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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我差点失去了天伦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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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6-16 15: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文转帖自凯风网:http://www.kaiwind.com/xs/201102/t125040.htm

我差点失去了天伦之乐
  
2011-02-24   来源:凯风网   作者:张 铃

  2011年的春节,我、老伴和女儿女婿还有孙女一起热热闹闹地度过,看着满桌丰盛的酒菜和每个人脸上幸福的笑容,我不禁想起了自己以前放着好好的天伦之乐不享,做的那些荒唐事。

  我叫张铃,上海市金山区人,目前居住在松江区永丰街道。我的身体一直不好,高血压,严重的骨质疏松,尤其是腰椎间盘突出一直困扰着我。腰痛时常发作,还伴随着右腿痛,睡觉只能侧卧才感觉好一点,简直是吃不下睡不着,所以家务一直都是老伴来做。虽然也到医院就诊治疗,但总有反复。

  1999年3月经小姐妹介绍,说有一个功很好,练了能治百病。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我开始练习法轮功。每天一大早到公园跟着一起练,两个月有规律的锻炼加上心理暗示,我感觉自己的腰痛有了好转,腿脚也利索了,人也精力充沛。以为这真是个神奇的功法,越来越痴迷于练功和学法了。

  1999年7月法轮功被依法取缔,当时我就很纳闷,这么好的功法怎么不能练了?既然外面不让练了我就偷偷在家练,对同事、亲戚、朋友都不说起此事,即使有知道以前我练的问起来我也说早就不练了。就这样我天天在家练功,从不去医院看病,腰疼时常发作,到后来发展到一咳嗽疼痛就加剧,但我始终记着“师父”的话“修炼的人除了师父给消业以外,自己还得还一部分,所以会有身体不舒服,像有病的感觉,修炼就是从生命的本原上给你清理。”这样的疼痛也是修炼的一部分。

  记得有一次,我腰痛发作,还影响到了右腿,又痛又麻。坐立不宁,只能屈膝跪在床上才感觉好一点,就这样我还坚持修炼。当老师的女儿见我这样就劝我还是去医院看看吧,我粗鲁地打断了她,自顾自练功去了,女儿一点办法都没有。

  由于儿女女婿工作忙,小外孙女放学后就在我这吃晚饭做好作业由父母接回去。有一次吃好晚饭外孙女做作业,在我放桌上的“师父经文”封面上写了几个字。我一见就火冒三丈,一把抢过书顺手就打了外孙女,边打还骂:“你这个贱手,这能乱涂乱画吗?这是“师父”的“经文”啊!你这个小丫头再也不要到我这里来了……”外孙女从来没有被这样打骂过。自此之后,小外孙女就很少到我这里吃晚饭,放寒暑假也不愿过来了。

  就这样直到2003年退休后。5月13日,我让女儿一家三口过来吃晚饭,当时我的腰疼正发作,由于长期不治疗,右脚也出现放射状疼痛影响了行走。走几百米就疼的不行,只能停下休息一会稍微好点了再走。就这样从家挨到面包店,花200元买了个大蛋糕。晚上一家人坐下来吃饭,大家都奇怪,没人过生日怎么买个蛋糕回来?我说今天是“师父”的生日,作为大法弟子给“师父”过生日。外孙女吵着要吃蛋糕,我就切了一大块,但女儿说什么也不让孩子吃这蛋糕。推搡之下蛋糕被打翻在地,女儿说了句法轮功算什么东西,我当时一下子就火了,大吼:“你这是在干什么?这是‘师父’的生日蛋糕呀,怎么可以掉地上?不敬啊这是不敬!我们在这里所做的事情所说的话‘师父’都看着听着呢,他都知道的。”说着不顾腰腿的疼痛,一下子跪在地上,恭敬地把地上的蛋糕拿起来,一边用手指把粘在地板上的奶油刮干净往嘴巴里送,一边还咕哝着:“罪过啊罪过,小孩子不懂事情,‘师父’千万不要怪罪啊,我给你磕头我给你磕头……”老伴女儿女婿谁来拉谁来劝都没有用,外孙女被吓得哇哇大哭。就这样一家人晚饭也没吃,不欢而散。

  2006年,我的病越来越严重,家人苦劝我去治疗,可我就是不同意,无奈之下把我送进了心理矫治中心,在反邪教志愿者的帮助下,我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荒唐,给家人特别是外孙女带来了多大的伤害。为了彻底地与法轮功决断,2007年8月,我将金山区的房子卖掉,在松江区买了房子,和老伴搬进了新家。想想自己以前的荒唐事,对比现在的天伦之乐,我真是感慨万千。
沙发
发表于 2011-6-16 15:19 | 只看该作者
看到作者能从“痴迷”中走出来,真为她感到庆幸。
李洪志把自己神化成“佛”,如果他真的是佛的话,他应该是普度众生,让众生幸福快乐,而不是家庭破裂痛苦。
板凳
发表于 2011-6-16 15:3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看了这个,总算为有人能虎口逃生而开心,实在为作者的经历捏一把汗,希望作者能好好珍惜生活:smile
地板
发表于 2011-6-16 15: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的帖子

看到作者能及时看透这些虚幻的东西,找回昔日的天伦之乐,感觉真好
5#
发表于 2011-6-19 19:15 | 只看该作者
悬崖勒马即是正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作者能看清“法轮功”的邪恶本质,认清李洪志的丑恶嘴脸,适时幡然醒悟,最终享受到了天伦之乐,让人们看了很欣慰。相比那些家破人亡的大法弟子,作者是幸运的,更是明智的。同时也希望更多仍旧执迷不悟的大法分子,识破李洪志的弥天大谎,看看因“法轮功”导致的一幕幕惨剧,妻离子散、众叛亲离、家破人亡,醒醒吧,不要将原本属于你的快乐亲手打的支离破碎
6#
发表于 2011-6-22 22:11 | 只看该作者
看清了“法轮功”的本质,认清的大师的面目,享受到了天伦之乐,可喜可贺!
7#
发表于 2011-6-24 10:13 | 只看该作者

这样多好

看到能够走出FA,真为你高兴,这才是人生
8#
楼主| 发表于 2011-7-4 14: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黄鹤楼 于 2011-6-19 19:15 发表
悬崖勒马即是正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作者能看清“法轮功”的邪恶本质,认清李洪志的丑恶嘴脸,适时幡然醒悟,最终享受到了天伦之乐,让人们看了很欣慰。相比那些家破人亡的大法弟子,作者是幸运的,更是明智的。同时也希望更多仍旧执迷不悟的大法分子,识破李洪志的弥天大谎,看看因“法轮功”导致的一幕幕惨剧,妻离子散、众叛亲离、家破人亡,醒醒吧,不要将原本属于你的快乐亲手打的支离破碎

楼上说得太好了,邪教害人不浅,杀人不沾血,相较而言,作者确实是幸运的
9#
发表于 2011-7-4 15:19 | 只看该作者
人的一生有太多的欲望和追求,不能轻易得到的就愈加想得到,想去保护和珍惜,但事实上往往会走了相反的路或远路而不自知,犯了错可以改,但是很多人犯了错却没有机会去改,这样看来,作者比起这些人又是幸运的
10#
发表于 2011-8-2 15:18 | 只看该作者
有错则勤改之,善莫大焉!及时悔悟,发现生活的真谛,或许这些经历了坎坷的人会更加珍惜今后的生活吧
11#
发表于 2011-8-2 15:4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0# 的帖子

楼上言之有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经历风雨的人才更懂得阳光的美丽!
12#
楼主| 发表于 2011-8-2 16: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的帖子

楼上言之有理,或许这样他们会更加珍惜生活
13#
发表于 2011-8-11 15:56 | 只看该作者
还好,看到了一个彻底地与法轮功决断的例子,比较欣慰!
14#
发表于 2012-2-14 14:47 | 只看该作者
嗯,亡羊补牢犹未晚,浪子回头金不换!
15#
发表于 2012-2-14 14:48 | 只看该作者
嘿嘿,好像这两句不是一对的,但是用在这里倒挺般配的,读起来还挺舒服的嘛
16#
楼主| 发表于 2012-2-16 14: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 的帖子

歪打正着呵呵,还挺顺口的,只要心情好,啥也好,只要人还活着,就比啥都好!
17#
发表于 2012-4-6 15:03 | 只看该作者
呵呵,你看不练法轮功就是好,把金山的房子卖了,买到松江去,虽然松江还是郊区,但房价还是涨了不少的,赚发了啊,不练功还有这种好处啊,呵呵
18#
发表于 2012-4-12 14:47 | 只看该作者
能有这种好运的确实不多,但这种好运不要也罢,毕竟代价实在太大,风险也很高恁
19#
发表于 2012-4-12 15:10 | 只看该作者
因为少数,所以尤其珍贵,必须顶一下。
20#
发表于 2012-5-24 16:57 | 只看该作者
迷途知返,替作者开心,希望作者珍惜当下的家庭幸福!:smile
21#
发表于 2012-5-24 21:57 | 只看该作者
迷途知返,悔之不晚!!!!!
22#
发表于 2012-5-30 10:54 | 只看该作者
浪子回头金不换,好在你没有执着下去,那就真的悔之晚矣了
23#
发表于 2012-5-30 11:09 | 只看该作者
劫后余生,当更加明辨是非了!所谓“度尽劫波真情在,应向世人批法轮”。
24#
发表于 2012-7-4 10:01 | 只看该作者
老阿姨年纪也蛮大了,还是安安心心过日子吧!松江是个好地方,老年人把房子买在那里还是很不错的
25#
发表于 2012-7-10 13:38 | 只看该作者
老军门 发表于 2012-4-12 15:10
因为少数,所以尤其珍贵,必须顶一下。

同顶,希望更多痴迷者能够醒悟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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