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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生在“弘法”路上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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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0 10: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www.kaiwind.com/htsj/201206/t147752.htm

   2012-06-29   来源:凯风网   作者:文明渝


  2005年11月26日7时,在徐水县城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三轮车与一辆拐弯的货车相撞,一名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地上散落着法轮功宣传品。经交警查明,死者叫王红强,男,1959年4月23日生,汉族,河北省徐水县安肃镇城内村人。

  王红强生前是徐水县卫生局职工,妻子是同一单位会计,还有一个伶俐懂事的女儿,一家三口其乐融融。1996年6月,他检查身体时查出患有胆囊炎的毛病,平时靠药物减轻病痛的折磨。

  1997年12月的一天,王红强的病又一次发作。在去医院的路上,遇到同学老刘向他推荐法轮功,说练了这功,不用吃药打针病就自然好,要想修炼“上层次”,还必须多看书“学法”。走时他的同学送给他一本《转法轮》和一套李洪志的“讲法”磁带。那时正值他的胆囊炎发作时期,通过药物治疗效果不是十分明显,他听了同学的话有些兴趣,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有空就翻翻《转法轮》这本书,很快就被书里所说的“消业祛病”、“上层次”、“圆满成佛”等邪说所迷惑。在老同学的带动下,他开始练起了法轮功。

  王红强坚持练功一段时间后,生活方式有了较大改变。规律的起居,适当的运动,戒烟戒酒,他的胆囊炎在练功那段时间很少发作过,于是他把这一结果归功于练功上。“体验到好处”后,他认为法轮功是“神功”,“师父”李洪志是他应该顶礼膜拜的“神佛”。

  从此,法轮功的“消业祛病”、“上层次”等说法就充斥着王红强的头脑,浸润着他的内心,身在其中的他越来越觉得与“常人”格格不入,与正常的社会生活疏远,连自己的家人也不亲近,满脑子装的都是如何练好“师父”的“大法”,如何“上层次”,求得“圆满”。他对自己的本职工作也没有了干劲和热情,认为上班对他是一种约束,是“常人”应该做的事,与他这个“大法弟子”无关。就这样,1999年即使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他却对家人、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劝阻,置若罔闻,一意孤行,继续练功,研读《转法轮》。

  在李洪志“走出去”、“讲真相”的蛊惑下,2000年3月初,王红强为法轮功“鸣冤叫屈”上北京“讨说法”。被劝返回家后,单位领导和同事苦口婆心地劝导他,要他以工作和家庭为重,干好本职工作,不要追求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他不听规劝,不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把工作抛在脑后,置家庭不管不顾,把练功“上层次”,追求“圆满成佛”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

  王红强因一门心思练功,耽误了工作,2001年5月被单位炒了鱿鱼。丢了工作,断了经济来源,他没有丝毫的懊悔和反思,认为这是“师父”李洪志对自己的考验,是“上层次”途中的磨难,由此更加坚定了他练功、“学法”的决心,继续偷偷练功。

  尽管王红强练功如此勤奋,但病情却并没有得到好转,反而因长时间不用药物,进一步加重了。从2002年8月开始,他时常感到腹部阵阵疼痛,但不是很厉害,到后来感到下肢麻木。于是,他把这种症状告诉功友,功友说是他的“业力”太重,坚持下去就会上一个“层次”。还说练功和修心要结合起来,不能只是打坐,要经常走出去,向世人“传法”,这样“层次”才上得快。在功友的鼓动下,他又干起了“地下活动”,偷偷地印资料、发传单,见人就说“法轮大法好”,在县城、附近乡镇进行所谓的“弘法”。

  但病情并没有像功友说的那样好转,王红强由于长时间停止治疗,腹痛更频繁了,见油就恶心呕吐,人也越来越虚弱。但他哪怕疼痛得晚上难以入睡也坚决不去医院,家人拗不过他,怕拖坏了他的身子,就给他买来了一些贵重药品,劝他服下。他却扔到一边冷冷地说:“你们这是在害我呀!我要是吃了这些药,就算表面好一点,那身上的‘业力’没消,还是治不了病,我如何‘圆满’呀!”

  到了2004年冬天,王红强的病情更加严重了,吃点东西总也不消化,油腻食物看都不能看一眼,腹痛变得频繁起来。家人对他说:“你看,练功是没有用的,有病得去医院,不然会误了你的病。”他回答:“练功人是没病的,‘师父’的‘法身’会保护我的。”越是这种情况,他就疑心自己没有严格遵照“师父”的旨意“走出去”。

  然而,一心修炼的王红强并没得到“师父”李洪志的“法身保护”,更没得到任何“福报”。2005年3月26日天刚蒙蒙亮,王红强把法轮功宣传品藏在三轮车上,打算以卖废品的幌子出去悄悄散发。家人发现后,劝他别出去,以免发生意外。他非但不听,还说:“‘师父’说了,他有无数‘法身’,具备非常大的神通法力,有他的‘法身’保护,不会出事的。”就在当天7时许,他骑着藏有法轮功宣传品的三轮车,在县城拐弯处,由于车速过快与一辆货车撞了个正着,腰上还戴着护身符的王红强当场被撞得头破血流奄奄一息,地上散落着《明慧周刊》、《九评》、VCD光盘、磁带等法轮功宣传品。人们立即把他送到县医院,尽管经过医生一多小时的全力抢救,但他还是永远地闭上了双眼。

  正值中年的王红强由于练那害人的法轮功,走完了自己46个年头的人生路。



【责任编辑:仲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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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6-30 10:49 | 只看该作者
王红强的悲剧与海南车祸的悲剧相同,他们都是在带着法轮功的有关书籍、宣传品在“弘法”的路上没有得到“法身”的保护!

[ 本帖最后由 花非花 于 2012-6-30 10: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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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08:15 | 只看该作者
无数的血淋淋的事实摆在眼前,痴迷于法轮功的人们,你们究竟是“视而不见”?还是“事不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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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5 09:46 | 只看该作者
虽说车祸只是场意外,与王红强修炼和走出去“传法”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但是有必然联系的是悲剧的结局,不是车祸就是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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