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鉴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唐老鸭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06年7月27日唐老鸭VS国华——试论女弟子被强暴问题(之二)

[本贴链接]
26#
楼主| 发表于 2006-8-19 10:2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19 09:05 发表
李老師說:我把所有的學員都當作弟子來帶,包括自學能真正修煉的人。

我只知道李老師這樣說。從沒聽過他專指哪一類人是弟子,哪一類人不是弟子。
我也從不去問其他學員李老師有沒有認定你是不是學員?


在你国华这里,“大法学员=大法弟子”的问题就不要再谈了,我早已经知道了(这是你认为的)。
你不会忘了我们谈论的主题吧?现在李先生在“法理”上明确肯定:有女大法弟子被强暴了,或者说被强暴的有女大法弟子。既然李先生已经明确肯定她们是“大法弟子”,那么你认为这些女大法弟子是真修的、假修的、或根本就不是来修的?


請教唐兄你是否有調查過,哪些學員知道自己是被李老師明确承认的弟子?哪些不是呢?

一、再度提醒:我叫唐老鸭,但非姓唐也;假如您喜欢这么叫,我也没意见,只是今后别把我的姓氏搞错了哦。
二、这个我还真的调查过,只要他当时还在坚持修炼FLG的,都毫无例外地认为自己就是真修的大法弟子,就跟你国华目下的状况完全一样(指自我认为就是真修弟子问题)。认为自己不是真修弟子的人,倒是那些已经放弃了的!
三、个别有过强暴经历的女FLG人员(自述的),她们在坚持FLG的时候,就始终认为自己是真修的大法弟子,因为她们看到过李先生的“经文”。所以她们知道:有过强暴经历的,肯定是大法弟子;而无此经历的是或不是大法弟子,她们也有不同看法。
27#
发表于 2006-8-20 00:42 | 只看该作者
唐老鴨兄您好
這樣稱呼您好嗎?
“唐老鴨”是我最喜歡看的卡通人物之ㄧ,還有頑皮豹、湯姆與傑利.......

言歸正傳
引用:既然李先生已经明确肯定她们是“大法弟子”,那么你认为这些女大法弟子是真修的、假修的、或根本就不是来修的?

是真修的!

引用:这个我还真的调查过,只要他当时还在坚持修炼FLG的,都毫无例外地认为自己就是真修的大法弟子,就跟你国华目下的状况完全一样(指自我认为就是真修弟子问题)。认为自己不是真修弟子的人,倒是那些已经放弃了的!

了解。您真有心!

引用:个别有过强暴经历的女FLG人员(自述的),她们在坚持FLG的时候,就始终认为自己是真修的大法弟子,因为她们看到过李先生的“经文”。所以她们知道:有过强暴经历的,肯定是大法弟子;而无此经历的是或不是大法弟子,她们也有不同看法。

喔!真的有女大法弟子被強暴迫害的事發生。在下敬佩您敢在此處說出來!

謝謝您的誠心討論!

祝晚安 ~

國華 敬復
28#
楼主| 发表于 2006-8-20 10: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20 00:42 发表
引用:既然李先生已经明确肯定她们是“大法弟子”,那么你认为这些女大法弟子是真修的、假修的、或根本就不是来修的?

是真修的!



请问强暴一事与“修炼”有关吗?


引用:这个我还真的调查过,只要他当时还在坚持修炼FLG的,都毫无例外地认为自己就是真修的大法弟子,就跟你国华目下的状况完全一样(指自我认为就是真修弟子问题)。认为自己不是真修弟子的人,倒是那些已经放弃了的!

了解。您真有心!


我是在用事实说话啊!


引用:个别有过强暴经历的女FLG人员(自述的),她们在坚持FLG的时候,就始终认为自己是真修的大法弟子,因为她们看到过李先生的“经文”。所以她们知道:有过强暴经历的,肯定是大法弟子;而无此经历的是或不是大法弟子,她们也有不同看法。

喔!真的有女大法弟子被強暴迫害的事發生。在下敬佩您敢在此處說出來!

謝謝您的誠心討論!


大陆女大法弟子被强暴的案例,我目前只发现和知道三例,都是当事人亲口告诉我的。其中两例分别发生在1997和1998年,第三例是我从明慧网看到“消息”后去找当事人查实的。
如此看来,您对女大法弟子被强暴的事情也是将信将疑了?
29#
发表于 2006-8-20 20:17 | 只看该作者
引用:请问强暴一事与“修炼”有关吗?

這是和個人的業力(過去世欠下的業債)有關。
若是能學好法,正念正行,惡警淫獸根本動不了大法弟子的!

引用:我是在用事实说话啊!

那麼勞教所和610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情況,你可能也知道不少,這方面您也敢用事实说话,向社會大眾公佈出來嗎?


引用:如此看来,您对女大法弟子被强暴的事情也是将信将疑了?

其實我是驚訝於你敢在此承認,有女大法弟子被惡警淫獸強暴的事發生過!

當你知道這些事時,那些違法的惡警有被法辦嗎?政府有向受害人道歉嗎?媒體有立即完整的向社會大眾公開報導過嗎?

煩請再用事實回答,謝謝!
30#
楼主| 发表于 2006-8-21 08: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20 20:17 发表
引用:请问强暴一事与“修炼”有关吗?

這是和個人的業力(過去世欠下的業債)有關
若是能學好法,正念正行,惡警淫獸根本動不了大法弟子的!


请举证:李先生什么时候说过强暴一事与个人业力有关的?如果没有就请你不要胡说!
还有,您所说的“个人业债”到底指什么?啥意思?你是否想告诉我:此人前世强暴过别人,所以现在就要被别人强暴啊?


引用:我是在用事实说话啊!

那麼勞教所和610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情況,你可能也知道不少,這方面您也敢用事实说话,向社會大眾公佈出來嗎?


这话我早已经说过了,就是你们明慧网或大纪元网所鼓噪的“事实”的反面,这就是真正的事实!


引用:如此看来,您对女大法弟子被强暴的事情也是将信将疑了?

其實我是驚訝於你敢在此承認,有女大法弟子被惡警淫獸強暴的事發生過!

當你知道這些事時,那些違法的惡警有被法辦嗎?政府有向受害人道歉嗎?媒體有立即完整的向社會大眾公開報導過嗎?

煩請再用事實回答,謝謝!


在我所掌握的事实中,目前还没有你所说的“恶警”强暴女大法弟子的事实!如果真有,人们会将他送上法庭的。请你自己注意我在#36楼发的帖子,我掌握的三件被强暴的案例,前两例一件发生在1997年,一件发生在1998年,你不要在此鱼目混珠啊!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8-21 10:51 编辑 ]
31#
发表于 2006-8-21 13:51 | 只看该作者
*你在#39楼干嘛?不会是在叫鸭子猜哑谜吧?或者你要天天测试电脑?

這是在下目前能順利回帖的唯一辦法,如造成困擾,請多見諒!

引用:请举证:李先生什么时候说过强暴一事与个人业力有关的?如果没有就请你不要胡说!

《轉法輪》是指導在下修煉的主要書籍。敝人回覆你問題的所有體會均來自這本書中。不相信我講的話,那我也沒有別的辦法!

引用:在我所掌握的事实中,目前还没有你所说的“恶警”强暴女大法弟子的事实!如果真有,人们会将他送上法庭的。

看來你還是不敢面對現實!
明慧網上大法弟子的投書,幾個遭強暴、性迫害的案例中,有名有姓、時間地點和惡警身分等,都有資料可查,這些你不可能完全都不知道。

看來我對你正直、公義的印象是完全錯誤的了!
32#
楼主| 发表于 2006-8-21 15: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21 13:51 发表
引用:请举证:李先生什么时候说过强暴一事与个人业力有关的?如果没有就请你不要胡说!

《轉法輪》是指導在下修煉的主要書籍。敝人回覆你問題的所有體會均來自這本書中。不相信我講的話,那我也沒有別的辦法!


请问:《转法轮》中在什么地方讲过“强暴一事与个人业力有关”的问题?请你不要逃避问题!你是知道答案的!


引用:在我所掌握的事实中,目前还没有你所说的“恶警”强暴女大法弟子的事实!如果真有,人们会将他送上法庭的。

看來你還是不敢面對現實!
明慧網上大法弟子的投書,幾個遭強暴、性迫害的案例中,有名有姓、時間地點和惡警身分等,都有資料可查,這些你不可能完全都不知道。

看來我對你正直、公義的印象是完全錯誤的了!


真正不敢面对现实事实的恰恰是你国华!
2003年明慧网鼓噪的那个江苏的“高小姐”一事,我们就去核实了!我想,巴人给你的回帖你不会忘了吧?那次核查我和巴人都去了。结果怎样?人家当事人自己都否认有被“蹂躏”一说,还反复说“明慧网干嘛要这样糟蹋她?这让她一个大姑娘家今后怎么做人!?”有人还把“高小姐”的自我说明发给明慧网了,明慧网为什么不敢登出来啊!?
这就是我碰到的第三例“强暴”案,却是明慧网炮制的假案!

至于你说的明慧网上还登出的其他“强暴”案例,一不是我的职责范围,我的手也没那么长,我无权查实;二在我的财政上也无此项支出,阿扁和山姆大叔更没给我拨款;三不在我的地界上。你总不会连台湾发生的女大法弟子的强暴案也要鸭子去核查吧!

该我查的我就查!但是,我不明白:我查实出来这是个假案,这个责任该由谁负?!是你,还是明慧网,还是李先生?!:why:pk
33#
发表于 2006-8-21 23:52 | 只看该作者
引用:《转法轮》中在什么地方讲过“强暴一事与个人业力有关”的问题?请你不要逃避问题!你是知道答案的!

《转法轮》中雖然沒有明指“强暴一事与个人业力有关。但是在修煉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關要過,那也是有業力的原因在裡面。要如何過好關通過考驗,都要靠自己去修、自己去悟。
我所講的也只是我個人的體會見解,僅供參考!

引用:2003年明慧网鼓噪的那个江苏的“高小姐”一事,我们就去核实了!

那麼你願意把包括明慧网、高小姐的說明資料貼出來,讓我了解嗎?
34#
楼主| 发表于 2006-8-22 08: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21 23:52 发表
引用:《转法轮》中在什么地方讲过“强暴一事与个人业力有关”的问题?请你不要逃避问题!你是知道答案的!

《转法轮》中雖然沒有明指“强暴一事与个人业力有关。但是在修煉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關要過,那也是有業力的原因在裡面。要如何過好關通過考驗,都要靠自己去修、自己去悟。
我所講的也只是我個人的體會見解,僅供參考!


你的体会也好、见解也好,能代表李先生的说法吗?如果不能代表就请你收回吧。我问你“强暴一事与修炼有关吗”?也就是想问“强暴一事对修炼有无好处”?你却在这里胡言乱语了,你觉得这样好玩吗?下面我录一段文字给你。

问:学员遭坏蛋强暴该不该还手?
师:我们真正修炼的人不会遇上这样的事。对修炼没有好处的事,不给你安排。


看清楚啦?不会找不到吧?在《转法轮法解》上。现在我更明白您这位自诩为“真修”、“精进”的弟子到底能算上什么啦!


引用:2003年明慧网鼓噪的那个江苏的“高小姐”一事,我们就去核实了!

那麼你願意把包括明慧网、高小姐的說明資料貼出來,讓我了解嗎?


我非常愿意贴出来!但是,人家乐意吗?讲句不好听的话,假如这事发生在你太太或你母亲或你姐妹身上,你愿意贴出来吗?说实话,如果这事发生在唐老鸭的家人身上,我肯定是不愿意贴出去的!所以,我非常能理解“G小姐”的心情:“明慧网干嘛要这样糟蹋我?这让我一个大姑娘家今后怎么做人!?”
我想你是不会不理解吧?如果你真想知道实情,请你用短信跟我交流。网上不便说了。
35#
发表于 2006-8-22 14:09 | 只看该作者
謝謝您的指教!
引用:你的体会也好、见解也好,能代表李先生的说法吗?如果不能代表就请你收回吧。

我早就講過在此的發言只談個人的體會。由於個人層次有限,所有發言只能僅供參考!如果您不能接受,那是你個人的事!但是大家有誠意討論,就應該彼此尊重!
如果你所有的問題,都一定要有李老師的說法,那你就不用找我討論,去看李老師的書就好了!

引用:看清楚啦?不会找不到吧?在《转法轮法解》上。现在我更明白您这位自诩为“真修”、“精进”的弟子到底能算上什么啦!

李老師講過:『考驗面前見真性』
是不是真修弟子?不是用嘴吧說了算的!只有在考驗面前才能看出結果。如果女大法弟子能夠正念足一點,惡警根本不敢動他的,強暴案也決不可能發生的!
就像過去有些很精進的學員,後來在惡黨的軟硬兼施之下寫了轉化書一樣!但是有的學員無論如何迫害,就是沒有被轉化,那到底誰是真修的呢?

至於在下是不是真修,精不精進,這和你一點關係也沒有!但是我還是感謝你的指教!

如果真有高小姐的事情,中共絕不可能放棄這抨擊明慧網的大好機會不用。再說高小姐也可藉此澄清不白之冤,又可幫助中共打擊法輪功,一舉數得有何不可為呢!?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6-8-22 14:25 编辑 ]
36#
楼主| 发表于 2006-8-22 15: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22 14:09 发表
謝謝您的指教!
引用:你的体会也好、见解也好,能代表李先生的说法吗?如果不能代表就请你收回吧。

我早就講過在此的發言只談個人的體會。由於個人層次有限,所有發言只能僅供參考!如果您不能接受,那是你個人的事!但是大家有誠意討論,就應該彼此尊重!
如果你所有的問題,都一定要有李老師的說法,那你就不用找我討論,去看李老師的書就好了!


请您注意:我楼上给出的问题,李先生的“法”中都可以找到明确的答案!你的体会或者“悟”,恰恰是不可能改变李先生的答案的。


李老師講過:『考驗面前見真性』
是不是真修弟子?不是用嘴吧說了算的!只有在考驗面前才能看出結果。如果女大法弟子能夠正念足一點,惡警根本不敢動他的,強暴案也決不可能發生的!
就像過去有些很精進的學員,後來在惡黨的軟硬兼施之下寫了轉化書一樣!但是有的學員無論如何迫害,就是沒有被轉化,那到底誰是真修的呢?


是不是真修,你在楼上的帖子中已经作出回答了,请你自己回头再去看看;李先生自己也明确咬定他的“女大法弟子”被强暴了!
暂时不管这些女大法弟子的正念是否“足”(顺便问一下,你的正念发出后,究竟哪些确实起了作用了?请举事实说明),既然她们都是女大法弟子,而且修炼的路又都是李先生安排的,没好处的事他还不安排,那么,请问:李先生为什么又要安排她们被强暴呢?


至於在下是不是真修,精不精進,這和你一點關係也沒有!但是我還是感謝你的指教!


因为在以前你就跟我说过,那些被转化的都是学法不精进的、不是真修的等等。但是,从我跟您的交流中,我确实发现,你也只是一般般而已。所以,建议您以后不了解事实,就不要去给人家下什么定义了!
“感谢指教”谈不上,只是希望您能认真沉思和思考。


如果真有高小姐的事情,中共絕不可能放棄這抨擊明慧網的大好機會不用。再說高小姐也可藉此澄清不白之冤,又可幫助中共打擊法輪功,一舉數得有何不可為呢!?


第一,中国有句土话,叫债多不愁,虱多不痒。讲谎话太多的人,人家是懒得理你的!
第二,“G小姐”本人乐意把这事弄到网上去宣传吗?当她要求尊重自己的隐私权的时候,你能这么做吗?是否台湾可以这么做啊?而且法院还可以不追究他?
第三,你自己设身处地地想想(我的假设可能失礼了,你别生气),假如你的家人(特别是太太、女儿)发生了这种事情,你乐意把这事放到网上去宣传、造势、炒作吗?何况人家还是未婚女子呢?!!:why:pk:ty
37#
发表于 2006-8-23 08:49 | 只看该作者
引用:请您注意:我楼上给出的问题,李先生的“法”中都可以找到明确的答案!你的体会或者“悟”,恰恰是不可能改变李先生的答案的。

既然你那麼相信李老師的話,那你又何必在此反對法輪功呢!?

事實上修煉是既嚴肅又複雜的。不同層次都會有不同的法理在裡面,不能一成不變的去看問題,否則你永遠在那裡打轉。
比如說:在大陸有些輔導員書也背的好、法裡又會講。你說他精不精進?按常理來說他很精進。你說這種人是不是真修?按法理來說就是真修,否則怎麼會當輔導員呢!可是這種人在中共邪教的威逼下有沒有被轉化的,答案是肯定的。

也就是說真修弟子有沒有可能隨時因外界環境的改變,而放棄自己修練的意識。
所以說不是每個真修弟子都能對大法堅定不移的。只要修煉還沒有結束,誰也不敢保證自己會不會堅修到底!(在下也不例外)

敝人在此講真相,並不一定代表自己就是精進真修啊!我只是盡一點做人的本分,修煉大法給我帶來許多的好處,所以我不能對你們在此毀謗大法的惡行視若無睹。
常言道:受人滴水之恩必泉湧以報。知恩不報非君子也。

引用:你自己设身处地地想想(我的假设可能失礼了,你别生气),假如你的家人(特别是太太、女儿)发生了这种事情,你乐意把这事放到网上去宣传、造势、炒作吗?何况人家还是未婚女子呢?!!

如果是我的家人蒙受這種不白之冤,我一定抗爭到底!這不只是為了個人的名譽問題,也是為了避免其他人再受到類似的傷害!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6-8-23 08:53 编辑 ]
38#
楼主| 发表于 2006-8-23 10: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23 08:49 发表
引用:请您注意:我楼上给出的问题,李先生的“法”中都可以找到明确的答案!你的体会或者“悟”,恰恰是不可能改变李先生的答案的。

既然你那麼相信李老師的話,那你又何必在此反對法輪功呢!?

这话恰恰可以问你自己:你如此相信李先生,你干嘛要改了他的“法”啊?是不是你要取代他啊?我的态度是实事求是,他说过就承认,没说过,不强加。你是什么态度呢?


事實上修煉是既嚴肅又複雜的。不同層次都會有不同的法理在裡面,不能一成不變的去看問題,否則你永遠在那裡打轉。
比如說:在大陸有些輔導員書也背的好、法裡又會講。你說他精不精進?按常理來說他很精進。你說這種人是不是真修?按法理來說就是真修,否則怎麼會當輔導員呢!可是這種人在中共邪教的威逼下有沒有被轉化的,答案是肯定的。

也就是說真修弟子有沒有可能隨時因外界環境的改變,而放棄自己修練的意識。
所以說不是每個真修弟子都能對大法堅定不移的。只要修煉還沒有結束,誰也不敢保證自己會不會堅修到底!(在下也不例外)

敝人在此講真相,並不一定代表自己就是精進真修啊!我只是盡一點做人的本分,修煉大法給我帶來許多的好處,所以我不能對你們在此毀謗大法的惡行視若無睹。
常言道:受人滴水之恩必泉湧以報。知恩不報非君子也。

如果是“真修”或是“精进”的弟子,他早就应该发现这门“修炼”的理是不是正确的!放弃与不放弃,恰恰是他自我的选择。
人要知恩图报是对的,但不是绝对的。医生治病救人是天职,医生治病杀人就是罪过;难道就因为有的患者提出要知恩图报,就可以免除这个医生的罪过吗?


引用:你自己设身处地地想想(我的假设可能失礼了,你别生气),假如你的家人(特别是太太、女儿)发生了这种事情,你乐意把这事放到网上去宣传、造势、炒作吗?何况人家还是未婚女子呢?!!

如果是我的家人蒙受這種不白之冤,我一定抗爭到底!這不只是為了個人的名譽問題,也是為了避免其他人再受到類似的傷害!

不好意思,我又要伤您了!这个问题,您可以悄悄问问你太太和女儿,假如她们遇到此事,她们乐意上网炒作吗?(不是讲不抗争,而是让地球人都知道的炒作)。


是不是真修,你在楼上的帖子中已经作出回答了,请你自己回头再去看看;李先生自己也明确咬定他的“女大法弟子”被强暴了
暂时不管这些女大法弟子的正念是否“足”(顺便问一下,你的正念发出后,究竟哪些确实起了作用了?请举事实说明),既然她们都是女大法弟子,而且修炼的路又都是李先生安排的,没好处的事他还不安排,那么,请问:李先生为什么又要安排她们被强暴呢?

请注意:我的这个问题你没有回答,我现在再用红字标出,请你认真思考后回答。
39#
发表于 2006-8-24 19:37 | 只看该作者
引用:这话恰恰可以问你自己:你如此相信李先生,你干嘛要改了他的“法”啊?是不是你要取代他啊?我的态度是实事求是,他说过就承认,没说过,不强加。你是什么态度呢?

好笑!我ㄧ再說我講的是個人的體會,你卻要栽贓說我改法。借一句你常用的話回敬你『欠揍』!呵呵,我家小孩也笑了!

引用:如果是“真修”或是“精进”的弟子,他早就应该发现这门“修炼”的理是不是正确的!放弃与不放弃,恰恰是他自我的选择。

這就是人最難度的地方!遇到中共邪教迫害時,就見風轉舵的『轉化』了,如果迫害沒發生,有的人說不定還佔著輔導員的位置不讓呢!

引用:医生治病救人是天职,医生治病杀人就是罪过;难道就因为有的患者提出要知恩图报,就可以免除这个医生的罪过吗?

只要有證據,醫生殺人應該由法律來審判!但是醫生沒殺人,卻被栽贓殺人,此時知恩圖報者就應該出面協助醫生,証實醫生的清白。

引用:不好意思,我又要伤您了!这个问题,您可以悄悄问问你太太和女儿,假如她们遇到此事,她们乐意上网炒作吗?(不是讲不抗争,而是让地球人都知道的炒作)。

我太太也是大法弟子,是支持我的想法的。
我是女兒的監護人,當然要出面解決事情。再說這不是炒作話題,而是維護社會公義!

引用:请问:李先生为什么又要安排她们被强暴呢?

呵呵!你為何不多說一些:『李先生為何要安排王進東去自焚,來使自己身敗名裂。李先生為何要安排一些人被轉化,來證明修大法是錯誤的。李先生為何要安排一些人來破壞法(外面人永遠都破壞不了法,破壞法的只能是內部學員。恭錄自精進要旨)........等。

你如何看待這些事情呢?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6-8-24 19:43 编辑 ]
40#
楼主| 发表于 2006-8-25 08: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24 19:37 发表
引用:这话恰恰可以问你自己:你如此相信李先生,你干嘛要改了他的“法”啊?是不是你要取代他啊?我的态度是实事求是,他说过就承认,没说过,不强加。你是什么态度呢?

好笑!我ㄧ再說我講的是個人的體會,你卻要栽贓說我改法。借一句你常用的話回敬你『欠揍』!呵呵,我家小孩也笑了!


你的个人体会与李先生的“法”相比,是你在上吗?

引用:如果是“真修”或是“精进”的弟子,他早就应该发现这门“修炼”的理是不是正确的!放弃与不放弃,恰恰是他自我的选择。

這就是人最難度的地方!遇到中共邪教迫害時,就見風轉舵的『轉化』了,如果迫害沒發生,有的人說不定還佔著輔導員的位置不讓呢!


这么多连生死都放下的人,还会怕“迫害”吗?而且一“迫害”就转化,一“迫害”就大面积转化?

引用:医生治病救人是天职,医生治病杀人就是罪过;难道就因为有的患者提出要知恩图报,就可以免除这个医生的罪过吗?

只要有證據,醫生殺人應該由法律來審判!但是醫生沒殺人,卻被栽贓殺人,此時知恩圖報者就應該出面協助醫生,証實醫生的清白。


证据早就有了!就是你们不承认啊!社会主流群体、世界公正媒体人家都认可啊!当事人自己也承认啊!

引用:不好意思,我又要伤您了!这个问题,您可以悄悄问问你太太和女儿,假如她们遇到此事,她们乐意上网炒作吗?(不是讲不抗争,而是让地球人都知道的炒作)。

我太太也是大法弟子,是支持我的想法的。
我是女兒的監護人,當然要出面解決事情。再說這不是炒作話題,而是維護社會公義!


好,赞一个!那么请你跟你太太一同来大陆到南京找鸭子怎样?你们不用事先打招呼,悄悄来后在网上给我信息,免得鸭子事前去做什么“手脚”!我陪同你们一块去见“G小姐”,看看人家自己到底是怎么说的(你们可以核实她的个人身份)?当然,核实的详细内容不许在网上公布,人家当事人要求保护个人的隐私。假如你们缺盘缠,鸭子可以提供赞助!

引用:请问:李先生为什么又要安排她们被强暴呢?

呵呵!你為何不多說一些:『李先生為何要安排王進東去自焚,來使自己身敗名裂。李先生為何要安排一些人被轉化,來證明修大法是錯誤的。李先生為何要安排一些人來破壞法(外面人永遠都破壞不了法,破壞法的只能是內部學員。恭錄自精進要旨)........等。

你如何看待這些事情呢?


请你注意我们这个帖子要讨论的主题,你不会看不到吧?这种转移话题的做法,跟鸭子是行不通的,您就歇歇吧!至于你罗列的王进东等人的话题,鸭子将在与你对擂的第十个话题后再展开讨论对擂!

是不是真修,你在楼上的帖子中已经作出回答了,请你自己回头再去看看;李先生自己也明确咬定他的“女大法弟子”被强暴了
暂时不管这些女大法弟子的正念是否“足”(顺便问一下,你的正念发出后,究竟哪些确实起了作用了?请举事实说明),既然她们都是女大法弟子,而且修炼的路又都是李先生安排的,没好处的事他还不安排,那么,请问:李先生为什么又要安排她们被强暴呢?


三请你注意:这个问题你已经连续三天没有回答了!请你给出明确答案!

您不会又中盘掷子吧?!输也要输的理直气壮,输也要输的心服口服!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8-25 08:57 编辑 ]
41#
楼主| 发表于 2006-8-25 14:22 | 只看该作者

移题再问:

是不是真修,你在楼上的帖子中已经作出回答了,请你自己回头再去看看;李先生自己也明确咬定他的“女大法弟子”被强暴了
暂时不管这些女大法弟子的正念是否“足”(顺便问一下,你的正念发出后,究竟哪些确实起了作用了?请举事实说明),既然她们都是女大法弟子,而且修炼的路又都是李先生安排的,没好处的事他还不安排,那么,请问:李先生为什么又要安排她们被强暴呢?


为了突出问题,我把上面这个问题再移动一下,单独发一帖。这回国华能看清了吧?不会再遗忘了吧?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8-25 14:23 编辑 ]
42#
发表于 2006-8-26 09:25 | 只看该作者
李老師絕不會安排弟子被強暴和受迫害的路!

您一直在忽略一個問題:“真修”並不代表一個人就是很堅定大法,很精進實修啊!

99年之前大陸很多人都在真修大法,可是當中共惡黨開始迫害大法後,有些人就因為害怕不敢再修煉了。有的人只敢在家偷偷的練,有的人被洗腦轉化甚至走向反面,參與迫害大法。另外有些人遇到惡警迫害時,他的表現就像常人一樣,不把自己當成修練人了!這樣的學員就容易走偏、出問題,也會破壞了李老師為他安排的路。大部分被轉化和受迫害的學員大致如此。所以不是說真修者就不會遇到強暴之類的迫害了!

而強暴案也正凸顯當前中共惡警的墮落和腐敗!這件事情中共當局必須負起完全責任,向人民道歉、向受害者做出合理的的賠償,嚴辦惡警到底、不能袒護。

引用:顺便问一下,你的正念发出后,究竟哪些确实起了作用了?请举事实说明),

大約在三年前,有一次我去大陸探親時,在一個晚會上散發中共惡黨迫害大*法的真相資料。由於當時警察很多,我的正念一下就沒了。因為害怕被警察發現,就躲到一個角落上去發資料,結果卻被一個便衣警察發現,把我抓起來了。唉!

後來在派出所裡,我下定決心抱著被判刑坐監的想法,不準備回台灣了。於是發正念並給派出所長和所有的警察講“修煉大*法的好處、講天*安*門自焚的真相”。結果所長聽完後,覺得很有道理,還稱讚我修的很好,當天就決定放我回台灣了!

以上個人一點體會淺見,層次有限,僅供參考!

謝謝大家閱
:)
43#
楼主| 发表于 2006-8-26 10:5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回帖。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26 09:25 发表
李老師絕不會安排弟子被強暴和受迫害的路!

请问:
一、大法弟子修炼的路到底是谁安排的?每个环节都不会走偏又是谁说过的?
二、你说“李老師絕不會安排弟子被強暴和受迫害的路”,那么这个被强暴一事又是谁安排的?他的能耐超过李先生了!?

您一直在忽略一個問題:“真修”並不代表一個人就是很堅定大法,很精進實修啊!


您的意思是不是想说:“真修”的弟子不是坚定的、也不是精进实修的啊?你认为的“真修”与“假修”到底是指什么呢?

99年之前大陸很多人都在真修大法,可是當中共惡黨開始迫害大法後,有些人就因為害怕不敢再修煉了。有的人只敢在家偷偷的練,有的人被洗腦轉化甚至走向反面,參與迫害大法。另外有些人遇到惡警迫害時,他的表現就像常人一樣,不把自己當成修練人了!這樣的學員就容易走偏、出問題,也會破壞了李老師為他安排的路。大部分被轉化和受迫害的學員大致如此。所以不是說真修者就不會遇到強暴之類的迫害了!

而強暴案也正凸顯當前中共惡警的墮落和腐敗!這件事情中共當局必須負起完全責任,向人民道歉、向受害者做出合理的的賠償,嚴辦惡警到底、不能袒護。

请看红字并注意:
一、你的特长是不是就是要跟李先生唱反调啊?《转法轮法解》那段话还需要我引出吗?难道李先生的“法”在你眼里已经是一文不值的胡言乱语了?或者说,李先生的这个“法”本身就是胡言乱语一文不值了?!
二、在我知道并了解掌握的三起强暴案例中,D女士的事发生在1997年,这件事难道也要算在中共头上?Y小姐的事发生在1998年,这件事可以算在民进党头上吧?G小姐的事是在2003年,恰恰是件明慧网制造的假案,这件事到底应该算在中共头上,还是应该算在你、明慧网或李先生的头上呢?!(提醒你注意:大陆当局取缔FLG的时间是1999年7月!)假如你头脑还清醒的话,请问这三起案例中的“恶警”是谁啊?是你国华吗?

引用:顺便问一下,你的正念发出后,究竟哪些确实起了作用了?请举事实说明),

大約在三年前,有一次我去大陸探親時,在一個晚會上散發中共惡黨迫害大*法的真相資料。由於當時警察很多,我的正念一下就沒了。因為害怕被警察發現,就躲到一個角落上去發資料,結果卻被一個便衣警察發現,把我抓起來了。唉!

後來在派出所裡,我下定決心抱著被判刑坐監的想法,不準備回台灣了。於是發正念並給派出所長和所有的警察講“修煉大*法的好處、講天*安*門自焚的真相”。結果所長聽完後,覺得很有道理,還稱讚我修的很好,當天就決定放我回台灣了!


故事编得挺像嘛!假如你正念这么足,你自己怎么不主动走出派出所,他们警察不是应该看不见吗?还要警察办手续把你放了干啥?你国华应该自己把自己放出来才对啊!明慧网介绍的“壮举”你没看到啊?!
倒是很想联系一下当地警方,把阁下的询问笔录、留置原因、解除留置理由、相关法律文书一并登出来,看看到底是“大法”的威力,还是实实在在的法律的效力!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8-26 14:01 编辑 ]
44#
发表于 2006-8-27 09:28 | 只看该作者
引用:大法弟子修炼的路到底是谁安排的?每个环节都不会走偏又是谁说过的?
你说“李老師絕不會安排弟子被強暴和受迫害的路”,那么这个被强暴一事又是谁安排的?他的能耐超过李先生了!?

那麼你是說連被轉化的大法弟子,和轉化後參與惡黨破害大法的弟子的路,也都是李老師安排的喽!包括在這個論壇上,曾經修煉過大法的,現在卻在這裡批判大法的弟子的路也都是李老師安排的喽!李老師有需要這樣安排每一個弟子走偏的路嗎?

『師父領進門,修行在個人』,修煉的路是李老師安排的沒錯,但是學員自己對大法不堅定、不實修,自己走偏了路,造成給惡徒迫害的機會,那是要自己負責的!這點請你要分清楚。


引用:您的意思是不是想说:“真修”的弟子不是坚定的、也不是精进实修的啊?你认为的“真修”与“假修”到底是指什么呢?

人心是善變的動物!我認識一個老學員,看起來修練很認真。讀書會、弘法、遊行、講真相等…..各種活動都非常熱心參與。後來跑去美國幫忙新唐人開車,前不久卻被明慧網公佈,他幹起中共特務,搞起破壞大法來了!
這種例子在大陸就更多了,這個論壇裡的許多人不就是標榜自己也曾經是大法弟子!難道當初他們都是進來假修的,目的是要在今天出面,以曾經是大法弟子的身分,在此顛倒是非破壞大法喽!否則一個真修弟子怎麼會幹出這種事情來呢?李老師怎麼會這樣安排這些人呢?

李老師說過:『人就是很難度的,每個班上總是有那麼百分之五、百分之十的人跟不上。人人都得道是不可能的,就是都能夠堅持煉下去的人,還要看你能不能夠修得出來,還得看你能不能下決心修,人人成佛這不可能。』《轉法輪》


引用:你的特长是不是就是要跟李先生唱反调啊?

其實你也沒有完全理解李老師的話,才會有這麼多問題。如果你把修練真正的意義了解了,你就不會這樣說了!
引用:在我知道并了解掌握的三起强暴案例中,D女士的事发生在1997年,这件事难道也要算在中共头上?Y小姐的事发生在1998年,…….

這些是我沒聽過,可否說來聽聽?
我之前舉的強暴案例,就是惡警幹的。有名有姓,時間地點都清楚,你卻推說不是你辦得到的,那麼你不能打電話去當地的警察局查詢嗎?這對你來說很困難嗎?


引用:故事编得挺像嘛!假如你正念这么足,你自己怎么不主动走出派出所,他们警察不是应该看不见吗?还要警察办手续把你放了干啥?你国华应该自己把自己放出来才对啊!明慧网介绍的“壮举”你没看到啊?!

哈哈!我去大陸的目的之一就是講大法被迫害的真相。有機會再派出所講真相,也正是我想做的。能夠把派出所的警察講服了,那才是壯舉啊!為何要默默的離開呢?

引用:倒是很想联系一下当地警方,把阁下的询问笔录、留置原因、解除留置理由、相关法律文书一并登出来,看看到底是“大法”的威力,还是实实在在的法律的效力!

如果你有需要,我可以在這裡公佈当時警方的單位名稱和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你可以去當地查證是否有我講的事情經過。
45#
楼主| 发表于 2006-8-27 15:07 | 只看该作者
引用:大法弟子修炼的路到底是谁安排的?每个环节都不会走偏又是谁说过的?
你说“李老師絕不會安排弟子被強暴和受迫害的路”,那么这个被强暴一事又是谁安排的?他的能耐超过李先生了!?

那麼你是說連被轉化的大法弟子,和轉化後參與惡黨破害大法的弟子的路,也都是李老師安排的喽!包括在這個論壇上,曾經修煉過大法的,現在卻在這裡批判大法的弟子的路也都是李老師安排的喽!李老師有需要這樣安排每一個弟子走偏的路嗎?

『師父領進門,修行在個人』,修煉的路是李老師安排的沒錯,但是學員自己對大法不堅定、不實修,自己走偏了路,造成給惡徒迫害的機會,那是要自己負責的!這點請你要分清楚。

请不要转移话题,强暴一事李先生说过不给安排的,现在他又声称自己的“女大法弟子”被强暴了,这事如何解释?他的法身当时干啥去了?你总不会认为这些“女大法弟子”希望自己被人强暴吧?
至于其他的话题,我暂时不回答你,因为它们与我们目前讨论的话题无关。
46#
楼主| 发表于 2006-8-27 15: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27 09:28 发表
引用:您的意思是不是想说:“真修”的弟子不是坚定的、也不是精进实修的啊?你认为的“真修”与“假修”到底是指什么呢?

人心是善變的動物!我認識一個老學員,看起來修練很認真。讀書會、弘法、遊行、講真相等…..各種活動都非常熱心參與。後來跑去美國幫忙新唐人開車,前不久卻被明慧網公佈,他幹起中共特務,搞起破壞大法來了!
這種例子在大陸就更多了,這個論壇裡的許多人不就是標榜自己也曾經是大法弟子!難道當初他們都是進來假修的,目的是要在今天出面,以曾經是大法弟子的身分,在此顛倒是非破壞大法喽!否則一個真修弟子怎麼會幹出這種事情來呢?李老師怎麼會這樣安排這些人呢?

李老師說過:『人就是很難度的,每個班上總是有那麼百分之五、百分之十的人跟不上。人人都得道是不可能的,就是都能夠堅持煉下去的人,還要看你能不能夠修得出來,還得看你能不能下決心修,人人成佛這不可能。』《轉法輪》

一、如此看来,哪天人家明慧网或大纪元也把你打成“共特”,你会有何感想啊?
二、客观地说,那些人当初就是进来“真修”的,不少人的转变也是真的。
三、出现这么多的情况说明什么?这是你应该去思考的!无所不能的“神”干啥去了,是渎职了,还是喝酒下岗了,还是他根本就不可能是“神”?!
47#
楼主| 发表于 2006-8-27 15: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27 09:28 发表
引用:你的特长是不是就是要跟李先生唱反调啊?

其實你也沒有完全理解李老師的話,才會有這麼多問題。如果你把修練真正的意義了解了,你就不會這樣說了!
引用:在我知道并了解掌握的三起强暴案例中,D女士的事发生在1997年,这件事难道也要算在中共头上?Y小姐的事发生在1998年,…….

這些是我沒聽過,可否說來聽聽?
我之前舉的強暴案例,就是惡警幹的。有名有姓,時間地點都清楚,你卻推說不是你辦得到的,那麼你不能打電話去當地的警察局查詢嗎?這對你來說很困難嗎?

一、是啊,我们都不理解李先生的“法”!你理解就请你把他的“法”解释清楚吧。除非你认为他就是一个凡人,那个“法”可以在你或他的手里改来改去!
二、D女士和Y小姐的事,分别发生在1997和1998年,一个是下夜班从单位回家的途中,路遇歹徒,她当时大喊“师父,救命。。。。。。”事发后她还是坚修FLG,2001年才转变认识;另一个发生在从学校(大学)下晚自习回家的途中,她也喊“师父救我。。。。。。”事后她也没放弃修炼(她全家都修),2002年她才转变认识,她们全家也是在她之后才放弃修炼的。
三、电话还是你自己打吧,我就是打了再告诉你,你还是会说我是在骗你的!因为,这种事我遇到不止一次了。对一个老喊“狼来了”的人,人家还会听他的吗?

[ 本帖最后由 唐老鸭 于 2006-8-27 15:42 编辑 ]
48#
楼主| 发表于 2006-8-27 15: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國華 于 2006-8-27 09:28 发表
引用:故事编得挺像嘛!假如你正念这么足,你自己怎么不主动走出派出所,他们警察不是应该看不见吗?还要警察办手续把你放了干啥?你国华应该自己把自己放出来才对啊!明慧网介绍的“壮举”你没看到啊?!

哈哈!我去大陸的目的之一就是講大法被迫害的真相。有機會再派出所講真相,也正是我想做的。能夠把派出所的警察講服了,那才是壯舉啊!為何要默默的離開呢?

引用:倒是很想联系一下当地警方,把阁下的询问笔录、留置原因、解除留置理由、相关法律文书一并登出来,看看到底是“大法”的威力,还是实实在在的法律的效力!

如果你有需要,我可以在這裡公佈当時警方的單位名稱和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你可以去當地查證是否有我講的事情經過。

一、如果真是如此,你倒是应该继续在那里“讲真相”了,而且你的“真相”没讲成功啊,那些警察还在继续我行我素啊!
二、不要改变我的话题,我是问你既然通过“正念”就能出来,还要警察给你办法律手续干啥,不是多此一举吗!?
三、欢迎继续来大陆“讲真相”,最好进监狱里去讲,那里需要救度的人更多。

说明:为了谈论的话题方便和突出,我单发了几个帖子,希望没给你添麻烦。
谢谢回帖。
49#
楼主| 发表于 2006-8-29 07: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8 國華 的帖子

对不起,你的回帖不完整,我看不清楚是啥意思。

但是,请你别把我的问题故意遗漏了。我给出的问题是:强暴一事李先生说过不给安排的,现在他又声称自己的“女大法弟子”被强暴了,这事如何解释?他的法身当时干啥去了?
50#
楼主| 发表于 2006-8-29 07:43 | 只看该作者

转帖国华回复

班主抱歉,再請幫忙轉貼至主題頁,謝謝!

引用:请不要转移话题,强暴一事李先生说过不给安排的,现在他又声称自己的“女大*法*弟子”被强暴了,这事如何解释?

D女士和Y小姐的事,分别发生在1997和1998年,一个是下夜班从单位回家的途中,路遇歹徒,她当时大喊“师父,救命。。。。。。”事发后她还是坚修FLG,2001年才转变认识;另一个发生在从学校(大学)下晚自习回家的途中,她也喊“师父救我。。。。。。”事后她也没放弃修炼(她全家都修),2002年她才转变认识,她们全家也是在她之后才放弃修炼的。

這二個問題有關聯性,在此一並回答:
1.你是否有查證,D女士和Y小姐在遇到歹徒時,他們的的身體確實有直接遭受歹徒器官的接觸?或者他們只是受到歹徒的騷擾和驚嚇?

2.他們一個大喊“师父,救命。一個喊“师父,救我。那麼結果不是證明了,他們的生命都保住了嗎!

3.如今一個在2001被轉化,一個在2002被轉化。這不又証明了他們二人在根本上對大*法修煉是懷疑的、是不堅定的,否則怎麼會被轉化呢?
人修練的最終目的是要成神的啊!如此對修練不堅定的學員,李老師怎麼可能會輕易安排他們修練成神的路呢?所以如果他們真的被強暴,那也只能怪政府對社會的治安做的不夠好吧!

引用:哪天人家明慧网或大纪元也把你打成“共特”,你会有何感想啊?

既使共黨給我再多的好處,我也不會昧著良心出賣大法的!

引用:不要改变我的话题,我是问你既然通过“正念”就能出来,还要警察给你办法律手续干啥,不是多此一举吗!?

講清真相才是我的目的,出不出來對我來說那是無所謂的,否則我就不敢去大陸講真相了。再說修練也是要符合常人社會的狀態,手續還是不能免的。

引用:欢迎继续来大陆“讲真相”,最好进监狱里去讲,那里需要救度的人更多。

謝謝您的邀請!如果共黨不反對,我還可以教他們煉功呢!台灣很多監獄都辦過法*輪*功研習營,對受刑人的感化教育幫助很大!有時間我會把這部份資料提供大家參考。

引用:为了谈论的话题方便和突出,我单发了几个帖子,希望没给你添麻烦。

您不用客氣了!這樣的安排我也比較能掌握問題的重點回覆,謝謝您!

祝晚安


[ 本帖最后由 國華 于 2006-8-29 00:10 编辑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天鉴网 ( 吉ICP备06001587号 )

GMT+8, 2021-8-18 15:26 , Processed in 0.113674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