15: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俗家弟子 于 2011-4-13 15:27 发表


首先说声楼主辛苦啦!我刚刚已经看过上面两个链接了,相信这事的确真实!大家也可以去看看


嗯,我也看过了,人物事实、证据、判决、报道都齐活,相信此事不会假了。楼主辛苦!
25#
发表于 2011-4-13 15:4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淋壶冲 于 2011-4-13 14:54 发表
上述案例确系真人真事,具体详情在本论坛已有相关帖子,而且有法院的判决文书为证!链接为:http://www.tianjian.cc/viewthrea ... &extra=page%3D1


咕,怪不得觉得这帖子的王秋英很眼熟,原来是同一个人。上面这个链接:http://www.tianjian.cc/viewthrea ... &extra=page%3D1 里上传的判决文书很有说服力,看过本贴的可以再去看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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